就算天道有轮回,那也分个先来后到!
“我是对不住他。”提起赵黎,许一梵的脸上是说不出的惊痛,柔和的灯光给她的脸撒上了一种隔世经年的淡淡忧愁,“可就算我有心弥补,他也早就死了。。。”
“你才死了!”我愤然起身,大衣下摆带翻了咖啡杯,浑浊的拿铁撒了一桌子。这女的还真有意思,一看赖不了账就硬说人家死了。我要真把赵黎拖来,她还不得给吓死?
溅起的咖啡星星点点地落在她的巴宝莉浅色羊毛外套上,许一梵没有反驳,她低下头,用纸巾慢慢地蹭着那些难看的污迹。她擦的是那么认真,动作慢的就像在做梦。许是我听错了,恍惚里竟有一丝叹息从她口里缓缓吐出。
这又是闹哪出?想起同学会上的闹剧,我默默地抓紧了沙发上的白色挎包,准备她一发作就赶紧快走。什么死了活了的,这女人真是会跑话题。赵黎不是好好地在家里坐着吗?我得快点回去,他还在等我吃饭呢。
令我出乎意料的是,她并没有像从前那样愤怒地反击,只是呆呆地坐在那里,语气里带着深深的无奈,仿佛还带有一丝悲悯:“赵黎他是死了,死在帮派火拼之下。这没什么好说的,他早就不在这个世上了。
“他脸上的血,还是我给他擦干净的”她的眼神空洞而迷茫,抓着纸巾的手,还在机械地擦着身上的污迹,一下,又一下。
看她那恍恍惚惚的模样,根本不像是装出来的。
我心中大骇,嘴巴上却不肯服软:“胡说,苏郁芒几天前还见过他。自己哥哥总不会认错吧。”
“他知道什么?”她冷哼一声,“他只会发疯飙车乱搞事而已!不错,那天是我故意让苏郁芒在大街上遇到你们,我以为,当他误以为你选择的是赵黎,他就会放弃你,可是——”
她的语气变得刻毒和恼怒:“我真是不明白,我当年就不明白!为什么他们两个人,都喜欢你。。。”
后来她再说什么,我已经懒得理会了。只觉得一股寒意从脊背后面缓缓升起:如果赵黎真像她所说的那样,已经死了十年,那么在我家里的,又是谁?
“就凭她许一梵的几句话?”他不以为然地说道,“然后呢?”
“许一梵那种人,最擅长的就是混淆是非,颠倒黑白。”我哼了一声说道,“只是之前的太多事情,证明了她偶尔也会说几句真话。——你和当年的赵黎太像了。或者说,和我日记本里描述的形象太像了。”
人都有这么一种与生俱来的倾向,那就是颠倒黑白,给过去的回忆打光,再加滤镜磨皮。无论多么悲惨的往事,隔了三十年的岁月都是桃花笺上的纯白月光。就比如说吧,很多人回忆起六十年代总是非常怀念,说那会儿均贫富,是真正的共产主义。却忘了当时物质如何的匮乏,人人遍身补丁如乞丐。
正因为如此,回忆录乃是史料中最不靠谱的一种,哪怕那回忆录的作者一向以公正诚实著称。
大人物如此,更何况我谢昭呢。其实坦诚说那会儿的谢昭是个性格很有缺陷的小姑娘,脾气大,懦弱还自恋自卑。她看赵黎是仰望星辰式的,世间哪有那么完美的全人?就算赵黎脑子受到撞击,过去的事情一点都记不起来了,那他是怎么做到逐渐自我恢复,直至与当年的日记本别无二致?
十六岁的谢昭猜想赵黎会做饭,他真的就会做满汉全席。她期盼数学好的赵黎帮自己做分析,眼前的他就能帮我破案子。他甚至于会像我在日记本里所幻想的那样,半夜里起来给我盖被子煮汤。。。如此完美的初恋情人,简直就像为我量身打造一样。
这,怎么可能?
“你要知道,”他艰难地开口,“我对你没有恶意。”
“是啊,”我嘲讽地望着他,“否则那天在皮革厂,我早就被你的手下打死了。这么说来倒是还得谢你,有你这个大老板亲自来给我们镇场子。”
当时我们能那么轻而易举地解决危机,没有被工人持续袭击,没有被凶狠的企业老板放狗咬,其实是存在很多疑点的。只是大家只顾着为大难不死欢呼,谁还去想这些?工人们也许是糊里糊涂地为他的气势所威慑,那负责人们呢,那些杀人放火金腰带的恶霸,怎么可能轻易被一个毛头小子吓倒。
除非,这个皮革厂真正的幕后老板,叶景明就站在他们面前。不管老板身边簇拥的人多么不近常理,他们只能忍着,不敢有所造次。何况叶景明手里还揽着我,怎么看都不像是被胁迫而来。既是如此,他们乐得陪自己的头儿演一场英雄救美的折子戏。
真相永远都丑陋不堪,佳话的背后也总是龌龊。可是,人不能只靠虚假活着,如果这人生是一场迷梦,那么现在,该醒了。
第73章 告 白
“还有医院的定位。”我继续说道,火车撞击铁轨的声音刺得耳朵生疼,“那骗子挺混,什么实时定位,分明给了我们几个月前的数据。缺德归缺德,可他有一点没有说错——误差五十米。定位的那个时间里,你在住院。而我记得,正是那会儿你的手机被人偷了。”
估计是那个倒霉的小偷发现手机不能用,一怒之下丢进垃圾箱。这才有医院的一场乌龙上演。
“更何况,其实你的头部创伤并没有严重到那个地步。”我低低地说道,“上个月你送我去医院,我很想拿着单子再研究研究后期的恢复方法,于是去窗口又打印了一份你的病历——你别忘了,医院为患者方便,允许他们在三个月内多次打印诊断结果。”
“是我藏起来了。”他默默地从贴身口袋里拿出一张揉了不知多少次的破纸。上面的诊断结果很清楚:轻微脑震荡。
刚从昏迷中醒来的那几天,他总是穿着个病号服盘膝而坐,两眼呆滞到手脚冰凉而不自知。窗外的庭院里,茶花正开的艳丽,看过去简直就像一把火染红了天空。相比之下,他一张脸上,两个眼窝深深地凹下去,如秋日蓬草般了无生气。
别说认人了,连个笑脸都不曾给我。
我总是轻轻给他裹上毯子,在每个初冬温暖的午后,把圣经摊开在膝头,一句句地读给他听:
“爱是恒久忍耐,又有恩慈。”
读书的声音越来越低。终于有一日醒来的时候,我的身上盖着一件衣服,经书里落满了细碎的花瓣。他就那样站在床前望着我,眉眼里承载的,全是如同落日一样的沉沉温暖。
“我想起来了,”他的眼神是那么温柔,“我全都想起来了。”
记忆里闪动的长睫毛与眼前之人重合。虽然他现在扮演的近乎是个被审讯的犯人角色,神情却是柔软与当年别无二致。那些逝去的好日子啊,为什么,我要选择真相这一条路,让可能拥有的一点美好也都变成满嘴谎话的骗局?
“不错,”他深深地吸了一口气,坦然道,“我就是叶景明。”
虽然猜测了那么久,可真正从他口里揪出答案,我整个人反而茫然无措起来。说到底,在他没承认之前,一切都只是猜测,我甚至想象他会跳起脚来,大声地对我反驳。可惜,摆在眼前的真相如铁板一样残酷冰冷:他就是叶景明,那个钱泾渭的同伴,那个黑道头目。
说到底,不过是我自导自演的一场迷梦。明明事实就摆在那里,我却如此执迷不悟。
还真是愚蠢。
“可你还是放过了我,甚至于帮我办了假证明。”沉默里他再次开口,却提起了另一件毫不相干的事,“告诉我,你为什么要这么做?”
他冰冷的眼神里有火焰在跳跃,我没有回答,而是别过头去看窗外连绵的群山。
还有三十分钟的真相,又有什么意义呢?
为什么?就连我自己都在问这个问题。因为他当时在皮革厂站住来保护我?他当时完全可以不管我们的死活,甚至可以借机命令手下,对我们这些人来个致命一击。毕竟,老张一直没有放弃搜索他的下落。就算是出了事,对外可以说是被闹事工人误伤,于人于己都没关联。可是他没有,甚至是拼了命地保护我。
因为他做的那些饭?在和他一起的日子里,我几乎把八大菜系吃了个遍。晚上下班回家的时候,站在楼下,那一丝微弱的灯光从我们家窗户透出来。那是我曾渴望多年的事情——有个人等着我,等我回家。
我拼命摇头,努力将那些温馨的场景从眼前抹杀。不,事情到了这一步,还有什么好说?现在已经是万事俱备只欠东风,马上,我将和他从此尘归尘土归土。人世间的西厢记唱到书生上京赶考收尾才是真相,那之后的高中状元回来迎娶都是写书人编的屁话——世间哪有那么多恰如其分的小团圆。
“我一早知道你是利用我。”我咬着牙,冷冷地做出了最后的宣判,“你需要一个暂时的庇护所。有什么比躲在一个小公务员家里更安全的呢?何况这家伙还是边境保护局的。就算东窗事发,你也能第一个拿到消息。”
我的语气很平静,甚至比不上列车员报站的抑扬顿挫。按说我被人利用,心里应该很难过才对。此时却全然没什么感觉。这人活着,人家平白无故为什么对你好呢,还不是因为你有利用价值。如此也很好,起码我心安。须知道虚与委蛇的暖意也强似心如幽井一样的日日无牵无挂。对暖意的渴望,大概是人的天性,就像飞蛾终究扑向火焰而灰飞烟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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