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没事儿,多穿几双袜子就不大了。”
马修抢过皮鞋挂在自己脖子上,又走回去接着翻垃圾桶,嘴里还嘟囔着:
“看看有没有我的。。。”
我找了半天,只找到一袋开了封的冻牛肉,想必是味道不好,只咬了一口就被扔了。“没人要你,我要你。”我对它说,把它折好揣进外套口袋。
“马克,看我找到了什么?”马修又兴奋地大叫起来。
妈的,该死的!为什么他总能有新发现,我却只有一袋冻牛肉?
“这回又是什么?”
“是一个像框!”
“有照片吗?”
“没有,玻璃碎了只有框子,照片肯定被拿走了。”
我接过他手里的像框,象牙色的边缘,有两只带翅膀的天使浮凸出来,左一个,右一个,脸孔相对,上面还贴着一颗小小的粉红色的心。一看就是女孩房间里的摆设。
“这家昨晚一定发生战争了。”马修自言自语。
我忽然想起一件东西。
从怀里贴在胸口处的口袋里摸出一张照片,上面是三个人的合影,中间一个是我,左边一个是卡门,而右边的,卡门告诉我他叫佩洛。
卡门还告诉了我,我们三个人认识的过程,我为什么会住院,照片上的男孩和我有着怎样千丝万缕的关系,他怎样垂死在公牛角下,后来又怎样离奇失踪。
到现在,我拥有的全部记忆都是她讲给我听的,而我自己的过去,只剩下一个个碎片,有时会出现在梦里,有时会突然出现在眼前。
听卡门说,我从斗牛场的看台上跳下去,重重摔在了地上,头部受到了冲击,医生诊断我得了中度脑震荡,会暂时性失忆。
因为想不起来我是谁,我在医院躺了三个月,就逃走了,用我皮箱里的钱买了一张飞往罗马的机票。
我也不清楚为什么要来罗马,卡门说我本来是要来罗马的,因为出了意外不得不住院。而冥冥中我感觉到沉睡在身体里的那个我有着来这里的强烈愿望,所以我坚定地回到了罗马。
但是回来干什么,我一点也不知道。
后来,我就成了现在的这个样子。
“马克!马克!”
马克是马修给我取的名字。虽然卡门说我叫萨维奇,可我总觉得那个名字不是我的,听起来别扭。
“什么?”我缓过神来,手上仍拿着那个像框和照片。
“马克,这是你的照片?从来没见你拿出来过啊,能给我看看吗?”
我递给了他,他贪婪地欣赏着,指着照片上的人兴奋地说:
“这是马克!这是马克的妹妹!这是马克的弟弟!原来你有弟弟和妹妹?”
我狐疑地接过照片仔细看了看,印象中,好像是有这么一个弟弟,但卡门不是我妹妹。
“我记不得了。”
他无可奈何地摇摇头,指责我说:“你的记性可真坏,连自己的弟弟都忘了,你的弟弟很英俊呢,嗯。。。比你英俊!他是干什么?”
我努力回想着,拼命回想着,这个被我认作弟弟的人,他是干什么的。
好久,脑中却有一片混乱发生,斗牛场,斗牛士,人群,鲜花,鲜血。。。
“他应该是个斗牛士吧。”
“咦?他是个西班牙人?你可是地道的意大利人呀。”
“我不知道,我也不知道我是怎么跑到那里去的。”
我的头开始胀痛,每当我努力想想起以前的事,脑中都好像上演一幕幕的混战。
“好吧算了,既然你有照片,这个像框就送给你了,你把照片放进去,天天看着它,让它陪着你。”
“谢谢你,马修。”
我很感激马修,虽然他只有十五岁,可在这个世界里,他明显比我成熟。表面看上去是他跟着我,其实,无时无刻地,照顾我的,都是他。
他是一个善良的男孩。
夜游神
我们转遍整个街区,都没有太惊喜地发现,今天的收获实在是少得可怜,除了一双皮鞋和一个像框,我们只捡了快废铁和废金属丝,这是唯一值点钱的东西了。
到了中午,马修饿了。
我也饿了,但我们的钱已经没了——路过一个巷口时,马修看见了更可怜的老乞丐,把钱全给了她。
我没有阻止他,他的善良只会让我自惭形秽。
正巧路过一家面包房。
香喷喷的奶油香味从面包房里飘出来,刺激着我们的味蕾和食欲,马修的蓝眼睛放着绿光,他咽着口水说:
“马克,怎么办?我饿得走不动了。”
我忍着肚子里发出的咕噜噜的叫声安慰他:“我口袋里还有一袋冻牛肉,回去煮热了给你吃。”
“可我想吃面包。”他指着面包房,可怜巴巴地望着我。
“我也想吃,但我们没钱。”
他眨眨眼睛望向我,狡黠地在我耳边低声说:“我们去偷。”
“偷?”
以前怎么样我不知道,可来了罗马后,再贫穷的时候我都没有做过小偷,这不是胆量的问题,只是我意志坚强。
“对啊,我们到面包房里,你装作和服务员聊天,我就从货架上偷面包,然后我们就——跑没了影,他们追也来不及。”
“万一有警察怎么办?”
“我看过了,这附近没警察,要是有,我掩护你,我是小孩,他们不能把我怎么样。”
“这太冒险了!”
“马克马克,我求求你了,我宁可坐牢,也想吃那个面包,我长这么大,还从没吃过一块像样的面包。”
他的哀求满含辛酸,我软了心,答应了他的请求。
我整整衣服,忐忑不安地走进了面包房,一位年轻的女服务员百无聊赖的坐在玻璃台子后面想心事。看来面包房的生意今天也不怎么好。
“小姐。。。”
她抬起眼睛,首先把我从头到脚打量个遍,然后鄙夷地挥挥手:
“去去去,我们这里没施舍。”
她当我是乞丐,我有些恼怒,但看看自己的穿着,脏兮兮地破烂衣服,不是乞丐又是什么?
“我要买面包。”
她挑起了眼睛,不可置信地盯着我,大声问:“买面包?你有钱吗?”
“我有,当然有!”
明显感到了底气不足,我把手揣进口袋,假装那里塞满了鼓鼓的钞票。
“那你要买什么种类?可以自己挑挑看。”
她盯着我的口袋,语气缓和一些,萧条的生意让她也很想做起乞丐的买卖了。
“我不懂,”我故意遮住她的视线,好让已经拉开门缝的马修能顺利地溜到货架,拿面包,“还请您给我介绍一下。”
“好吧,”她有些不耐烦,强打起精神给我介绍各式各样美味有人的面包:“巧克力的,香草的,奶油的,黑麦的。。。你喜欢什么口味儿?”
“巧克力。”
“呃,那就对面第三层,你自己去看吧。”
我稍稍侧过身,马修已经藏好了面包,正溜出去,我慢慢走到货架,他蹲在地上,在我双腿的掩护下,一点点往外蹭。
“小姐,我看了,没有我喜欢的,下次再光顾。”
不忍看他辛苦,我替他拉开门,决定和他一起逃出去。
“神经病!一定没钱!”
服务员生气得破口大骂,我则偷笑着和马修一起飞奔而去,竟然没人发现我们的恶劣行径。
我们一口气跑回了家,还没等喘匀了气,马修就迫不及待地把战利品哗啦一下倒出来。简直是艺术品!我们没时间逐件欣赏,抓起一个狼吞虎咽地吃下去。
“好吃吗?”
“好吃!”
马修开心地回答。他高兴,我也觉得高兴。
这样的事情我们后来干了不少,有的时候能像今天一样偷到东西也没被发现,有的时候会一无所获,而且被人打一顿,这时我就充当保护神,用我不知道哪来的好身手,帮助我们顺利逃脱。
马修更崇拜我了,说我以前不是警察就是黑帮头目。
后来,果然发生了一连串和警察扯上关系的事件。
我们是听别的乞丐说的,好长时间了,相邻街区一直在夜晚发生凶杀案,死者莫名其妙地被杀死。凶手枪法很准,死者都是一枪被崩了脑袋。有人听到过枪声,可是凶手却无论如何也找不到。
警察到我们街区挨家挨户的调查过,但依然毫无线索,没人在夜晚目击过凶手,因为是贫民窟,本来治安就不大好,谁也不敢在夜晚出门。
死的人,有的是夜晚出来的拾荒者,有的是买醉的恶棍。
我和马修从来不在晚上出去,一个是天太黑什么都看不清,并不会有太好的收获,另一个是我发现自己一到了天黑,就会困得睁不开眼睛,必须早早上床睡觉,而睡了一宿仍会觉得周身疲乏,我把这归结为噩梦不断的结果。
因为早上起床被子总是不在身上,我终于患了重感冒,再没有力气再和马修一起外出拾荒,更不可能合作偷东西,我只剩下卧床的力气,连进食都乏力。
马修得知我生病,除了每天独自一人出去拾荒,下午就收工到我家来给我做饭。为了方便照顾我,他几乎把整个家都搬了过来,和我一起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