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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瓶邪]滚滚红尘 (Kuencar)


  与喜剧相对的是悲剧,同样,我所以为的好的悲剧,也有类似的特质。鲁迅在《再论雷峰塔的倒掉》里曾经说过,悲剧就是把美好的东西毁灭给人看,而优秀的悲剧,往往有着跟优秀的喜剧相似的因素:隐含着微渺希望的悲凉结尾,譬如梁祝,譬如鹊桥会,这就是我认为的优秀的悲剧,它的力量,就好像沈从文在《边城》里写的那个结尾一样:“也许明天就会回来,也许永远都不会回来”,在悲伤的结尾里留给读者的盼望,就像一道纤弱的绳索,它的作用很像一种叫做“留白”的手法。中国人能把留白的手法运动得非常巧妙,从诗文再到写意画,到处都能感受到这个手法的微妙之处,因为它,才有了朦胧和含蓄之美。
  我本人在写作一篇文的时候,很少会去明着做打算:这个文我要HE呢还是BE呢?我不会这样做,因为有一件事,在我看来是没有具体标准的:到底什么才是BE?什么才叫HE?什么是虐?什么才是不虐?这个问题的答案,在作品首先具备一定的完整度的情况之下,每个人肯定都不一样。它不可能像具体的数据那样精准,可以让你有个衡量度,在这个情况下,一篇文到底是HE还是BE,就会变得很难解释,因为每个人都有自己的观察角度和标准。也许我认为《喜剧之王》是爆笑的喜剧,你会认为它是个悲剧,标准不一的情况下,发生分歧是非常正常的,但是,几乎所有流传了一百年以上的经典作品,都能让读者有很多个角度去解读它,为什么会这样?
  答案很简单,要做到很难:因为它们写出了现实。再往我之前提过的话题上说,为什么我认为那样的悲剧和喜剧是优秀的呢?因为它们表达出了现实的样子。
  现实,讨论起来很沉重,大致上,我们可以把它看作欢笑和泪水的集合体。总之,绝不可能是单纯的嚎啕大哭或者仰天大笑,这一点,凡是有生活经验的人,应该都不会反对。
  小说的本身,故事的本身,是基于现实生活基础上的一种提炼,即使是同人小说,这个定律仍然存在。以前跟一位朋友聊天时,她曾经说过一句话:如果我们不能从小说里得到慰藉,我们还能从哪里得到呢?我想,这可能是绝大部分在看见《滚滚红尘》的第一刻起就因为它的背景而害怕被虐的读者们所共有的一种心情。有读者对我说,她不敢看,那个时代的故事好像没有不虐的,我想说,其实不是这样,中国的古诗词里经常有乐景写哀情的写法,反过来说,哀景写乐情也一样可以做到,我们依然有很多作品做到了这一点,而我没有做到,是我所知甚浅、笔力纤弱所致,希望读者朋友们不要因此而对民国前后的背景的文留下什么定性的看法,否则的话,别的作者未免太无辜了。
  作为作者来说,我的职责其实只有一个,是讲好故事,除此以外,跳出故事之外,对自己写过的东西大发阐释,或者字斟句酌地跟读者们进行阅读理解上的互相角力,这些做法在我看来似乎都有些不够风度,而另一方面,有些事情是我在写作的过程中十分纠结的,总觉得不说也不行,到了此刻,我决定抛开作者的身份,仅仅作为读者来看待这篇文章。这一方面,是因为转换视角有利于我重新检阅它,另一方面,是因为我作为读者时的态度也无时无刻不影响着我作为作者的态度,因为作者本身就是作者的第一位读者。
  我作为读者而言,对BE或者HE的态度,先前已经阐明了;现在,我想说一说我个人对虐的看法。
  虐这个词,在连载的过程中,我听见过很多次,非常多次,有很多人跟我说过这个词,还有人,委婉善意地劝说我不要再往下写了,她担心的是,我“再这样虐下去会没有人来看”,这样的提议固然是善意的,但与我本人的意志并不合,我在有些时候会表现得非常自我,乃至于无视别人的意愿;然而今时今日,在《滚滚红尘》已经完结的情况下,我不妨稍微解释一下我为什么要这样做。我为什么要无视读者们的想法而“虐”下去,这里的理由有两个,我且一说:头一个,历史不允许我这样做;再一个,是我不认为“挨打、生病”算虐的表现。
  当我开始写一个故事的时候,我并不会事先为这个故事埋好框架(这也是我本人很抵触一些会签约写手的网站要求写手交作品大纲的原因),在我个人的认知里,一个人的命运,很多时候是他的个性造成的,俄狄浦斯王的遭遇难道是作者硬凹出来的吗?我看也不像啊,难道不是因为“他就是会做出这种事情的人”吗?我的习惯,是顺着人物的个性和时代背景、事件情况的发展去安排故事的走向,因为这是我认为的不会破坏故事完整性的做法,而这也是我前面所说的,自己并不会事先在写作前想好是HE还是BE的原因(何况HE还是BE大家的标准还不一样)。
  什么人在什么地方发生什么事情,假如我把要写的人当成一个人去对待,我最好的做法,难道不是让他凭自己的意志和个性去决定事件的结果吗?很多时候,人物的选择,并不是我的选择,是“我认为的他们在那个情况下会做出的选择”,如果说这其中OOC了,或者出了差错,那就是我本人对人物把握力度不足所致,与我本人是不是“要虐他们”没有关系。
  我写的是同人小说,一方面,我要尊重原作者创造出的人物;另一方面,我认为自己也有必要遵守小说的规则。小说有三个基本要素,人物,环境,情节,三者缺一不可,我个人并不喜欢一些文章,有时候这些文章里还包括我自己的,很大的原因是它们在我看来根本不符合小说的规则。人物这一个要素,与尊者原作者的人物是一样的道理;情节,则仰赖作者自己的揣摩;环境,这就是我前面所说的,“历史不允许我这样做”,这里的历史不单指过去,也指现在,乃至将来,因为过去已成定局,一切现在都是当代史,而将来早晚有一天也会成为过去。
  我要对人物负责,我要对讲故事负责,我也要对历史负责,这是我在写作本文时经常思考的事情。碍于我本人见识上的鄙陋,我时常感到手短脚短,力不从心,我想,从《滚滚红尘》这篇文以后,至少十年以内,我绝不会再碰相关的题材哪怕一下。小说当然能反映历史,但要怎么反映,反映得怎么样,这完全是作者本人的水平决定的。我竭尽全力地想在文章里做到的一件事,或者说,我在写作此文时唯一的写作的目的,只有一个,就是靠近历史,离它近一些、再近一些,然后去看一看我喜欢的人们能在这种情况下建立起什么样的关系来……我没有做到,现在的我也做不到,为此我甘愿向读者们致歉。
  那么,具体来说,我没有做够的地方是什么呢?这一点让读者来看,感受可能是——“虐得不够”,真正的历史,比我能呈现出来的要残酷上千百倍。当然这个时候一定会有人要说了,你不过是写一对CP,干嘛要这样呢?为什么不能让你的读者在文里找到慰藉呢?为什么甚至想去掐断他们寻找慰藉的想法呢?
  这与我主观上的认知有关,我说了,我不觉得挨打、生病就算虐,真正的虐不是那样的。
  莎士比亚在《哈姆雷特》中有一段台词是这样的:“谁甘愿忍受压迫者的凌辱、傲慢者的冷眼、被轻蔑爱情的惨痛、法律的迁延、官吏的横暴、以及费尽心思所换来的小人的鄙视,只要他用这一柄小小的刀子,就能了结他自己的一生(朱生豪译版)?”这一段话是我对生活所有苦难认知的基础,我认识到,一个人不可能仅仅靠着外物去生活,他还有一些更重要的东西,损害了这些东西,比杀了他更加可怕。《礼记》里说,士可杀不可辱,就是这个道理,中国人是很看重这些的。
  生病、挨打,乃至死亡,肉体上的折磨,这不是最可怕的;最可怕的是人格上的践踏,感情上的倾斜,无辜的受累,是苟延残喘,是颠倒黑白,是生不如死。我认为的虐,就是这样;如果吴邪能因为挨过打而不再被人套着牌子去扫街,我宁愿他被打得再狠一些。
  而现实的生活是,杀人也许不容易,诛心却那么简单。把一个人的尊严涂在地上,居然就是那么简单。
  日光之下,没有新事;现在是这样,以前是这样,未来——也是这样。
  我可以用避重就轻的办法把历史里那些残酷的部分隐没掉,但我不想那么做。因为真实的历史是这个样子的,人在它面前是十分脆弱的存在,可是,不论我们再怎样脆弱,历史永远不会同情我们。
  我生怕:一旦我削弱了真实的存在,也许那些本该属于我们的同情也会被削弱,这是我非常不想看见的。在历史里存在的,不仅是我们的父辈,不仅是我们的祖先,还有我们自己;有朝一日我们也会和自己的父辈一样,成为被后人观看的存在。历史绝不同情我们,绝不关心我们,只有我们自己才能同情自己,只有我们自己才会关心自己。
  同人小说里的人物也是人,和我们一样的存在,只不过他们跟我们可能隔着一块二向箔,然而这又怎么样呢,他们依然活在这个世界里,用另一种方式,这种方式不代表我们不应该用自己看待生活的态度去看待他们的生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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