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忘了四年前的‘毒品走廊’了?”小花似笑未笑地看着他。“那可也是五省联合办案啊。”
“那都是传说了!”胖子赶紧拍马屁。“你又不说,谁知道里面有什么事儿?花爷你到底去干了什么?快给我们讲讲,好让我们也见见世面!”
“我扮演了一只在主人背后狠狠咬了他一口的狗。”小花开了句玩笑,然后耸了下肩膀,只是笑着,不愿再多说。
三叔拍了下正嬉笑的小花,岔开了话题,转而讨论起这次案件出现的新问题。我却闻言心中一动,偷偷转眼看小花,记忆中,这还是他第一次主动提起那个案子,更不要说能拿出来开玩笑了。我想起之前他说要将唱戏捡起来,不觉笑了笑,觉得挺好。
本次案件中凶手如何来去的问题,我们在指挥车里已经讨论过,关键还是要看痕检部门的勘察结果,我们单凭推论,是不会知道凶手真正躲在哪里、如何行事的。
我们首先按照一般模式,排除凶手在犯罪现场有帮凶的可能。这个推论很简单,一般来说,在得出定论之前,我们先要假设放倒搭档的人,可能是凶手,也可能不是。
但此案中,弄出这一迷魂计的人若不是急于脱身的凶手,找一位已经扮演好搭档的帮手完全多此一举;更别提分为两起案件的可能。因此可以断定,此案中凶手单独行事,目的是迅速脱离现场,与之前五起案子体现出来的行事风格一致。但犯案前后是否有帮手接送他来去,还要进一步调查。
讨论了几个有关行踪的小问题后,众人终于来到凶手迷魂计的这块硬骨头前。
“会不会我们都想复杂了?比如说,这俩人本来就很像,”小花用笔托着腮,慢悠悠地问道。“毕竟来戒严的都是下面的小兵,记不住上司的长相也可能?”
“不可能。”我想了想,反驳了他:“一是凶手认真准备了相应的服装,就是为了脱离现场;再者说他闹这么一出,就相当于直接暴露了自己。这名凶手在各个案件中表现出了异常的谨慎,就算这次犯案再大胆,也不会去做这样有勇无谋的事情。”
“也许这是他的收官之作呢?”小花笑笑,“算了,先不说脸,现在妹子化妆能一秒钟变个人。不过,至少他们身形上会差不多吧?”
“这点我想到了,已经吩咐周边派出所重点排查一个身材相仿的人。”三叔答道。
我默默抿了下嘴唇,其实这点我也注意到了,并且也在救护车上仔细观察过,也是这点,让我加重了对闷油瓶的怀疑。
老搭档的身高与我相仿,比胖子和小花高一点,身材介于我和闷油瓶之间。只不过,若是将我和闷油瓶的体格标准作为空间上的两个点,之间画一条线段,那么搭档大概还要更靠近我这一端。这么看来搭档并不算很健壮,或许有几年没练过了。
不过闷油瓶看上去也不算健壮就是了,若不是接触过,谁也看不出他肌肉很结实。我撑了下额头,心知这么瞎怀疑下去不行,还是要回家偷偷调查一下才好。
我正胡思乱想之际,就听一直没插话的大奎轻声插嘴道:“你们看过有个动画片,叫柯南吗?里面说有那么一种能从脸上揭下来的化妆术——”
在三叔拍桌子喊出“□□”的当口,胖子也对着大奎惊叹道:“你还看那个?哎呦喂,咱们组里博览真齐全!前儿有看韩剧的,然后又是推理小说,没想到你还看动画片咧?!”
在我和小花因躺枪而冲胖子瞪眼的时候,大奎赶紧分辩道:“没有,我就是——就是我女儿总看……”
真是有女儿的人啊。我们一群单身狗当即都地挪远了凳子,谁也不想理他。
第三十八章
在中国古老而源远流长的文化中,总有那么一些发明十分登不上台面,搞得四大发明孤零零的,宣传出去总显得那么可怜。这些发明里面,包括各种残害底层人民得来的器具,什么人皮鼓,还有存在于传说中的□□。
不过这明显是旧社会的遗毒,那三位上了点年纪的好歹还有印象,我和小花乍一听就有点恍惚,他倒是立刻就想到上网查,我就在旁边看他手速很快的翻网页。
“要真是这东西,倒也可能,只是平常路数上见不到,恐怕,要往黑社会的路子上查了。” 三叔沉吟道。
刚奚落完大奎的胖子转而对三叔道:“三爷,您别是传奇小说看多了,怎么会想到□□这玩意儿?”
“其实这也不稀奇,”小花打开个网页,给我们展示了一圈。“百度一下发现,淘宝上都有卖的,正赶上万圣节,还卖出去三十来件呢!”
“凶手犯案的时机又不是像万圣节一般在夜里,这种东西的效果只能骗过摄像头,还不如妹子们的面膜把脸盖得全乎呢。”胖子把网页图片放大,仔细看了看,十分瞧不上眼。
“再者说,这也就是小孩的玩具,无论如何不能打扮成一个特定的人。”三叔也仔细看了眼照片,摆摆手把手机还给小花。“但大家别忘了,凶手可是光明正大的出现在人前,甚至是熟人面前,用这等粗制滥造的技术,必不可能让一个谨慎的人,有这样行事的自信。”
“三爷听说过哪里有真的东西?“大奎好奇地问道。
“听说过一点。”三叔用笔点着本子,好像在回忆什么。“算了,这路子我去想办法。”
“而且,就算淘宝上都有卖,□□并不是我们生活中可以想见得到的东西,毕竟它不会出现在首页推荐上。”我见着大家记录的空余插了一句,“必定有什么职业特点或生活经历能让他想到。”
“嗯,说得对,这一点等我摸到路子,再和大家讨论。”三叔示意道具问题先搁下。
“不管最后查出来,凶手用了何种办法,我们都可以先得到这样一种结论,”小花看了看我,大概是联想起我在指挥车里的猜测,“如同小邪之前所说,无论是一直以来特殊的姿势,还是光明正大的□□。凶手的意图不在遮掩而在于暴露。
“如果说这一切是凶手有意造成的,那么,我们将不得不面对一个不愿看到的局面,那就是,凶手本人对咱们公安内部的侦查思路非常了解,而我们,正在他用真真假假线索围成的圈套里瞎转悠。”
他一说话,我们几人身上都有点发冷。三叔摩挲了两下手臂,点着头叹气道“有可能。”
“那这算不算是一种示威?就像前几起案子里面,他的作案地点都距离片区派出所不远一样?”大奎接话问道。
小花沉思了一下,道:“如果说是示威,那之前咱们对凶手的定性,就还要再讨论了。”
“这话怎么说的?”大奎没太听明白。“怎么又扯回到以前遗留的问题上去了?”
“示威,在犯罪心理中是专有名词。”我给他解释了一句。“一般连环杀手在行动后期都会出现意图向警方示威的行为。因为他们那时已经无法在一般谋杀中得到快感,从而追求更高的示威行为,以此来昭示自己的不同。”
我解释完,自己也陷入深思。
拥有特定人物的几起谋杀,还是有范围群体的连环杀手,这是不一样的。一般来讲,前者拥有指定的强联系目标,是为了达到某种为财或复仇之类的功利目的;而后者则是单纯的为了杀人而杀人,凶手的动机只是享受作为上帝般生杀予夺的快感。
“咱们毕竟不是专家,凶手的定性还是要靠心理分析。且等几天专家的结论吧。”在我思考时三叔说道。
“我觉得他不能是连环杀手。”我没有顾及三叔话语里“就此打住”的意思,自顾自地回忆道:“你们有没有想过,比如说,被害人只是中午过来巡视一下,凶手是怎么做好事先埋伏的呢?还有很多类似的巧合问题,都可以说明凶手这次作案手段的风险系数非常高,但他还是选择这么做了,这和他以往的举动不同,必定有这么做的道理。”
“你的问题我想到了。你们在车上时,我就去问了底下人对被害人和搭档关系的印象。基本上他们能肯定,如果被害人过来视察,搭档一定会来;如果被害人出事情,搭档也一定会冲在最前头。”小花打断我,回答道。“而且这个在他们局里几乎人尽皆知,很容易打听出来。因此,倒也称不上风险。
“不过,我同意小邪的观点,理由还有一点,就是凶手没有对搭档下死手。当然,有可能只是因为时间不足,但以凶手作案的手法,勒晕与掐死所用时间相差无几。因此,更有可能的猜测,是不必要。这说明他有特定的被害人名单或范围,极有可能不是捕猎型连环杀手。
“所以,我推断,这是一次非常深谋远虑、深思熟虑的谋杀,凶手有非常确定的目标,并且进行了长时间精心的谋划,是一名行动简洁有理智的犯罪者。”
“要如花爷这么说,胖爷还有个问题,” 胖子在椅子上换了个姿势,追问道:“如果解连环是他预先就看准的目标,那他应该早就动手了,毕竟这次不用跨省市跑来跑去的,踩点也不用花费以前那么长的时间。你们说说,这得是什么耽搁了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