所以,皇帝的意思再明确不过了,让他去当奉济宣政使不过是个跳板,只要他应下来,表现的好,估计以后官位会节节攀升,一跃龙门便化龙。
可惜他根本没升官发财的意思,让他离开川儿,那是更加不可能的事。
皇帝见他拒绝得如此干脆,再劝也没什么意思,就让他走了。邬琅谢恩告辞,在御书房外偶遇太子太傅许广陵,作揖拜过便错身而走,这时,从许广陵身上传来一股异香。邬琅眉头一皱,回身向许广陵看去。严肃刻板的太子太傅,据说清廉节俭,连朝服也是许多年未换,恐怕是没那多余的银钱购置熏香熏衣了。更重要的是,这香,总觉得有些熟悉。
邬琅摇摇头,将视线从许广陵身上移开,皱着眉头朝宫外走。
杨记川下朝换好衣服,照旧进宫教六皇子骑马。邬琅在外头瞧了眼便不动声色地离开了。
川儿这家伙,即便是不喜欢得工作,若是接受,也会认认真真完成。就像他虽然很怕和小孩相处,做起教师,也兢兢业业,劳力劳心。
回了将军府,换上便服,去郊外驻军地饶了一圈。
他的兵他自然放心,就算自己没看着,也会准时准点训练,从不躲懒耍滑。他这两天抽空调查了下那位要和自己交战的禁卫军校尉。姓高,名祝父亲果然是太仆少卿,官二代嘛,傲了点,难怪第一次见面的时候群殴打不过,差点背过气去。杨钊高徒,亲自调教的。呵呵,那就更有意思了。在天策府就读期间曾经数次向杨记川挑衅,皆战败而回。然而并没有因为输给杨记川得什么骂名,反倒因为屡战屡败,屡败屡战让人觉得心志坚定,是块良才。
邬琅忍不住皱眉了,高祝若是谦虚谨慎,刻苦努力的性子倒也罢了,多少抵得起屡败屡战这个传闻。可依他印象,高祝显然是个心高气傲的人,这么对杨记川紧追不舍,要么是看上川儿了,要么就是有预谋地要借机上位。
现在还想故技重施?
看来是时候让他回忆回忆当年他惨败在川儿手下的心情了。
等到约定日的前一天,邬琅带常山去了躺出云寺。没跟他提解药的事,只说过两日就是和禁卫军的比试日,上山求个好运。
常山诧异,问他可是没有信心赢下比赛。邬琅嗤笑一声,道,赢那是必然的,问题在于怎么赢。反正无事,我还想求个姻缘呢。
常山又无语了,说,您都有郎骑将军了,还求姻缘签做什么。邬琅大骂榆木脑袋,结了婚还要求子呢,我就不能求个感情顺利?
常山哦一声点头,没再问了,老老实实跟在邬琅背后。
两人骑马至出云山山脚,将马匹寄在附近的客栈中。
出云山高五百丈,修有九千九百九十九阶通天梯,普通人爬,需要一天一夜才能上山顶。九千九百九十九阶通天梯,光是数字就已经吓退了一批养尊处优的富贵人。但去出云寺体现的是逼格,是品味,所以公子哥儿们想了个法子,自己先走前四分之一,中间四分之二让轿夫抬上去,最后剩下四分之一到寺门的路再自己走,这样一来不就神不知鬼不觉了。
偷懒的法子一出,得到大规模效仿,到后来,很多人甚至直接坐轿子上山,自己半步路不走了。
而出云山的轿夫行业也发展得如火如荼。
邬琅既然是诚心上山为常山寻得解药,自然要有十成十的诚意。每一个阶梯都得亲自爬。
早听闻出云山上出名的除了名刹出云寺,再便是漫山遍野火红凤凰树。只是现已过秋,凤凰花已谢大半,没了那火烧一般的美感。倒是满地落英,成了另一种风景。
邬琅和常山都是习武之人,体力好,爬山爬得快。一路上将无数一同登山的人甩在身后。
走了有一阵,二人停下休息。
修筑天梯的人倒也是个风雅的,休憩之地没有统一修成一模一样的亭子,而是将枝干庞大的凤凰树当做了天然棚顶,在树下设置了石桌石椅。风雅是风雅了,若是碰上雨雪天,那就连个躲雨的盼头都没,只能认命地冒雨登山,或下山。所以去出云山的人都知道,要挑个晴空当头的好日子才能出门。
邬琅寻了个空闲位置坐下,常山放下背上的包袱,拿出吃食和衣服递给邬琅。
两人都能感觉到温度越来越低了,高处不胜寒,可不是这个理?
休息了一会,继续上路。常山悄悄凑到邬琅耳边,小声说,好像看到了临淄王的轿子。邬琅一愣,摆摆手,估计是碰巧,慌什么,没遇到最好,遇到了也就那么回事,问个礼就好了。常山默默称是。
两人脚程出奇地快,出发得也早,到出云寺时刚好蹭上中午的斋饭。上午爬山爬得又累又饿,有饭吃了,胡吃海塞的模样把盛饭的小沙弥看得一愣一愣,最后干脆一股脑给他们一大盆饭,也省得来回走了。
吃饱饭,邬琅便带着常山到正殿求签。
大殿内供奉着巨大的不知名神佛金身,人站起平视只能看到佛祖的脚背。正殿门槛很高,供奉桌就在门槛后,香客是不能进店的,只能在门外祈愿,随后供上香火。
出云寺作为宝刹名寺,虽然上来的路途十分艰难,也拦不住一些真心求佛的人和装逼犯们。所以在正殿门口,一溜的蒲团排队已然到了台阶下。
香客们举着线香,跪在稻草编织的蒲团上叩拜,有厚重的梵音钟声从杳杳处传出,令人不由自主地沉心静气,散去不少内心沉郁。
这个时间点,人少,签筒都还有剩余。
邬琅规规矩矩地插香,拜佛,磕头,摇签。找到签文架,顺着姻缘那列看过去,对了签号,撕下来一张纸。
邬琅瞧了眼上头写的字,眉头一皱。
下签。
当即就把签纸给撕了。
常山看一眼,没做声,默默去收拾那对碎屑。
问过寺内扫地的僧人,找到了圆觉。
常山不着痕迹地站在了邬琅面前。
“做什么?退下。”
“是。”
圆觉瞧见常山便秘似的表情,满是皱纹的脸露出一个笑容,迈开脚步蹒跚进屋,“你们进来吧。”
常山觉得不妥,低声道:“少爷,您真的是来求签的?”
邬琅说:“我是来求救的。”
常山抿唇,多少猜到这是怎么一回事了。但是他不想进去。
邬琅走出几步才发现常山还在原地,回过头来喊他:“愣着干嘛,还不跟上来。”
“少爷,属下……”
“你今天怎么这么磨叽。”
“属下还是不进去了。”
“常山,反了你了,敢不听我的?”
“…………”
“快点,别让我亲自动手。”
常山看邬琅一副不容置喙的表情,心中挣扎一番,还是跟着进去了。
圆觉取出了封存生蛊的坛子,再取出早已准备好的引蛊酒和符水,以及其他零散物品。
邬琅事先并不清楚具体操作如何,只知道大概用一种蛊术,以蛊养人。
这东西说实话他只在小说里见过,一想到以后自己身体里要养条虫子,邬琅就有些瘆的慌。这也是他没有让杨记川一同来的原因。若是川儿知道解药是这么来,还不知该怎么发火呢。
事到临头,常山还在别别扭扭犹豫,邬琅恨不得一棍子把他脑袋敲开。最后只得下命令,让他脱了上衣老实呆着,别动。
幻生是子母蛊,相互牵绊。圆觉得先把自己体内的幻蛊引出,种植到常山身上,再将生蛊移至邬琅体内,这样邬琅才能算是常山的专属解药。若是顺序颠倒,这根绳子就把邬琅和圆觉串起来了。
转嫁蛊虫是个精细活,马虎不得。三人围成一圈坐着,只能听到沉稳的呼吸声,以及屋内火烛噼里啪啦的燃烧声响。
圆觉取一把锋利匕首,剖开心口上三寸部位,掀开皮肉,能开到一个活蹦乱跳的小肉虫在他血管内趴伏着,像是一个安静的蚕宝宝。圆觉将引蛊酒旁的白色粉末撒在伤口上。原本沉睡的蛊虫慢慢苏醒,缓慢地蠕动着。圆觉这是用药粉让蛊虫苏醒了。随后他又在左手腕割出一道深可见骨的伤口,倒一碗引蛊酒,全部淋在手腕伤口上。
邬琅看着都跟着手腕肌肉抽疼。
蛊虫犹如闻香而来的蜜蜂,顺着心口流经至手腕的血管,慢慢地往满是引蛊酒的伤口处爬。
眼看着圆觉血都要流上一大碗了,邬琅真是恨不得在这蛊虫身上按个马达。
蜗牛似的蛊虫终于快要达到,圆觉已经摇摇欲坠,浑身大汗淋漓,坐也坐不稳了。常山一手扶住圆觉的背,听圆觉说,让他们在幻蛊出来的那一刹那,用最快的速度让他爬进封存生蛊的坛子里。在这之前,都不可以启封坛子。
邬琅点头,将这个任务揽下。
坛子很小,邬琅单手就能握住。他握着坛子伸到圆觉腕下,等那胖乎乎的幻蛊一丛血肉绽开的伤口处爬出来,立马揭开封口。圆觉手一抖,白色小肉虫幻蛊就被抖进坛子里了,圆觉立马将事先准备好的符水倒进坛内。
“快,封住!”
邬琅听闻,眼疾手快,重新将封纸盖上,死死压住。
常山随即开始给圆觉包扎伤口。
过了半个时辰,圆觉虚弱地开口,让常山将自己左腕割开,涂上一个黄色的药膏,将手伸进坛内。不多时,就能看到一个小鼓包在常山皮肤下慢慢地向上臂游动,随后是锁骨,最后停留在心口上三寸部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