所幸汤可林并不嘲笑他,居然一本正经地思考起来,“不泡红茶了,怕你晚上睡不着。饮料,你不爱喝。牛奶,你见过谁请客人喝牛奶的吗?酒呢,你喝吗?”
太过循序渐进,误导了章寻自身的逻辑,他只怔愣地看着那双噙笑的眼睛。
夜灯旁环绕的飞蛾已不知不觉飞散,灯光再次明晃起来,直射他的脸,章寻恍惚间以为正在被审讯。
叫你上去喝一杯,你答应了?我忘了。
喝的什么?酒。
大晚上?对。
你的酒量如何?不清楚。
喝完以后发生了什么?不知道。
你失去意识了?也许。
你不清醒了,章寻,醒过来。
脑海里“砰”的一声,警铃大作,章寻躲开夜灯的审视,抬头却看到了远处的明月,皎洁、通透,像一面明镜,照着自己,满脸心虚。
他慌乱地退后半步,强装镇定回道:“我今晚还要看论文。”
汤可林善解人意,不作强求,“那下次吧。”
章寻没有应声,没有点头,退后两步,逃也似的离开了。
奔跑之中,那条围巾仿佛隔着百米距离,正中套在他脖上。
汤可林回到家,先把收纳箱购置里的餐具放去厨房,再把新买的灯泡全换上,家里原先的白炽灯亮得刺眼,换成暖色调舒适多了。
忙完一切,他大汗淋漓,才发现那条羊绒围巾仍环在脖子上,颈项全是粘腻的汗。汤可林想起章寻给他套围巾的样子,动作僵硬,憋着气儿,表情分外凝重,给他上绞刑似的。
汤可林笑了笑,越逗越发觉这人好玩,明明看上去冷淡不近人情,像个硬邦邦的冷馒头,没想到居然是个流心的包子,轻轻一戳,全都交代出来。
再想起章寻仓皇离开的背影,完完全全贴合看见老鼠落荒而逃的家猫,不足月的,藏不住情绪。
汤可林反应过来又把自己比作老鼠,脑袋不清醒了,去冰箱开了罐啤酒。
买的家具还得明后两天才送到,地板全是灰,汤可林干脆坐在垃圾桶盖上喝啤酒,忽然庆幸章寻没答应上来,没有多余的垃圾桶给他坐。
阳台之外,华灯初上,家家户户更显温馨。汤可林并不羡慕,他乐意为自己留一个单独的空间,他人可以踏足,但最好不要逗留,社交是用来解闷的形式,他游刃有余。但若要说到生活,总归是一个人来的自在,这个地儿住得不顺心便迁到别的地儿,来去匆匆,无牵无挂。
他余光瞥见阳台边上的那盆白掌,忽地感到为难,要真走了还不知道该怎么处理这盆东西,果然还是养多肉方便,章寻替他着想,他却给自己挖坑。
汤可林无奈地拿起喷雾给白掌洒洒水,洗漱去了。
第17章 17鹌鹑
章寻洗完澡后来到书房,鬼使神差地掀开窗帘往外边看,目光游移,偶尔飘过对面四楼,不清楚哪间才是目标所处,遂移开视线,望了望夜空——城市的夜晚没有星星,自然没有看头。
他眼神巡视一圈,兜回到对面四楼,留意到其中一户的客厅尤其空旷。
连沙发都没有,怎么好意思请人去做客?
这时一个高挑的男人走到客厅,拿着毛巾在擦头发,章寻为他齐整的穿着而松出一口气,回过神才意识到这一念头有多荒谬。
他倏地把窗帘放下,快步返回卧室,步伐莽撞得如自己的心跳。
平板屏幕上全是英文字母,章寻久久未划页,不受控制地打开浏览器,输入一个单词,竟巧合地发现与之名字相似的鸟类——分布于北美的山齿鹑。
看来是留洋的鸟,实在过于凑巧。
——这一鸟类在春夏时节尤其爱叫,尤其雄鸟,吱吱不停。
连个性也如出一辙。
章寻终于忍不住笑起来,肩膀不停耸动,脸涨得通红。
汤思哲回房时看他眉飞色舞的,表情生动鲜活,好奇地凑过去瞄了眼——满屏棕褐色的鸟。他失去兴趣,随口道:“这什么?”
章寻恢复平静,叉掉页面,说:“鹌鹑。”
提及鸟类,汤思哲突然想起什么:“你上次陪奶奶买的是什么鸟?好吵。”
章寻划着文献资料,指尖一顿,“什么鹦鹉,忘记了。”心想今晚撒了好多谎,会不会遭报应。
汤思哲把眼镜一摘,枕着手臂说:“我这几天有应酬的饭局,晚饭不用等我。”
章寻眉头微蹙,“你不要把胃喝伤了。”
“我酒量很好,连我舅公那几个爱喝白的酒鬼都灌不倒我,饭局那些度数低的不值一提。”汤思哲顿了顿说,“你也得练练你的酒量,出来工作不像在学校,应酬是常有的事。”
“喝多了都会醉。”
汤思哲听他回答得模棱两可,便问:“你开始找工作了吗?”
“在看。”
汤思哲偏头望去,章寻看着屏幕,神情专注,所指的不像是工作。他继续问:“看得怎么样了?”
“面了两家,但谈到最后发现他们公司将来做的方向不是我想做的。”章寻把平板放去一边,躺下盯着天花板。
“薪资待遇呢?”
“不错。”
“那得把握住机会,能找到完全称心合意的工作太难了,别到时捡了芝麻丢了西瓜,得不偿失。”
“而且,不要眼高手低啊……”汤思哲补充道。
哪边是芝麻,哪边是西瓜。章寻想,这在他和汤思哲心中大概是截然相反的答案。
芝麻不一定代表吃亏,西瓜不一定就是划算,权衡两者的价值完完全全分对象。何况芝麻长在半空中,西瓜只能耷拉在地上,看到的风景自然不同。
但他没把心里所想讲出来,就在他思考“芝麻与西瓜”的这么一小会儿,汤思哲已经躺下闭起眼。由于章寻买了新枕头,旧枕头自然而然地成为了汤思哲的抱枕,今晚开始跳过貌合神离的互搂环节。
眼高手低?
章寻平躺着,朝上方伸直手臂,手掌张开,再攥紧,想抓住些什么。
看来他的本事也不算大,只抓了一手的空气。
片刻后,他撑起身拉灯,填了一室黑暗。
章寻开始“躲”汤可林。
从前他只是“退”,然而今时不同往日,他见识过那双狐狸眼的厉害,不费吹灰之力就能把人的神魂从肉身引出来。章寻本来心无旁骛地排脚下的雷,不料因此失神,脚一松,手一抖,反炸了自己一身。
为防止悲剧再度发生,最好的方法便是一步也不要靠近危险,任那颗雷静静埋着,总会有失效的时候。
奈何章寻失算了,他把这颗雷想得过于安分,忘记了它会游走。他每天都像在开启一局新的扫雷游戏,胆战心惊地移动,不确定新的一天里那颗地雷的位置,也不确定是否只埋了一颗地雷。
清晨,汤可林像早起的鸟儿在小区门口觅食,然是漫不经心的,貌似他本意只是与保安大爷唠嗑。
彼时章寻走到门口,保安亭那儿传来一阵谈笑声。他停下脚步,犹疑地往那觑,瞥见汤可林棱角分明的侧脸。
章寻脚尖一转,往后门方向走去,听见那人朗声说:“大爷,我碰上熟人了,晚点再聊。”
汤可林大步流星跟上来,“你往回走干嘛?”
“我忘拿东西了。”
“你一会儿去哪,我送你?”
“不用。”章寻站在自己楼栋下,拐弯抹角让他先走,“我忘记东西具体放哪了,要花点时间找。”
“哦。”
章寻朝他点点头,头也不回地上楼,回到家中静坐。
每天这样躲着也不是个办法,太刻意,何况汤可林不过是热情了点,又没犯什么大错,干嘛冷落人家?明明心怀鬼胎的是自己,与汤可林相比,章寻觉得自己才是鹌鹑。
他左思右想,拿出一张白纸涂涂写写。
二十分钟过去,章寻挎起包下楼,没料到那人仍在长椅上候着,大清早的,拿着冰激凌在吃。他顿了顿,“你怎么还在?”
“我今天不用去办公室。”
章寻羞愧难当,汤可林明明是一番好心,自己却晾着人,耽误别人的时间。他从包里拿出那张纸递过去。
“什么?”汤可林扬开白纸,发现上面写着许多陌生的地点,后面列出基本的行车路线,且贴心地考虑到他的路痴属性,着重加粗了标识建筑。
“你可以沿着这条路线逛,这是本市值得一去的景点。”
汤可林神情一凝,不到三秒,眼中重新浮现笑意,他侧过头问:“你当我的导游?”
章寻摇头,实际上他不全为了汤可林的乐趣着想,他有私心,以这种方式支开对方令他没那么良心不安。他说:“我最近实验室还有事做。”
汤可林看起来并未多想,把白纸一折揣进兜里,“哦”了一声,谈笑自若。
接下来的日子,汤可林仿佛被一阵风重新带回密林,没再露面,然而林中仍存在他闯荡过后的余震,不多,每天只震动一到两次,留下恰到好处的存在感。
譬如早上章寻出门,收到他的短信:[我今天要去泽河教堂。]
睡觉前,章寻收到他的反馈:[教堂很漂亮,尤其是立面上的玫瑰花窗,每扇窗都画着一则圣经故事,但我没来得及全部看完。钟楼顶上有一口铜钟,有鸟摸不清方向撞上去了,害我以为要闭馆。临走前碰上唱诗班在训练,据说俯瞰那所教堂的话特别像人体结构,唱诗班就处在心脏的位置,难怪我听他们唱歌的时候心里七上八下的。其实我最满意的是教堂前那片广场上的鸽子,非常亲人,我去撒饲料的时候全围过来,还给摸,不像我妈那对绿毛鸟,压根不给我好脸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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