他记得那男人和母亲说话时,那倾首微笑的端雅神态,将来相见,他想拉着他的手,和他一直一直交谈。
课余时,他勤去艺术馆和拍卖场,时有斩获。母亲见他花钱如流水,怀疑他吸毒,赶来他住的公寓,见到那一墙的画。
从他懂事起,就被母亲严厉对待,但那天,母亲前所未有的愤怒:“我儿子可以是玩家,但不能是蠢货。”
当代拍卖的模式起源于18世纪的英国,历经几百年发展,商业程度已足够成熟,再无捡漏的可能。画作拿去估价,所有专家都说,若不是被他拍去,它们本该是流拍品。他看向《酉阳杂俎》:“它呢?”
母亲拍了照:“就它还像点样子。”
母亲回港后,他发现父亲给的银行卡被冻结了,他聊以度日的是母亲的副卡,想给程约翰买件心仪的圣诞礼物,都会被母亲知道消费明细。
他羞愤难言,过得更加颓靡。有一晚从酒吧离开,苍穹里浮着一片苍白的月亮,他提着一支伏特加,踉跄而行,一阵风来,他和酒瓶子一齐跌进脏雪里。
极寒的夜里,似有光束落在脸上。他睁开眼,几步开外,有人拿手电筒照他,他抬手挡住脸,光淡去了。那人奔到他脚边,他透过指缝望他,像当年透过门缝望他。
是谁殊途曾照我?是你啊。他以为此刻已不在尘世,再次沉进梦里。醒时已在酒店的大床上,床头柜上搁着他的手机。
他按开手机屏幕,数个小时前,母亲打了几个电话,最后一条讯息是:“算了,你想玩艺术品就玩吧,我让叶之南为你把关。”
他叫叶之南。他跳下床,拉开窗帘,外面是英伦如牛奶般的浓雾清晨。套房外间响起动静,那人向他走来,他回头,用他练习了多时的国语说:“你好,我是唐烨辰。”
宿醉后的头疼很需要一碗清润的白粥解救,叶之南带他去楼下餐厅吃点东西,自己只喝极少的水。他埋头喝粥,脑中万念纷沓,一忽儿想他被叶之南守了一夜,一忽儿想他醒来时仍穿着昨晚的衣服,叶之南并未为他除衫,一忽儿想母亲和叶之南还有没有关系。
有关系又怎样?他抬起头,和他的深渊对视。黄昏时躲开的,等不到天明就又跑拢去,他极力笑得轻快:“我叫你阿南吧。阿南,你去睡一觉,醒了我们去看展览。”
叶之南没和他客气,走了。他凝望着那风度翩翩的背影,他是怎样地破碎过、痛过、挣扎过,才蜕变成这副洁白模样,就像不曾沾染过一丝一毫的沧桑?
那个句子蓦然浮上心头:“忽有一人,白襕屠苏,倾首微笑而去。”
母亲骂错了,再花十倍的价钱也值得。美人从来只属于另一个美人,或是富贵之人。他得用力赚钱,圈禁他想要的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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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3章 3
那天午后,他和叶之南约在一家意式餐厅见面。为了买到一件满意的羊绒大衣,他迟到了。匆忙赶到,店堂内,心上人坐在光亮里,对他笑得像光亮。
他用了几年时间准备,得以神色自如地和叶之南相谈,但他不太有语言天赋,普通话讲得怪腔怪调,叶之南的广东话倒是极流畅,屡屡使他失神。是母亲教他的吗,还是一个又一个女人?
叶之南是拍卖师,那次是受一位朋友之托来英国,目标是伦敦佳士得拍卖场上一件梅瓶,顺便应他母亲的请求,去看看那件《酉阳杂俎》,他母亲有个藏家朋友有意收入。
他看着叶之南的眼睛说:“我对他一见倾心,他只能是我的。”
叶之南笑问:“哪怕别人开任何条件?”
他挑眉,快乐地想,中文是真美,他她它,语焉不详,但什么都说了。叶之南见他甚是笃定,不再问了,叹道:“你母亲这下是真要担心了。”
他问:“因为我太能花钱?”
叶之南说:“她恐怕只希望你把艺术品当投资,而不是收藏。”
他又问:“有区别吗?”
叶之南笑而不答,但他听懂了。太迷恋一桩事,一定会受到伤害,因为总有你得不到的,但把它当投资,秉持一颗玩乐之心,买进卖出,才对自己有利。他笑着说:“我知道我要什么。”
最开始,叶之南因公去英国,后来数次专程去看他。尽管那可能只因他擅长耍赖:“阿南,我迷上八大山人了,藏家不出,你陪我去谈。”
“阿南,我在商业银行实习,金库里有几件清三代,我带你去看。”
“阿南,你的生日礼物不好寄,你自己来拿。”
每次宴尽时都很恼恨,恼恨不敢像对程约翰那样待叶之南,恼恨手头紧,参投的小公司利润薄,不能把全世界捧给叶之南,恼恨叶之南生了那样深的一双眼睛,当他含笑看人时,他知道多少人都和他一样,对他毫无办法。
22岁生日前夕,他在赛马会和程约翰重逢。隔了几排座位,他暗暗观察程约翰,见不着叶之南的时候,他认为几可乱真,但见着了,他才看出,两人五官相似,仅此而已。
他知道叶之南的一些事,但叶之南气质清正,谈吐也得体,无论是以前还是现在,他站在那儿,就是雕栏玉砌的感觉。
程约翰不同,他有纵情感,能扮得衣冠楚楚,但撑不了多久,骨子里粗野浪笑的水手血统就会冒出来,那是他素未谋面的父亲留给他的,此生不灭。
退场时,程约翰来拍他的肩,眉一挑,暗示再过个良宵,他说还有事,走了。程约翰当然是个很迷人的混蛋,但他爱着古书里的白衣人,他像一条贵族一样的白龙,如云影般掠过。
剑桥时期是他生命里最愉快的几年,叶之南每次到来,他都接机送机,一同出入拍卖会和餐厅,住同一间酒店,时常谈到夜深。不像后来在云州,叶之南身旁总有太多人,妹妹唐莎也神出鬼没打扰他。
第一次为叶之南送行时,他很失落,但中国有相当多的古董都在英国,叶之南出差的频率很高。每回见完面,他都是笑着去上课的,沿路赞美主,赞美生活,更赞美自己。假如当初选择去加国或澳洲留学,他最多长成运动健将,哪能让叶之南对所有人介绍:“这位是唐烨辰。烨辰是我很好的朋友。”
“很好的朋友”的说法让他如沐春风,但也困住了他。他做了一千次心理建设,饮过一万杯酒,仍没勇气装疯卖傻,吻上那张唇。
他的讲述改头换面,把关键信息隐去,但“爱上父亲的女人”总是能吸引人的,秦峥听得兴致盎然。
他原本不喜欢英国,食物不如香港,天气也坏,因为叶之南的到来,城市变得可爱,看到骑单车散发大笑的女孩他会笑,看到合吃一只冰淇淋的情侣也会笑,看到微风吹动着野草,仍会笑。他说:“所以我今年又回英国过年。”
秦峥讶然,拉了拉自己嘴角:“你看着很深沉,我很少见你笑。”
他牵了牵嘴角,以示的确在笑。他有多久没有那样笑过了?可能是他来到云州发展,近距离和叶之南相处后。
他在云州安顿下来的那个周末,叶之南请他到家中小聚,当他踏进叶家,绝望感漫过心头。
太迟了。时光让叶之南完成了资本积累,他不是刚入世时那个赤手空拳的年轻人了,他已从污秽泥潭中上岸,用最洁净的水冲洗过全身,相交的是大儒,品鉴的是至宝,他恐怕没办法用金钱使叶之南就范了。
在醉意干过理智时,他想过,如果价码够高,会不会有一丝转机?清醒后他想,以情动人,胜算说不定还大些。
倾慕叶之南的女人很多,但谁都无法多留一刻,他这个“很好的朋友”倒总能跟叶之南对坐倾谈,同进同出,消磨掉许许多多的时光。
待到繁花落尽,叶之南是不是就能看到他?但是数一数流年,一生还太长,变数很大。他时时刻刻提心吊胆,害怕那掳走叶之南真心的人横空出世,可他别无他法。
他的情绪总是绷得很紧,渐渐地,他不大会笑了,别人都说他阴沉。当他被父兄拿走飞晨资本,不在故人跟前露面,反而松弛了些,连秦峥笑他是情种,他也坦率承认了,还能开个玩笑:“我以前抄底收公司的时候,总被人骂冷血资本家,其实,哪有人的血是冷的。”
秦峥啧啧叹:“还是冷血。我可不会对自己这么狠。”
他笑笑,喝酒:“我也不想。逃了那么远,逃了那么多年,还差点冻死在路边。”
原来,只要顶着一个虚构的名字,没跟第二个人说的事,都能说。
过了一下,秦峥说:“我家老头的大儿子跟你是一路人,他也爱惨了他女朋友,她在哪儿他就守在哪儿,本来还以为过年能见到。”
他假装没听懂,但秦杉有多爱乐有薇,他可能比秦峥更清楚。秦峥没说下去,换了话题:“你们为什么后来连朋友都做不了?”
从何说起呢,说他妹妹唐莎对叶之南求不得,听说他所爱的女人是乐有薇,嫉恨之下雇凶伤人,让乐有薇和秦杉险些葬身异国。乐有薇控告唐莎,他恳请叶之南说服乐有薇撤诉,他愿以重金补偿。乐有薇在拍卖上师从叶之南,一直管他叫师兄,叶之南发话有分量,但叶之南拒绝出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