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暴雪时晴 (纯白阴影)


  他又去了卫生间。出来洗手时,程约翰推门进来,他大概又谈定了一桩买卖,浑身散发着松弛的快乐。
  他拧开水龙头,慢慢冲刷手指,用眼角余光看程约翰,难掩心头恨意,他凭什么快乐,他就该被人揪着头发,撞到墙上去,一下一下被砸得鼻青脸肿,一下一下被占有。
  程约翰过来洗手,他转过头,猝不及防地用胳膊肘锁住程约翰的脖颈,把他顶到墙上。
  程约翰比他高出一个头,轻而易举拿开他的手,他暴怒,掐住程约翰的脖子问:“他们给你多少钱?”
  程约翰一愣,他扼住程约翰的手腕,一如幻想的那样,把程约翰的脸砸向墙壁,当鲜血从额头流向那双黑眼睛,程约翰反手制住了他。
  “你一直想要我,是不是?”程约翰粗暴对他,他死死抠着墙皮,不让自己叫喊。漫长的痛楚后是极致的愉悦,他又回到15岁时的风浪里,在晕眩中咬紧牙。
  镜子里,是他泪流满面的脸,额角和颧骨处是撞击到墙上留下的血痕。程约翰在他耳边恨声问:“满意吗?你认为我值多少钱?”
  他踩碎摔在地上的眼镜,仰起头,给了程约翰一个带血的吻:“你只能是我的。”
  他用言语冒犯了程约翰,程约翰用行动反击了他。在程约翰之前,他没跟哪个男人走到这一步,但人经常会屈服于欲望。
  程约翰是前马术运动员,从事的职业有个曼妙的名字:盛装舞步,27岁时因伤病退役。他托人弄到程约翰在赛场上的录影带观看,优雅的马背绅士如今混在富人堆里讨口饭吃,赚点钱便去买好烟好酒,有一日便享乐一日,他着迷于这种落魄贵族般的作派。
  他滋生过“长久”的念头,有天拿回一大摞资料,想送程约翰去读一门学科,程约翰看都不看:“我目不识丁,别难为我。”
  他说:“我是为你的未来着想。”
  程约翰问:“你想过我们之间的未来吗?”
  他点头,程约翰很无谓地笑一笑:“你从不让我从正面干你,你在想着谁?”
  他怔住,程约翰摁灭了烟,拿过他手上的冰水,喝了几大口:“你最好放弃把我改造成别人。”
  人海之中初初相遇,他被程约翰吸引,后来才知道,此人身怀利刃,不经意地一划,就让他痛彻心扉。
  那一晚,程约翰叼着烟走了:“我的讨厌劲儿也是我的一部分,要么接受,要么走。”
  有些事是不能被拆穿的,拆穿了,便有了争执。有一日,他瞥见程约翰的领口下有红痕,他发怒,程约翰打开他的手:“我只想要个玩伴。”
  程约翰厌恶被束缚,他容忍了。但没多久后,他发觉程约翰跟女人来往。长谈后,他选择分开,程约翰搬出他的住处,潦草地亲了亲他:“阿辰,去找他吧。”
  多年后的春节,他回到剑桥。熟悉的风景历历,但春雨中已不见旧时人。英国的华人圈子不大,这些年来,他总能轻易听闻故人音讯,程约翰始终在欧美游荡,始终窘困,始终醉生梦死,始终只跟人做一对有今朝没明日的玩伴。
  差不多是两年前,他飞来伦敦竞拍一件马远的画作。得手后,他和叶之南去餐厅庆祝,刚走进旋转门,程约翰和一个异国女郎向外走,四目相对,程约翰笑道:“祝贺你。”
  没头没尾的三个字,说完就离去。叶之南以为是程约翰在拍卖场上的熟人,祝贺他拍得心头好,他忍着隐隐作痛的牙根想,只打了个照面,程约翰就猜出叶之南是谁,然而这一生,他可能都当不起这一声祝贺。
  从未如愿以偿,他让自己安于老友的身份,但有朝一日,命运让他和叶之南决裂。
  他坐在从前饮过酒的窗边,拨通程约翰的电话。当年离开英国,程约翰送他到机场,飞机上,邻座的妇人是教徒,《圣经》翻开的那一页,是《约翰福音》。
  初相遇交换姓名,程约翰说:“我的母亲说,约翰是神的使徒。”
  三万英尺的高空,他想起程约翰,他真正意义上的初恋情人,心如刀割。入夜,妇人默然读经,他在心里跟她唱和:“有一个人,是从神那里差来的,名叫约翰。”
  这一次,神的使徒不肯前来,他说:“等你不把我当赝品,再来找我。”
  他退掉酒店,重游北部的约克郡,《呼啸山庄》的故事发生地。16岁留学英国,他对母亲说是随大流,实则因为这个故事,被放弃的希刺克厉夫愤而出走,数年后锦衣归来,展开狂风暴雨般的复仇。
  第一次和程约翰分手后,他前往约克郡散心,入住一栋老庄园,在风雨夜睡得沉醉。退房时,休息区有个东方男子在看书,穿着黑风衣,眉目英俊,一只布面行李箱搁在脚边,他收回目光,对服务生说:“我再住几天。”
  男子戴了婚戒,但一块名表就能让他收起它。滂沱的雨声中,他叹息着想,原来,在价码面前,道德不值一提。
  总有一天,他会去找那个人。回校后,他申请换专业。学文学或艺术,都只会让他成为一个精致的纨绔,但学金融投资,才能让他有机会对所有人开出无法拒绝的价钱。
  母亲特地来英国劝他:“你得学会适时隐藏野心。”
  他拈起父亲给的银行卡说:“等我三十岁,还靠这点零花钱生活吗?”
  父亲有父亲的体面,给的不是小钱,但大房怎会相信他甘心当个废物?他做任何事,都会被他们当成韬光养晦,不如放手一搏。他说服了母亲:“爹地的生意做得大,将来他老了,大房的人照看不过来,我们早做准备,他才会考虑我们。”
  在剑桥读完金融,他回香港创办飞晨资本,一年后进军云州。他雄心万丈,但父兄和秦望联手,打得他几无立锥之地。他把玩着手机想,秦望之子秦峥是一枚绝佳的棋子。
  大年初三,秦峥发来信息:“出来喝酒。”
  他订了最快一趟航班:“明晚一起吃饭。”
  晚餐订在风景区里的餐厅,是一处颇有古典园林特色的中式庭院,包间是玻璃房子,临着大湖。
  穿行在梧桐树下,秦峥新奇地东张西望,他小时候来过这里,倒不记得有这么好的景致。他陪秦峥慢慢走,慢慢说起此地最美是秋冬交接之时,湖边参天的古树从苍绿到金黄到褐红,层林尽染,像宋元古画中的山水。
  深秋是用来与你散步的,那年月和叶之南走在这无穷尽的树下,他总这样想。许是他眼中的怅惘被秦峥发现了,问:“在这里跟人约过会?”
  他没有回答。初来云州时,叶之南在此为他设下接风宴。今天的菜式仍和那天相仿,秦峥喜欢一客小甜点,他就细致地讲,把新鲜的柿子周身涂上好酒,埋在粮食堆里,两个月后再拿出来,就形成这种晶莹透红的颜色,透着醇香的酒气。
  秦峥问:“是你们香港的吃法?”
  “是古书里的吃法。”他召来侍者,给秦峥又叫了一客,秦峥想阻止,他说,“男人怎么就不能爱吃甜品了?我在外读书时,最怀念家里佣人煲的糖水。”
  这里是叶之南带他来的,这客小甜点也是叶之南讲给他听的。那时候,是怎么舍得向警方栽赃叶之南的?他艰难忍住泪意。
  秦峥拧开威士忌,问:“这么想她,干嘛不追回来?”
  他苦笑。秦峥说:“有什么不好意思的,我初中就失过恋,死皮赖脸追回来了。”
  他问:“然后呢?”
  秦峥扔颗开心果到嘴里:“又好了半年,她跟个长得很帅的转校生跑了。”
  秦峥是个很英俊的少年,他想不出转校生还能有多帅,端起酒喝:“那你就不追了?”
  秦峥嘻笑:“再追就没意思了,天下女人多的是,我又不像你这么想不开。”
  户外起了风,灯影在摇晃,他渐渐回忆起在剑桥时的初相识。那时他21岁,改读金融的第一年,功课不算吃力,但英国的气候太恶劣,他时时郁郁寡欢,在和程约翰分分合合的间隙,饮上许多酒,为此还误了一门很重要的考试。
  教授的太太也是香港人,他拎了礼物去拜访,期许能让他重考。一进门,他就看到玄关处的工笔画,画面是个缥缈的白衣人影,月光洒落清辉。
  母亲气质刚硬,喜好收藏硬木和冷兵器,他不常见到中国画,但一点都不妨碍他对这幅画看了又看,还揉了揉眼睛,错觉月光是动态的,伴着画中人徐行。
  师母夸他是知音人,说这画境出自《酉阳杂俎》:“忽有一人,白襕屠苏,倾首微笑而去。”少女时读到心已惊动,在港大担任教师时在课堂上讲过,学生里有人有心,趁着前段时间她生日亲自送来,说是请一位工笔大师绘就的。
  他不能完全听懂,但画中那一抹月光自他少时的梦里来,明晃晃地照亮往事,照见那个寻人不遇的海上夜晚。
  他不可遏制地想占为己有,但师母不卖。他去拍卖场问了一圈,打探到工笔大师的市价,开出十倍的价钱,师母转让了。
  父母闲谈时,提到他一口气花光了本月银行卡上的钱,母亲问他,他不承认自己做了一笔母亲眼里必然不合算的交易,找个借口漫应了。母亲再问,他挂了电话。当时他正在图书馆阅读《酉阳杂俎》,师母说,中文和英国文学一样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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