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是爱人》作者:月昼
文案:
我一度认为,没有什么比抢宋禹川的东西更有意思的事。
所以当他无名指上出现象征忠贞的婚戒,我注意到站在他身边的那个男人——温柔,淡漠,矜贵,如同一尘不染的天鹅......总之,是我喜欢的。
我布好陷阱,放置诱饵,一步一步引天鹅沦陷。但我差点忘了,宋禹川是条心胸狭隘的狗。
这条狗把我按在他的婚床.上,呼吸粗重,双目猩红。我以为他想咬断我的脖颈,他却只哑声开口:
“为什么叫他嫂子,不叫我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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后来我如愿以偿让他们婚姻破碎,按照计划准备一走了之,刚迈出机场大厅,迎面而来两个熟悉的男人,堵住我的去路。
一个笑意盈盈:“宝贝,逃跑不乖哦。”
另一个面若冰霜,昨夜的炽热荡然无存:“这次你又想离开我多久?”
·冷脸傲娇→无情浪子←腹黑人妻
·表面婚姻,没有感情也没有身体关系,会离婚
·叫哥嫂是情趣,没有guke
·攻爱受爱得死去活来,受自在如风
标签:第一人称 狗血 HE
第1章
我没有想到会在这里遇见林雾秋。
一周前我忙完学校的毕业展,大老远把自己的家当从阿姆斯特丹开车带到苏黎世,放在朋友的私人展厅展览。
刚好荷兰的房子到期,我就在这边租了一间小公寓,准备休息一段时间再回国。
住下来第二天,我想起当初为什么没有申请瑞士的学校。——我不会德语,也不会法语。
经历了一晚上在酒吧被肤白腿长的日耳曼小帅哥搭讪三次却发现彼此语言不通后,我终于打消回国前找点乐子的念头,决定有时间不如待在展厅多看看那对养眼的老板夫夫。
结果就是今天,我遇到了林雾秋。
四年不见,林雾秋的样子没什么太大的变化,依旧五官精致,气质出尘,穿着柔软宽松的灰色针织衫和米色长裤,袖口挽到小臂,露出一截细腻白皙的皮肤,最显眼的是,他左手无名指上有一枚低调的铂金戒圈。
看来没有联络的这些年,发生了不少事。
林雾秋站在一个圆柱形的展台前,又像在凝神欣赏摆在上面的一对耳饰,又像在思索什么,我顺着他的目光低头,看见展台上一枚小小的艺术家名牌。
上面有我的名字。
我不确定林雾秋还记不记得我,多半是记得的,不然他也不会看着几个和我名字相同读音的拼音字母出神。
我站的地方是二楼延伸出去的小阳台,前面摆着两盆高大的阔叶绿植,刚好挡住我的身形。林雾秋看不到我,我却看得到他。
他的睫毛很轻地颤了颤,然后眉头轻轻蹙起,仿佛陷入某种遥远的回忆。正当我准备进去的时候,他身后走来一个人,一个我曾经最不想看到的人。
那个人和记忆中一样眉眼凌厉,周身散发着睥睨一切的可憎气场,仿佛世上万物都不过是他鞋底的一粒灰。我从以前就讨厌他这副样子,这么多年过去,现在还是一样的讨厌。
只见他走到林雾秋身侧,自然地搭了一下他的后背,露出无名指上和林雾秋成对的婚戒。
那一瞬间我好像看到了世界上最滑稽的笑话。——宋禹川和林雾秋,两个从头到脚哪里都不相配的人,竟然也能结婚……?
我不自觉轻笑了下,低头摇了摇头,唇角勾起一个浅浅的弧度。
没记错的话,宋禹川说过,他对男人女人都不感兴趣。
更没记错的话,林雾秋也说过,他希望未来的伴侣和他灵魂契合。而宋禹川那张不可一世的脸,怎么看也不像是有灵魂的样子。
我忽然发现事情好像有点意思,毕竟我那么讨厌宋禹川,又那么热衷破坏他的一切。
我绕过那两株植物走进去,微笑着开口:“学长。”
两个人听到声音同时回头,我没有管宋禹川,视线尽头只有林雾秋微微舒展的眉眼。
我第一次见到有人样子生得这么冷淡,目光却可以这么温柔,岁月没有让他染上世俗的尘埃,他依然像开在寂静黑夜中一朵高贵的白山茶。
我走过去,林雾秋露出微笑,说:“我还在想,会不会是你。”
“好久不见。”我说了一句俗套的开场白,淡淡看了一眼他身后的宋禹川,问:“我该叫你学长,还是叫你——”
我压低声音,倾身靠近林雾秋,唇角一扬:“嫂子。”
林雾秋面不改色,反倒是宋禹川面色一凛,我不在看他,仍然能感受到他落在我身上冰霜一样的目光。
他把林雾秋往身侧一揽,仿佛我是什么洪水猛兽,沾上一点就会皮肤溃烂。
林雾秋依旧不露声色,保持着温和的微笑,说:“都可以。”
这算是坐实了二人的关系,我轻啧一声,略带可惜地摇了摇头。
“这是你做的吗?”林雾秋适时岔开话题,看向展台上那对耳饰,“我记得你好像不是首饰专业……”
“是我的毕业设计。”我说,“上学的时候经常去首饰那边蹭课,学了点小本事。反正我们搞艺术的,不就是随便做个什么破烂玩意儿放在展柜里,都能叫做艺术品么?”
林雾秋被我逗笑:“可是你做得很漂亮。”
我听过很多或真诚或浮夸的夸赞,但没有一句比林雾秋嘴里说出来的悦耳。他接着问:“左右两边的弯曲弧度好像不一样,有什么含义吗?”
“这件作品的灵感来自搁浅在海滩上的鲸鱼骨架。左右两边不同是因为世界上没有完全相同的两副骨骼,我想用这种孤独的生物,表达人与人之间不存在真正意义上的共鸣。同时呼吁海洋保护。”
我顺畅地一口气说完,顿了顿,换了副轻松的语气说:“以上,是告诉教授和参观者的。真实情况是我时间太赶,做不出完全对称的一对。”
林雾秋愣了一下,笑意更深:“我差点被你打动。”
我耸了耸肩,故作认真地说:“早说过,别信我说的话。”
林雾秋还准备说什么,一道冷漠的声音打断我们的对话:“雾秋。”
我掀了掀眼,看见宋禹川冷冷看着我,话是对林雾秋说的,目光却没有从我脸上移开过,“时间不早了。”
该说不说,这个人的气量还是很小,不过跟他老婆多说了两句话,就开始对我恶言厉色。
我无所谓地扬起眉毛歪了下头,收回目光问林雾秋:“你们这次来,是玩还是……”
“参加朋友的婚礼,顺便散散心。”林雾秋回答。
“哦……”我点点头,“那不打扰你们了。”
正要道别离开,我又叫住林雾秋:“欸,嫂子。”
他可能还不太习惯这个称呼,脸色不易察觉地变了变,不过看起来仍是微笑着的:“怎么了?”
“我号码没换。”我冲他眨了眨眼,“随时联系。”
林雾秋微微一怔,随后绽开笑容:“好。”
我想起扔在家里好几年没用的手机,决定回去把它找出来。还好出国前充够了话费,不然万一被欠费销号就难看了。
林雾秋和宋禹川的背影渐渐消失在楼梯转角,两人没有牵手也没有搭肩,甚至保持着比普通朋友还要礼貌的距离。
我抱臂倚在落地窗边,垂眸看着楼下来来往往的行人,不多久两道熟悉的身影一前一后出现在视线中,从离开展厅到坐上同一辆车,全程没有任何语言或眼神的交流。
看来……感情也没那么恩爱。
我小小地打了个哈欠,每次搬家我总要有一段时间睡不好,昨晚又不小心通宵,今天早上起来黑眼圈太明显,不得不戴了一副半框眼镜遮住。
尽管如此,上午过来还是被展厅老板说:“你看起来像是要猝死了。”
展厅和楼下的咖啡厅都是他的,自从我第一次见面拥抱了一下他的爱人,他就一直有意无意地排挤我,到现在发展成诅咒。
我又不是真的想挖墙脚,只不过爱美之心人皆有之,怨不得我。
我慢慢悠悠地下楼点了一杯咖啡,嘱咐咖啡师多加两泵糖浆。那个惹人厌的老板又冒出来,幽幽地说:“过量摄取糖分,容易早衰。”
我瞟了他一眼,面无表情地说:“比起早衰,我更关心我的贫血和低血糖。”
“啧,”他上下打量着我说,“难怪白得像吸血鬼。”
“……”
我懒得再多话,转头问他:“你今天不用去接老婆下班吗。”
展厅老板肉眼可见地垮了脸,撇撇嘴说:“今天周二。”
哦对,想起来了,他们家接送老婆上下班是轮班制。
我忽然起了坏心思,故意戳他痛处,支着下巴不紧不慢地说:“我一直很好奇,你那么爱他,为什么会接受第三个人?”
对面高大英俊的男人果然瞬间变得可怜巴巴,叹了口气说:“就是因为太爱他了。”
“是么……”我摇摇头表示不解。
喜欢的东西当然要独占,没道理分出去一半。
但爱……算了,爱这种东西与我无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