徐冉看丛暮还是虚弱,精神不济的样子,就逗他说:“行啊,我等着这顿大餐。你现在想吃点什么?我问医生了,大鱼大肉你肯定是不能吃,但能吃小米汤、小米汤和小米汤,你看你要不要来碗小米汤?”
丛暮笑出来,勉强打起精神说:“这天也亮了,我也醒了,你就不用在这里陪着了。你看看你是回家补觉还是回学校上课?啧,我觉得你回家睡觉这假不好请吧?”
徐冉挂着两个大黑眼圈:“那就上课去呗,今天第一节 老孙头第二节我们长泽,这两位都是老朋友了,我现在在他俩课上睡觉基本没人管我了。”
丛暮笑说:“对,不管你,就是让你站在教室后面睡。”
徐冉说:“哎要不我还是在这陪着你吧,周老太太找我我就说陪病号呢,这正当理由啊,再说了你这里也离不了人,你还打着针,喝水啊上厕所啊都不方便。”
丛暮说:“不用,你甭担心我了,正好也把我请假的事儿跟周老太太说一声,省的她以为我旷课给我叔叔打电话告状。”
“哎,对,要不你叫你叔叔来陪陪你,都住院了,得有个人照顾着吧。”
“没事,”丛暮说,“我叔叔最近挺忙的,不给他添乱了,我打完针就收拾收拾回家了,我觉得也没什么事儿,吃点药算了。”
他倒是没瞎说,丛安新最近确实很忙,连电话都给他打得少了,每次打电话语气也很疲惫,似乎公事上有些问题。他觉得自己不能帮上忙,起码也别添乱。
徐冉见他恹恹的,也不多让他说话,嘱咐了两句就走了。
过了一会儿,外面的小护士走进来递给丛暮一个塑料饭盒,说是徐冉托她送进来的。
他许久没进食,胃袋发苦,嘴唇干涩,连拿着勺子的手都有点抖,但仍然努力把一碗热汤喝完了。
旁边两个床都是老大爷,陪床家属多,出入声音嘈嘈杂杂,他想趁机补个觉也补不了。于是只好坐在床上发呆,旁边老大爷的女儿早上来接班,还挺可怜他:“哎,小小年纪的就得了这个病,也没有人陪床,孤孤单单的。”老大爷在旁边痛声呻吟,说疼啊,不如死了算了。
她好心给丛暮倒了热水喝,还问他要不要带饭。
弄得丛暮连连道谢,心里一头雾水。
小护士来给他换吊瓶的时候他悄悄问人家:“我得的是什么病啊?”
小护士看他探头凑过来还有点不好意思,红着脸说:“肠胃炎啊,不严重的。”
“那他呢?”他指指老大爷。
“哦,肠癌嘛,那个床也是。”
吓得丛暮打完吊针就走了,说什么也不肯留院观察。
晚上回家的时候景云臻竟然在客厅里看电视。
他只开了一盏落地灯,懒懒散散地窝在沙发里,脸庞在变换的光影下是玉一样的无暇英俊。电视上放的是他们一起看过的一部法国片。那时候景云臻说你到法国去上学也没关系,我可以周末去找你,我也可以学法语,他高深莫测地一笑,其实我本来就会说法语。
丛暮做出很惊讶的表情,眼睛里却有笑,他问从来不知道你会说法语,说来听听。
景云臻说:“Je t'aime!”
丛暮就捧着他的脸笑着去亲他。
然而现在景云臻将视线从屏幕转到他的脸上,表情晦暗模糊,只有他的目光是光一样直白。
丛暮换了拖鞋,与他相顾无言。过了半晌,还是他先败下阵来。丛暮说:“我先睡了,你也早休息吧。”
两人视线交错,没再有对话,丛暮苦笑,就是同租的朋友也不至于如此疏离。
这一分开又有很多天没见,后来有一次丛暮刚下晚自习,景云臻的秘书打电话问他有没有空照顾喝醉的老板,她男友身体不适,她需赶回家里。丛暮打车到酒店门口,扶着喝醉的景云臻回家,照旧给他熬了解酒汤放好洗澡水。当天晚上景云臻将他压在床上暴力的进入了他,他钢铁一般坚硬的手臂禁锢在丛暮胸膛,视线野兽一般猩红,紧紧盯着他看中的猎物。
丛暮已经掌握了一些让自己少受折磨的经验,不去试图挣扎,也努力放松腰臀。景云臻的唇在他脖颈游走撕咬,却又安抚性的细细舔吻。
这是泄欲,并不是交欢。
丛暮很清楚。
可是他看着景云臻在餍足后熟睡的脸,总是告诉自己,再努力一次,也许明天会有不同。他想,他只是在给原来的景云臻一个机会,这个男人曾经给过自己很多照顾和心血,即使这跟爱无关。等到自己对他的爱消磨殆尽,大概就能狠心分手。
从那以后丛暮就总是下晚自习打车去见他,两人在黑夜里交媾,而在漫长的白日里不闻不问。
丛暮想,他大概是景云臻的黑夜男友,负责照顾他无尽的欲望和阴鸷面。
丛暮在白天里埋头题海,来转移感情上的惶惶不可终日。他在三月初给申请的国外院校提供了自己的画集,他那时对两人感情仍有幻想,但仍然邮寄了自己最完美的画作,因为他想要做到自己能达成的最好,将去或不去的选择权掌握在自己手里。
其实,他对除景云臻以外的所有事情都很有野心和规划,他这时候明白,有人说恋爱时的人智商为零,也许不是一句调侃。但是在他的理解中,我从不在感情里使用计谋和智商,是因为那样会阻碍我使用真心。他想:我不想像对待别人一样对待你,做到理智,礼貌,无懈可击,我只想用真心对待你,哪怕你会给我很多痛。
他也再没有对景云臻说他在国内艺考的事,之前不说,是害怕自己没有足够漂亮的成绩支持自己说出:我留在国内发展也能做的很好,虽然想跟你在一起,但这不是一种牺牲。
现在不说,是因为觉得,大概已经没有意义。
清明假的时候,丛暮跟着丛安新去扫墓,墓碑上他父母的照片仍然年轻而美好。丛暮将手中的花放好,跟爸爸妈妈说了几句话,说学习还不错,跟同学相处很好,身体也好,能吃能喝,就是叔叔工作忙,最近有点太累了,你们要在天上保佑他身体好好的,多睡觉少熬夜,工作上的麻烦都快点解决。
丛安新摸了摸他的头,说:“臭小子,我知道了,跟你爸妈说话呢,特意说给我听的是吧。”
丛暮笑嘻嘻:“我在外面等你,你快点啊。”
这是他们很多年的习惯,丛暮会给丛安新留一点时间跟他哥哥嫂子说话。他刚被丛安新抱回家的时候,他这个小叔叔也不过二十出头,因为要照顾他,匆匆从部队转了业,本来在部队有无上前途,为了他也全都放弃了。他那时候自己带着个小娃娃,纵使丛暮再乖巧听话,也有很多忙乱和疲惫。
丛暮记得他五六岁的时候,过年跟他叔叔一起来扫墓。他奶声奶气地说了在幼儿园认识的小朋友,最爱吃的水果和那个管他们午睡的阿姨很凶,然后在一边的榕树下等他的叔叔。他那时年纪小,玩心重,不知道那是多么严肃的场合,还想要绕到叔叔身后去吓他一下。
可是他看见他强壮坚毅的叔叔单膝跪地,用手捂着眼睛,面庞上似乎有泪。他用非常压抑而痛苦的声音说:“……这对我是种煎熬,我也非常……非常想你。”
丛暮那时候虽然年纪小,但是因为从没有见过叔叔哭,所以印象深刻。他曾经以为丛安新无所不能,在这一刻却开始知道并非如此,他也有惶恐,也觉得担子沉重,也会在亲人的坟前恸哭。
第34章
从陵园回来的路上丛暮问丛安新,说最近跟王彦可相处的怎么样。
丛安新一反常态的没有否认,沉默半晌说:“就那样。”
丛暮笑他好不容易开一次花,可得多上上心。
他现在已经可以坦然接受王彦可即将和丛安新组成家庭的事实,每个人都有自己的路要走,他会长大、成人,也许会有属于自己的家庭,丛安新也值得拥有自己的爱人,不管自己接不接受,只要他开心就好。也许人成长的标志就是开始意识到,这世界上有很多事情不是凭借自己的意愿和努力就能够控制得了的。
丛安新问他一摸考的怎么样。
丛暮说还不错。
丛安新又说,月底不是要去国外考试吗?最近复习的怎么样?
丛暮说差不多,看了好多遍了。
丛安新就说,签证什么的你得自己去跑,我最近太忙,实在是顾不上你。
丛暮说没事,又问那月底你是不是也不陪我出国?
丛安新说,我看看吧,把工作往前赶赶,再打打申请,最好能腾出空来,这么重要的考试,陪着你我还放心。
丛暮说,你也别太累,腾不出空也没事,反正中介那边也有人接机,统一安排的,没什么可担心的。
清明假过完之后丛暮请了一天假去办签证,四月份天已经没那么冷了,但这天下了小雨,丛暮留恋青草的味道,在中心花园多待了一会儿,就打了两个喷嚏。
他在路上还在想,是要趁机补个觉,还是换了校服接着去上课,没想到一开家门,正好看见景云臻从卧室里走出来。两个人一打照面都愣了一下,过了一会儿,景云臻问:“今天怎么回来这么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