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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爱太早 完结+番外 (鹿款)


  丛暮目光空洞,声音疲惫:“那你为什么跟我在一起?”
  景云臻说:“总归是没试过这种滋味,试过以后,就知道不适合了。”
  丛暮绝望,眼中已经没有泪,过了半晌,突然痴痴笑起来:“原来在一起这么些日子,我就得了一句不适合……”
  景云臻深沉目光从他身上移开,似是不忍再看,抬脚要走。
  “景云臻!”丛暮心底疼痛难忍,扑上去抱着他呜咽,将脸埋在他宽阔后背上。他的手臂抱得他那样紧,仿佛稍稍卸了力气他就会走掉再也不回来那样:“为什么?我们之前那么好,为什么会这样……”
  景云臻站着不动,叹了一口气。
  丛暮的热泪又涌出来,他哭着哀求景云臻:“你说的那些不好,我都改,哥哥,你别不要我……”
  景云臻任他哭了半晌,说:“非要在一起,你要的我也给不了,最后难免互相怨恨。”
  “不是的,”丛暮急切地说,“我不会怨恨你,我爱你,我永远不会怨恨你。”
  “小暮,”景云臻摸摸他的头发,眉目间非常淡然,甚至有一丝怜悯,“你年纪还小,我们也没谈太久,你会有新生活。”
  丛暮那一瞬间简直恨透了他这种冷静自持,他在那一刻确定,景云臻是真的不爱他,他跟他说分手,就像打发一条狗。
  丛暮的心有一半坠到冰水里,另一半还浮在上头凄厉呼救,他苦苦哀求:“我爱你,我不想跟你分开。”怎么办呢?他第一次爱上的人,即使让人拿刀子捅了心也还想再试试,能不能啊,给我个机会吧。
  他不知道自己在景云臻眼里就像一只受了惊的鹿,一双琉璃珠子一般的眼睛里含着一汪热泪,好像这会儿生死全都由着他一句话。
  但是景云臻简直有世上最硬的心肠,他说:“小暮,你听话。”
  丛暮扑扑簌簌掉泪,好像被逼入绝境一般惶惶不可终日,要怎么办,他还有什么能留住他无情的爱人,他的身体,头脑,所拥有的一切,有什么可以被利用的。丛暮突然跪下去解他的皮带,几乎是迫不及待的将他未勃起的阴茎含在嘴里,用湿热的舌头舔弄,吸吮,他跪在地上看他,那样带着泪的哀求的神色。
  “你发什么疯?!”景云臻目眦欲裂。
  他拒绝不了丛暮,被他看一眼就阴茎挺立硬的要爆炸。
  丛暮把他的阴茎吐出来,两手圈住在上面啄吻,很可怜的用带着泪光的狐狸眼看着他,一只手去脱自己的裤子,露出白浪一般摇晃着的臀波,恳求说:“老公操我,小穴饿了,想吃老公的大鸡巴……”
  景云臻真要疯了,他赤红着眼将丛暮从地上拖起来,三两下将人脱了个精光,按着脖子站在床边粗暴的捅进去,丛暮大声呻吟,说:“我还要,要老公操坏我……”即使他感觉不到快感,痛的直滴冷汗。
  这天景云臻没留力气,把他操成了一条会上下吐水的母狗,要是往日里,他早已体力不支昏过去好几回了,可是他这天一直忍耐着,在挨操的时候拧自己大腿上的肉,他怕景云臻在他昏过去的时候走掉,再也不要他。他急切的舔他的下巴和锁骨,连分手两个字都不敢说,用沙哑的嗓子断断续续的求他,说,“哥哥,老公……我再也不惹你生气了,我什么都听你的……”
  做完以后景云臻躺在一边吸烟,丛暮强忍着疼痛困意,想求又怕他烦,只好觑他的神色,小心翼翼说:“哥哥
  别不要我……”
  景云臻看他半晌,长长叹气,将人搂在怀里,低声说:“要你,你这么乖,不要你要谁,睡吧,乖孩子,睡觉。”
  丛暮在他怀里沉沉睡去,两只手圈在他腰上,不着寸缕的身体紧紧贴着他,把肌肤当成警报器,只要他一动,他就会挣扎着醒来。
  景云臻一夜没睡,透过月光深深凝视丛暮的脸。他梦中仍在皱眉,满脸泪痕,鼻头粉红,仿佛有很多很多忧虑和委屈。


第31章
  第二天早上景云臻面色如常,恍若他们昨夜的痛哭争吵和哀求都没有发生过。他不说,丛暮也逼迫自己不再想,只当是噩梦一场。沉默着吃完早饭,两个人上班的上班,上学的上学。
  景云臻拿着车钥匙准备下楼,转身看到丛暮跟在他身后,问:“怎么走这么早?”
  丛暮将外套的拉链拉上,说:“这学期开始就这样了,早自习提前了一个小时。”
  “……我送你?”
  “不用了,”丛暮说,“走过去也很近,你忙你的吧。”
  他走到小区公园的时候景云臻的车从他身边呼啸而过,丛暮深呼吸了一口冷气,眨眨眼睛,裹紧了身上的外套。他记得自己昨天晚上做噩梦惊醒了一次,景云臻摸着他的背亲他的额头,他显然还没有睡,双眼熬得通红,哄着他重新入睡。
  原来他已经让景云臻为难到夜不能寐的地步了。
  他知道,景云臻心里没有他,如今自己对他来说就是个累赘,他靠这副还没被玩腻的身体暂时换来了留在他身边的机会,可是这又能维持多久?一个月还是两个月?等到他的身体对景云臻失去了吸引力,他该如何收场?
  当天晚上景云臻没回来。丛暮十点半下了晚自习,回到家的时候在玄关被自己的拖鞋绊了一跤。他揉着膝盖站起来,摸索着开了灯,把书包放在沙发上,抽了一本习题册在客厅的小灯下做。
  十一点半的时候他掏出手机看了看,还是控制住了自己没给景云臻发消息,这是他答应他的,丛暮想,以后再不插手他的事。
  他把手机放回兜里,捡起笔来写了两道题,然后抬手抹了一下眼睛。
  又过了几天,周日的时候美院的艺考成绩放榜了,丛暮的专业课考了第一名。黄有亮也挺高兴的,说你小子行,我就知道没看错你,怎么样,晚上来喝酒吧?
  丛暮有点为难地支吾半晌,黄有亮拍了一下脑袋,说:“看我这脑子,你得先跟你男朋友一起庆祝啊,还没跟他说你要留在国内的事儿吧?”
  “……是还没说呢,”丛暮说,“老师我下周末去跟您喝酒吧,到时候我再带三斤卤牛肉!”
  “嘿嘿!好!”肉食爱好者黄有亮美滋滋,压根没注意丛暮语气苦涩,一点也没有取得好成绩的欣喜。
  他看了看表,现在是晚上五点半。
  丛暮咬着指甲在房间里转了两圈,发了一会儿呆,然后随手在演算本上画了一个速写。景云臻的眉眼和唇瓣在有些粗粝的纸面上异常冷峻,他有多久没见到他笑了?丛暮想,他已经画不出他笑的模样了。
  七点十分的时候他给景云臻打电话,电话那头是略带醉意的王一诺:“找云臻?他在忙呢……”他笑了一下,“你要过来?当然可以,不过我们一会儿要换场子,你直接到兰黛,我会让人在外面等你。”
  他跟王一诺在一起。
  这个认知让丛暮心中警铃大作又酸涩难耐,其实他知道自己不该去,也知道自己去了也没用,景云臻想做的事从不会顾忌他,他也厌烦他插手自己的事,可是不去,不去的话,也许今晚他的爱人就要变成别人的——也许早已经是别人的,丛暮苦笑一声,谁知道呢。
  丛暮从来没有去过兰黛,这家新开的夜总会在城东的玉成山脚下,离市区十分遥远,丛暮饶是打车也花了将近两个小时才到地方。
  王一诺果然派了一个年轻男人在门口等他,兰黛的大堂里金碧辉煌,一侧墙是一面硕大玻璃鱼缸,里面各色珊瑚游鱼不一而足,有女孩子化浓妆在鱼缸里做美人鱼翻飞摇曳。再往里走,穿淡青色单薄纱裙的漂亮女孩子和西服笔挺的英俊男孩鱼贯而出,大厅里曲声悠扬,异香飘飘。
  领他进门的年轻男人给他推开了包厢门,门口挨着站了七八个男孩子,具都是高挑消瘦白面皮。包厢里灯光暧昧闪烁,有陪酒小姐捧着麦克风唱甜腻情歌,丛暮还有点摸不着头脑,迈了一只脚进去,正着急找景云臻的影子,忽然听见有男人醉醺醺说:“……哎,尾巴上这个长得好!我没点过男孩子,但是这个能不能让给我?”
  数道视线灼灼的投向丛暮,他猛地抬眼,正捉住景云臻闲闲望过来的目光。男人本来嘴角还带着笑,手中拎着一只玻璃杯。在看到丛暮的那一瞬间,目光陡然一震,渐渐变得有些难以置信。
  他森然寒冷地盯着丛暮,眉头耸起,牙关紧咬,如果没有别人在场,丛暮毫不怀疑景云臻会扑上来给他一拳——虽然他从没有动过他。
  他正要起身,王一诺将他肩膀压下,似乎俯身在他耳边说了什么——他们挨得非常近,两个人的腿蹭在一起,王一诺的胳膊甚至毫不避讳的搭在景云臻的膝盖上。
  “刘总,”丛暮这才看见,被几个少爷挡住的视线里贾向峰坐在黑色玻璃茶几前,手里揽了个姑娘,看着丛暮说,“你有所不知,这孩子可跟我有点渊源。”
  “哦,”之前出声的刘总似笑非笑,“跟贾总有什么渊源?”
  贾向峰脸上倒是看不出不虞:“我俩第一次见面,他就泼了我一身菜汤,你说有什么渊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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