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俯瞰云端的一万公里 (叨叨捞)


  “Bye,see you next ter”
  我随口回复了个“Bye bye”。
  一到有外人的环境,他就自动切换到了英文模式,两个中国人用英语对话,总让我觉得很生分。
  但事实上,我和他也并没有多熟。知道彼此的中英文名字,知道在同一所大学里上学,知道国内的家都在北京……等等,我好像忘了一件重要的事。
  我没问他,是学什么乐器的。
  钢琴?最有可能。手看起来像,但学哪个乐器的手不灵动呢?
  大提琴?太厚重了不适合他。
  小号?挺符合他天真烂漫的气质,但他的肺活量看起来不是很好。
  吉他?不可能。吉他贝斯鼓,这些现代乐器完全不可能。他看起来,不是说古板,只是实在不新潮。
  总不能是巴乌口琴二胡这些玩意吧?
  一阵冷风刮到我脸上,打断了我毫无依据地再猜测下去。我缩着脖子转身上了楼。
  来派对狂欢的人,已经走了一半,剩下一批喝得醉生梦死,在新年第一天,就准备把自己送往急症室的狂徒。我每一脚都迈得很小心,避开那些像肉泥一样摊在地上的酒鬼,兜转地界,终于在厨房的大理石瓷砖上找到了彦良。
  他佝着背,抱着垃圾桶,脑袋几乎都要埋进去。
  这样的场面,我早已见怪不怪。他又把这个散发着异味的垃圾桶,当成了那条他小时候养的总是偷溜出去掏垃圾箱的臭狗。
  我无奈地叹了口气,从背后抱住彦良的腰,半拖着将他整个人拽了起来。他站得不太稳,我把他的胳膊搭到了我肩上,跌跌撞撞地架着他往房间去。一开门,却见到少儿不宜的场面,六目相对,那两人更用怒意的眼神瞪着我。
  这傻逼总是不锁门,私人领地都成了公用空间。
  我面色难堪地吼了那一男一女几句,将他们赶了出去。
  我从来就不是什么善茬,无论是别人眼中,还是自我认知。
  床上的空间腾了出来,我终于得以将这块烫手山芋扔下。他大爷的,我忿忿地想,怎么成了我先给他脱鞋了,这恩得让他给我十倍报回来。
  我给彦良脱衣服时,他醒了一点,看了我一眼。
  我按捺不住好奇心,马上凑近了问他:“Randy学什么的啊?你们怎么认识的?”
  他闭上了眼,装死。
  靠!我真想一拳揍到他脸上,反正他也醉了,明天就说是和别人打的,他也根本无从查证。就算他模模糊糊有点印象,也拿不出证据来。
  但我最后还是没有下手,可能是还残留着几分不该的良知。
  安顿好彦良,我出了房门,把屋里剩下的醉鬼酒鬼都赶了出去,大门一关,顿感清净许多。
  望着满地狼藉,我视若无睹,踢开几个挡路的空罐子,回了自己房间。
  谁他妈造的孽谁明天自己收拾。
  CD机还躺在床上,我拿起来,将耳机线仔仔细细绕好。却在要按下关闭电源键前,又忽然鬼迷心窍地松开了,捏着那只Randy用过的耳机摸了摸,凝视了一会儿,最后戴上。
  坐在床沿被他压出的那个浅坑里,我按下播放键,一个人把没听完的歌听到最后,再将耳机与CD机收回抽屉里。
  还是觉得不够,最后拧开那瓶矿泉水,咬着瓶口,喝得一滴不剩。


第4章
  伯克乐的开学向来没什么仪式感,学生卡一刷,就算完成了。接着就是选课,抢课,带上乐器在各个琴房排练室穿梭,等待。
  哦我不用带。
  还没提过,我的主修乐器是钢琴。从小学毕业的那个暑假开始学,到现在,也就个半吊子水平吧,勉强能听,想成为大师的话,这辈子是没什么指望了。下辈子,比别人提早先投个胎,在地府先练个三十年再上去,说不定还有点机会。
  不是我妄自菲薄,而是深有自知之明。天赋这种东西,可能百万个人里才挑得出那么一个,而我早就明白,我不是那个幸运儿。
  一个时代伟人的名额是有限的。
  “既生瑜何生亮。”
  “塔尔贝格第一,而李斯特是唯一的。”
  我要是这些话里被比较的另一方,当场听着能背过气去。
  报考伯克乐以后,我很快就确定我的志向不在于成为一名钢琴家了。比起古典,我更追随一些新兴冒头的东西:流行,摇滚,R&B。所以我在第二学年细分专业时,选择了——
  电影配乐。
  以为我会选流行作曲?那也太没意思了。
  人为什么喜欢什么就要去做什么呢?我不喜欢弹钢琴,不也照样弹了十年了。
  当我走过教学楼,走在波士顿最热闹的街头时,突然想起了Randy。
  他比我小一级,照理来说,应该已经开始上课了。
  鬼使神差地,我又返回了校园,晃过几间教室门口。
  我不知道他是哪个班的,按专业水平被分到了哪一级,此刻是在上课,还是窝在家里休息,又或者在乐器室练习?
  我想自己真的是异想天开,就算学校够小,但一个一个教室找过去,也得费半天功夫。况且我有什么自信,能一眼就从一班人里找到他呢,看漏了也说不定。
  我自嘲地笑了笑,抬脚准备返程时,却如有神助,心想事成,见到了他。
  他笔直地站在自动贩卖机前,依旧是那天那件长过膝盖的黑色大衣,换了一双深棕色的布洛克鞋,白衬衫与格纹毛线马甲,干净熨帖的长裤,很常见的学院风打扮。Randy左手掏出两个硬币,塞进投币口,右手提着一个中等型号的琴盒。
  哦,原来他是拉小提琴的。我之前怎么没想到,可能是潜意识觉得他脖子太长,架琴太累了。
  就这么默默地看了一会儿,我心里都叹过八百回气了。
  唉——这人怎么和吃饭一夹菜,袖子就必定会沾进菜汤里的小孩似的。
  自动贩卖机嘭地一声掉下东西,Randy随着那声响完全蹲了下去,大衣下摆整片拖在地上。我按了按额角,驱步上前,想帮他提起来。
  恰巧此时,他拿着饮料瓶直起身,与正弯腰的我撞了个满怀。与一个坚硬的琴盒亲密接触,实在不是什么值得高兴的事。而唯一还能称得上幸运,它撞在了我的腿上,要是撞着手,那就完蛋了。
  “呀!”Randy惊呼一声。
  我揉着腿,无奈地看向他:“你撞我,你呀什么呀?”
  Randy往后退了两步,满脸歉意,“我、我没看见你,不好意思。”
  这人可真不禁逗,他后脑勺又没长眼睛,当然看不见背后的我。怎么能不问青红皂白,就这么轻易草率地向人低头道歉呢。即使是我先发制人,他的反应却让我不得不自甘败下阵来。
  我收起了龇牙咧嘴浮夸的表演,捋了捋裤腿,“没事,不怎么疼。”瞄了一眼他手上拿着的瓶子,寒暄,“你买水啊?”
  这回轮到我明知故问了。
  “嗯。”他点了点头。
  这人可太难聊了,我只能硬找点话由:“你拉小提琴的啊?上次忘记问你了。”
  他说:“嗯,拉小提琴的。”
  我问:“你不好奇我学什么的?”
  他用鼻音长长“嗯”了一声,然后说:“我猜……钢琴?”
  “你怎么知道?”这倒让我有点出乎意料。
  “因为你房间里什么乐器都没有,不能带回去练的,大概率是钢琴。”
  看来他在某些方面还是有些许见识的。我还想继续说些有的没的,却被一道一道浑厚的男声打断了,冲着我们这儿大喊。
  “Hurry up Randy,we are late!”
  于是他匆匆地说:“我、我要迟到了,先走了,不好意思。”说完还小幅度地鞠了一个躬,然后就快步朝着同学去了。
  背影消失得一点不剩,我恨恨地想,是他说的“再见”,但根本没想过再来找我吧,真是个小混蛋。
  是不是他对我就没那意思,我误会了什么,上赶着热脸贴冷屁股啊?
  真是扫兴。
  回家路上,我绕道去了一趟唱片行,不是这条街上那家。而我舍近求远的原因,不是因为更便宜或者更齐全,这两点根本都不存在,而是因为那家店的老板,我认识,也是个华人。
  认识归认识,但这人真是深刻继承了勤俭持家的传统美德,通俗来说,就是抠,特别抠,铁公鸡一样的抠。我特地绕远路来光顾他生意,他连个零头给没给我抹过。
  店主是广东人,操着一口混淆难分的粤式普通话。我叫他老马哥,因为他姓马。
  但我也没无私到,就光为了支持国人生意,而成为他的固定常客。老马虽然不打折,但提供试听服务,店里所有的唱片,我都能先拆开一张听听看,再决定要不要买。而且万一一张新盘拿回去,有点小瑕疵或者卡带,他二话不说,就给退换。
  “老马。”我迈进店,朝他喊了一声。
  “哎。”他自然成习惯地应声,扫了我一眼,摆摆手说,“自己管自己看啊,我忙着呢。”
  真是越来越不拿我当上帝顾客了。但我也能猜到,能让他不顾生意的,只有一样——他的宝贝女儿。
  果然,我凑过去低头一看,被柜台挡住的高度下,一个小女孩坐在他腿上,正咿呀咿呀地手脚乱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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