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花好月圆,喜卜白头永偕。此证!”
宾客纷纷鼓起掌来。
若按新式婚礼的流程,接下来该是交换戒指。陆既明却从怀内掏出一个锦盒,打开后不是戒指,却是两个玉做的小玩意儿。
陆既明展示给众人看,说道:“这是先父当年送给母亲的定情之物,是汉代的古物,一双玉做的带钩,中间榫卯相扣,可合二为一。”
陆鹤鸣和严攸宁当年代表陆氏与严氏联姻,琴瑟和鸣,到后面陆严两家不和,各自占地,却以中央政府为战场,针锋相对,一双璧人也先后亡故。这个故事好多人都知道,但都碍于陆重山不喜欢,甚少有人提起,如今陆既明大大咧咧地说起来,知道内情的面面相觑,又疑问起陆重山的去向来。
孙子结婚,虽然结的是一桩奇奇怪怪的婚,但陆重山作为祖父,应该列席才是,如今却未见人影。
陆既明将那带钩从中间一分为二,其中一半塞进沈馥手里。
沈馥有些惊讶,将那带钩攥在手心,触手生凉,钩身内面铸有文字,沈馥细细辨认,是 “长毋相忘” 四字。
陆既明也将另一半带钩攥在手心,另一手轻轻捧着沈馥的脸颊。
沈馥一抬头,陆既明正好垂首,他微微偏头,正好在沈馥唇上印下一吻。
轻轻的,反而显得郑重深情。
沈馥措手不及,睁着眼,正好望见这一瞬间,陆既明低首垂目,面上不见兴奋喜悦,反而有些落寞难过,这样的神色一闪而过,沈馥几乎怀疑是自己看错了。
下一瞬间,陆既明重新站直。主婚人宣布礼成,宾客掌声雷动,陆既明脸上又重现了兴奋喜悦,他朝宾客大声说道:“感谢大家应约而来,希望大家今日能兴尽而归——”
作者有话说:中二小陆:我命由我不由天!!!!! (滑稽)
第三十四章 瓮中捉鳖
说是婚礼,不过又是一个盛大的宴会。
沈令仪在宾客间穿梭,如同穿花的蝴蝶。
众目睽睽之下,她和沈馥说不了什么,多说无益,她得做点别的。她敏锐地感觉到于维鸿的目光正警觉地追随她的身影,他的出现,证明他还是很想要来自陆家的消息的。他想要,她又是他目前能最快够得上的帮手。
沈令仪内心稍定,有了计较,她手中执一把黑漆泥金的小扇,挡住勾起的红唇,和宾客敷衍对答的间隙,回身状似不经意地瞄了于维鸿一眼。
于维鸿果然见到了,往她这边靠近。
沈令仪觑准他快来了,又轻盈地从一对对谈的绅士中穿过去,两人的距离又拉开了,仿佛在挨挨挤挤的人群中玩起了捉迷藏。
她回头看了一眼,沈馥和陆既明不在了,也不知是上楼了还是去了哪里。她听沈馥说起过,三楼有藏书室,沈令仪最后回头看了人群中的于维鸿一眼,闪身从宴会厅出去,扶着栏杆一路上楼,高跟鞋跟在台阶上敲出脆响。
让人意外的是,除了热闹的宴会厅外,外头竟无人看守。
沈令仪来不及多想,“哒哒哒” 地上楼,于维鸿谨慎地跟在身后,像捕猎灵巧猎物的猎手,循迹而去。
整个三楼走廊空无一人,走廊两边都是紧闭的门,唯有最尽头的门虚掩着,留着一条小缝,好像在引诱人推门进去。于维鸿犹豫了一下,反手摸了摸藏在后腰处的手枪,扶了扶银丝圆框眼镜,伸手一把将门推开。
里头没有开灯也没有开窗,一片漆黑。
于维鸿谨慎地踏进去一步,突然,一双柔若无骨的手勾住了他的臂膀。他反手扼住那双手,“砰” 地将人摁在墙上。他听到一声娇柔的惊呼,毫不犹豫地,他反手从后腰处抽枪,顶在沈令仪柔软的小腹上。
昏暗中,沈令仪的一双凤眼熠熠生光,风情万种,毫不畏惧。
沈令仪的手轻柔地顺着于维鸿的手臂轻抚,一路往下,没有使力似的,将枪口一点点拨开,她的声音犹如呓语。
“干什么呢?”
在不远处之外,沈馥打量着破败无人的小院,疑惑不解地问道。
宴会厅里热闹非凡,作为婚礼的主角,陆既明却带着沈馥从小门出去,沿着傍晚平静的湖岸,一路走上虹桥,过虹桥之后,那幢常年挂着摇曳红灯笼的院子就在眼前。整个过程中,他们没有碰到一个人,整个醇园除了宴会所在之处,都格外的安静。
说是破败也不尽然,小院里建筑和醇园其他地方都全然不同,都是北地风格,疏朗开阔。全中式结构,显然时时有人打理,并不荒废。但因主人早逝,整座院子像被抽去了生命力,连满墙绿油油的爬山虎也没有活力一般。
里头阴沉沉的,红灯笼在风中摇曳,沈馥并不十分想进去。
但这明显不由他做主,陆既明脸上已经没有了那种虚浮于表面的欢喜雀跃,脸上似有阴云,让人猜不透他在想什么。
陆既明没有回答,只是拉着沈馥进去,沈馥差点被他拉得一踉跄。
死气沉沉的院落里,陆既明目不斜视,目标明确,沈馥一路被他带到了东边的小院里。陆既明一推门,门 “吱嘎” 一声旋开。里头似乎有股腐朽衰败的味道,沈馥跟着陆既明走进去,看着陆既明把电灯打开。
这似乎是个少女的闺房,那一袭婚仪所用的黑褂红裙正挂在旁边。
陆既明用意不明,只是命令道:“换上。”
他回身出去,掩上了门。沈馥皱着眉看了一眼洞开的窗户,他知道,只要是在醇园之内,他是插翅也难飞,别说是在醇园了,在平州城里,他也逃不脱,更别说现在陆既明开始在军中任职,他的手只会越伸越长。
沈馥看了一眼那袭衣裙,认命地开始脱衣服。
从西式的大礼服到中式的黑褂红裙,两套衣服都出人意料地合身。沈馥借着昏暗的灯光,对着镜子将上褂的盘扣扣好。沈馥的五官并不女气,俊秀好看,但配上这袭华贵的裙子,却有种倒错的美,镜子里的他雌雄莫辨,垂目时眼睑上的红痣格外风流。
陆既明也不知在外面干什么,沈馥凝神听听,听不到什么。他看了看放在窗边的妆台,他略有些不习惯地拎起裙角,走过去,轻轻地打开积灰的妆奁。里头的物件都还整齐,只是久无人用,失了光泽。
沈馥拿起一把象牙梳,梳背上刻了个 “宁” 字。他心头一跳,把梳子放回去,合上妆奁。
这是陆既明的亡母严攸宁的旧物无疑。
他才放下,陆既明就推门进来了,上下打量他一眼,淡淡地说道:“很合适。”
沈馥一哂,目光落在陆既明手上,他手上拿着一顶冠子,红宝堆砌,金银累丝,虽然看上去是有些年头的旧物了,却还是华贵非常。陆既明揽着沈馥的肩,让他摁坐在妆台前,将那个红宝冠子戴在他头上。
冠子上垂下来的红宝流苏将沈馥的脸挡住了,只能影影绰绰地见到一点眉眼,不说不动时就越发像一个新娘了。
陆既明伸出食指,弯腰将沈馥挡脸的流苏撩开,露出他微张的嘴唇。他拿出一管唇膏,细细地地沿着沈馥的唇线,一点点涂上艳红色。沈馥低垂着眼,睫毛轻颤,一动不动。陆既明涂抹得并不熟练,一不小心就抹花了。
“别动。” 陆既明沉声说道。
他捏住沈馥的下巴,用指腹抹掉多余的部分,他手指上也就多了一抹艳红。
陆既明手一松,那些簌簌响动的流苏重新将沈馥的脸遮住,这一回,影影绰绰中,最夺目的只剩下那两瓣艳红的嘴唇。
“走吧。” 陆既明牵起沈馥的手。
沈馥不喜欢绊腿的马面裙,也不习惯狭小挤脚的绣鞋,他问:“去哪里。”
陆既明轻轻一笑,冷冷道:“总要拜见了长辈才算礼成。”
沈馥看不清路,他的视线之内只能看清自己的脚底,他只能被陆既明牵着,跟着他一路走。偌大的院子里,寂静得犹如墓园,一点儿人烟也没有。沈馥心里七上八下,想着陆既明总不会是带他去拜父母的牌位吧?这个婚礼竟是认真的?
远远地,沈馥听到了一阵怪声传来。
隐隐预约的,好像是野兽濒死前的喘息,又好像是拉动破旧风箱时那不堪重负的吱呀。在空寂无人的院子里,这一声格外瘆人,沈馥被吓了一跳,猛地捏了一下陆既明的手。陆既明回头看了他一眼,戏谑道:“看你天不怕地不怕的,难道怕鬼?”
沈馥低头不语,心想,世上如果有鬼,也是先把你收了。
陆既明伸手推开了一扇门,那怪声更大了。
沈馥跟着他跨进门去,裙摆绊腿,脚步不稳,遮挡视线的流苏簌簌作响,沈馥勉强看清了房间中椅子上坐个人,眯眼细看,竟是未曾露面的陆重山,那一阵怪声居然是由他发出来的。
陆既明牵着他立在陆重山面前。
那阵怪声更响了,沈馥大着胆子,伸手将挡眼的流苏拨开一点,被眼前景象吓了一跳。
陆重山比起上一回见到时更瘦了,原本还算是精瘦,如今瘦得只剩下一把骨头,瘫软在座椅上,扶着椅子扶手,不住粗喘,出气比入气少,五官全部挤在一起,脸上沟壑纵横,涕泗横流。沈馥心里一惊,这竟是像那些犯了烟瘾的烟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