林琅往食堂方向走着,仔细盘算着自己的生计。
也不是没有想过:大不了拜托自己的医师开个证明。可是想着想着林琅又觉得实在难堪——我有毛病这种事情,有必要多一个人知道吗?
犹豫了很久林琅还是决定在“勒紧裤腰带”和“保住面子”两个选项之间选了前者。
做完决定林琅又忍不住冷笑,感觉自己像个碎了牙齿和血吞、自欺欺人的家伙——好像这世上少一个人知道,自己就没那些毛病一般。
走到食堂门口时林琅接到了电话:“老师你到食堂了吗?”
林琅迅速收敛掉自己的垂头丧气,选了一种相对和善的声调:“到了。你在哪里呢?”
“我在二楼卖米粉的这个窗口!”
得了。又是米粉。
约林琅见面的人是林琅的一个读者。
磨磨唧唧地写了这么多年字,多少还是攒了那么几个“粉丝”的——因为只写过杂志没出过书,所以林琅不好意思称呼他们为“书迷”。
当时拿到研究生录取通知时林琅在论坛里发过动态;碰巧有个读者也是影大的,得知林琅要来影大读研,吵着闹着要求“开学后见见作家老师!”
这个读者的ID叫[顺儿],是影大模特专业的。
平时在社交网站上发布的照片大多是画着各种精致妆容的工作照,出入的场合也大多是一些高级场所——本以为他应该是个高冷富二代,可日常和林琅说起话来,又格外喜欢用各种可爱的颜文字和“嘤嘤嘤”之类的语气词。
一个非常矛盾又鲜活的人物设定。
一上到食堂二楼林琅就看到了顺儿。
和照片上差不多——无论是脸孔还是衣着,在人群中都显得挺亮眼;身上穿着的衣服也一定是很高级的品牌,虽然林琅并不认不得那些牌子。
林琅吸了一鼻子,看了看自己身上洗旧的白衬衣;化纤已经失去了韧性,显得松松垮垮的;再看到脚,帆布鞋的胶皮和布有几处还开了线。
自嘲地一笑,林琅走了过去向顺儿打招呼。
从来没有公开发布过自己的照片,所以是林琅向顺儿自我介绍道“我就是林琅”,顺儿才分辨出来者的。
一看到自己喜欢的作者本人,顺儿立刻就嗨得颠三倒四:“林琅老师?!我是你的偶像啊!”
林琅没反应过来:“哈?”
顺儿迅速理清主谓宾:“说错了说错了!你是我的偶像!”
林琅心想:你没说错——咱俩照这儿一坐,你比较像“偶像”。
顺儿转去身后窗口叫了一大锅米粉后,又颠儿颠儿地跑回来:“哎呀!我在你给《廊下》杂志写专栏的时候就开始喜欢你了!真的很合我的口味!居然没想到有一天我能见到老师你!诶你怎么后来没写了?是不是有更大的发展平台了?”
“没有。”只是人家不要我的稿子了。
“怎么想到要来成都啊?”
“没什么特别原因……”
“成都好吃?”
“我对美食不感冒。”
“成都女孩儿长得好看?”
“没想谈恋爱……”
“老师您也长得好看。”
“……”林琅这次又没接着话茬。
顺儿个头不大,嗓门儿还挺大,这声毫不修饰的表白是表达得中气十足。引得邻桌有人侧目。
林琅额头冒汗,心想:免不得外面流传风言风语说是影大的学生个个都浪荡风流;这个顺儿也好,那个唐玉树也好,似乎都是眼里看不着别人的。
顺儿话很多,倒不用林琅费心准备什么社交言辞,一顿饭由着他说便过去了。
影大只有一栋男寝宿舍楼,所以顺儿和林琅一起回的宿舍。顺儿住在三层,可路过时却没有回去的意思,径直跟着林琅屁股后面一起走上六楼。
可林琅实在疲乏,于是开门前先下了逐客令:“我还有稿子要写,今天先不接待你了。”
“好嘛……”顺儿倒是原地撒起娇来,噘着嘴蠕动身体,半晌才依依不舍地转了身去:“那老师我先走了。”
林琅点点头。
打发掉那个现世宝,林琅推了推门。
推不开。
说明唐玉树还是不在。
自己插了钥匙拧开了门,走回空荡荡的601。刚坐在椅子上卸下书包,门就被推开了。
林琅猛地转头。
可……倚在门框的人是顺儿。
“诶……怎么啦?”
“哇你住单人寝——诶,怎么还有一个人吗?”
“嗯。”
“啊……好羡慕他。”
林琅心想:你真跟我住一起你就不羡慕他了……我只用了半天时间就把人家气得不肯回宿舍来住了。
“啊……那个……我叫赵顺,老师你还是叫我顺儿就行——我以后能不能经常找你玩儿?”
“可以可以。”承蒙不弃。
顺儿小脸通红,倚着门框又扭动了身体好久,丢下一句:“哎呦我好喜欢老师啊!”就跑了。
门儿没关。
门缝儿外路过的同学瞅着顺儿跑走的方向,又瞅了瞅屋里的林琅;一脸复杂。
林琅额头不免又渗出了汗。
-
关好宿舍门的时候林琅路过唐玉树的床铺。
他的蚊帐是用挂钩潦草地粘在床板上的,脱了好几处胶,所以蚊帐塌了一半。
林琅心怀慈悲,翻出自己没用完的挂钩又帮他重新收拾了一下。
收拾的时候,林琅脑子里又不住地浮现出唐玉树的笑脸。
挥之,不去。
那副表情凝成的画面对林琅其实没什么实际的价值,可是就是抹不掉。
就像是怡人的风景照片,就像是宠物犯傻的视频实录,就像是[央视主持人口误集锦]……或者比喻成精神吗啡?
也合适。
林琅又想起顺儿的感慨:“啊……好羡慕他。”
是啊。他挺值得你羡慕的。我这个“室友”明明当得还不错。
林琅心想:太多人其实对你并没有什么了解,却总喜欢用捕风捉影得来的消息,用拙劣的画功在自己心里为你画像;最后画得丑了,他们便也不觉得是自己的问题,只认定:那副丑态就是你。
像唐玉树和顺儿这种上来就对你笑的人太少。
哪怕有,都不一定可信。
幼时家中出了那场变故,之后有很长一段时间林琅是寄住在舅舅家的。
当时舅妈牵起自己的手温柔地喊自己“琅儿”,问自己“以后就和舅舅舅妈一起生活好吗?”的时候,林琅曾误以为过那是阳光。
可那个温柔地牵起他的手带他离开,说要和他“一起生活”的女人,在一阵子之后便对患有遗尿症的幼小林琅彻底丧失了耐心。
在某个天还没亮的凌晨,她把他从睡梦里重重地拖拽到地下,团起被尿沾湿的塑料布往他稚嫩的口腔里面塞。
一边塞,一边问他:“你为什么不和你妈一起死呢?”
那时候林琅才换乳牙。
吓懵的他看着自己满嘴鲜血,还以为自己要活不过那一天了。
作者有话说:
好吧我承认……我写的是虐文……
我自己都写得手颤……
(但明天会甜,玉树会回来!)
手还在颤……
6 惊春
06-惊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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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约是因为迷信着“小孩子不懂人情”,长辈们并不忌讳当着林琅的面大肆讨论林琅的家事。
——“他妈极端啊。”
——“他爸也不是啥好东西。”
死掉的那个极端,活着的那个不是好东西。
幼小的林琅消化这些信息的时候,心中抵抗不住地滋生出千种万种恶意。
不许笑我。
想要杀了你们。
要让全世界陪我一起哭。
好在“病娇”因子在林琅身上扩散不起来。
可能是怂,可能是天生的良善。
还有,大雨应该不希望自己变成坏小孩吧……
-
没有死在齿落血崩的那一夜,而后竟也不落窠臼地成长成了一个还算正直的人……
林琅有时会沾沾自喜——算是凭一己之力拼命地逃出了命运给他安排下的“暗黑系”脚本。
林琅记得一句好话——不知道是哪一部电影里的台词还是哪本儿书里的金句,有点中二,但林琅一直靠着这句话过活:“所有打不倒我的,都会让我变得强大。”
前年的时候林琅春节回老家,见到了舅妈。
舅舅犯了事儿,锒铛入狱已是第五年,丢给舅妈一堆债;这个女人操劳半生,过早地老去;白发掺着黑发,成了一片毫无意义的灰色。
见到林琅时,她似乎早已忘记了自己对林琅所做的一切一般,殷勤客套地招呼着林琅。
还笑着夸他:“琅儿长高了好多,和你妈妈当年一样漂亮!”
林琅客气地点头说“谢谢”;笑——客套的笑,却硬挤都挤不出来。
后来走的时候,舅妈送他出巷子;林琅没等她的脚步,兀自在前头大步流星。准备拐出巷口的时候,她喊停了林琅,气喘吁吁地追上前来塞给林琅两张皱巴巴的50块:“你小时候不乖,婶婶才打你的。别恨婶婶呀!”
彼时林琅知道自己神色冷漠,却还是收下了她给的压岁钱。
收下,意味着原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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