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痛吻 (不甜茶)


  他原来也是个不愁钱的小少爷,可惜在他很小的时候家里破产了,欠了一屁股债,他爸一蹶不振,在外面迷上了赌博,债越垒越高,他那混蛋父亲到处借不到钱没钱花,逼他妈去卖,他妈带他跑过,最后被抓回来用铁链锁住。
  一间不到三十平的房子,除了一张一动就咯吱响的床没有其他家具,他父亲每天带不同的男人进来,那个时候他妈就让他躲进卫生间,告诉他捂住耳朵别听别看。
  后来卫生间的门被他父亲发酒疯砸碎了,他就背过去,捂着耳朵不听不看。
  他那混蛋父亲在他们面前厉害得很,每天在外面鬼混完回家耍酒疯,打女人孩子砸东西,可追债人一上门就怂,要么躲起来不回家,要么像只鹌鹑似的缩在床底下,不敢叫嚣,一遇见狠角色把妻儿往前一推,自己撒腿就跑,跑不过就下跪求饶。
  他原以为他那混蛋父亲再不是人也不过如此了,直到他十一岁,他父亲用行动让他明白了人性的恶劣是没有底线的。
  那混蛋不知从谁那搭上条野路子,以两万的价格卖了他的第一次,那是个恋童癖的肥胖大叔,进了门拽着他就要扒他的裤子,他妈想阻止却被他父亲拉住按在地上,眼睁睁看着自己儿子被强奸。
  他妈受了刺激,疯了,捅死了他父亲。
  他父亲死后,追债人没有放过他们,他带着他妈东躲西藏,他们睡过大街,睡过公园,翻过垃圾箱,跟狗抢过食,运气好能找一份零工做,一天累个半死挣个几块钱。
  没办法,他一个孩子他妈一个疯子,能抢一份活儿做,只有挣得少干得多才有人要。
  这样的日子持续了差不多一年,他妈的身体扛不住了,落了病,发高烧烧了两天不退,他吓坏了,他们没钱去医院,所以他把自己卖了,那时候小,不懂事,不知道那种地方一旦进去就再也出不来了。
  除非他年老色衰没人要了,或者傍上一个厉害角色。
  出来卖的第三年,他十五岁,遇见了林远之,他知道林远之手里有过人命,这种人是要拿命跟的,但他还是跟了,跟别人睡一辈子都还不起债,跟林远之也许几年就能还上,还能借他的势离开那个鬼地方。
  他向来命硬,他不信林远之这把凶刀能把他砍死。
  伞压得低。
  温何夕出了别墅区,走在无人的路上,没注意到一辆现代迎面驶过,又转了方向追了上来,最后停在他旁边,连按了两声喇叭。
  温何夕扭头。
  透过半开的车窗,许宁与在车内朝他招手:“上车。”
  温何夕看了眼自己:“我身上脏。”
  “我以前送你去医院,车坐垫被你弄得全是血,现在还能嫌弃你满身泥点子,赶紧上车。”许宁与不耐烦道。
  温何夕无奈,收起伞,乖乖上车,拆了裹餐盒的最外层塑料袋,铺在座上。
  “你怎么来了?给林远之送文件?”温何夕问。
  许宁与是林远之的助理,经常被那家伙使唤来送文件,温何夕下意识地以为他又是来送文件的。
  可他想错了,许宁与不是来送文件的,是胖姨给他打电话,说温何夕肯定不舍得打车,全身还浇透了,没穿外套,他一听就急忙开车来了。
  不过他知道温何夕不喜欢给人添麻烦,就顺着他的话应了:“嗯,刚送完回来。”
  说着他打开了车内的照明灯,看了温何夕一眼,本是想看清温何夕的伤,伤的重的话,他就带他去医院,温何夕那个德行,伤的再重都不会说的,也不舍得花钱去医院,总是自己硬挺过去。
  结果这一眼看见温何夕没伤多重,却是坐得拘谨,哪也不敢靠着,屁股下垫了个塑料袋,生怕把车弄脏了。
  他气得一把抽出塑料袋扔到脚下,推了温何夕一把,顺手把副驾驶座椅背放下去:“睡你的,我明天正好要去洗车,里里外外都洗,不怕脏。”
  怕不怕脏的,温何夕不知道,但是许宁与那么一推,车已经被他弄脏了,他索性靠着椅背睡着了,想着一会儿把洗车钱给许宁与。
  他睡醒,也到地方了。
  摸兜掏钱,发现兜里多了二百,不用想就知道是许宁与偷摸塞给他的,这把戏许宁与还真是百用不腻。
  许宁与一看事情暴露了,坦然道:“就两百,给我收着,我上次看见你在书店蹭书蹭了一下午,那店员要不是看你长得好看估计都得拿大扫帚赶人了,知道你不舍的花钱买,别人的钱你总舍得吧。”
  温何夕:“我凭脸蹭书,为什么要买回来?”
  许宁与无语:“你买回来看完给我,我正好给我家儿子启蒙,行了吧?”
  温何夕也很无语:“你确定要用十宗罪给你家孩子启蒙?”
  许宁与被气炸了,大骂:“我操了,让你收着你就收着,那么多废话。”
  “我不要。”温何夕把钱一扔,迅速下了车。
  只要他跑得够快,钱就追不上他。
  许宁与看着温何夕的身影隐入夜色中,无奈地收起了钱,一数发现多了一张。
  他妈的,温何夕这兔崽子又变法给他塞钱。


第3章
  温何夕天生执拗,他不喜欢欠别人的,更不喜欢接受别人的施舍,他不可怜。
  许宁与的儿子患有白血病,高额医疗费让一个名牌大学毕业的学霸给林远之卖命。
  胖姨的丈夫和儿子三年前出了车祸,丈夫当场死亡,儿子截肢,她肯为林远之工作就是想给她儿子多留下点钱。
  这个世界上艰难过活的人有很多,他并不比他们多些什么。
  更何况,路是他自己选的,他不需要那种旁观者用来感动自己的东西。
  那天警察问过他,他是否要放弃过去的一切,开始新的生活。他可以进孤儿院,被新的家庭领养,拥有新的爸妈,但是他不愿意。
  他不承认他是孤儿。
  他有妈。
  他选择了最艰难的路,是他自己活该,他认。
  走上这条不归路,也是他自己选的,他也认。林远之给他钱,他把身体给林远之糟践,这很公平。
  这是个穷人拿命换钱的时代,他不过是其中一员,没什么可怜的。
  穿梭在又矮又破的旧楼之间,冷风轻轻松松透过半干的衣服,冷得温何夕直打哆嗦,他租的房子在离小区门口较远的一栋里,到家时他都感觉自己快要冻僵了。
  家里漆黑一片没开灯。
  畏缩在黑暗里的人似乎被开门的声响吓到,尖叫起来,抓起手边的东西就往门口的方向扔。
  温何夕抬起手臂挡住飞来的杂物,出声安抚道:“妈,是我。”
  他按了一下手边的开关。
  打开灯。
  屋内瞬间亮了,温何夕的母亲夏箐闻声,看向门口的温何夕,安静了下来。这么多年过去,他妈的病好了很多,起码有他在的时候,他妈没再发过疯,胡言乱语的,只是喜欢安静地发呆,偶尔跟他耍脾气。
  温何夕换上拖鞋,去卫生间冲了个澡,换了身睡衣,然后把打包带回来的红烧狮子头热了一下,又煮了点米饭。
  他租的房子很小,进门就能一览无余,除了卫生间单独隔出去,分不清卧室客厅和厨房。
  温何夕放下折叠小矮桌,一盘红烧狮子头,一碟咸菜,母子俩在小矮桌上简单凑合一口,红烧狮子头归夏箐,咸菜归温何夕。
  在家里,温何夕放得开,不像和林远之吃饭时那般细嚼慢咽,他的吃相跟他精致的长相完全不沾边,全程狼吞虎咽,饭量还大,一张小嘴不停,塞得满满的,吃得双颊鼓起来,好似有人跟他抢似的,一碟咸菜一碗米饭也能让他吃出饕餮盛宴的感觉。
  温何夕不挑食,他记得他小的时候好像挑食过,后来尝过挨饿的滋味儿,饿得前胸贴后背,看见什么都想啃一口,这种矫情病再没有了,每次吃饭都跟饿死鬼似的,什么都吃,吃到撑得快吐了才放下筷子,生怕没有下一顿。
  温何夕吃得快,他吃完的时候,夏箐还在对面一勺一勺剜着红烧狮子头。
  夏箐不紧不慢吃着。
  温何夕已经起身去拿药箱,悄悄挪到了夏箐身后,脱了衣服给自己上药,身上青一片紫一片的,还有各种细小的伤口,上药的时候疼得他差点哭了,躲在夏箐身后一声没出,咬牙把林远之骂了一千一万遍。
  温何夕处理完身上的伤,夏箐正好吃完,温何夕看着她吃完药,帮她洗漱,哄她去睡觉。
  他自己收拾完桌子,关了灯,把小桌搬到阳台,开了盏小台灯照亮,又拉上窗帘,防止光线扰到夏箐睡觉。
  他在桌前就地而坐,翻开历史课本,开始埋头苦背。
  温何夕初中没念就辍学了,在跟林远之的第二年,他壮着胆子求林远之供他上学,这才有机会读书,直接跳的高中,插班进高一。
  他的成绩不算特别好,毕竟落下太多,基础薄弱,而且他还要陪林远之,经常旷课,几乎算在自学。
  名牌无望,但他努努力,以他现在的成绩,考个垫底的211还是有可能的。
  温何夕背着背着,听见屋内有轻微的响声,撩开窗帘就看见夏箐手里拿着什么东西乱甩,还要往嘴里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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