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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西弗斯的时间 (小修罗)


  “噗哈哈哈哈哈哈哈哈哈哈哈哈哈哈哈哈哈哈哈——!!”
  “你怎么说跑就跑啊?也不给我个眼色暗示一下,好歹能有个心理准备啊......”
  “所以我不拉着你的手跑了么?”
  “......”
  纪仲年脱口而出的这句话令双方笑意顿敛,气氛莫名变得有些黏腻。两个人没再说下去,而是别扭地错过视线,耳朵却慢慢泛起了红。
  纪仲年后悔自己激动过了头什么都说,他刻意地别过脸去,眼神飘向远方淡淡的云彩,还虚咳了两声以掩饰尴尬。
  待他平复了一下心情,再转过去的时候,略不自然地对林斯说:“还有下次的话,你记得——”
  他还没讲完就收了声,因为看见林斯正蹲在小女孩的面前,手里晃着一根掉毛的蒲公英,笑眯眯地哄着,还温柔地替小女孩抹去挂在脸上的金豆豆。
  “不哭了,以后见到坏人就跑,撒丫子跑。别再让人给抓住了,知道不?”
  “知道啦,谢谢叔叔。”
  “......叫哥哥。”
  小女孩被揉了揉乱蓬蓬的脑袋,接过香肠拽在小手里,她懂事地向林哥哥道谢之后,就蹦蹦跳跳地跑走了。


第10章 手握预言牌的
  有了上次与混混打架的事情之后,纪仲年以安全为上,没有再踏出林斯家一步,而是每天安安分分地呆在家里发霉。
  林斯怕他闷得慌,会主动给他说些杂七杂八的事,一张破嘴叨叨叨,闲来无事就说说这个又说说那个。
  纪仲年天生话少,他通常是闲散慵懒地靠在床上,闭着眼睛听林斯说,最后到底有没有听进去,林斯也不好说。
  据林斯所说,贫民窟起先发展过一阵子,不过很快就因为人口素质不够、建设资源不足而作罢,那些工厂、交通设施也渐渐变得衰败破旧。
  就像林斯家附近那条荒废了十几年的铁轨,原本是一直延伸至繁华的东城,现在早就被荒草和铁锈掩埋了。
  但因为这铁轨的结构独特,所以常有附近的小孩来玩耍,某种意义上也算是一种废物利用。
  林斯却总把那些小破孩赶走,他摇着把崩开的大蒲扇吆吆喝喝,一口一个“熊孩子”,像赶羊一样地赶他们。
  他这副姿态过于凶猛,像恃强凌弱的恶霸在以吓唬小孩为乐趣,全然被纪仲年看在眼里。
  事实上,他并不明白林斯为什么要这么做,因为他觉得贫民窟里很压抑,难得有些孩子欢闹嬉戏,起码还能带来些活力和生气。
  有时他无聊至极,就这么看着孩子们打闹,也算是一种消遣。
  “走走走,不许再来这边玩!”林斯废着九牛二虎之力朝那群小孩吼道,“喂!赶紧的,各回各家,各找各妈!”
  夕阳西下,天边只剩最后一道残余的黄昏线,纪仲年默默坐在窗户旁,一如往常那般聊赖极了。
  他单手拖着下颚,棕黑色的眼眸像神游一般飘着,慢慢地朝正前方凝聚成了一个点,看向屋外的林斯,发现这变态又在驱赶那群正在玩老鹰抓小鸡的孩子。
  那些小孩胆子大了,怎么赶都不肯走,反而嘻嘻哈哈吵闹不停,一个赛一个皮。
  他们还故意捡起碎石子去扔林斯,有的则用树枝做成的小弹弓发动攻击。
  孤军奋战的林斯不慎被击中,光荣“挂彩”,但是他千磨万击还坚劲,直到脑袋都被砸出个小血口来,才最终把那群小魔王给赶跑,一个不留。
  他骄傲地擦掉额头上的血,双手叉腰站在这片空地上,半晌,一把好听但有点突兀的声音在他身后传来——
  “你很讨厌小孩?”
  林斯听见后便转身,看见纪仲年半个身子框在窗户里,又细又长的睫毛微抬起给眼下投出一小片阴影,正无声地看着他。
  纪仲年明明脸上没什么表情,但因为这人的面相天生淡漠,只这么坐在那里不动声色,也生出阵阵令人难以靠近的寒气。
  要不是这人是他以后的佳偶,林斯还真想当即刷个臭脸过去,好治治这副“天下人皆欠老子一个亿”的嘴脸。
  “你为什么总把那群孩子赶走?”纪仲年没有情绪地问他。
  林斯浅笑,露出两颗洁白的门牙,踢着踢着地上的石子,“旁边有个高压线,小孩玩起来没个分寸,容易出事。”
  “高压线?”
  “嗯,很危险,”林斯撇了撇嘴角,给纪仲年指了指不远处的铁轨,那里有处生长了许多野藤蔓的地方,光线歪歪扭扭照不进去。
  纪仲年闻言抬眼,看了半天才发现那里真有个高压电线塔,被一些枯败的藤蔓缠绕着,只露出少部分生锈的铁架,不细看还真不容易发现。
  “以前小时候,我有个玩得很好的朋友,他经常来我家找我玩......”林斯说,“他就是被这个高压线电死的。从那以后,我就没有朋友了。”
  纪仲年定眼看了他一会儿,淡淡地将目光移了回来,似乎没有再苛责林斯的意思。
  “不过你说得对,我确实不怎么喜欢小孩,他们都太闹腾了,”林斯对他嘻嘻一笑,露出一口大白牙,“反正我也不能生,我喜欢男人,男人跟男人之间可以用屁股做.爱,但不能生孩子。”
  他在认真地给纪仲年科普,虽然带着些恶俗的字眼,但是一本正经,听起来他是真的很想和纪仲年做爱。
  ——什么姿势都可以,被掐着脖子摁在桌上可以,挂在高压电线上也可以。
  纪仲年恐同症犯了,皱起眉头,“你果然是个变态。”
  变态就变态吧,林斯不置可否,“你最后还不是变成跟我一样的变态,不对,你比我更变态,每晚用领带将我的手绑在床头,啧啧啧,还咬我脖子——”
  “闭嘴!”纪仲年听不下去了,快要被这个有臆想症的变态搞疯。
  林变态识相闭嘴,挂着一脸向日葵的微笑,朝他蹦哒两步过来。
  他欢脱地站定在布满铁锈的窗前,用手扒着两扇打开的窗门,笑眯眯地瞅着纪仲年看,像在欣赏橱窗里精致的模特。
  被盯着看了老半天,纪仲年浑身都不自在,他正想开口骂人,却听见林斯缓缓说——
  “纪仲年,好想让你早点喜欢我。”
  天上有只飞鸟低空掠过,纪仲年蓦然一愣。
  说这句话的时候,林斯的眼神柔和极了,头发被浅淡的夕阳映照着,这张平素爱嬉笑的脸上,竟少有的透出几分认真。
  某一瞬间,纪仲年被这样诚挚的神色晃了晃眼。
  他的心,毫无由来地随着风微微摆动,似乎真的想要相信这个人说的话,想要早点喜欢上这个变态。
  静默半晌,纪仲年很快重拾了理智,又恢复了平时那副鄙夷的嘴脸,“不可能,你早点死心吧。”
  这话尽是冷淡。
  可林斯却道:“话别说太绝。”
  纪仲年只当林痴汉是在疯言疯语,说着一些不过脑的傻话,对他这种结合疯子、傻子、变态于一体的行为,纪仲年早已习惯,眉目间露出不屑一顾的嘲讽来。
  他以前遇过不少追求者,但从未有人像林斯这般奇葩,拥有不知从何而来的自信,还有一份类似于打不死的毅力。
  林斯朝他爽朗一笑,打了个逗趣的响指,语气可谓自信满满:“信不信由你,我可是手握预言牌的人。”
  “少做点白日梦。”纪仲年嗤道。
  夕阳渐渐沉入远山,斜切的光线正好搭在窗户的边框上,切割出一条清晰可见的光影线。
  二人分别站于明暗处,就像命运注定了纪仲年生于光明,而林斯长于灰暗,彼此看似近在咫尺,其实处于两个截然不同的世界当中。
  他们深深地盯视着对方的眼睛,一个是热情希冀,一个是自傲淡漠。
  上帝有时是个公平的小孩,他玩游戏时会在天平两侧放置相同重量的东西,以保持故事能够发展下去——
  左边,是一张夹在戏剧中的预言牌;右边......则是一个无法被掌控的命运齿轮。


第11章 我要走了
  纪仲年是个天性谨慎的人,落难之后,他被迫藏身在环境恶劣的贫民窟里休养生息,看似苟活着,其实从未断绝过跟外界的联系。
  每天早上十点,他会准时问林斯借用手机,然后向某个账户发出一条加密的邮件,顺带看看网上有没有纪氏集团的新闻,随时留意他哥纪霄的动向。
  林斯猜测,他那封邮件应该是发给魏平的。
  魏平是跟了纪仲年很多年的助理,堪称他工作上的左右臂,上辈子纪仲年落难之后,就是靠着和魏平私下联系,才一直保持对集团的关注和对他哥的反向监视。
  就目前为止来看,林斯发现事情的走向和上辈子差异不大,当中一些细节他也记不清了,但就总体来看,一切几乎是沿着相同的轨迹发展而去。
  他按着日子算了算,纪仲年也差不多要离开了。
  *
  贫民窟里的人穷,穷人都没什么消遣,所以过了夜晚十点之后,这里到处皆寂静无声,空荡的街上摊铺收尽,杳无人迹。
  这晚临睡前,纪仲年蹬了睡在他旁边的林斯一脚,淡淡道:“变态,我明天要走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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