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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西弗斯的时间 (小修罗)


  一天、两天、三天......一周、两周、三周......一个月、两个月、三个月......
  掰着手指头算会快一点吗?还是采一朵清荷掰花瓣会快一点呢?亦或是,钻进被窝里想着纪仲年撸会快一点?
  之后的时光里,相思归相思,林斯还是重新振作起来,恢复了他单身青铜汉的生活,每天游手好闲,在贫民窟里晃晃荡荡无所事事。
  没钱了就捡几个破烂换饭吃,到池塘边打打水漂当做是消遣。时不时与贫民窟里的混混们扭打成堆,与街上的流浪狗大战一场。实在无聊了,就在榕树头下打打牌,被出千的人坑得一个子儿都不剩。
  ——纪仲年不在,他好像就没有乐子。
  其实对于林斯来说,重活一辈子最不适应的……就是得在这个破烂的贫民窟里生活。
  上一辈子,他和纪仲年在一起后,那只傲娇的纪老爷虽然看似对他百般嫌弃,但还是把他宠得跟个掌上明珠似的,林斯住在豪华的纪家大宅里,要什么有什么,只需当个锦衣玉食的少奶奶。
  这一朝,重回充满垃圾和垃圾人的地方,实在叫他住不惯。
  熬啊熬,日子伴着油烟过。天气已入了初秋,挂在树头的叶子半绿半黄,将掉未掉。
  这日,王阿婆提着半袋黄瓜上门,顶着一副笑得不寻常的嘴脸,嘻嘻地找林斯讲闲话。
  “阿斯,你家那个帅小伙呢?”
  “谁?”
  “住你家那个,生面孔。”
  之前夏令时节,王阿婆有次路过林斯家,无意间发现藏了个脸生的帅哥,高大英俊,肩膀宽得像一张裁衣板,看上去很适合当孙女婿。
  这一入秋,她那孙女就成年了,于是王阿婆迫不及待,眼巴巴地上门来问亲。
  林斯将黄瓜在身上擦两擦,直接塞进嘴里啃了起来,咔嚓卡擦的特别爽口多水,边嚼边说:“他不是这里的人,是东城的。早走了,你别想了。”
  “啊?”王阿婆顿时愁眉苦脸,拍着大腿叹道:“可惜咯,我还想把我孙女介绍给他......”
  “省省吧,他有对象了,”林斯活在自己的意淫中,随手一撩额边的头发,极其不要脸地说,“他那‘老婆’可靓了,模样那叫一个顶呱呱,所以他不会看上你孙女的。”
  “......”王阿婆哼哧着,默默拿回了自己那半袋黄瓜,还给袋口扎了个死结。
  如果此刻正在董事会上舌战群雄的纪二少知道,自己正因为百里之外某位痴汉的吹牛而多了个同性别的“夫人”,一定会气得派人远赴此地把这位林痴汉给毒哑。
  前来做媒的王阿婆走后,自封靓仔的“纪夫人”独自坐在屋前的青板石上,光着两只赤脚板,手里拿着半根吃剩的黄瓜晃啊晃。
  背景是贫民窟里明明灭灭的的灯火,周遭吹过断断续续的风,他一个人望天望地望空气,心里想的除了是纪仲年,还是纪仲年。
  他林斯本就没出息,在他咸鱼的一生中,所能获得最大的出息就是纪仲年。
  如今这出息跑远了,也不知道会不会回来。
  望完了门前的臭水沟子,就望望远山的星,可无论眼睛望向哪里,似乎都能看见纪仲年的影子。
  他时而想念仲年,时而想念纪二少,时而想念喜欢的人。
  作者有话说:
  纪二少会把老婆接回去的:)


第13章 那个男人来接我了
  这天,咸鱼林斯正在家里躺尸,他翘着个姿势难看的二郎腿,左手一杯热腾腾的清茶,右手一把咔吱脆的瓜子,虚度着这极度无聊又思念难耐的时光。
  瓜子壳的残骸撒遍地面,易拉罐和发了霉的香蕉皮相得益彰,再加上躺在床中央那个快四肢退化的林变态,恰好构成了一幅完完整整的垃圾图。
  屋外忽然响起了一些动静,类似于石磨压黄豆的嗤吱声,是林斯以前在王阿婆那家豆浆店里听过的。
  他好奇,走出门去,想看看究竟是哪个神经病在他家门外磨豆浆,便看见一辆黑色的迈巴赫横跨门前,那车轮碾过布满砂石的平地,便发出了石磨压黄豆的声音。
  这车明显是普通人买不起的,与这破烂的贫民窟背景格格不入,嗯,纪仲年倒是有一辆一模一样的。
  主驾驶的车门打开,一个身着黑西装、黑皮鞋的男人走了出来,发型梳理得平整妥帖,走路的姿态挺肩抬头,犹如受过训练的军人,就是面上的表情略为古板。
  此人是纪仲年的助理——魏平。
  “林先生您好。我姓魏,是纪总的特助。上次,我们见过的。”
  “......好久不见,”林斯愣愣地摆了摆手。
  魏助理彬彬有礼,意简言赅:“纪总派我来接您回去,请您尽快收拾一下,我在这里等你。如果有需要帮忙的,您可以随时开声叫我。”
  挠着头怔了半天,林斯将脑袋斜斜一歪,问了个造作的问题:“纪仲年呢,他怎么不来?”
  魏平道:“纪先生他公事繁忙,暂时腾不出时间。”
  这句话很好很委婉地将纪仲年的意思传达给了林斯:我来接你了,但你还没重要到能让我亲自动身的程度。
  林斯明白了,耸了耸肩,又问魏平:“他最近还好吗?”
  魏平颔首,“纪总他很好。”
  一句“很好”就足以让林斯悬了一百个日夜的心放下来。他天天想着纪仲年,无非就是希望这位二少爷能平安顺遂。
  感慨了半晌,林斯才稍稍迟钝地意识到,自己这是要去见纪仲年了,他当即仰天长笑——
  “纪!仲!年!我就知道你心里是有我的!”
  魏平皱了一下鼻子。
  自嗨了一轮后,林斯兴奋地转身回屋,蹦蹦跳跳如同精神小伙,去收拾自己为数不多的家当。
  但不得不说的是,他确实一穷二白,全副家当几根手指就能数完。收拾完一大堆破烂后,他能带走的东西两个背包就能装下。
  魏平帮他把行李放进车后箱,打开车门请他上车,林斯抬腿就往里蹦,欢快得就像新娘上花轿。
  车辆徐徐发动,破烂的贫民窟逐渐被抛在了后面,林斯心情雀跃,不禁开启了自己的话痨本质,主动与魏平搭话。
  “我还以为纪仲年会亲自来接我,他明明想来的啊,怎么不自己来......啧,死傲娇。我都没让他用八台大花轿迎我,太高调了也不好。这么久没见......我还怪想他的。一日不见如隔三秋,我命苦,这是多少个秋天没有见到我的纪老爷了啊。”
  魏平把控着方向盘,颇为无语地听着这小子一通嘴炮,终于明白他老板为什么对他说“无论那小子放什么屁你都不用管他,实在忍不了就用布把他那张嘴给堵上。”
  喋喋不休的林斯坐在后座,双手攀趴在前座的靠背上,又问魏平:“纪仲年有没有跟你提起过我啊?”
  魏平通过后视镜,对林斯稍稍颔首,“没有,纪总他没提起过你。”
  “......”林斯傻呵呵地自我安慰,“呃,也是,他、他一向不太擅长表达自己......”
  魏平又终于明白为什么他老板对他说“无论那小子嘴里吐出些什么东西你都不用信,因为他有某些妄想症之类的精神疾病。”
  *
  纪家大宅在东城赫赫有名的富人区,豪华的轿车长驱直入,驶过栽种着绿树鲜花的林荫道,靠近最里面的那间三层洋楼,就是纪仲年所住的高级别墅。
  林斯就像个没见过世面的乡巴子,一路扒着窗户向外张望,瞳仁被外面光景映出斑斓颜色。
  他倒不是因为惊讶和好奇,而是因为思念。
  ——这是他阔别已久的家。
  “我终于......回来了。”
  魏平开车把他载到了纪家的大宅里,当铸造宏美的大门在他面前徐徐打开时,上一辈子的记忆如潮水般涌来,林斯一阵浩浩荡荡的感触,差点当场嚎啕出来。
  他曾在这座大宅里生活了三年,所有最美好的回忆都在这里,勾连着他心底最缱绻的情愫。
  在玫瑰花园的亭廊里,纪仲年孜孜不倦地说了几十遍爱他。在客厅的水晶灯下,纪仲年和他亲昵地耳鬓厮磨。二楼那间古式的书房里,喝醉的纪仲年将他压在书桌上彻夜做爱。
  哦,还有他最喜欢的卧室大床,纪仲年搂着他沉沉入睡,每天醒来又给他最最温柔的晨吻......
  所有的这一切,似乎都在林斯踏入这扇雕花大门的一刻,失而复返,重新向他走来。
  “林先生,林先生……”
  林斯没听见魏平唤他,只愣愣地盯着面前的大宅子,内心如海浪般哗哗翻涌,幸福的记忆和后来的结局交杂在一起,叫他乱了思绪。
  “林先生,请。”直到魏平第四次叫他下车,他才从凝思的世界里回过神来。
  “哎,不好意思,”林斯看着魏平替他打开车门,赶紧抬腿下车。
  大宅两扇木门徐徐打开,从里面走出一位虽上了年纪但仍很有气质的男人,他是这里的管家。
  管家刚想张嘴自我介绍,林斯便率先抱了抱这位阔别已久的长辈,哽咽着打了招呼:“董叔。”
  董叔一愣:“先生,你怎么会知道我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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