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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西弗斯的时间 (小修罗)


  “啊......”林斯茫然地张了张嘴,最后想说的还是没说。
  这段时间里,他其实一直做着离别的准备,毕竟上辈子纪仲年也是差不多这个时候离开的。
  “纪老爷你行行好......做一回善事,救济一下我这个发春的人好不好?我浑身难受,心里也难受,需要抱抱你才能好。”
  林斯将手从被子里抽出来,揽着纪仲年的腰使劲摇晃,就像在摇一棵结满好果子的树,差点把纪仲年的隔夜饭都给晃吐了。
  “恶心!”纪仲年骂道。
  “就抱一下,不恶心。”
  纪仲年从未见过如此厚颜无耻之人,愤怒地曲起手指关节,把林变态的脑壳敲得邦邦直响。
  林斯被当成木鱼这般敲,还是坚持不懈地缠着,非要在这最后一晚向他男人讨个抱抱。
  在双方拉锯将近一个小时后,纪仲年终于体力不支放弃抵抗,呆滞地躺在床上一动不动。
  而林痴汉则像一条坚韧无比的百年老树根,手脚并用,牢牢地将自己缠在纪仲年身上,绑上个解不开的大死结。
  “纪仲年,你会舍不得我吗?”
  “不会。”
  “你回去之后,会想起我吗?”
  “不会。”
  “你会记住我这个变态吗?”
  “不会。”
  三问三不会,在铁石心肠这件事上,纪二少果真从不让林斯失望,他巧妙地将敷衍和嫌弃合二为一,戳得林痴汉的心千疮百孔。
  “咱俩都要分开了,你就不能说些好听的,让我高兴高兴?”林斯不甘心。
  纪仲年侧头看他半晌,仿若从林痴汉那双眼睛里看到了一丝蒙尘的光,类似于落寞,他发现自己的心颤了颤。
  嘴巴微张半分,他正想施舍几句好听的,林斯就自我挽尊地抢话了——
  “哎不会就不会吧,反正我也习惯了。”
  纪仲年咽了一下忽然哽住的喉咙,把要说的话吞了回去。
  兀自收回心酸的目光后,林斯滚动两下泪湿的眼珠子,给自己造了个台阶下:“纪仲年,我不知道我们会不会再见。那就希望你......以后一切都好,万事顺遂。”
  说完,这痴汉竟主动松开了手脚,放过被缠得血液不循环的纪仲年,轻轻叹息一声,融在这寂静的黑暗之中,充满了为爱放手的诗意。
  他翻过身去,用被子把自己给裹上了,只露出半个毛乎乎的后脑勺,看起来非常孤独。
  纪仲年:“......”
  他抬了抬手,想去呼噜一把那沮丧的发顶,悬在半空将落未落。
  可最终,纪仲年还是将手收回了,连带着小小冒头的同情和怜惜。
  破天荒地,他发现自己竟然对一个同性别的人产生了名为“心疼”的感觉。
  躺在床上等待入睡的时候,纪仲年回溯这个月的混乱时光,记忆里的片段在脑中飞快地滚动,转眼如白驹过隙。
  事实上,除了这次因为逃命而误入贫民窟,他从前未曾来过这个地方。
  住在这里的一个月,他见过许多在东城没有见过的世间百态——
  有几个孩子分一颗糖的,裹在破布里用砖头敲碎,然后猜石头剪刀布决定谁拿最大的一粒;有一家丧事几家操办的,例如前街那户独居老人死在家里,白事都是几位邻居给凑的。
  世上有好人也有坏人,贫民窟里滋长许多恶徒,也有些居民们不过是安分守己地活着。正如他们繁华的东城,富豪贵族和高端知识分子遍地,却也有不少金玉其外败絮其中的垃圾。
  而现在,沉沉睡在他旁边的这位林变态......纪仲年想,这人大抵也是有几面性。
  ——贪财、痴汉、猥琐,却也真诚、善良,还有一颗极度惹人厌烦的真心。
  不想了,想来也没多大意义。纪仲年也翻了个身,闭上眼睛。
  临别的这一晚,月明星稀乌鹊南飞,似乎别无二致。
  他们与贫民窟里的其他人一样,安静地睡在自己的小盒子房里,不吵闹。
  如平时那样,纪仲年的睡眠并不深,若是旁边的林斯动了他一根头发,他定能立马醒来,然后一脚把这个变态给踹开。
  但今晚,他像是默许了些什么,林斯竟能整个人窝在他怀里睡都没被他发现。
  ......实属世界奇迹。
  小呼噜轻轻绵绵,林斯发出浅浅的鼾声,就这样被纪仲年搂着,惬然地做了一整晚的美梦。


第12章 可真够绝情的
  在这个伸手不见五指的深夜里,有辆黑色的迈巴赫缓缓驶入贫民窟,就像潜入这里的造访者,低调无声地停在林斯家门口。
  “苟富贵勿相忘,纪老爷,您可千万别忘了鄙人呐!待你打败反派之后,要记得回来找我。”
  林痴汉斜斜地倚在门边,时而撩拨头发,时而抚弄腰肢,摆出一副缠缠绵绵与君相送的凄苦相,看得纪仲年脑壳突突疼。
  舔狗与被舔者的关系往往是不对等的,甚至是云泥之别。此刻,面对爱慕者的深情款款,纪二少只眸色冷漠,一言似刀,“我一出这里就忘了你。”
  林斯:“......”
  幸好幸好,林变态的心脏早已百炼成钢,他不但没有被打击到,反而用手捂着自己拼命上翘的嘴,娇羞地对着纪仲年挤眉弄眼,“哼,嘴硬心软的男人。我知道你一定会回来找我的。”
  “......神经,我巴不得早点甩掉你这个变态。”
  对此等厚脸皮的痴汉,纪仲年自是傲慢和不屑,但他表现的似乎又与他嘴里说的不一样——
  眼睛明明都瞥到一边去了,眼角漏出来的余光却不自觉地扫向林斯。
  他看见了这痴汉脸上满满的不舍得,明亮黑色的眼眸极为深邃地将他凝视,就像桃花潭水深千尺,不知道的还以为他俩有着什么前世今生的牵绊。
  弄得纪仲年这硬如磐石的心忽然软了一下,跟被熨斗熨过差不多。
  他还在愣神,猝不及防间,林斯突然一蹦子跃进他的怀里,手脚并用,像只死皮赖脸的树袋熊一样把他给牢牢缠住。
  “说你嘴硬还不认,承认舍不得我很难吗?我就很舍不得你啊。快说你也舍不得我!”
  “你下来!靠......变态,你想得倒挺美。”
  场面一度很混乱,纪仲年四肢扭曲面容狰狞,修长的脖子被迫战术性后仰,好端端一位英俊高贵的霸总就这样被林斯逼成了一只鹅。
  他使劲扒着林斯的手要将这只鼻涕虫给甩开,以躲避恐怖的嘟嘟嘴攻击,却眼看林斯的嘴离自己的脸越来越近......
  “纪仲年,要早点回来找我知不知道?我就是你的救命恩人,对你恩重如山,你得涌泉相报,将来带我离开这个穷地方,让我跟着你享福。”
  “重死了,下来!”
  林斯就像条拔不开的章鱼,黏得纪仲年死死的,还扯着他的脊椎骨直往下坠,令纪仲年面露惊恐的同时,还不得不用手兜住他的屁股,看上去就像抱住一个撒泼的巨婴。
  见他俩这般“难舍难分”,前来救主的助理——魏平默默转身,自觉地回避掉老板的艳色私事,两耳不闻身后事。
  他跟在纪仲年身边这么多年,从未见过纪仲年和哪个男的走得这么近,就是女人也很少。
  现在凭空冒出只“黑马”,说不定,这位被称作“变态”的林先生真能一物降一物,把纪总给治得死死的。
  “......林斯你能不能改一改这死缠烂打的臭毛病?”纪仲年费了吃奶的力气才把林斯从自己身上扒拉下来。
  林斯含情脉脉地看他,“不改,改了就追不上老公了。”
  “谁当你老公谁倒霉三辈子。”
  “你怎么这样骂自己啊?来,让老婆我亲你一口。”
  说时迟那时快,林斯朝着纪仲年一个猛扎,用尽全身力气,火热地扑向前去,对着纪仲年的嘴角就是一个盖章。
  “咪啾!”
  林斯快速地在纪仲年的唇上留下了一个爱的烙印。
  这流氓耍得可谓是值了。
  被占便宜的纪二少惊愕了,恐同症彻底被激发。自己是被一个变态给亲了吗?!
  他顶着个熟透的大红脸,急忙擦掉自己嘴角上的口水,还扬手给了林痴汉的脑门一个十成功力的巴掌。
  “滚!”这骂声震慑整个贫民窟。
  被扇脑门的林痴汉丝毫不觉疼,他用舌头舔舔自己的嘴唇,乐呵呵地发着骚,心里却不知为何,又开始鼓鼓胀胀地泛着酸。
  他像个目送丈夫登上远洋船舶的妻子,注视着纪仲年头也不回地上了那辆车,关门的声音就跟说“滚”的声音一样大。
  车后轮扬起漫天灰尘,呛了林斯一鼻子。
  “可真够绝情的......”他嘴里嘟哝着,心里倒不是真的埋怨。
  上一辈子,林斯也曾站在这个地方。
  抬头是漫无边际的漆黑苍穹,低头是逐渐驶远的车子,他站在清冷的家门前,目送那不知会否归来的纪仲年。
  *
  日子仍是要过的。
  纪仲年走后,林斯这狗窝忽然显得空荡荡,他一个人住在这冰冷的屋子里,再次将自己活成了一条咸鱼。
  他时常会盯着墙上的日历,碎碎念上面的数字,盼望时间能流得快一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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