宋朝乐说话的嗓音还算清亮,一上台唱歌仿佛变了个人,声音不自觉地染上成熟男人的沙哑和低沉,是介于男孩和男人之间的感觉。我和郑青云在台下喝酒,时不时抬头扫一眼舞台,他真的很能唱,连着唱了十几首,除了《春风十里》和《成都》之外,其它的歌我都说不出名字。
尾音落下,宋朝乐扫了下琴弦,突然偏过头,目光自不远处射来,锁住我身边的郑青云,抬了抬下巴,拿下话筒说:“接下来这一曲,由我的一个朋友来唱,希望大家能喜欢他带来的这首《后来》。”
伴随着宋朝乐带着点调侃的话语,郑青云站起来,低下头对上我错愕的目光,勾了勾嘴角,然后在所有人的注视下走上台,从宋朝乐手里接过吉他,坐下,伴奏响起。
“后来,我总算学会了,如何去爱,
可惜你,早已远去,消失在人海,
后来,终于在眼泪中明白,
有些人一旦错过就不在……”
郑青云的声音伴着温柔的吉他声在室内缓缓流淌,他一直平视前方,目光平静,没有刻意看我,眼神里带着点说不出的忧郁。
不管他是坐在阳台上,还是走到舞台中央,我都会不自觉被他吸引。
台下有人在小声地跟唱,有男声,有女声,渐渐的,演变成整个酒吧的大合唱。而我不是其中的一份子,我把所有的注意力都献给了台上的那个人。
眼前的场景仿佛与数月前我们第一次一同去酒吧的场景重叠在一起,再一晃,又仿佛台上坐着的是那个略带羞涩地拨弦唱着《小星星》的男人。我不由自主地靠着墙站起来,郑青云发现了,朝着我的方向很快地眨了下眼。
唱至曲中,没有歌词的时候,郑青云突然说:“接下来大家和我一起唱吧,这首歌是属于大家的,但是有个请求,最后一句留给我,好吗?”
酒吧里唱歌的声音越来越大,台下的声音甚至要超过台上的声音。我没想到郑青云那么有感染力,也没想到他会做出上台献唱的举动,惊讶之余,更多的是感叹和欢喜。
像是一种炫耀,骄傲地向所有人宣布,看,不是我一个人为他倾倒,还有这么多人为他着迷。
一曲将尽,郑青云抱着吉他站起来,朝我挥了挥手。在我与他四目相对时,他轻轻弯了唇角,指了指桌上的花瓶,只一个动作,我便知道他想干什么。
这只开屏的孔雀,他是让我待会儿过去献花呢。
我无奈又好笑地抽走花瓶里的玫瑰,穿过桌椅和人群来到舞台前,身边的人正唱着:
“后来,终于在眼泪中明白,
有些人,一旦错过就不再,
永远不会再重来……”
忽然,酒吧里突然安静下来,所有人都记着刚才郑青云说的话,十分配合地没开口。
而我走到了舞台正下方,还没上台阶,准备等郑青云唱完整首歌后再上去献花。突然,舞台中央的男人将吉他放在椅子上,向我走来。
他现在比我高了至少五十厘米,我愣愣地看着他。
郑青云在我身前停住,蹲下来,直勾勾地盯着我;他眼眸幽深,仿佛是要把我整个人吸进去。
他身体微微前倾,没从我手里拿走那束玫瑰,而是包裹住我的手,唱出了最后的那句词——
“有一个男孩,爱着,那个男孩。”
fin.
啊!我太高兴啦!今天终于把这个故事的正文更完啦!
当然还会有番外啦,会有酒吧的后续,郑青云的视角,还有他们的一次冬日旅行,以及有一个宝贝提的、卓妈妈和郑姐姐的故事~目前暂定那么多啦~
这个故事真的超级慢热,到正文的最后了两个人才在一起,但是感情其实从很早就开始了,双向暗恋和双向奔赴酸酸甜甜,我很喜欢,希望你们也喜欢。
我说过的番外让他们入洞房,说到做到哦。
这个故事的灵感起源于今年八月末,我从云南旅行回来,和一群小伙伴一起,度过了一段不算特别但是很放纵很快乐的时光。云南给我的感觉就是朴实、温柔、热情,而我的家乡成都是我最了解的地方,这个故事的雏形就这样诞生啦。
不需要被很多人看到,偶然间得知这篇文的你们,看了以后会心里一热,会品味到一丝爱情的甜蜜,增加一点生活的希望,那就够了。
最后,完结啦,有人在评论区撒花吗?有天使送我情真意切的长评吗?(暗示.jpg)
感谢陪伴。
秦烟秋月
第41章 番外一:后来的后来(1)
一首《后来》唱完后,郑青云和我变成了人群的焦点。
我的男孩显然开始羞涩了,方才站在舞台上深情款款地表白赚足了旁观者的眼神,围观的人群只沉默了十几秒钟就爆发出轰轰烈烈的掌声,原本还算安静的酒吧如同被摁了开机键的八音盒一般,一下子热闹起来。
我将玫瑰塞到他的手里,仰起头小声说:“唱完了还不下来,等着观众席的豺狼们扑上来把你吃抹干净吗?”
不仅是他不想再被这么多人打量议论,我也不想让他继续站在舞台中央惹人注目。
郑青云是我的,不管是吉他弹唱散发魅力的他,还是脉脉含情羞怯懵懂的他,都顶多让别人看上一眼,多余的不给。
日益膨胀的独占欲作祟,我牵着郑青云的手快速穿过人群,直奔卡座。宋朝乐坐在郑青云的位置上,翘着二郎腿冲我们吹了声口哨,招了招手:“快过来,名人,歌也唱了,该过来陪兄弟喝上两杯了!”
郑青云将吉他放下,玫瑰重新插进花瓶里,笑着说:“不能喝,子骞已经喝过了,不能开车,只能我开车回去。”
我这才发现,桌子上不知何时摆满了酒,除了我刚开始点的一杯玛格丽特外,还有五颜六色的鸡尾酒,瓶身写满英文的洋酒,超市货架上随处可见的啤酒。宋朝乐一边开瓶一边说:“喝就完了,不能开车就不会去呗,住宿的事你还担心?”
说完,他从裤兜里掏出一张卡,随手一抛,扔到郑青云手里:“出门两百米往左拐,华庭酒店201房间,我的专用房,给你俩住,够意思吧?”
他狡黠地眨了眨眼:“但是,只有一间房啊,劳烦哥哥们睡一张床,不介意吧?”
郑青云无奈地笑,眼睁睁地看着自己面前的空杯子被宋朝乐抢过去,再推回来时,已经盛满了暗黄色的鸡尾酒。
宋朝乐倒完酒后,凑过来碰了碰我的肩膀:“卓哥第一次见,估计这伙计也没和你说过,我家是开酒店的,所以你们不用操心,保准给你们安排得妥妥当当!”
他瞟了一眼郑青云,一副憋着笑的模样,压低声音在我耳旁说:“啥都有,想干什么干什么,嗯······少儿不宜的事情随便做,我家酒店良心得板,不安监控!卓哥,办了这家伙,我看好你!”
我哭笑不得地对得意洋洋的宋朝乐竖起大拇指,郑青云凑过来也想听,被他一巴掌拍在背上,赶去前台拿纸巾了。
指不定谁办谁呢,这事上我倒是随意,以前也是时上时下,但郑青云是第一次,又格外怕疼,我可见不得他被疼哭的样子。
趁着郑青云离开的这几分钟,我和宋朝乐喝了杯。他是郑青云的高中同学,我正想着要不要引导他和我聊聊他们高中时候的故事,他突然放下杯子,认真地看着我。
“卓哥,郑青云他第一次谈恋爱,要是有什么事做得不对,你多教教他,他就一小屁孩。”宋朝乐缓缓摇着头,“没想到啊没想到,我以前差点以为这家伙性冷淡,不然怎么男的追他不答应,女的追他也不答应呢,幸好二十五岁把自己卖出去了,不然就他这劲儿,我真怕没人收了他。”
这话蕴藏的信息量实在巨大,我顿时来了兴趣:“以前,高中的时候,很多人追他吗?”
宋朝乐一拍大腿,也来劲了:“多着呢,郑青云成绩凑合,人又长得好,对谁都温温柔柔的,活脱脱一个讲文明树新风的三好学生!”
他举起杯子,和我的碰了一下:“但有件事特好笑,高二的时候隔壁一班有一男的喜欢他,但郑青云对他没意思,结果你猜怎么着?那男的心一横,把他堵在厕所门口,差点就上嘴了,结果被郑青云一拳头打脸上,嗨哟!”
我眼皮一跳,光是想想就已经有点窝火了,听宋朝乐眉飞色舞地说:“我们这才知道,郑青云他打架贼行,力气也大,根本不是什么文文弱弱的小男生。结果我们学校那些女孩更高兴了,隔三岔五给他塞情书,光是兄弟我就见过四五次啊,啧啧啧。”
我想起旅行时郑青云在车上对我说的那句“追我的都是女孩”,僵硬地扯了扯嘴角。
好家伙,敢情这是耍我呢?
郑青云拿了两包纸巾走回来,见宋朝乐和我聊得热火朝天,忍不住问:“说什么呢,那么高兴?”
宋朝乐笑而不语,我似笑非笑地看着他,说:“没什么,就说你很受欢迎。”
郑青云以为我们还在聊刚刚唱歌的事,摆了摆手,直接拿起啤酒瓶就开始喝:“都是假的,我看上去云淡风轻的,其实内心可忐忑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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