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夏日情诗二十行 完结+番外 (秦烟秋月)


  他呼吸的频率与我心跳的频率在那一瞬间合二为一,我使出了平生最大的毅力和耐心才能在这种时候粉饰出虚假的平静;然而接下来他说的话,做的事,让我无论如何也不可能继续假装无动于衷。
  郑青云的唇贴在我的额头上,停了两秒,灼热而微微颤抖的唇瓣像一颗火星,点燃了引线,将我整个人炸成了烟花。
  我的全身器官在那一刻停止工作,一颗心被抛至云端吊着,下一秒,从高空坠落。
  这场变故的始作俑者开口了。
  他说:“就偷偷亲一下,你不会知道的吧。”
  激不激动高不高兴厉不厉害????
  高兴那就夸我啊!
  明天就最后一章啦!
  不祝福两个新人难道愣着吗!这不该!


第40章
  操。
  郑青云的嘴唇离开我的额头,在那一刻我猛地睁开眼,他被我吓得身子一缩,茫然无措地张开嘴,不出声,只飞快地眨着眼睛。
  做到这种地步了,这他妈谁还能忍啊?
  谁能谁忍着吧,反正我不能。
  大概只耽搁了0.1秒的时间,我毫不犹豫地把想了一晚上的表白全部抛弃,抓住郑青云的胳膊,借力倾身上去,似笑非笑地用目光将他钉在原地,问:“你猜我知不知道?”
  他的脸“蹭”一下就红了,像一只被抓着翅膀逮到笼子里逃脱不得的小鸟,焦急地似乎还想再狡辩两句。然而我的耐心已经被耗光了,现在在我眼里,他嘴唇颤抖不是因为有话要说,完全是以楚楚可怜的姿态有意无意地撩拨我。
  我一条手臂箍住他的身体,另一只手掌着他的后脑勺,微微偏着头,印上他的唇。
  我终于尝到了,无数次在梦里渴求,细细舔舐品尝的好滋味。
  我不敢吻他过急,直到现在我还在担心操之过急会冒犯到他——他是这样一个易碎的宝物,是刻在我心尖上的冰雕,我生怕我锁不住烧得炽热的火,稍不注意他就融化在高温之中。
  我贴着他的唇,他湿软的嘴唇与我的挨在一起,将温度一并渡给我。他在我的怀里轻轻颤抖着,我知道他无心挣扎,只是因我突然的行动受了惊吓,连眼睛都忘了闭上,直勾勾地不知道在盯着何处。
  我心里又是蓦地一软,我的宝贝,他这样慌张而忧愁,我怕是夺了他初吻的坏人。
  我伸出舌头,抵着他的唇瓣舔了一圈,然后收回来,分开,捧着他的脸,认真地看着他,轻声询问:“可以继续吗?”
  郑青云痴痴地看着我,显然还没有从巨大的冲击里缓过来。换位思考一下,谁遇上这种事都不可能那么快就回过神来;明明是自己在偷亲,结果下一秒自己就被强吻了,人生还真是跌宕起伏,多姿多彩。
  他看着我,突然撒娇似的叫了我一句:“哥。”
  我顿时生出莫名其妙的罪恶感和羞耻感,好像我刚刚是在欺负小孩子。
  他眨着眼,答非所问:“我很喜欢。”
  喜欢什么?喜欢我这样亲他?喜欢我?
  他偏偏不继续说下去,垂着眼抿了抿唇,又偷偷抬起眼,目光灼灼,我顿时把方才的罪恶感和羞耻感抛到九霄云外。
  欺负就欺负吧,真是妖精跑来向我索命了。
  我贴着郑青云的嘴唇问:“第一次吗?”
  他点点头。
  我伸出食指在他的眼角蹭了蹭:“闭上眼。”他乖乖照做后,我又说:“牙齿打开,嘴张大一点,来找我的舌头。”
  幸好旁边病床的人不知道什么时候离开了,不然我还真不太好意思在医院嘴对嘴教学。
  郑青云乖顺地张开嘴,牙关打开,我在他的眼尾亲了下,重新回到嘴唇,舌头毫无障碍地蹿进他的口腔,与他的纠缠在一起,激起滋滋水声。
  在他身体里蛰伏了二十五年的情欲的种子终于破土而出,我们的喘息声高低混杂,不分彼此。他被我吻得卸了力,手臂攀上我的脖颈,而我搂着他腰的手越收越紧,胸膛紧贴,仿佛下一秒两颗心就要突破胸骨的束缚,朝着对方奔去。
  良久,我终于愿意放过他,他软在我怀里轻轻喘着,眼尾飞起一抹诱人的潮红。他不停地叫我,一会儿是哥,一会儿直接叫卓子骞,我不厌其烦地答应他;我和他一样,急于确定这样美妙到不真实的时刻究竟是幻想还是现实。
  我突然觉得,虽然想了一晚上的说辞没发挥任何作用,但我无比感恩。
  感恩上天赠我一场缠绵悱恻的两情相悦。
  感谢我在二十九岁的时候遇见郑青云,在三十岁这年得以拥有他。
  就这样,遭遇一场意外,进了一趟医院,我多了一个盼了许久终于得偿所愿的身份——郑青云先生的男朋友。
  他坚持他没有受很严重的伤,急着要出院,我一点也不想违逆我的小恋人的意愿,于是答应他办了出院,先去了一趟串串店说明了情况,拿回了车钥匙。在走回花店的路上,他牵住了我的手。
  我戳了戳他的腰窝:“喂,你还没告诉我,你什么时候开始对我心怀不轨的?”
  郑青云笑眯眯地看着我:“现在不说,你仔细思考一周,一周以后我再告诉你答案。”
  得,还故意吊着我胃口。
  还能怎样,忍着呗,谁让他是我男朋友。
  确定关系后的第二天,我就把郑青云带回家见了我妈。他们不是第一次见了,但是这是郑青云第一次以我男朋友的身份面对我妈,他一晚上都在电话里对我倾诉他的紧张,第二天竟然穿着西装敲响了我的家门。
  我们决定在下周周末对郑青云的姐夫和宁宁坦白,现在不止是他紧张,连我也有点担心。郑青云之前没谈过恋爱,突然来这么一遭,直接当着家人的面出柜,不知道四十多岁的厨师和他十几岁的女儿能不能承受住这样的冲击。
  不过,有了他以后,万事万物都是值得期待的。
  我们的生活还是和以前一样,郑青云经营他的花店,我守着我的书店。不同的地方也有,串门的次数比以前多了太多,任何的要求和言语都正常而不逾矩,在来了顾客不得不离开的时候,我们会在门口的行道树下交换一个甜腻的吻。
  转眼星期五。
  星期四一大早,郑青云就站在花店门口守着我来,一见我下车便迎上来,问我星期五晚上有没有时间。他像个等待考试结果公布的惴惴不安的学生,直到等我说出有空以后才松了口气,肩膀沉了沉,笑容从嘴角荡到眼尾。
  他向我解释:“我有一个玩得很好的高中同学,他大学读的音乐学院,毕业以后一个人抱着乐器游遍全国,几乎在每个地方都停留过,要不就是在酒吧驻唱,要不就直接是去旅游。反正他家经济条件不错,养得起他这个艺术家。”
  他似乎是想起了往事,笑了笑:“在外面晃悠了几年了,这次回成都,给我说准备待上一年再走,现在在少陵路的一家酒吧里驻唱,邀请我过去听他唱歌。我想着带你一起去,介绍认识认识,忙碌一周了,也顺便放松一下。”
  我挑了挑眉,没直接答应,反而问道:“这个朋友,男的?”
  郑青云不解地看着我,反应了一下才回过神,歪着脑袋无奈地说:“男的,就是好朋友,少胡思乱想!”
  他抬头不带怒气地瞪了我一眼,我把他拉到身边,趁机在嘴上亲了一口,心情大好:“知道了,我答应了,明天你开车。”
  星期五晚上,我们都以为走得算早了,结果还是碰上了晚高峰,开了一个多小时的车才到了郑青云的朋友宋朝乐所在的酒吧。冬天的天黑得格外的快,不过才晚上八点不到,头顶已经是黑压压一片,视野中明晃晃的灯光与十二月阴郁的氛围不搭,但足够让人躁动。
  停好车后,郑青云推开酒吧的门,淡淡的烟草味裹挟着混合的酒气席卷而来。没有听见意料之中重金属乐器击打的吵闹声,我这才发现这个酒吧与它的邻居们不太一样,奏着民谣,没有人扯着嗓子隔空嘶吼,非但不让人躁动,反而有几分懒倦。
  我问郑青云:“你以前来过这里吗?”
  不远处有个男人回头,朝郑青云吹了声口哨,郑青云打了个响指,对我说:“很久之前来过一次,是约了别人见面,那时候宋朝乐还没回来。”
  宋朝乐和郑青云一样,外表看上去比真实年龄显小,留着半长的头发,聚拢在后脑勺扎了个揪。他招呼我们在他留的座位上坐下,笑盈盈地看着我,端了盘花生过来,碰了碰郑青云的肩,眼神却落在我身上:“诶,兄弟,我现在是该叫哥,还是该叫嫂子啊?”
  郑青云抬手给他一记爆栗,我忍不住扑哧乐出声,说:“随便你,都行。”
  宋朝乐笑着躲开,促狭地看着郑青云:“这样吧,我叫你嫂子,行了吧?”
  不等郑青云追过来继续打他,他已经从我身边抱起吉他朝舞台跑去,边跑边说:“我要上去唱歌了,你先准备着啊,别喝醉了!”
  这话说得奇怪,然而我还没来得及细想,郑青云就拿着酒单凑过来问我要喝什么。我点了杯玛格丽特,郑青云只要了杯橙汁,说:“晚上总得有人开车回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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