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搂住他,闭上眼,毫无原则地在心里宣布这件事就翻篇了。
怀中温暖,一夜好梦。
啊,好了,他俩好了我也好了
实现你们的愿望了!
第43章 番外二:他是上天赐我的玫瑰(1)
2019年8月,我背上包,独自踏上了去云南的路。
大早上的火车站就已经很热闹了,人头攒动,普通话夹杂着方言吵得耳朵隐隐在疼,空气浑浊的候车厅里飘荡着方便面的油香味。我坐在角落里的冷板凳上,目光涣散,在一群脸上挂着喜忧交谈不止的人之中,我冷漠安静,格格不入。
在这个时候,还没有人告诉我我会在这段不抱期待的旅程中收获一个从天而降的爱人。我只是在放逐自己,试图在几个月的压抑之后,主动而艰难地走出去,披着一身阴霾去拥抱光。
之所以选择云南,是因为这是一个开满鲜花的地方——花是我的老朋友了,哪怕没有旅伴,孤独的时候好歹有它们陪陪我。
我坐在靠窗的位置,想点烟,突然想起公共区域禁止吸烟的规定,只能放回烟盒里,手撑着下巴,漫无目的地看着窗外一晃而过的景色。
我知道,一个人的旅行是孤独的,而现在只是一个开始。
我也说不清自己究竟喜不喜欢这样的状态,背着行囊像书里的流浪诗人一样踏上远行的路。我甚至比他们更加惬意一点,不为钱担忧,也不会睡在桥洞,一切都是指向欢乐和灿烂的。
但我知道盛夏的阳光并没有让我快乐一点,至少在我拖着行李住进民宿的时候还没有。
订房的时候还没注意,到车站以后拿着导航查路线的时候才发现这家民宿的位置实在偏僻,荒郊野岭的,连点外卖都只有两家商户。
房东是一对很善良的夫妇,他们经营着自己的小旅馆,养了一条体型大但不聪明的黄狗,有一个栽满了鲜花的后院——我当时就是看中了他们展示出来的图片,才一下子就敲定了这家。
旅行的最初,我没有去当地最热门的景点打卡。房东夫妇很热心,把当地有什么美食和景点一一向我介绍,我默默记在心里,出了门以后,却总是提不起兴致去那些地方。
沿着河边散步,嗅闻裹挟着水草腥气的风,或是从山脚下顺着公路一步步往上爬,看晚霞来了又走,夜幕中缀满星星。我沉浸于这些无意义的事情里,倒也发现了一些乐趣,比如河边有一家早餐铺的包子皮薄肉多,再比如有几颗星星连在一起像一条游动的鱼。
我每天一早就出门,很晚了才会回来。就这样混了几天,有一天晚上进院子时,我突然发现一直没人住的二楼竟然亮起了灯。
多了一个游客罢了,我没把这当回事,回房睡了。第二天还是起了个大早,这次走远了点——到了古镇门口,没进去,只是远远望了一眼,依旧提不起兴趣进去瞧瞧。
走走停停,又在河边扯了几根狗尾巴草和蒲公英吹着玩了一会儿,时间不知不觉就溜走了。天的一角漫出橘黄色的光,太阳压得很低,像是被山堪堪支撑着。
走了一天有点乏力,我决定早回一次,躺在床上听听音乐然后睡觉。
怎么也没想到会边出太阳边落雨。
我出门没带伞,这雨越下越大,似乎没有下一小会儿就停下来的意思。这鬼地方离民宿还有一段距离,我瞥见河边有个勉强能躲雨的木亭子,于是加快脚步走过去,发现亭子里还站着一个人。
挺奇妙的,我和卓子骞的爱情,竟然起源于被一场突如其来的雨逼到了同一个屋檐下。
每当我想起我们的初遇,就觉得在云南的那段时光仿佛是被施了魔法,一切的巧合在事后看来都充溢着命中注定的浪漫和不可思议——我们在同一个时间,站在同一片土地上,抽着烟聊一些陌生人之间无关紧要的闲话;雨停后本以为会分道扬镳,却又一起爬上山,最后在同一家民宿相遇。
原来他就是二楼的那个住客。
充满戏剧性的经历终于让我平静无澜的心泛起了一丝涟漪,我下意识觉得我该把这件有趣的事给某个人分享,但只兴奋了一瞬便沉下心——
我最想分享的那个人,她已经不在了。
像是骤然被泼了一身冷水,方才那点欢快的心思宛如雨打芭蕉,一下子就蔫了。
我回到房间,却一点睡意也无,呆呆地坐在床边,亮着灯,目光涣散地望着窗外只能看清轮廓的山脉与河流。
我的姐姐,她去世了四个月,但我还是想她。
很想很想,把所有快乐的事情都告诉她。
神思漫游着,脑海里突然闪过黄昏时在木亭子里卓子骞问我的一个问题:你是多少岁学会的抽烟?
当时我回答他,回答得十分详细,甚至具体到了日期。我告诉他是今年的四月十八日,他有些惊讶地看了我一眼,显然是对我记这个日子记得那么清楚感到奇怪。
我记得这么清楚,是因为四月十八是姐姐的忌日,那天我学会了抽烟。
吸第一口的时候,我觉得烟味好呛,呛得我眼睛发红,不停咳嗽,眼泪啪嗒啪嗒就顺着脸颊往下流了,泄洪一样,怎么也止不住。
后来的几个月,我逐渐习惯了这种我曾以为永远也不会喜欢上的味道,它伴我撑过葬礼,熬过难眠的夜,成为我生命中缭绕不散的一缕风。
我不知道自己是什么时候睡着的,有没有盖被子,第二天迷迷糊糊睁眼时,熹微的晨光尚未冲破无边的黑暗,而我房间里的灯亮了一宿。
我轻手轻脚地出门,在河边等待一场绚丽的日出,结果被云翳挡了道,只能吃了早饭后又折回去,碰上了刚起床的卓子骞。
终于能够大大方方地看清他的模样,我小心地掌控着眼神的分寸,不让自己没有看见日出的失落表露在脸上。他见了我,笑着打招呼,穿了件白衬衫,清爽又挺拔。
卓子骞是那种第一眼望过去就会觉得故事感浓郁的男人,不笑的时候像黑白电影里的男主角一样冷肃而忧郁,但只要眉眼稍稍一弯,整个人的气质就变了,变成了文艺片里可以开跑车也可以骑自行车的男人。
是女人和男人都会羡慕的长相。
因着这一点近似于见色起意的好感,我没有直接回房间取东西,而是借喝豆浆的理由陪他一起去吃了早餐。闲聊的时候,他告诉了我他的职业,不是我幻想出的什么精英白领,而是书店老板。
但对我而言,前者会让我赞叹他的优秀,后者却能引起我的兴趣。
我高中毕业后就没再念书,不配算作一个文笔好的人,但读书的那几年也的确是还算将就的语文成绩让我不至于沦落到班上的倒数几名。
纷繁枯燥的理论让我头疼,我喜欢故事,不论是藏在文字缝隙里不为人知的秘密,还是大胆宣于纸笔的情爱,我都孜孜不倦地去了解。也许是自己的经历太过平凡,便想把看到的东西都据为己有,努力地尝试共情,以至于当年那些春心萌动的女孩递给我的情书我都一字一句认真读过。
所以在卓子骞说他是书店老板的时候,我想我还是露出了一点激动的端倪。
哪怕他随意地调侃说自己是卖书的,不负责看书,但不可避免地,他在我心里的好感度又多了一点。
真好笑,我们只不过是多聊了几句的陌生人,偶然来到同一个地方,萍水相逢,过不了几天就会分道扬镳,之后大概率一辈子也不会再见,我却偷偷在心里给他打分。
还因此心情变好了一些,告诉他我准备去古城买些鲜花饼吃。
现在回忆起来,我不得不再次感叹宿命的神奇。上天在我最失落的时候将一个充满故事感的男人送到了我的面前,并且同时给予我们从未有过的莫名的激情,让爱情拥有了萌芽的土壤。
在此之前,我是一张白纸,不知道情爱的滋味,甚至在毕业后重温那些被我放在饼干盒子里的情书的时候,依旧困惑而不知所措。
其实到现在我也不知道自己到底是喜欢男人还是喜欢女人,我只是喜欢卓子骞罢了。
他邀请我,我答应他,这一切都发生在我们认识不到一周的时间内。我们只是在栽满花的后院里一起抽着烟,交流了一下关于旅行的看法,接下来发生的事就顺理成章地发生了。
那天晚上,他问我为什么会答应和他一起旅行,我的回答是“虽然我们现在彼此了解不多,但我们应该会相处得很愉快。”
我没有撒谎,那个时候,我认为我们有很大可能成为很好的朋友,除此之外没有别的想法。
在一起后细细回味,才后知后觉地意识到原来没有任何感情是空穴来风。
我被卓子骞充满故事感的气质吸引,他像一本书,我抱着好奇的心思翻开,没想到最后却脱离了故事本身,爱上了他这个人。
若说爱情是杯苦甜参半的咖啡,那我的这杯必定没搅匀。
意识到自己感情发生转变的最初,我慌张,羞愧,唾弃自己。他因为考虑我的心情,给我讲自己的经历来让我宽心;他同意我去他的书店看书,幽默风趣总是在逗我笑。这样好的一个哥哥,我却对他起了不该有的心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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