他看我一眼,不说话了。
这事情好像看起来不简单啊?
我脑海里一瞬间闪过各种版本改编的狗血大剧,从罗密欧与朱丽叶到白蛇许仙。
我试探道:“我做了对不起你的事?”
……刚问完我就想到了上次那段录音里的送命题,操。
他可能也想到了,但还是摇了摇头。
那……我犹豫开口:“咱们不是,名正言顺的关系?”我不会给人做三儿了吧,不能这么没品吧。
他瞪我一眼:“是男朋友!光明正大的!没有分手!”
那就好,那就好,我松了一口气。
不是,那既然是还没分手的男朋友,为什么不让我想起他来啊?我茫然。
他估计看出我在想什么了,手指不安地在我领口打转,犹犹豫豫开口:“你跟我讲……你得自己决定想起来才行的。不然时候不对,你还是会忘掉。”
那啥时候叫是时候啊?等我稀里糊涂儿子满地跑的时候吗?
假设,修辞手法,我弯的,不会有儿子的。
我现在就决定想起来啊。这老婆都在跟前了,忘了哪段儿我也理的差不多了。我握住他的手亲了两口,诚恳地看着他:“我现在就想记起你来。”
他还是犹豫:“你不一定想……”
?
我刚才说的哪里有歧义吗?
我必然想啊,这跟男朋友和和美美的机会放跟前了,我还不想抓住,我有病吗?
我想不想我自己还不知道吗?
我不解释了,按住人又亲了一顿,亲的人迷迷糊糊,然后又说了一遍,语气强硬:“我想。”
而且我看出来了,我这个男朋友对我根本没有什么抵抗力,我跟他讲正经事的时候,他一般都听话得很。如果还有那么一丁点儿抵抗,亲完就一点都没有了。
他视线有些茫然落在我脸上,聚不起焦来,不知道听进去了没有,嘴唇无声地开开合合:“……”
我低头在他唇上亲了一口。
他恍然回过神,定定看着我,眼眶突然就红了。
他哽咽:“你真的想吗?”
他声音沙哑,语气里带有被眼泪浸湿的思念:“那你不能再忘了。”
他说:“我来接你了,公主。”
他说:“I'mhere,princess。”
勉强清醒的时候,是第二天早上,我发现自己已经躺在床上了。手上没有手铐,手机在床边,床头柜上放着一杯白开水。有老婆就是好啊,我感慨万千,都不用天天扒拉矿泉水灌了。我拿起手机走出去,客厅里还是满地的酒,手铐被扔在沙发上。但是地上的碎玻璃…
第09章
被压抑的记忆猛然突破脑海里的催眠封锁,反扑着席卷我的全部意识。
我死死抱住他。
我记起来了,我失去的三年,我藏起来的爱人。
就像我在玻璃杯上年份相减算出来的那样,我今年不是二十四岁,而应该是二十七岁。
我真正二十四岁那年,住在国外,那个小房子在一条种满梧桐树的街道上,一开始只有我,后来又住进了一个同居的人。
我在留学的最后一年遇到的他。
他在学校的圣诞夜晚会上扮演幽默话剧里矜贵的小王子,解决魔女和守卫者们啼笑皆非的问题,然后来到玫瑰花海里,向背对着他的公主诉说长篇大论的爱意。
很久之后公主回过头,十动然拒,告诉他自己爱上了恶龙。
他们手牵着手离开,小王子自己留在原地,满脸的惊讶、伤心、难以置信。
手中的玫瑰掉在地上。
电子背景屏幕上出现大大的“whatthefxxk”。
哄堂大笑。
我也笑了。
但不是因为屏幕,是因为我喜欢上了小王子。
见色起意。
我在结束后捡起了那朵玫瑰花。
然后通过同学打听到他,加上了他的微信。
他的头像是自己衔着一支花的笑脸,昵称是律,名字叫律问津。
给我联系方式的朋友打趣我,说这可不是“无人问津”的那个问津,想问津他的人光他知道的就不下十个,不限男女。
我愣是把微信名字改成了“卓”,然后对他展开直白的追求。他起初有些惊讶,大概觉得我跟他以往的追求者比起来,显得格外流氓一些。
这里我得说明一下,那个时候我人又没追到,只是嘴上耍耍流氓的,可不敢跟后来一样动手动脚。
那个时候我跟我第二任男友已经分手两年多了,身边也很干净,直到对他一见钟情。
我没管围在他身边的其他人,很认真地追求他。
接触了解的越多,我越喜欢他。
他并没有拖很久,就接受了,我们开始恋爱,他搬进了我在国外临时的家。
我的男朋友,爱笑又热情,他的朋友都喜欢和他待在一起,但更多的时间他是待在我怀里的,抱着我,和我接吻,和我做爱,很听我的话,热烈地喜欢着我。
我把他的备注改成“小王子”。
跟他讲我怎么对他一见钟情见色起意,重复他舞台剧时对公主表达爱意的独白,大声地对他念最后那句台词“SoI'mhere,princess”,他假装生气和我在沙发上闹,我笑的停不下来,和他抱在一起滚到地毯上,抓起他作势要打我的手放在唇边亲,告诉他,
“没关系宝贝,她不要你,我要你,我来给我的小王子当公主,你只要一说来接我了,我立马就脱了衣服朝你跑过去。”
他瞪大了眼睛没反应过来:“你跑过来就是了,脱衣服干什么?”
我又被他的不敢相信的小模样逗笑,意有所指地解释,眼神往他身下扫:“穿着裙子,多不方便啊。”跑起来不方便,做爱更不方便。
他被我气笑,又开始闹我,很快被我压制住手脚按在地毯上亲。窗外雪花不知什么时候无声地落下,我们在冰天雪地中暖和的小房子里拥抱。
我毕业时他还没有读完书,我干脆跟家里说了一声,在国外先找了个工作留下陪他生活。
家里隐隐约约知道我有个在这里的男朋友,一早就看开了,默许了没怎么管我,只说稳定了带回去看看。
我初恋出柜那会年轻不知道天高地厚,折腾的动静那么大,一副坚持真爱的样子,家里最后都让步了,结果很快对方劈腿分手,啪啪打脸。
我恨恨地想,这次我男朋友和我感情这么好,干脆领完证再带回去给他们看,省得天天一副觉得我嫁不出了的样子。
我们过着平淡又满足的日子。
我送过他一个自己去学着做的脚环,环身是很细的银链,特意做成黑色的锁链样式,中间缀着几个红色的小铃铛。像荆棘丛中开出的花。
那场话剧里,他要解决的最后一个任务,是从荆棘丛中摘下一朵向公主示爱的花。我那么喜欢他,我才不舍得他去摘,我先替他摘好了,送给我的小王子,然后等他带着我摘的花来,只向我示爱就好了。
他很喜欢那个脚链,每天都带着。
并且告诉我,如果我不是在床上给他戴上,还非要每次都故意压着他乱晃,来听脚链上的铃铛声的话,他一定会更喜欢。
我才不管他,我甚至握着他脚踝抵在上面射了一次,精液溅得脚链上到处都是。
然后我被他气冲冲地踹下了床。
后来有一次那个脚链找不到了,不知掉在哪,他到处都翻遍了,急的都要哭了。
我心疼地不得了,搂着人又亲又哄,指天指地保证立刻马上再给他做一堆。
他说不要,然后自己偷偷跑去做了个纹身。
就在脚踝上,一圈黑色的锁链,间杂着开出红色的花。
他回来还遮遮掩掩,我一眼就发现了,握着他的脚看,红肿还没消,我又气又心疼,看着他不说话。
他红着眼眶过来抱我,说公主你不要生气了,我把你的喜欢纹在身上了,以后就再也不会弄丢了。
我一下子就心软了。
很多喜欢我们没说出口过,但是彼此都清楚得很。
那三年我的手机备忘录里,一大半内容都是他。
他喜欢的、不喜欢的、爱吃的、挑剔的、我们的纪念日、他的过敏源、一起做过的事、他写给我的情书、我删删改改的求婚计划……我真的很喜欢他。
我背着他一早订好了求婚的戒指,在定制好的倒计时日历一天一天数着等他毕业那天到来。
可惜就差一点儿,我没能等到。
被压抑的记忆猛然突破脑海里的催眠封锁,反扑着席卷我的全部意识。我死死抱住他。我记起来了,我失去的三年,我藏起来的爱人。就像我在玻璃杯上年份相减算出来的那样,我今年不是二十四岁,而应该是二十七岁。我真正二十四岁那年,住在国外,那个小…
第10章
我在一个初秋很平常的傍晚,收到了一封匿名的信件。
里面倒出来一个脚链。
黑色锁链,红色铃铛,沾着干涸的血迹。
我脑子里“嗡”地一声。
我甚至在那时忘记了这个脚链已经弄丢了,抓起手机就给那个背的烂熟的号码拨过去,心跳在“嘟——嘟——”声中连成一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