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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喜 完结+番外 (顺颂商祺)


  “老师又刻了字欸!”方岷却一把抓住我的手,另一只手拿掉了我的眼镜。年轻人笑得狡黠:“一年内我大概是还不起的。那......肉.偿行吗?”
  “你......”我被噎得说不出话,但羞耻地发现,这些浑话竟然让我很受用。
  方岷更加放肆,朝我耳边笑道:“你有反应了。”
  我觉得全身都发烫,脸红得不行,一直蔓延到耳后。这个人,究竟是哪里学来的这些?
  方岷比平时还要可爱,很认真地说,我成年了。
  我要先去洗澡,让他不要胡闹。
  他又笑了,低头拿头发在我胸前蹭了蹭,说,好啊,施老师不要让我等着急。
  这句施老师让我心跳加速,他总是有这个能耐。毛茸茸的触感太吸引人了,我没忍住又揉了揉他的头发,语气大概是我自己都受不了的腻歪。
  方岷刚成年就学会了大人的坏毛病,撒谎。说好的在外面等我,他却径直跟了进来。还直接打开了花洒,淋得我湿了一身。
  “衣服!”我恼了。我想着只待一晚,所以没有带换洗的外衣,这下全被浇了个遍。
  方岷像个做坏事得逞的小孩子,一个劲儿往我身上泼水,说衣服都湿了,就脱了吧。
  湿透了的衣服不好脱,方岷似是不耐烦,褪下了我的外裤后就解开自己的浴巾。我不敢看他,却被他掰着下巴往镜子上按。
  我狼狈极了,浑身湿漉漉的,裤子半挂在腿上。方岷却依旧那么动人,虽然一丝不挂,但表情确实镇定自若的。他一向如此,志在必得。
  “我记得施老师腰不好,胃也不好,刚吃完饭不能剧烈运动。”
  方岷笑着,话里意思是,瞧,我都是为了你的身体健康着想。
  说着他拿脚踩下了褪到一半的衣服。
  水很热,雾气氤氲也模糊了镜子,隐约能从里头看到两个赤裸的人影。
  我还在庆幸镜子被雾染得不清不楚,谁知道方岷突然拿手一挥,擦出一块能清晰照出人的区域来。我转头瞪着他,却反倒陷入他的圈套,被吻住了唇。
  “让我好好看看。”我的男孩大概无师自通,哪里敏感往哪里亲,“你真好看。”
  我真的被幸福填满了。从身到心,彻彻底底。
  方岷温柔地近乎虔诚,每一个吻都像为盛大的成人礼献祭。他压抑着喘息,极有耐心。
  热水汩汩流过,我看到旋转颠倒的灯像一颗流星。
  身后的人比烟火绚丽。
  这团火将温度带到每一个接触过的地方,火舌肆虐灵巧,时而有规律地跳动,时而毫无章法,越烧越旺、迅猛而急切。
  方岷最后失声喊了一句。他说施老师,我爱你,我好爱你。


第13章
  那天的记忆凌乱又破碎,我大概只能选出几个代表性的场景来证明自己去过宁城。
  比如八点钟的阳光斜射在方岷的胴体上,被皮肤折射,在身体的曲线附近形成一层晕。
  比如我因为没有换洗的衣物,被迫赤裸着在酒店呆了一天,靠在床头凝视我正在熟睡的男孩。
  比如一阵风吹醒了方岷,他迷迷糊糊地起来,第一反应是赶紧关窗,然后问,施老师冷不冷。
  当然不冷。我觉得自己正拥簇着一团火,而它的热量足够让我燃烧整个后半辈子。
  衣服吹干已经是一天后的事情了。其实我知道,方岷是故意打湿它们的,就为了让我多呆一天。其实我也完全可以送去烘干或干脆再让方岷帮忙买一件,但我潜意识里也是不想走的。
  方岷送我到车站,又委屈巴巴地问我什么时候再来看他。
  我当着他的面,买好了寒假来的票,这才哄得他安心放我走。
  ***
  那是我们在一起的第一年。在这一年里,方岷第一次离开柳镇,在宁城找到了第一份工作,开启了人生中第一场恋爱,也陪我过完了在一起以来的第一个生日。
  对了,我的生日在夏至。这天太阳直射北回归线,是宁城日照最长的一天。
  方岷拉着我从市区坐了两个小时的地铁,到一片人很少的海滩。我们租了个帐篷,在白色的细沙上接吻。
  他说,实习工资还没有发,他还欠我很多钱,买不起什么贵的礼物,只能送我一个奇迹。
  我放眼望过去,看到远处的海域闪着蓝光,扔个石块过去,那团光就迅速散开,游弋到更广的区域。整片海成了巨大的发光体,映着白沙都泛起了湖蓝色的光。
  在荧光水母的高发季,这片水域总是给人惊喜。除了神奇的海洋生物,还有坠落在海面上的星辰配合出演。任我去过再多地方,也没见过这种奇象。
  光在方岷的眼睛里流转着,我实在没有忍住,把我的男孩拉进帐篷亲吻。
  “老师不看荧光海吗?”
  “看......它在你眼睛里。”
  入夜之后,帐篷里就黑黢黢的,恰好给了热恋中的人一点胆量。我们听着午夜的潮声沉溺,溺死在爱人的吮吸和抚摸里。沙子传声,方岷却没有一点害怕别人听到的自觉,仍旧激烈地撞击,发出若有若无的喘息。
  薄薄一层地垫哪里经得起那样剧烈的动作,早就皱成了一团。我的手指只能深陷在沙地里,却感受不到细碎的触感——我的意识和身心,都随着身后这波作恶的海浪在起伏涌动。
  第二天日出很早,拉开帐篷的一瞬间,霞光乍起,从缝隙中挤进这个满是情.潮的小空间。
  方岷还在睡,脸上被染上一层红色的晕。我的男孩真的好美,比朝阳更美。
  这一刻永远藏在了我的手机中,放在一个叫做“云胡不喜”的文件夹里。那是我的宝贝,谁也别想分走。
  等到太阳升到海平面之上后,我就要回到柳镇了,方岷也要赶回公司上班。
  他的实习公司在那栋最高的写字楼附近,虽不算头部企业,但据说金融科技岗的培养模式在业内有口皆碑。只是,A校大多数课程都集中在大二,方岷只能压缩自己的课余时间——能请半天假陪我过次生日,都是靠加班赶工换来的。
  之前打电话,都是他等我下晚自习,现在,是我等他加班回宿舍。我们聊天的内容也从学生会竞选或课程难易变成公司领导和傻x甲方。但是,我从大学起就没离开过学校,没法给他什么公司生存指南建议,只能做一个倾听者。
  他的宿舍离公司很远,需要六点就出门通勤,常常回来已经是十二点。为了给我打电话,他总是强撑着不去睡觉,常常抱着手机,说着说着就睡着了。
  我不想看我的男孩这样辛苦。
  后来我也就慢慢不等他了,想让他回宿舍就能睡觉。就算接通电话,也是寒暄几句就挂掉。
  只是,我偶尔翻开我们共同好友的朋友圈,发现他其实睡得没有那么早,跟我发完晚安后还在和郑九通宵,然后顶着黑眼圈去上班。
  我问他,不睡为什么也不找我。
  他说,我们都该有自己的生活啊。
  没错,大鱼是拴不住的,你要放他去深海。
  作者有话说:
  *往荧光海里扔石子的行为不值得模仿,要文明观景哦(严肃脸)


第14章
  有次我下班早,临时决定买票去看他。到了他的宿舍后,发现床上乱得不成样子,窗台上全是烟蒂和烟灰。
  我突然后悔电话里没好好看管他的饮食起居。
  我从郑九口中得知,方岷经常回宿舍后还在工作。公司好像要上新某个产品,内测时发现许多问题,正在紧急处理。他们部门人手又不够,所以实习生也拿来当正式员工用。
  我又气又急,可除了骂两句万恶资本家外,什么也做不了。
  倒是郑九和他辅修的课程是重合的,能帮他不少。
  我朝郑九道了谢,自认语气还算礼貌。可不知为何,这个和方岷同年的年轻人,似乎对我总有莫大的敌意。其实他脸很好看,但眼神却是阴鸷的,好像在看某个抢他地盘的敌人。
  方岷踩着闭寝铃回到宿舍,见到我,也没像原来那样跳跃着扑过来,而是疲倦地坐到地上,把头枕在我的膝盖上。
  我也管不了还有外人在场,摸了摸他的头发。
  跟宿管好说歹说,方岷才得以和我一起离开宿舍。我们打了辆车,去了最近的快捷酒店。
  方岷倒在我的肩上睡着了。
  司机师傅正在和他的家人打电话,说今天接完这单就回家。车窗外灯火通明,来来往往的车流像没有灵魂的走兽。
  那栋最高的楼有一半房间都亮着灯。我想里头的人到底有多少精力,能日复一日燃烧在这栋楼里,生生不息,一波接着一波。
  方岷被刹车晃醒,我惊觉这个一向睡得很沉的男孩现在竟然只能进入浅眠。
  我以最快的速度打开房门,让方岷好好躺下休息。在越来越亮的室内灯光下,能看到他青青的胡茬。
  “方岷,太累的话咱就歇歇吧,你才大二。”我心疼地拿脸去蹭他的下巴,胡茬的触感痒痒的,刺挠在心里最软的地方。
  方岷没说话,从口袋里掏出一张银行卡。
  他说,施老师,我再也不需要你养我了。从今以后,你好好休息,我养你好不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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