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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喜 完结+番外 (顺颂商祺)

  《不喜》作者:顺颂商祺
  文案:
  分手后他记住了我的生日,师生年下
  施岷这辈子的疏离和无情,都给了不知疲倦追了他一年的学生。
  方珉这辈子的热情和耐心,都给了不会亲口说爱他的老师。
  在一起七年后,他们分手了。
  *
  方岷x施岷,小镇学生x英语老师,野心勃勃小狼狗攻x清冷隐忍病秧子受。
  师生年下/破镜重圆/追妻火葬场


第1章
  “施老师!我考上了!”
  方岷站在我的办公桌面前,带着笑和期待朝我喊。虽然我没抬头,但我知道,这时候氤氲过水汽的一双眼一定亮得让人心动。
  可我又不能心动。
  于是继续给毕业班写评语,拿平时不常用的蓝色钢笔。不知道为什么,这钢笔按道理出水顺畅得很,现在写起字来却一顿一顿的。
  年轻学生完全没有自觉无趣,保持那个姿势,久到我忍不住开口,才挪了下脚。
  我说,方岷同学,在A校好好打拼,老师祝你前程似锦。
  我一点也不担心他的将来。毕竟,努力聪明又目标明确的人,走到哪里大概都不会被埋没,更别提A校是一所资源多么优质的重点大学。
  我只担心,他的目标成了一种执念,到最后,反倒让旌旗成了绊绳。
  就好像他追我这件事一样。
  说来很惭愧,我被这个小鬼头追了一整年。
  ——一个突然落进小镇的、衬衫穿得一丝不苟的老师,大概对他这样的少年人很有吸引力。也记不清从什么时候开始,方岷老爱往我办公室跑,尽拿些他会做的单词或语法题来问我。
  一开始,我只当是少年心性,没个常态,谁知后来愈演愈烈,他开始每天给我做饭带饭。
  高三对一个学生太关键了,我很怕青春期的感情波动会影响到他的学习,失恋对这个年纪的孩子来说更是很大的打击。
  我思考不出什么两全其美的方法让他死心。
  有天月朗风清,他撒娇着让老师送他回家,我应了。
  我不明来由想起那句用滥的“今夜月色很美”,甚至打心底觉得,方岷配得上这份暧昧和浪漫。大概是风太凉或是月光太亮吧,我应该是被晃得神志不清。
  总之,我竟然在只有一盏灯的巷子里停住了,朝前面的男孩说:“等你考上重点大学,我就答应你。”
  如果要从我来柳镇中学教书的经历中选出印象最深的画面Top10,那天的路灯和飞虫大约会排前三——我当然知道夏日趋光的虫子没什么稀奇的,只是灯下有个旋转跳跃的人。
  方岷先是怔了一下,欲言又止,似乎想向我确认刚刚的话。又似不敢确认一般,只是轻轻弯起了嘴角,然后弧度越来越大,最后直接咧开嘴,抱着灯柱跳了好几圈。
  他朝长长的影子喊,施老师,我一定会考上的。
  少年人的欢喜来得莫名而热烈,恨不得把一秒分成十份,把一瞬当作一生。只是一生里的太多秒不好捱,指望这样的爱,还不如指望镇口那些流浪猫狗的忠诚。
  方岷显然是把这句话放在了心里。一开始他的排名并不高,发挥好的话也能过一本线,但离重点大学还差了很多很多。
  但他无疑是聪明的,理综和数学都在学校数一数二,单科拿出来甚至可以和云市一中的学生对打,只是英语比较拖后腿。
  多巧,我是英语老师。
  作为班主任有跟晚自习和晚读的职责,于是每晚的八点到十点半竟成了方岷的“小灶时间”。我觉得这样对其他学生不太公平,于是在班里放出话来,说每晚我会在操场旁边讲题,如果觉得其他科目没什么需要问的,可以去那里找我。
  小镇里的高三学生对英语还是疑问很多,于是我和方岷终于不再是独处一室,这竟然让我长舒一口气。
  后来方岷确实是发了狠,偏科的问题在第三次模考时已经体现不出来,名次也稳定在班里第二第三。原来喜欢趴在桌上睡觉的人,倒学会了争分夺秒。好多次在厕所碰到他,他手里都是拿着单词本的。
  不能说不让人欣慰。
  而此时的好学生,仍站在一堆试卷前,拳头紧紧攥着。
  “所以,施老师只想祝我前程似锦?”方岷整个人都在颤抖,“没有别的想说的?”
  我终于抬起头,看到他死死咬着下嘴唇,倔强又满含期待地和我对视。
  “还有......你爸妈请我下周参加你的升学宴,但是那天我有别的事情,实在不好意思。”
  这个回答应该很残忍,因为我看到方岷露出不可置信的表情,简直下一秒就要哭出来。
  可他到底还是没哭,只是红着一双眼问我:“那老师之前说得都不算数,对吗?”
  我哪里敢说真话。
  那天的话其实是我脱口而出,以至于我自己都吓了一跳。
  原来自己的底线竟低到这般田地。可他才十八岁不到,还在读书,是我的学生。可我早在七年前就已经是成人,在这段关系里理应做那个更理智和残忍的一方。
  再说,方岷的未来在A校,在广阔而纷繁的天地。和一个柳镇的老师掰扯不清,算怎么回事?
  胡闹。
  我清了清嗓子,问:“说得什么?我记不清了。”
  方岷的情绪转变只是一瞬。之前的热情、期待迅速从他的身体中抽离,站在我桌前的仿佛是个饱经苦难的老人,疲倦、无奈,嘴角还挂着点自嘲的笑。
  “老师不喜欢我。”方岷点点头,空洞的眼睛好像在告诉我,你瞧,就这样糟蹋别人的真心,再无限的热情也会被消磨掉的,“不喜欢,就不喜欢吧。”


第2章
  我没有参加任何人的升学宴。
  家长们千恩万谢,连校长都给我送了一面锦旗。
  校长说名校毕业有有经验的老师就是不一样,一来就破了咱们柳镇这么多年的升学记录。
  我笑笑,告诉他这是学生们自己比较优秀。虽然生源肯定比不上云市一中,但这些孩子们身上有别人无法拥有的东西,冉冉升腾、想要出走世界的热情和野心。
  对了,我曾经在云市一中的实验班教书。至于为什么从市重点中学跑到柳镇,就是另一个故事了。
  故事的开端是我喜欢男人。
  这件事本来没人知道,但正如所有戏本里会出现的那样,主角多半会遇人不淑、伴侣出轨又试图挽回。总之,我不幸成了那个主角。
  那时的前男友在校门口堵住我,有家长在场。大概他以为学电视剧里强吻或当中表白是个时髦的事儿,但事实证明这不但让他讨了我的白眼,也让我丢了工作。家里也替我找了些市里的其他学校,但我实在不想再听那些风言风语。刚好柳中的毕业班缺人,招聘考试不难,正适合和过去道别。
  我记得当初和柳中签合同那会,校领导让我尽力保前三上重点大学。不得不吹一波,我做到了。
  我们班进重点的有十个,方岷排第二。
  方岷的名字出现在红榜上,可我很久没见过这个孩子。
  也许是去了某个地方旅游,也许是趁上大学最后一个暑假好好放纵。总之,他做什么,都和我没什么关系。师生关系到此结束了,也许日后他功成名就回来看我时,还能把年少莫名的情愫拿出来,成年男子之间酒后的谈资。
  只是,在一些迷惘的夜里,我竟然会看到他。不是睁眼看到的那种,是在梦里。也不是普通的梦,是会让我意乱情迷的那种。
  我开始慌了。
  这个人的眉眼就跟刻在我的脑子里一样,有时会跳到正在批改的作业前,有时会出现在家里任何地方。大多数时候,我走神想起的是初见他的模样。
  我叫施岷,施舍的施,岷山的岷。这两个字不好写,需要一笔一划才能写出笔锋。
  所以一年前,刚进方岷他们班时,我仔仔细细在黑板上写了自己的名字。这帮小鬼叽叽喳喳个不停,“施老师施老师!我们班也有一个叫‘岷’的。”
  整个班的人都笑着向后看,视线集中在一个男孩身上。我当时还特意打开了花名册,找到了那个男孩的名字。
  方岷。
  瞧,连声调都一模一样。
  这种巧合不常有,于是我多看了他两眼。
  他在睡觉。从我进教室开始他都趴在桌子上,头埋进臂弯里,前面挡着高高的字典。
  以为书堆得足够高,我就看不到他在课上打盹。
  我倒是很想像其他班主任一样扔个粉笔去提醒他,可惜我准头一向不好,打篮球就从没进过,只能走到他旁边提醒。高三第一节 课就打瞌睡,今后的一年复习可怎么办?
  “方岷?”我叫他。
  头顶电风扇转得勤快,居高临下的角度,能看到方岷发丝在颤动。我开始数着秒等他醒,第三下时他终于抬起了头。先是揉了揉眼,睡眼惺忪,看到我后露出一个抱歉的笑;然后转向黑板,看清上面写的名字后,笑得更开了,眼神也清明了许多。
  他说好巧。
  鼻头还是红红的,配上大眼睛笑得很无辜。那眼睛里长存的光我是认得的——少年人叫它倔强,我愿称它热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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