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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启呼吸 (酒桃)


  他突然感觉到疼。
  并不锋利的石头精准又迅速地刺进胸膛前似乎很久没有跳动过的位置,猛地瑟缩,涌出温热的液体。
  这种疼痛,是路识卿这一个月以来,最鲜明的一次感受。
  平时生活的环境里,被彻底清理的痕迹没留给他什么睹物思人的契机,空闲的时间不能被时常作乱的回忆伺机占领。他用不间断的学习来填满自己的脑袋,失眠的时候只要睁着眼就什么也看不见,即便艰难入睡,他连一场梦都不敢做。
  他以为自己不去想,就是忘了。
  可当一个不合时宜穿着长袖校服的人影从眼前一晃而过,路识卿几乎瞬间从封锁了一层又一层的记忆里,鲜血淋漓地找出了有关那个人的一切信息。
  陈放。
  深蓝色校服。
  高高拉起的衣领。
  白皙的后颈,笑时下弯的眼睛。
  “卿哥。”
  每一个细节都无比清晰,鲜明到让人误以为他近在眼前,伸手就能抓到。
  路识卿突然加快了脚步,在拥挤的人群中艰难前行,自不量力地去追一粒海浪里随波逐流的石头。
  终究被淹没了。
  他什么都没能抓住。
  路识卿呆站在原地,等到所有人都走光了,四周安静下来,仿佛梦醒时分。
  他不太熟练地凭借肌肉记忆转过头看身边的位置。
  依稀记得整个夏天,甚至在五中度过的两年时间,似乎发生过很多事,而发觉身边空空荡荡的位置时,又好像什么都没有发生过。
  有人从破败的黑暗中逃离,有人被留在湿冷的雨里。
  他们的夏天结束了。


第54章 已经第五年了
  首都医科大学附属医院腺体科。
  头发白了大半的腺体科主任丁骐山正坐在办公桌前,给周围围成一圈的四个实习学生分析病例。
  “omega的腺体只能由alpha进行标记,如果beta学着alpha在omega腺体上咬一口,会导致什么样的后果呢?”丁骐山推了推眼镜,转身在四个学生间环视一周,在其中一个白大褂身上点了点,“小路,你来回答一下。”
  路识卿没用得着思考太久,书上的知识点他都烂熟于心,立刻回答道:“beta不具标记omega腺体的能力,只会造成腺体损伤,引发感染,损伤严重者伤及神经,后续可能引起omega信息素易感、发热期异常等症状。”
  “回答得非常好。”丁骐山满意地点点头,“腺体知识说难也难,说简单也简单,关键在于熟悉精准。这一点,小路就做得不错,以后可以考虑来腺体科发展。”
  周围几个人投来包含着各种意味的目光,羡慕或嫉妒。路识卿礼貌地笑笑,避开其他人的目光,略低了些头,说:“您谬赞了,我还有很多不足。”
  话说得很得体,但不是自谦,路识卿确实是这样想的。
  医学毕竟是实践学科,而做一个好医生,不是光依靠对各种专业知识烂熟于心就可以的,对从业者本身也有要求。除了胆大心细、富有责任感的老生常谈之外,对于成为一名医生,路识卿似乎在这件事上有不可弥补的缺憾。
  气味也是临床工作中一项很重要的指征,尤其是腺体科,信息素的气味、型号、浓度,都是帮助判断患者腺体状态的重要指征。
  而他嗅觉失灵。
  在此之前,路识卿并非对此毫不知情。相反的,在高考结束后填报志愿,他放弃了首都科技大学的自主招生名额,执意要填报首都医科大学开始,似乎就做好了面对今后诸多限制的准备。
  说到为什么他非要填报首都医科大学……他从未向任何人提及过原因,或许他自己也并不是很清楚。
  当时周围的人都在劝他,何苦要浪费了那么高的分数和更好的机会。甚至连老妈也难得为此给他打了几通电话,骂他脑子有毛病,是不是非要学他那个负心的爸。
  提交志愿的那一刻,他的手机还是在响。所有人都认为他做了一个大错特错的决定,想要劝他回头是岸。
  可路识卿似乎将外界的一切声音隔绝了,提交成功的那一刻,他其实也很矛盾,感觉心被什么填满,又怅然若失。
  只是约定好的事情,不愿落空,总要有人来赴约。
  已经第五年了,原因似乎也变得并不那样重要。
  既然投身雨夜的背影决定了永不回头,他或许也自当如此。
  丁骐山带几个实习学生查完房,回科室准备下班的路上被护士长拦住了,说急诊送来一位昏迷的患者,腺体上有新鲜的针孔,大概是要收入腺体科的,要派人过去负责一下。
  这时候送来的患者无异于让他们临时加班,众人躲闪着目光,生怕点到自己名字似的。
  丁骐山叹了口气,刚抬脚要走,这时路识卿主动开口说道:“主任,我去吧。”
  “行,那其他人先下班吧。”丁骐山拍拍路识卿的肩膀,“走吧,我们一起去。”
  路识卿跟着丁骐山进病房时,各种生命支持仪器有条不紊地运行,患者的生命体征已经稳定。
  躺在病床上的患者似乎很单薄,连呼吸的起伏都是微弱的,肩膀和脑袋被护士的身板严严实实挡住,只有一只手露出来搭在床边。
  丁骐山站在病床边,检查患者意识状态。路识卿跟上去,站在病床旁,他看不到患者的脸,只是低头看着搭在床边的那只手。
  手指节细瘦,苍白无力地自然蜷缩着,没有一点血色,手腕以上的位置却红肿不堪,甚至有了轻微的焦痂,应该是烧伤。
  “同学,患者烧伤皮肤表面有异物覆盖,帮我处理一下吧。”护士一边备药一边对路识卿说。
  “……好。”路识卿有一瞬间的恍惚,回过神才应了一声,戴上手套,蹲下身仔细处理患者手腕上的伤。
  护士说的异物是贴合在皮肤上的一层肉色胶布,大概是接触了明火,表面烧得有些焦黑,边缘微微翻起,却保护了里层的嫩肉没有直接遭受明火波及,只是轻微灼伤,但也需要上药。
  路识卿捏住胶布的边缘,缓慢地揭开,一不小心又晃了神。
  各种各样触目惊心的伤势,他见过不少,眼前的烧伤并不算严重,只是指节的走向、腕骨的形状,似乎与记忆里蒙尘的片段有了细微的重合。
  那双他紧紧握住过,亲吻过无数遍的手。
  比眼前干枯的指节丰满一些,指尖柔嫩而非粗糙,皮肤也白皙光滑,被握在手里的时候会默契地回握住,在他的小指上轻轻摩擦。
  想这些做什么。路识卿在心里嗤笑一声,继续专心处理患者的伤处。
  胶布被掀开一半,暴露出被烫得发红的皮肤,边缘处起了些水疱。或许是胶布与皮肤粘连的部分被强行分离,牵动了伤处带来痛感的刺激,原本安安静静的手猛地一抖,像曾经练习过许多次那样精准,抓住了路识卿的手。
  隔着手套也能感受到的触感,似乎很熟悉似的,路识卿竟然下意识地回握住,又像碰了明火一般猛然松开。向来平静的眼神里多了几圈慌张波澜,像是连他都惊讶自己怎么会有这样的条件反射。
  医生需要时刻保持冷静,但显然路识卿此刻并没能做到。波动的情绪影响了手上的动作,缓缓揭开胶布的手一抖,骤然撕开剩下的一半,暴露出的场景却比揭开胶布的痛感更尖锐,连一旁的护士都惊讶得倒吸一口冷气。
  一道横亘手腕的切割伤痕,以及粗糙的缝合痕迹,即便早已结痂却仍旧无比醒目,像一条蜈蚣嵌进皮肤里,狰狞又丑陋。
  路识卿的肩膀微不可见地颤抖一下。
  疤痕的主人还紧紧抓着他的手,甚至连力度都好像在手上留下过烙印,皮肉凹陷的程度都与曾经一般无二。
  路识卿不相信巧合,可又觉得此刻若为巧合是一种侥幸。
  叫他侥幸能够死里逃生,免于遭受第二次剖心剜肉的痛。
  “患者醒了。”护士说道。
  路识卿站在原地,他听到了护士的话,但似乎已经无法做出什么反应,等待判决一样,眼神像一堆死灰,却在没人发现之处伺机复燃。
  患者很快恢复了意识,很费力地转了个头,似乎意识到自己手里抓着什么温暖的物件是失礼的行为,无力又慌忙地撤了手,眼睛又不自觉去寻那股暖意的来源。
  虽然脸上画着很淡的妆,但路识卿还是一眼看出了妆面下的皮肤苍白得近乎病态,双眼灰暗颓败,甚至微微向眼眶深处凹陷,不复往日的灵动神采。
  这样失神的一双眼睛,目光却是上天判的死刑。
  丁骐山简单查看了腺体情况,吩咐路识卿做病历记录之后便离开病房。
  路识卿僵硬地活动着刚刚被抓住的手,从口袋里拿出一支笔,在纸上记录着患者信息。
  “姓名。”
  病床上的人张了张嘴,久久未能出声。
  而路识卿似乎并不需要得到亲口回答。
  他自作主张,好像很不熟练地动笔,在纸上缓缓写下曾在口中、纸上、心里都重复过无数遍的名字。
  陈放。


第55章 确实符合陈放的标准
  路识卿没想到会以这样的方式和陈放再见面。或者说,根本没想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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