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春霭 完结+番外 (吱呜哀)


  “只是歌词,旋律我写不来。
  而且带打火机干什么?”枫树把烟从唇边取下来扔进旁边的垃圾桶,说:“对嗓子不好,我也就是玩玩,装模作样。”
  他说完就往外走,吊儿郎当的样子莫名潇洒,吴霭看他这幅叛逆高中生的模样突然想笑,故意戳:“不是说好了去琴房吗?”枫树又换回看热闹般的语气,挥了挥手,头也不回道:“改天吧,我还是先去抱抱团,就先不和骆驼霭子玩了。”
  等再下到地面,时间已经快五点。
  吴霭一出去感到一股热浪,方才大楼里太凉快了,像一下进入了桑拿房。
  下午和傍晚正值交界,下班的高峰未到,落下的阳光斑斑驳驳,路上的行人稀稀散散。
  他擦头上的汗,记忆被唤醒,觉得自己回上海那天,离开上海那天,从大学开始在上海的无数天,其实都一个样。
  光说要想办法,但春霭始终没想出任何办法,他恍惚自己的方向,剧院不想去,家里不想回,想去看趟王叔却又怕他问起来今天开会的事情,像被抛弃了一样站在路旁。
  但是也有不一样的地方啊,他又提醒自己,比如认识了庄。
  吴霭掏手机,突然想听听庄的声音,但找到了那个号码又犹豫,怕他在忙,怕他在开会,又怕他没在想自己——而自己却开始想他了。
  他纠结地抬起头,这时眼前路过一对年轻的情侣,女孩子正在喝奶茶,男孩子在看她,满脸的宠溺;再一转身,擦肩而过两个白发苍苍的老人,他们买了菜,手牵着手互相搀扶,走得慢但却坚定。
  酸楚的情绪又作梗,吴霭给自己鼓气,再次翻出那个号码,可几乎是同时,手机屏幕一亮。
  号码的备注和来电显示重合,有一个动态的效果让“庄安”两个字直接翻了上来,吴霭揉眼睛,定了定神,发现来打来电话的正是想念的人。
  “喂。”
  他心跳到不行,接起来却佯装镇定。
  庄好像在行走,熟悉的步伐声先一步传过来,吴霭听见了他说“喂”,声音通过电流后更加磁性。
  “你没有在忙吗?”他忙问。
  庄笑,回答:“是在忙的。”
  “那你今天又要加班?”话问出口了,吴霭才想起自己昨天说过今天不过去。
  “也不一定。”
  庄回答。
  有汗穿透刘海,吴霭伸手去拨,可一碰到自己的额头,被庄抚摸的感觉就又泛上心头。
  他看见前面有个咖啡厅户外摆着几张凳子,窘迫不已地坐了过去。
  小腹的位置胀,当街耍流氓他莫名紧张,回答:“嗯……”“你没在剧院?”庄问。
  被查岗似的,吴霭担心庄觉得自己没事干,又确实就是没事干,于是闪烁,说:“没在……”庄:“你在哪里?”“我在陆家嘴,有事过来了一趟,但是是因为工作。”
  吴霭强调。
  电话的那头有门开的声音,有人在问:“庄总,现在开始吗?”,他确实是在忙的,于是吴霭说:“那你先工作吧,不要熬很晚。”
  “嗯。”
  庄的声音渐小,电话隔着信号把自己的心脏拉远离了一瞬,吴霭怕他挂,争分夺秒地想说再见,可还没出口,听见他又凑近了,喊:“小吴霭。”
  小——吴——霭——太温柔了,把盛夏变春深,吴霭一下茫了,不知道该怎么回,傻子似地:“我在!”“我找到了一个好玩的东西。”
  庄饶有兴趣地道,像分享稀奇事的男孩。
  吴霭:“嗯?什么东西?……”他话没说完,庄打断:“我让阎联系你,让他给你送过去。”
  我这几天在构思个同人 之前是没想过这个方面的 现在却突然想写了我想写我喜欢的尹昉和彭昱畅这个cp是不是有点怪哦???


第39章
  庄挂了电话,吴霭站在路边满心茫然,然而没过两分钟,一个陌生号码打了进来。
  果然就是阎,他只说庄先生委托自己来送东西,惜字如金,一句不多言。
  两人约定了在附近一个商场的地下停车场见,吴霭提前抵达,像要受贿一样忐忑。
  “好玩的东西”,他咂摸这五个字,第一感觉可能会是儿童玩具,因为庄很爱收集,但好像肯德基最近也没有出限定,又猜测可能是其他的。
  但无论如何,不希望是名牌。
  昨天送的T恤还在自己住的客房里放着,他不愿收,不希望两人的关系被物质给框定了,想来想去,瞻前顾后,也琢磨着应该也给庄买点什么。
  发表不了作品就是失业,但作为一个硬汉,失业也誓不吃软饭。
  上学期间表达感谢、安慰、庆祝,各种各样归结起来都是请客吃烧烤,但总不能请庄吃烧烤。
  他没送过男性朋友礼物,更没送过男朋友礼物,左思右想,又想求助知礼和洪仓。
  想请教两位哥哥自己应该送点什么,但是发“送男朋友”还是“送男性朋友”,掂量不好尺度,措辞不好把控。
  如果说是送男性朋友,可能目标有点太泛泛,可如果说送男朋友——又好像有点急……吴霭输了删,删了输,取取舍舍无非是“性”,民工一样蹲着,恨不得抛硬币。
  也不知过了多久,他突然听见了车喇叭的声音,一抬头,每天送自己的车出现在了眼前。
  阎从车里走下来,表情僵硬地略微颔首。
  “阎哥。”
  吴霭立即站起来,因为腿麻等了等才动身,一瘸一拐的步伐赶不上心跳,忙道谢说:“辛苦你了。”
  阎万年不变一张扑克牌脸,走到车后打开后备箱,吴霭跟过去一看,见里面放着有个包裹好的长方形木箱,上窄下宽。
  他有点惊讶,问:“这就是……庄……?”阎没反应,不等话说完径直走回了车里。
  吴霭一个人站着,手指触上箱子就开始发烫,还没有打开就已经有了判断——自己此生只对一样东西熟悉,虽然没看见,但身体已在冥冥中感受到了吸引。
  他深呼吸,掀开木质的盖子一看——果不其然是把吉他!只一眼,吴霭瞄见了云杉木的面板,巴玫的指板,琴头上手写体的“Gibson”。
  他意外,关上箱子往后退步,眼前一阵眩晕,像中了暑。
  比诗人懂笔,战士会爱枪,吉他就是他的部分的生命,而眼前这一把,惊鸿一瞥,整个人都惊讶到要爆炸。
  天呐,他雀跃,可蓦地又反应过来——有东西不对!吴霭再次打开箱子,惶然发现这把琴是没装琴弦的,一个激灵,不管不顾地冲到了驾驶室外面。
  “阎哥。”
  他急得要喷火,说:“阎哥,你可以帮我吗,我需要去一家琴行,很着急!”阎天没说话,默默地发动了车,吴霭跳到副驾驶的位置,指挥:“开出去,两个路灯后左拐,我指路给你。”
  他看一眼表,更加匆忙:“那家琴行的老板六点下班,阎哥拜托了,我们得赶快。”
  车辆行驶出地下的停车库,吴霭像是领航员,他不光着急还惦记着琴,一路上的磕绊,摇晃,甚至刹车都让他胆战心惊,生怕刚才箱子没关好,伤了琴。
  时间已值下班高峰,车速快不起来,兜兜转转好一阵,看见琴行前时,老板正在拉卷帘门。
  吴霭恨不得跳窗,冲下车忙喊:“老板!先别关,我要买琴弦和六角扳手!”老板认得他,边打招呼边又开门让他进去,但买好东西立马就又要关,只说自己要去参加酒局。
  吴霭找不到地方,只得坐回车上,请求:“阎哥,你快点载我回去吧。”
  抵达时已经快七点半,一到小楼,吴霭争分夺秒地跳下车,从后备箱拿出那把琴,一屁股坐就地坐在了台阶上,立即开始给琴上弦,上完了又拿出六角扳手开始调琴颈。
  每看一眼只动一点点,无比认真,在不觉间甚至屏息。
  调完琴颈,又开始观察指版和琴弦的高度,专心致志,精益求精。
  正忙碌,突然有一个声音在身后出现,问:“你在干什么?”吴霭没时间,斩钉截铁:“先别打扰我。”
  周围回归安静。
  抱着的是琴,却更像是一个受到了伤害的脆弱婴儿,他努力安慰它,治疗它,轻抚琴弦让它镇定,过了很久终于修复了个大概。
  吴霭抬起头呼出一口气,脖子胳膊都太酸,他晃了晃头一惊,后知后觉自己又回到了熟悉的院落。
  方才在路上太着急了,没顾得多管,只说“回去”,但对阎来说,这里可不就是“回去”。
  真是阴差阳错,吴霭抱起琴起身,一转头,惊吓乘以二——他右后侧一米外,稍高两级的台阶上,庄正坐在那儿。
  夏令时的白昼绵长,八点将晚不晚,庄笑盈盈的,率先开口:“看来我说的没错,是真的好玩。”
  他换好了居家的装扮,洗了澡,吴霭闻见了介于薄荷、柠檬还有艾草之间的香味,再一定睛,发现他旁边还放着一个喝空了水的杯子。
  吃惊乘以三,他问:“你过来多久了?”庄摸下巴:“半小时?也许是四十分钟。”
  “我修了这么久?”吴霭继续惊讶,问:“你一直在看我修琴?”“对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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