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春霭 完结+番外 (吱呜哀)


  他双手拿过汉堡,突然想起了白天自己受到的夸赞,情不自禁地也说:“庄,你真好看。”
  庄没听清:“嗯?”吴霭喝可乐,鼓鼓囊囊:“你真好看。”
  庄笑:“哦?”吴霭:“真的。”
  庄拿了咖啡,慢悠悠地插好吸管,咬下汉堡的一个角,问:“哪里好看?”淡定,从容,好像被说的不是自己,吴霭从不阅读也不写词,调动了一下脑中的形容,说:“就是好看,我说不上来。”
  庄隔着桌子伸手拨他的刘海,讲道理似的:“说不出来?那证明不好看。”
  两人穿得都休闲,吃的又是快餐,坐在一起,像老夫老妻下班的日常。
  吴霭很放松,想了想,站起来,道:“庄,那我们出去吃。”
  他把一堆东西又都收入袋子里,伸手去拉庄。
  庄把自己的汉堡和咖啡一手握住,跟在他身后,一起来到了楼前的台阶上。
  两人并肩坐下来,距离近得只隔一个手掌。
  偌大的院落又只剩他们,庄继续吃饭,吴霭拿着汉堡,左顾右盼。
  他想找霞光,但天已经黑了,想找星星和月亮,但雨过后,云层尚密集。
  远处的小树林黑压压的,草坪也平平无奇。
  橙灯倒是温馨,但聚集着嗡嗡的蚊蝇。
  出来吃饭是为了采风,想找到一些意象来喻指。
  这么一看,什么都一般,吴霭发愁,这时听见庄问道:“你怎么了?”他倒是吃得尽兴,汉堡只剩最后一个底,皮肤偏白也细腻,笑起来是真的好看,难以言喻。
  眼前的一切都不如他,吴霭郁闷,道:“还是说不出来。”
  庄:“你还是在指好看?”吴霭:“嗯啊。”
  “如果好看怎么会形容不出来?”“我就形容不出来。”
  “那就是不好看。”
  吴霭悻悻:“你非要和我较劲我也没办法。”
  庄又来摸他头发:“你平时不听音乐?”吴霭:“听,是我的专业。”
  “音乐里是怎么形容人好看的?”一谈论这个吴霭就来了兴趣,他想了想,随口哼出一段钢琴曲,道:“这是舒曼写给赫拉拉的,她应该是美的,但你看,这也是一个氛围的营造,不是形容。”
  庄:“我们要谈论钢琴?”接下来的时间里,两人的话题又跳跃了。
  他们吃着快餐开始谈论音乐,吴霭虽然小时候接受的古典熏陶较少,但在大学之后突飞猛进;庄虽然并非专业,但从很小就开始接受系统的演奏训练,两人不管是理解还是造诣都旗鼓相当。
  吴霭听出了他喜欢李斯特,坦言:“李斯特是我常练的,但是我的手弹他总勉强,特别是我并没有很好的钢琴基本功。”
  庄一听,把手伸出来,掌心向上摊开,吴霭把自己的手压上去比了一下,短出小半个指节。
  庄笑:“弹李斯特需要手大,这个谁也不能否认,可你不是吉他出身吗?”在这点上吉他的要求确实略低,吴霭笑着坦言:“我小时候的启蒙也并不像你这么系统。
  我爸会这个,他训练我的方法就是随便哼出一段,让我弹出来,算视唱练耳吧。
  或者,他给个主旋律,要求我一个小时内进行补完。”
  “听起来很好玩。”
  两个人都吃饱了,一齐看向远处。
  吴霭的记忆禁不住回溯,关于父亲总很酷,拿起琴就像个挥斥方遒的将军,在每次教自己之前总说“你如果不喜欢就可以出去玩”。
  可是喜欢啊,吴霭想,喜欢弹琴也喜欢他。
  六年过去了,当死亡发生,对旁人而言逝者就是不在了,就是消失了。
  吴辉也许会因为身份特殊被记得稍微长久一点。
  但总有一天也会被粉丝和乐迷所遗忘,成为漫长岁月中的昙花一现。
  吴霭偷偷去看自己左手指尖的硬皮,很遗憾比起吴辉手上的还太浅。
  他有些难过,觉得自己现在的处境对不起他的倾囊相授,这时又突然听见庄用口哨吹出了一段旋律。
  声音不大,但是婉转,他听了几秒钟才反应过来,怔忪地抬起了眼睛。
  庄回过头,盯着他吹完一小段,笑着问:“小吴霭,你是弹吉他的,那你知不知道有个乐队叫辉?”吴霭不觉把手上的可乐捏紧,太惊讶了,好像再次被读心。
  “没听过吗?他们在我小学那个阶段活跃,是不是对你来说太老了?”“我听过。”
  吴霭去抓他的袖子,抑制不住内心的激动,说:“我听过很多很多,你喜欢他们?我还以为你只听钢琴。”
  庄摸他头发:“恰恰相反,辉乐队的主唱叫吴辉,我很崇敬他。
  我甚至有他的签名。
  这和喜欢李斯特并不冲突,他很厉害。”
  语气和表情都诚挚,不同于君哥他们粉爱豆,他表现得更像是忘年之交和知音。
  吴霭心里响起昨天那般雷鸣,失语。
  “看来你是喜欢的。”
  庄被拽着袖子还以为他是狂热,站起来看了眼方才停在半路的捷豹,提议:“小吴霭,我们去听歌好吗?”两人辗转到了车里,庄关上门,发动汽车打开空调。
  吴霭坐上副驾驶,丝绸的睡衣被吹着紧贴在了胸前。
  庄:“我在回来的路上还在听。”
  他点了一下音乐的播放键,音响里立刻流淌出了辉乐队一首歌,叫《无姓之人》。
  发行的时间大概是二十年前,吴辉用叙事诗的方式讲述了一个人在坐拥了黄金万两,身居高位后,被路遇的一个少年问及了来向和归途。
  他如同皇帝被掀开了新衣,突然间顿悟,人生其实是虚妄,自己是无姓之人。
  旋律很欢快,王叔的鼓点跳跃,配合他有意为之的戏谑唱腔,构筑出了一出黑色幽默的三幕剧。
  吴辉在病重的时候很喜欢哼这首歌,吴霭问过为什么,他却从来都避而不答。
  两人都没再说话,专心致志听吴辉唱以前的歌,庄偶尔会忍不住跟着跟唱一两句,吴霭去看他,他就大方地微笑致意。
  歌很快播放到下一首,下下一首,每一首吴霭都听过很多遍了,但因为庄在身边,心绪很躁动,坐立不安。
  不在行驶状态下的发动机微微震颤,车内的灯光昏暗,他有很多想说的,一回头,听见庄又道:“他给我的签名上甚至有我的名字。”
  “名字?”吴霭怔怔。
  “是啊,是一个叔叔给我的。
  吴辉写的是:‘庄安好好练琴’。”
  “庄安?练琴?”早上才知道他叫庄安,但父亲在十几年前就写下过他的名字。
  两人居然在自己刚出生的时候就有了这么一笔神奇的关联——吴霭太震惊了,觉得时空被命运所打乱。
  “练琴……”他盯着庄的眼睛喃喃。
  “我小时候没有机会学吉他,长大了又没有时间。”
  庄也侧头盯着他,略微遗憾。
  吴霭:“可是吴辉他……”这时一曲结束,响起了下一曲的前奏,庄安把食指竖在他嘴唇前做一个“嘘”的动作,道:“听,这首是我最喜欢的。”
  音响里传出了吴霭最熟悉的旋律,吴辉用一把吉他,简单地和弦和拨弦开场,几秒之后开始唱道:他来到我身边的时候四月刚过半有夜空一样的眼眸和彩红般的笑颜我的怀抱太单薄世界也不浪漫甚至不知应该把什么作为晚饭……当他熟睡在我的臂弯四季都变换想翱翔的苍穹沧海也不过指尖一弹我试着学着坚强学着努力捍卫而他只希望今夜能够有我作陪……远思驻江帆 暮时结出我的爱愿他披荆斩棘 找寻到始源和归途愿他远眺山峦 阅尽这繁华和斑斓……和缓的吉他和吟唱的声音渐渐收拢,很快乐曲结束。
  再也没有下一首,庄沉浸在其中,缓了缓,说:“这首歌太好。”
  吴霭的思绪凌乱,体味着他脸上的陶醉,点头:“是啊。”
  庄笑:“这首歌叫《春霭》,你的名字叫吴霭。”
  吴霭没说话,又被摸了头发。
  “你不是说不知道怎么形容一个人好看吗?”“是啊。”
  “现在会了吗?”两人面对着面,呼吸拂上对方的眼睫,吴霭凝望着那双浅瞳,成为了模仿父亲的男孩。
  他说:“庄,你的睫毛和眼睑像是密林和湖畔。”
  “哈哈。”
  庄惊喜,温柔抚摸着夸赞:“小吴霭学得真快。”
  喉结、领口的锁骨,下颚和唇,吴霭痴痴,又说:“当我看着你,就像看着一整片绽放的花海。”
  话音未落,他莫名想拥有一个拥抱,下意识凑上去张开了双臂,庄也顺应下来,两人在正副驾驶席上相拥,一切都顺理成章。
  方才的乐曲还在耳畔回荡,吴辉在夜色里,在音响里,在自己的记忆里,永远都不会被忘记。
  庄又开始哼唱《春霭》,像是在哄怀里的小孩。
  吴霭的额头抵在他的胸膛,抬头看见他的下颚,突然觉得这一定就是吴辉想让自己找到的归途,想让自己看见的斑斓。
  他想起自己收到的花和巧克力,想起在危机时的解救和收留,用下巴点他胸口,呼唤道:“庄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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