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春霭 完结+番外 (吱呜哀)


  君哥坏笑,循循善诱道:“大概是被什么滋润了吧。
  自己想想你最近的生活有没有什么变化?”合约、抄袭、钱,该解决的问题一个都没解决,吴霭觉得自己的心境没变,回答:“全都是一样的。”
  “小姐姐呢!爱情呢!”君哥连忙提醒。
  吴霭从小只和吴辉相处,相濡以沫的事情没见过。
  他在脑子里认定洪仓和知礼那样的才叫爱情,相爱、理解互相支持,而自己天天都在吵架,还和这俩字相去甚远。
  他摇头,道:“现在还不能着急,还早。”
  君哥一听,不信:“嗯?怎么听着像还没开始呀,你都好几天晚上没回家了呢?”吴霭被提醒,看一眼自己两天没换的衣服心虚不已,他正想开口转移话题,这时,手机响了。
  本以为又是王叔,拿起来一看,显示的名字是:高枫树。
  高枫树?吴霭对这三个字的记忆很模糊,五六秒后才想了起来是公司的一个艺人,之前的交情不深。
  他诧异,对君哥做个手势,走到走廊接起来,还没来得及“喂”,那边却放鞭炮似地喊出声:“吴老大!”烟嗓男低音,听起来中气十足。
  两人之前总共见过两三次面,吴霭只记得他长了张娃娃脸,被强包装成了可爱路线。
  他也懒得客套,问:“高枫树?你怎么给我打电话?”高枫树:“你没收到通知吗?Quest明天要开新专辑的企划会,我看见你在曲作者和制作者的名录里。”
  他说话语速特别快,吴霭还不习惯,只听个梗概,问:“Quest?企划会?你等等,我看一下。”
  他去翻手机,果然有王叔转的一个邮件截图,点开一看主题是Quest新专辑企划会,时间是明天下午一点。
  怪不得王叔还跑一趟,吴霭一下又淡定了,说:“哦,看到了。”
  高枫树:“你去不去?你忙不忙?”吴霭意兴阑珊:“不忙,懒得去。”
  “你不去?那就没意思了。”
  高枫树听起来有点失望,立马又好奇,问:“那你用什么借口?好像还真是谁都管不了你。”
  “没灵感,还在体验生活。
  我又不是艺人,管我干什么?”吴霭故意调侃,可话刚出口就反应了过来,问:“嗯?Quest?你不就是Quest的团员吗?不就是你们团?”高枫树不屑:“哦,算,但这些人天天不知道在乱搞些什么。
  我没什么人气,去不去都可以。
  听说这次要推九十年代的概念,要复古,old-school,可这团一帮子蹭热点的网红,还谈什么九十年代?”这人完全把自己置身事外,吴霭:“……”“那你不去,我到时候也找借口跑了算了。”
  居然有人比自己还不上道,吴霭隔空竖大拇指,道:“有骨气。”
  高枫树:“OK,我就想问你这个,没事了,专辑随他们乱搞就是了,我继续打酱油,你也继续体验生活吧。”
  来得快去得也快,吴霭还没反应过来,对面已经挂断。
  他记得高这人是选秀歌手出生,唱功不错,性格很低调,被拉着组了一年多的男团连个微博都不开。
  也是个性情中人,和自己一样,都不大适合这个行业。
  他有点感慨,又走回办公室。
  这几天剧组堆过来的东西变少了,也不知道拍摄到底什么进度了。
  君哥正对着电脑和一张纸搞盘点,吴霭灵光一闪,问他:“你知不知道有个男团叫Quest?”君哥:“知道哦,他们团就一个出圈的吧,那个叫孙一帆的队长。”
  看表情不像提起别的爱豆时那么激动,他很少这样,吴霭好奇,追问:“你觉得他们怎么样?你不是最爱追男团吗?你不喜欢吗?”“我没什么感觉哦,我觉得人设感太重了,孙一帆总说自己在忙着写歌,可翻来覆去就只有那三首哦。”
  吴霭笑,走过去帮他,意味深长道:“忙写歌?哈哈,也不知道写出来没有,都要出新专辑咯。”
  两天没回家,下班的时候吴霭想回去换身衣服。
  走的时候也没给庄说好要不要再去,结果象征性绕到空地一看,车又已经等着了。
  他走上去,还没有靠近阎天就下来把车门打开。
  吴霭有点犹豫,主要是没衣服可换,于是道:“阎哥……我……”阎天仍漠然,发通知似的:“庄先生说他今天会早回去。”
  一听“庄”字吴霭就像被下蛊,又乖乖上了车。
  他本想在路上找家优衣库买件换洗衣服,但阎天变了路线,只遇到了一家肯德基。
  到院子的时候7点不到,车又停在了小楼前。
  吴霭一下来有点恍惚,发现自己这几天除了这院落就是剧院,两点一线,额外的生活都变空白了。
  也不是不好,但自己是习惯了自由的人,不愿意被框定。
  他又俯身,对阎天说:“阎哥,你真的不用再接送我了,我如果来,会和庄提前说好,到时候打车就行。”
  已经不知道说了多少遍了,但阎天还是那副样子,听不见似的。
  吴霭手上提着刚买的肯德基,拿出一份套餐递过了去,又说:“阎哥,我刚才买多了一份,给你的,谢谢你了。”
  这下阎天终于抬起了头,看了过来,他有一瞬间可能是想说点什么的,但下一秒,又发动了汽车,说:“不用了。”
  天将黑未黑,昨天下过雨,温度不似之前那么燥热。
  楼里没开灯,吴霭看了眼四下。
  心想昨天晚上才吵了一架,这次一定要吸取教训,千万别再主动示好,先端住。
  他心血来潮,决定抢占先机,掏出手机问庄:“我已经到了,你什么回来?”出发点是装酷,但话一出觉得有点奇怪,上午才给君哥说了爱情还早,这句却有点像老夫老妻。
  短信不能撤回,吴霭有点后悔,这时听见背后有车轮摩擦地面的声音,一回头,熟悉的黑色的捷豹开了进来。
  车停很快到了自己跟前,门一响他就变得期待又高兴。
  早上没见到庄,这是今天的第一面,发现他又换上了白衬衫,领口、袖扣、都熨帖,明明很低调,却看起来耀眼。
  刚还想装酷,可一看这人就忍不住,吴霭像久别重逢似的眉开眼笑,此地无银三百两地道:“我刚给你发了短信,问你好久回来。”
  庄一听,俯身去车里拿出手机,看一眼,说:“哦,刚开车没看见。”
  心情指数四颗星,看起来也高兴。
  他不发脾气的时候太好看——眼睛好看,睫毛好看,鼻梁好看,驼峰好看,笑起来时嘴角弯弯。
  自己再好看也不会有庄好看,吴霭下意识靠上去,说:“刚发的,太巧了。”
  庄笑着指后面:“嗯,我先去停车?”阎天是他的司机,借自己用了只能亲自开车,吴霭这么一想又不讨厌天天被接送了,乖巧点头,回答:“好。”
  捷豹再次被发动,可车一开他就舍不得了,只想跟上去,一分钟都不想他离去。
  昨天的冲突,两人今天又像都忘记了。
  这就是爱情吗?吴霭觉得并不是——爱情应该是平顺的,稳定的,像洪仓和知礼。
  而之于自己和庄,一个人愈发盲目了,一个人脾气也不见好,可每次只要冲突一结束,彼此就能心照不宣地把不愉快都抹平。
  说不出具体,可能还不是爱情,但这种感觉也并不坏。
  只几秒后,捷豹又停下来了,庄走出来,笑着问:“这是干什么?”吴霭回过神,发现自己原来正追着车在跑,他一下子窘迫,干脆就坦白道:“我想跟你去啊。”
  庄看一眼他手上的肯德基塑料袋,问:“晚饭?”肯德基总比吐司好,吴霭:“嗯呐,一起吃。”
  庄一听,笑着点了点头,再次俯身从车里拿出个袋子,也老夫老妻似地说:“那车停这里吧,我们先回去吃饭。”
  小吴霭也不能不搞事业( ˙-˙=????)


第34章
  两人推门回到楼内。
  吴霭把吃的都摆上厨房的餐桌。
  庄围过来,问:“儿童套餐?”吴霭:“嗯。”
  “有没有玩具?”庄比划。
  这人看似严肃又板正,却又爱撒娇又爱小东西。
  吴霭吃他这套,摸出玩具,像哄小孩子似的:“给你吧。”
  庄接过来,也递给他刚才从车上拿来下的袋子,说:“去换衣服”。
  两人像是交换礼物。
  吴霭走上楼,把袋子一打开,发现里面是三件纯白的体恤。
  他想起昨晚庄醉酒后关于浅色和深色上衣的胡言乱语,觉得可爱。
  一看吊牌,写着A什么Wang,随手打开了淘宝。
  他从来穿着都从简,对品牌没概念,查了一下,同款代购价钱大概两千,三件加起来不便宜,于是敛起笑意,把T恤又都放了回去。
  吴霭没穿的,又换了那身丝绸的蓝色睡衣,庄也又换上了那身灰黑的居家服,两人又都来到厨房。
  八点不到,时间还早,他们对坐下来,相视一笑。
  庄打开一个汉堡,把包装纸撕得规整,递过来。
  吴霭从没猜测过这人的年龄,没估算过他的财富,他之于自己的存在一直都像个符号,不管是宽肩、长腿,吊梢的双眼,鼻梁的小小突起,还是唇角的线,只要不发脾气就代表着美好,一颦一簇都令人心驰神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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