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些人攀上他,是看中了他外公那支的势力。”
“什么意思?我不明白。”
“他妈是他外公的掌上明珠,年轻和人私奔去了国外,就留了他这个独苗。
他外公溺爱他,明知道他乱来还很纵容,反正只要他高兴,他外公就愿意……”知礼一脸鄙夷地八卦,但一霎就反应过来了,悬崖勒马:“你个臭小子套我的话!?”“哪能有这样的事?难不成小明星还能把霸总强制爱了?”吴霭将信将疑:“小说也没这么写的吧。”
话音未落,知礼的手机突然响了。
他摆了摆手,道:“哈哈,刚才是游戏,现在是小说,都是我骗小弟弟的”,又接起来对着电话:“喂,我在路上了。”
该是工作伙伴打来的,电话的两头开始商量今天的安排。
他正经起来气场和扯淡时候很不同,比上次见面又要成熟了。
吴霭在边上一边琢磨他刚才的话,一边忍不住羡慕,总觉得结婚对人的成长确实有帮助。
但自己什么时候能成长呢?他去看知礼手上的新戒指,庄拿走的那颗虽然是洪仓给自己的,但其实是他之前戴的。
一枚信物历经了四人之手把关系都串联了,他盼大家能碰面,坚信这世界捕风捉影的事情太多,但爱是真的。
董事会还在继续,吴霭焦虑,心想自己还是得回去等,好不容易等知礼打完了电话,忙说:“哥,我去坐地铁了。”
知礼:“先吃了饭吧,我在前面酒店约了人谈工作,一会儿单独给你点几个菜。
过几天我的工作就能收尾,离开上海之前记得把你对象带出来,我得代表我爱人把把关。”
目的地抵达了,吴霭跟在他后面走下车,说:“嗯,哥你忙完了告诉我,是要见见面的,但我对象最近也有点忙,到时候我凑一下时间。
饭我不吃了,先走了。”
知礼本来就是约人谈工作,见他不愿同往,只好说:“那你自己记得吃饭,别给——”“别给洪仓哥说。”
吴霭善解人意,挥了挥手,道:“知礼哥,狼人杀可以,但别真杀人,也记得别再吃花生。”
雨已经不大了,路上有积水,他拿了知礼的伞往地铁站走。
工作日的中午行人不多,担心庄是一方面,吴霭又念着一整天没看见弟弟了,拿出手机准备问心一在不在家,想过去一趟。
前方是个拐角,他踩着人行道一转身,耳边忽然响起了一声尖锐的嘶鸣。
来不及抬头,用余光晃见了一团飞速移动的黑影旋风似地朝自己猛冲,下一秒,衣物被一个力量朝后一拖拽,一个由超快速度掀起的呼啸爆破,然后从身前刮过,电光石火间,引擎声轰鸣靠近了又远离,竟是辆重型的摩托车!意外发生得太快,吴霭被镇住,大脑空白了三秒再去看前方,惊心动魄刚才要是没躲开自己肯定就飞出去了。
可是躲开?他忙回过头,只一眼,从镇住变成了怔住。
好久没见宁了,他穿得正式,但领口的扣子解开了三颗,脸上有胡渣,像个卫兵似的表情特别冷,也疲惫。
他不由分说,把自己往安全的地方一推,吴霭歪扭了一下才站稳,忙说:“你?是你?”宁不说话,扭头也去看摩托车离去的方向。
吴霭想起那个混乱的雨夜,战战兢兢:“你……你怎么在这里?”他被吓破胆了,不能正常发音,这时有路过的一位大姨很热心,凑上来安慰:“小男孩,你这是人行道,刚才那飞车族违章了,新闻上天天都在说这样的人飙车引发交通事故,你快报警哇,报警!”吴霭惊魂未定,很呆滞,机械地拿出手机准备拨,但这时,宁却制止。
“没事,阿姨。”
他对路人颔首,道:“这是我朋友,刚才是他没注意,暂时不用报警。”
刚才是自己在看手机,但是人行道,就算是没注意,大白天哪能蹿出亡命徒似的飞车族?吴霭搞不懂状况但却感觉蹊跷,鉴于自己之前和宁的纠葛,庄现在和宁的纠葛,立马道谢了路人,扭头就跑。
但他一迈步,宁居然追上来了,问:“你确定你要这样?”语气很奇怪,明明咄咄逼人却像又万般无奈。
吴霭腿发软走不快,一言不发,侧着头逃避。
宁很执着:“你为什么要在外面乱跑?!”吴霭不看他:“你别挡我,我要回家。”
“哪里是你的家?你怎么这么傻?!要不是我路过你就被撞死了!都这个局面了?还不准备醒吗?命都不要了?睁眼看看,他压根没有在保护你也保护不了你!”他话说越快吴霭就越烦,快步小跑,但突然又觉得不对,缓缓停下了脚步,狐疑:“等等。
我被车撞,你就路过?”宁指他来的方向:“我是来找我朋友商量事,凑巧看见了你。”
吴霭一听,猛推他一把,吼:“那我怀疑这压根就是你布下的局!”前方是地铁站的下行口,他吼完了就不顾一切地往下逃,下雨台阶滑,在进站之前摔出好大一跤,兜里的手机也飞了出去。
太狠了,连路人都像吃痛似的:“唉哟”,但吴霭顾不上停,捡起来手机一瘸一拐地继续冲,等逃进了闸机躲到一面墙后才敢回头。
还好,没人追上来。
他死里逃生,不敢仔细想如果真被撞上的结果会怎样,但知道世界上没有此般凑巧,最大的可能性就是宁自导自演,把自己的命当成了阴谋的道具,用于威胁庄。
一想到这里,吴霭止不住地颤抖,又愤怒,又恐惧,被一阵恶寒侵袭。
宁完全没下限,似乎每次遇见手段都能比上次更卑劣。
但现在不能告诉庄,张肯定也在忙,他完全无措,突然感到膝盖传来一阵钻心的疼,低头一看,发现自己刚才摔跤摔破了裤子,露出了半掌大小的一块皮肤,血肉模糊。
“啊——”吴霭从一个险境立马跳到一个新的险境,下意识靠上墙。
刚才的奔跑似乎透支了所有力气,一疼竟没法再前行。
殷出的血很快染红了裤子破损处的一圈,他忙去掏手机,可手机也被摔得黑了屏,怎么按都没反应。
不知道该怎么办,他俯下身,注视着自己流血的伤口,身上连一张可以止血的纸巾都没有,怕死、怕残,意志还被地铁站里繁杂的脚步噪声干扰得很乱,眼前天旋地转。
可这时,突然有一双蓝色的高跟鞋出现在了前面。
“漂亮弟弟?”随即,一个听过的女声响起。
庄安需洗身,哪怕用脏水不能污秽一辈子,小吴也不能总用浊杯饮酒,没法醉一辈子。
我的信念就是结局时候两人必须干干净净 平平等等(重达荷里面夏知礼抢拍欢喜佛之前遇到的老头大概就是贾昼的外公,哈哈哈哈)
第106章
吴霭抬起头,见面前出现的高挑女子穿了连身的长裤,高马尾,杏眼红唇,从妆容到气场都很干练。
他惊讶:“啊——”女子:“你是真不会说话?”“会说。”
吴霭强忍着痛站直,抹了抹自己的脸,说:“姐姐好。”
“还记得我?”之前的晚宴就是她和自己唱双簧骗了玉,也姓夏。
吴霭身上又是血又是汗,特别窘迫:“姐姐,我记得,你怎么在这里?”“我的车路上车被人追尾,留司机处理去了,改乘了地铁。”
女子看他的腿,脸上的不解就转化为了关切:“腿怎么了?”吴霭撑着:“姐姐我没事,摔了一跤。”
“脸怎么这么红?是因为疼?”夏小姐看他撇嘴,表情立马软了下去,忙搀扶:“流血可不行,我朋友的医院不远,姐姐带你去。”
该是之前在晚宴两人配合太好了,建立了信任,或者自己完全没有其他办法,吴霭被夏小姐搀扶着上到了地面,一起打了辆车,前行了不远来到了一家私人医院。
她打了个电话,就有专门的护士把两人领到了清创处。
刚才太匆忙,摔下不小心磕到了台阶,膝盖伤得不轻,但所幸没动到骨头。
医生很细致,又是清创又是抹药,做了缝合处理后,要他去打针。
夏小姐陪同着,她应该比较忙,一直在接电话,但对他却十分温柔耐心,像亲姐姐似的。
吴霭感动,等进了注射室打上吊瓶,很真诚地说:“姐姐,谢谢你。”
夏小姐从护士那里拿了两瓶矿泉水,也坐下来,问:“漂亮弟弟只说自己摔了,但怎么会摔成这样?”吴霭不敢说是因为躲避庄宁,他吞吞吐吐:“我刚才着急踩空了……”“给庄安说了吗?”夏小姐从包里拿出了一张纸巾递过来,说:“是因为在担心他?”吴霭一霎抬起头:“?!”“你怎么这么乖啊?脸蛋总红彤彤的。”
夏小姐慈母似地笑,说:“我知道,今天是兴海的董事会,哈哈,老实说我和你一样担心。”
“你也担心?!”“嗯。”
“为什么?”吴霭不解。
夏小姐轻启朱唇,喝了一口水,笑:“因为我希望他好呗。”
男女的关系吴霭反而不多想,问:“姐姐你是庄朋友?”“朋友谈不上,但肯定不是敌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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