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春霭 完结+番外 (吱呜哀)


  冯是香港人,早年在纽约大学的帝势艺术学院进修,正儿八经李安的同门。
  他之前的电影都是英语创作的,其中一部入选过戛纳的“导演双周”,算是这一代比较有影响力的影人之一。
  吴霭看过几部他的作品,觉得表现形式过于意识流,不是他喜欢的风格。
  见他盯着人看,王叔就推他示意快走,可刚擦肩冯的电话就打完了,他听见王叔喊“冯导”,换了口气想说下面的,冯却抢先回绝道:“你们要是着急就把周姝姝带走好了,我有我的节奏,贾昼得再入入戏。”
  等吴霭再回头,一行人已打开那扇门走了进去。
  不用猜都知道,剧组太久没进展,又签了合同演员不得扎戏,公司急了,派了周姝姝的经济人王叔来催。
  之于他自己,公司是希望他不要再追究孙一帆偷他创作的事。
  虽然自己写流行音乐正常速度三天搞定两首,不费劲,也知道这圈子的确就是藏污纳垢,但吴霭就是不妥协,打死不妥协。
  被公司安排到这里干临时工体验生活,他也不拒绝,结果越沉默,公司就越怕他憋大招,隔三差五让王叔来劝一劝,生怕他豁出去了鱼死网破。
  鱼死网破不至于,可真的有大招吗——吴霭自己也搞不清楚,但相信自己有一天会清楚的,会把所有事情都解决。
  他慢悠悠地走,掏出手机看时间,突然晃进一道白光,被玻璃门折射的光迷了眼。
  抬头一看,外面是未竣工的一个小花园,柳树三颗并着排,阳光照射下来被枝叶分割,投出的影子细碎,黄灿灿的。
  门上了锁,吴霭把边上的窗户打开了跳出去。
  他运动细胞不太行,一落地没站稳,左脚踏进了没种花的花圃里,踩了一鞋的泥。
  柳树下有个长凳,他一瘸一拐靠过去,盯着白鞋上的脏污本想去擦,可一弯腰,忽觉得那几块泥渍绽得像花瓣,手上正好拿着本子,顺势就画了起来。
  小花园地势低,拂面的风不似外面那么燥热。
  他笔尖沾着光影,想起了小时候在万州,在自家阳台被教作画的乐趣。
  穿睡衣的吴辉总指挥他画衣架,画晾晒的袜子和楼下的小摊,总说艺术源于生活,犯不着搞那些阳春白雪的。
  他去世时吴霭16岁,对世界的好奇如同白纸吸墨。
  那时候每天都很忙,准备考大学,开始尝试系统地作曲,每天花大量的时间练琴。
  记得的事情太多,反而就记不清吴辉了。
  王叔给他看过一本杂志,里面一个当红的民谣歌手提到了吴辉,称之是启蒙和偶像,极尽崇拜与褒赞之辞。
  可吴霭眼里这人从来都只是一个无所事事的中年宅男,蜗居在万州的小镇,喜欢抽烟和在QQ里斗地主。
  镇上没人认识他是什么大陆初代民谣歌手,甚至有一次,邻居的孩子结婚,他自告奋勇想上去弹吉他,结果那人说:“让你儿子弹嘛,你年纪太大了。”
  ……囧事太多,吴霭虽然是儿子,一想爹也憋不住笑,他决定画一画吴辉,但并不作为缅怀,正去翻页,这时,对面又响起了细微的“噼啪”声。
  他抬起头,见不远处还种着棵梧桐,梧桐下也立着张长椅,长椅上坐着一个人,蜷着身体左手抱膝,穿了磨出洞的黑裤和白衣,布料却看起来很新。
  吴霭看他,他也看过来,两人隔着十来米互相打量。
  阳光在他们面前照出明暗分割的一条线,吴霭被光照着,而对面的位置却正好陷落在了后方假山遮蔽的阴影里。
  那人头埋在左胳膊上,露出一双柳叶般细长的眼睛,蓦地开口:“你在做什么?”
  “我在画画。”
  吴霭回他,他看见他右手捏着好几个亮闪闪的小物件。
  “画画。”
  那人一听,把眼睛也缩进胳膊里,说:“我也会。”
  声音有些闷,带着很浓重的鼻音。
  吴霭不解,反问:“你在这里干什么?”风变燥热了,吹动梧桐树叶,“沙沙沙”。
  那人处在下风口,碎发随着飘扬,一动不动愣了快一分钟,有气无力地抬起了头。
  鼻尖和眼睛一样,细窄又精致,嘴唇的颜色鲜艳,脸色却重病似的苍白。
  吴霭联想到了君哥说的那句“好看”,认出了这人就是贾昼。
  他不愿成为一名闯入者,颔了颔首起身就走。
  这时身后又响起细碎的“噼啪”声,他回头,发现贾昼手里的东西全是袖扣。
  银色的,黄铜色的,黑金色,形状各有方圆,看起来价值不菲。
  吴霭想起了自己昨天在肯德基看见的那枚,觉得相似。
  与此同时,他听见面前这一外面每个人都在等的人,气若游丝地说了一句:“我在等人。”
  哥哥:你过来,聊一下。
  拽:啥事?哥哥:我怎么感觉又没我事儿了???拽:嗯?哥哥赌气:贾昼吴霭谈恋爱吧!我走了!拽:好啊,改甜文,再见。


第6章
  等吴霭从窗台翻回走廊,又找角度看了眼蜷在暗处的贾昼。
  他觉得这兴许就是冯所谓的“入戏”,事不关己地撇了撇嘴,大步朝道具科走去。
  门口又堆了好几推车,再走近,发现君哥正进进出出地往里面搬东西。
  吴霭跑过去,问:“这什么?”
  “你回来了哦。”
  君哥手上搬着个箱子,盖子没盖好,露出里面纸屑似的内容物,又问:“你没事吧,那人真是你爸爸的同事吗?”
  “以前是。”
  吴霭疑惑,跟他走进办公室一看,东西更多了,层层叠叠的快要挨着天花板,完全就是垃圾成了山。
  君哥:“是剧组的物料。”
  话毕又叹息了一下,声音很小。
  吴霭一听,火冒三丈:“他们到底想干什么!这么多东西都堆在道具科?堆也不兴收拾收拾?就往门口一放?”君哥:“他们说太忙了,让我弄……”
  “忙个锤子!早上才去看了,一堆人屁事没有,男一在——”他想说男一在入戏,可君哥一听就好奇抬头,只好改口:“男一不在现场都,哪有事可以忙?”
  君哥遗憾:“我还以为贾昼来了呢。”
  “这剧组和剧院签的是租用合同,没多给咱们钱让帮忙吧?”
  “没……小肖他们倒是有钱,因为被借去片场了。”
  “那你为什么要帮他们搬东西?”
  “你不在的时候就搬过,没事的……”
  “我不在?李科让的?”
  “不呢。”
  “那你操这心干嘛?!不用你管!”吴霭虽生气,但也并没怎么高声,君哥却霎地蔫了,搬着箱子定在原地,怯生生地道:“我……”五官连同脸型都圆乎乎,小男孩似的。
  要是换成其他同龄男子,这话一点也没事,可是之于君哥……吴霭忙改口:“对不起。”
  君哥摇头,搬着箱子抬胳膊擦自己眼睛的位置,吴霭分不清是擦汗还是擦眼泪,立马慌了神,把箱子接过来,说:“来来来,我们一起搬。”
  东西看着不多,两人忙忙活活也到了中午,刚收好李科就来了,盯着又变多的物料干皱眉。
  吴霭指望这一科之长能说点什么,不料他一张口,问的却是:“君兰,后来贾昼来还是没来?”君哥心大,正乐呵呵地热自己和吴霭的午饭,拿着两把勺子,说:“没等到哦。”
  吴霭插话:“李科,你看剧组——”李科:“其他明星呢?”吴霭:“——把咱这搞得这么乱——”君哥:“也没。
  他们到底在干什么哦?”李科:“不知道。
  现在拍电影,不是我那个时代了。
  我现在都看电视剧了,年轻人的电影太复杂了,理解起来困难。”
  君哥:“李科,你都看什么?”吴霭:“——您也不管管吗?向上面反应一下。”
  李科:“我跟我闺女一起看,叫什么《你好,罗先生》的,讲两个俩男孩子的奋斗史,他们是好朋友。”
  君哥一听,打开话匣子:“那是何希演的,我盼了好久,还追过小说。
  何希特别贴近小罗这个角色,笑起来可太傲娇了,好看死了。
  原著最后两人去美国结婚了,但是电视剧就改了。
  等了这么久终于开播了。
  啊,李科你吃什么?”
  “我吃了食堂。”
  李科兴趣盎然,坐下来,问:“何希是稍矮那个?去美国结婚?不俩男孩吗?你追到第几集了?他俩不是因为旅游吵架了吗,后来呢?”微波炉叮一声,吴霭把饭盒拿出来递一个给君哥。
  他放弃了让李科帮出头的打算,自己踢开物料躲到了角落,边吃边听两人讨论腐剧,一脸无可奈何。
  下午就没什么事,君哥还想把东西收拾收拾,吴霭一个劲儿拦他,坚持明天再说。
  五点半下班,从剧院到市区的地铁还有座位,可一到换乘,被挤到魂飞魄散。
  两人索性出站吃了顿中式快餐,避开了高峰再回家,同所有打拼在大城市的外来青年一样,机智中透出心酸,心酸中又有无奈。
  还好晚上的时间清闲,吴霭一到家洗了个澡就窝上沙发,君哥把电脑放在茶几上看东西,问:“你今天练琴吗?”吴霭懒趴趴:“不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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