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下的人手里有空的鼓掌,没空的拍酒瓶,陈楠受宠若惊,连连向他们鞠躬。他的瘦室友吹了个响亮的口哨:“小楠楠!我要你的签名!”
其余两个跟着起哄:“我也是!”
陈楠气沉丹田地大声回答:“没问题!排队领取!”
林漓听着一片笑声,看了看坐在人群边上,晃着脚喝陈栩单独采购的酸奶的小姑娘,说:“我数了数,加上这位特别来宾,今天一共来了十六个人,比我们预期的多,得正式做个介绍。”
“我们乐队叫今宵,”她侧过身子指向贴在舞台背后,极其简陋的LED灯管,“这个今这个宵。大家记住啊,记不住的赶紧拿手机拍照。”
她转回身,指了指自己:“我是主唱兼节奏吉他,林漓。双木林,酣畅淋漓的漓。”
“在我左手边的是旋律吉他小楠楠,刚刚都认识了,熟人。右手边,是上一首歌还没机会发光发热的贝斯手谢沉,人狠话不多。坐我后边儿的,今宵队长杨司乐,不是思念月亮的‘思月’,是古代掌管音乐的那个官职,‘司乐’。本市最牛逼的转学生,没他就没我们这个乐队,没今晚的这十首歌,了不起。台下还有一个候场的外援,等他上场了我再介绍,也是很牛逼的人。”
说完,林漓长舒一口气,不禁感叹串场是真的累:“那行,差不多都认识了,后面应该能热闹起来了吧?待会儿大家随便嗨,跟在自己床上蹦迪一样,别绷着,酒水我们买单,金嗓子喉宝得自费。”
她闭了闭眼,抬手打了个响指,给杨司乐、谢沉和陈楠以信号,截然不同的前奏便应声响起。
杨司乐在第一首歌热好了身,这会儿猛然给出一段震耳欲聋的鼓点,敲在众人的耳膜上。
谢沉刚才等到手痒,最喜欢的这首歌好不容易来了,他当着台下启蒙老师的面,毫不忸怩地炫起了技。
林漓也随着节奏动了起来,她挎着吉他走到陈楠旁边,张扬着较量似地和他一起扫弦。
她今天没绑马尾,特意卷了波浪,此时一头长发随着身体摇摆而舞动,每一根发丝的发梢,都在她的胸前和肩胛上荡啊荡,生动得让人移不开眼睛。
歌名叫《爱好家》,她要用五分钟唱艺术生的青春期,那些枯燥的、日复一日的练习,不断在扼杀爱好,同样重塑爱好。
他们可能终其一生都无法在艺术史上留名,无法成为艺术殿堂的座上宾,无法成就一门“真正的艺术”。他们忍受失去信心的泪水,忍受梦想永远照不进现实的挫败,忍受自己不是天才,最终成为平凡的大多数。
但总有一些时刻——好比陈楠奇迹般地,在半年内把吉他练到了独当一面的水平;好比谢沉抓住了机会,短暂地从被母亲规定的生活中脱身,成为了今宵的一员;好比杨司乐在竞争激烈的校园中灵机一动,带着他们钻出水面,带着他们呼吸,带着他们想象,带着他们走街串巷,给不同的人唱不同的歌。
好比现在。
他们是能看到艺术的闪光的。
“艺术家”太遥远了,他们认清了现实,仍旧辛苦练习、反复琢磨,是真的出于无法止步的“爱”。等日后工作无暇他顾了,等老了走不动路了,他们也有值得一提的爱好,有不令自己惭愧的青春。
林漓就是抱着这样的心情唱出了这一首歌。
台下都是搞这行的,对杨司乐和谢沉的词曲感同身受,尽管是第一次听,没办法全程跟唱,但副歌的调子和重复得最多的歌词,他们随随便便信手拈来。
之后的几首歌有五位陌生观众迟到入场,刚下楼就被这三三两两扎堆儿尖叫,以及时不时齐声高唱,再默契地相视一笑的气氛给震住了。
人少,场子却不冷清,杨司乐高兴得不能再高兴了,神情渐渐活泛起来。即使发咸的汗水从额头滑落到下颌,也丝毫没有使他眼睛里的恣意和放肆被浸软半分。
他甚至还有心思玩花招耍耍帅,在空拍的间隙让鼓槌绕着拇指转两圈,在熟练的副歌伸长手,兀地仰起头用鼓槌遥指前方,大家要是准确地接住了下一句歌词,他就会咬着下唇露出一个享受的笑。
杜若鸿被室友装的逼给彻底征服了,臭不要脸地尖叫:“杨司乐我爱你!”
陈栩的朋友忍不住开黄腔,调笑他是怀春少男在线发|情。施年却对此没有反应。他站在台下,目不转睛地望着杨司乐,无比羡慕他的室友可以心无杂念,单纯地喊出心里话。
他也想大声地对杨司乐说“我爱你”,可是不行,心怀鬼胎的人光是叫出喜欢的人的名字,就已经像是告白了。他得耐心。
与此同时,陈楠的室友不甘落后:“小楠楠我爱你!”
李林凡:“学姐我爱你!”
杜若鸿:“学姐我更爱你!”
台上的谢沉听见了,眼皮都没抬一下,直接往林漓身边靠。正值间奏,林漓心情很好,全然忘了因他而起的琐碎烦忧,亲密地和他贴着肩膀弹琴,自己的部分一过,她立马把手绕过谢沉的脖子,搭在他肩上,高举着话筒唱歌。
和开私人派对没有区别,台下的人在游戏,台上的差不多也是,全都很尽兴。
晚上九点,压轴的慢歌给了大家喘息的空间,到最后一首,气氛立刻恢复了热烈,站累的坐了会儿又重新站了起来,嚎哑的喝了瓶啤酒又扯开了嗓子。
除去开场,中间的几首歌林漓就没讲过话,反正要说的都被谢沉和杨司乐写进了歌里。一首歌完,喝几口水,平复一下气息,队内简单商讨几句,然后麻溜地切下一首歌。
然而施年拎着大提琴坐到了自己旁边,她必须得说两句。
碍于台下杨司乐的妈妈在,还不能喧宾夺主大吹彩虹屁,她简单介绍了两句,便把头发全部束起来,冲大家笑道:“春晚最后一曲。”
她竖起拇指指了指背后的灯:“《今宵》。感谢大家今晚愿意来。”
杨司乐把T恤的短袖挽到肩头,露出两条线条漂亮光泽诱人的手臂,背挺得倍儿直。他飞快地晃了晃头,像只大狗狗一样甩掉了挂在发梢上的汗珠,冲看向他的林漓点头,示意可以开始。
施年也在扭头等他的信号。杨司乐看清他略显紧张的脸色后,抽空眨了眨左眼,笑着用鼓槌末端戳了戳自己的胸口,无声地说:“年年别怕,哥哥在你背后。”
施年心跳如春雷,当即改变了主意——
不挑地方了,更不想管能不能独处了,等live结束,他要立刻马上对杨司乐说我喜欢你。
咚咚!
杨司乐重踩底鼓,没有任何技巧,用几乎原始的两声巨响盖过了在场所有人的心跳,使他们都为此呼吸一紧。
谢沉和陈楠将所有力气灌注在右手手腕,各自扫出强烈低沉的旋律作底。林漓用双手握住话筒,紧跟着旋律嘶声唱:“不能忘记这个夜晚啊——”
前面的字掠过得极快,最后一个语气词却拖得很长。她挤压肺部的空气,直把自己逼弯了腰,所有乐器收声的一瞬间,话筒和音响将她的喘息声毫不保留地送进了每个人的耳朵。
Intro是杨司乐重新编曲的版本,谢沉弱化了自己的存在,为音色更明亮的电吉他铺路。
陈楠这段时间按照自己的水平稍微简化了指法,竟意外地让旋律显得利落了。
前奏结束,林漓直起身,没有拨开被汗黏在脖子两侧的头发,没有看台下的任何一个人,只用柔和又神经质的表情正视前方,呢喃一般地轻声唱:“法棍面包不好吃,今天试着记一下。鸡蛋剩了三两颗,超市几点开门呢?梦想是当科学家,好动的话就算了吧。”
她弹起吉他:“这些真的重要吗?好像也可以放弃。活在白昼行尸走肉,一切都忘得一干二净。偏偏不能忘记,绝对不能忘记,永远不想忘记,今夜的我和你。”
“你抬头看我,像深井的眼睛,不能忘记。”
“不松开的手,奔赴自由的决心,不能忘记。”
“微小的善行,爱世人的诚意,不能忘记。”
“唱的这首歌,黑夜里咽下的泪,绝不能忘记。”
节奏复又变缓,施年掐着拍子拉起大提琴。
“不能忘记这个夜晚,始终不要忘记。不能忘记这个夜晚,始终不要忘记。”
副歌歌词循环,林漓唱到最后,干燥的嘴唇贴上了话筒,一唱三叹:“忘记什么都可以,不要忘记这个夜晚,忘记我和你。”
“我最珍贵的影子。”
第34章 十月六日的第一个小时
施年至今仍不知道《今宵》这首歌就是杨司乐以他为原型创作的,毕竟歌词更像是一个人在深夜向自己的影子倾诉心声,好像与他没有半毛钱关系。
第一次合练听到完整的歌词时,他拉着大提琴,心里只有一个声音:杨司乐是个太善良的人,他的歌是写给那些和他一样善良,却平白遭受磨难的人听的。
施年暗暗发誓,他也绝对不能忘记这个夜晚、忘记舞台上的杨司乐。
但他的理由比较肤浅,没什么公理大义,他不过是想要一直喜欢杨司乐,想跟杨司乐在一起。因为杨司乐是这么好的人,好得他羞于忘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