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见严郡时从没有多话,甚至连寒暄也省略了,总是在汇报工作、确认细节,还额外兼任严郡的生活管家。
——对于这个,周晋有一件事记忆特别深刻,他说,那天自己洗好澡出来,就是罗小姐拿把剪刀等在门廊里,一脸平静地说要给他剪头发。
周晋那时非常果断地拒绝了,觉得这个穿职业套装的女人怎么看都不像是会给人理发的模样。
于是他披着半湿的头发把罗小姐带来的好几套西服一一试过,款式从低调到繁复奢华,不一而足,全都合身,但全都不搭。
用周晋自己的话说,穿上就像是耍猴的——不是经常有马戏团的猴子穿着人的衣服出来表演吗,他当时就觉得自己是那个样子。
我听得大笑,周晋也挂着淡淡的笑容,好像也正像个局外人一样回望那时的自己。
他试衣服的时候,罗小姐顶着设计师般专业的表情确认每一处剪裁,严郡依旧老神在在地等在一旁,像那天在赌场时一样,端着一杯酒,一手插在西裤口袋里,偶尔提醒罗小姐不必那么严谨,小孩的身形未来大概还会有些变化。
周晋看着镜子中滑稽的自己,忍不住跟严郡商量,说这些虚头巴脑的东西就没必要弄了。
严郡当然不会听他的,高深莫测地预言道:“今天不适合,过段时间就会适合了。”
晚上,严郡开车带他去了一个名叫菟丝子的酒吧。
如果准确划分的话,那里已经离开梅菲斯特城了,和诺托斯之间也有不短的一段距离。
周晋不太明白,泡个吧为什么要麻烦地跑到一个前不着村后不着店的地方,心想可能是他们有钱人的玩法。
这个酒吧倒是和梅菲斯特城里的大多数很不一样,推门进去的时候,周晋就感受到了。
这里很少放那些在城里酒吧很流行的、伴奏盖过人声的颓废派音乐。
大多数歌周晋其实不认识,但听上去都像是那种特别古老的蓝调和民谣风格。
吧台背后的整面墙都是酒柜,高低错落摆满了各种玻璃瓶,吧台前只有一个女人,长卷发及过胸口,黑色带深棕,带着浓而不艳的妆容,看见来人是严郡,就抬手打了个响指招呼他,周晋看她的神情就推断出,严郡应该是这里的常客。
女人很快把目光移到周晋身上,上下打量了一番,问严郡:“才这么大点儿,能进酒吧了吗?”周晋那天穿着短袖T恤和连帽的马甲外套,在严郡西装革履的衬托下,的确很像一个小屁孩,无怪乎女人这样问。
“能了,赌场都能进了。”
严郡坐下来,示意周晋坐他旁边,不要乱跑。
周晋耐着心里的不舒服坐到跟前——他本打算躲远一点儿的,那女人眼神中明显的评估意味让他发毛,总觉得自己成了货架上待收的一件商品。
那女人丝毫不收敛,又打量了一阵子,才转身从柜子上取下几个酒瓶。
“你是准备带他赌?”她问。
“差不多吧,这个小孩儿很有天分,”严郡从钱夹抽出一叠钱放在吧台上,说,“应该找不到比他更好的了。”
周晋不大懂他这行为,酒都还没喝上,上来就先给钱,那么大的一沓,看颜色应该全是二十美金,但中间夹了一张别的什么,很隐秘,那厚薄看着都不太像纸钞了,周晋好奇心上来,忍不住多看几眼,但是还没弄清楚,钱就被女人收走,一股脑塞进了抽屉里。
“行吧,反正你用着顺手就行了。”
她用手指夹着小量杯,短短一瞬,已经连续朝摇桶里倒了三四种液体,然后熟练地翻转手腕,晃荡摇桶,那姿势看得人眼花缭乱,让周晋本能地想起了摇筛盅的动作。
“你的这个小朋友好像对什么都很好奇?”女人把酒一分为二倒进两个高脚杯里,意有所指地暗示道。
“善于观察,在赌桌上是很必要的。”
严郡道。
那鸡尾酒颜色清淡,气味也柔和,周晋看严郡喝起来像喝白开水一样自然,也跟着尝了一口,差点儿被呛得背过气去,喉咙里火辣辣的,想要咳嗽。
他不想让那个眼神刻薄的女人看笑话,就咬牙忍着,憋得脸红。
“另外给他弄一个,”严郡淡淡道,“小孩儿喝烈酒会长不高的。”
那个女人很配合,很快给他调了一个温和的,推到周晋面前,看着少年通红的脸,话却是对严郡说的:“价钱另算。”
周晋闻言觉得荒谬,刚才那一叠少说有二百美金,才买一杯酒也太坑了。
然而作为常客的严郡倒是很习惯的样子,点点头道:“记账上吧。”
说完,两人就开始沉默地喝酒,很快又稀稀拉拉进来几个酒客,都围着吧台坐下,那女人也不再跟他们聊,转而去接待其他人了。
周晋冥思苦想,搞不明白严郡到底带他来干什么的,看他那闲适的样子,倒真的像是单纯来泡吧的。
他是那种无论做什么事,只要决定了就会立时开始的人,实在是很不适应严郡这节奏。
一开始的时候还能用“既然拿人家钱就听人家的安排”来劝说自己,渐渐地,焦躁就不可遏制地滋生开来了。
严郡像是算准了他的心理,正掐着他想发问的时候,打断道:“听过吗?”周晋反应过来,他说的是酒吧里放的歌。
“没有。”
他闷声回答。
“叫Top of the World,是首老歌,”严郡不急不缓地介绍,俨然拉开了闲聊的架势,“很多年以前就不流行这种风格了。
你觉得怎么样?”周晋明显地叹了口气,就范地耐下性子,勉强分了一点心思听声音。
那女中音轻松温和,带着甜蜜的情调,听上去像是热恋中的人。
“跟歌名不符合。”
周晋老实道。
严郡不置可否地笑了笑,饮尽杯里的酒。
周晋在唱机上放了那首歌给我听,我认识它,很多年以前有一个叫卡朋特的乐队,这首歌收录在他们最出名的一张专辑里。
“现在才明白严郡为什么那样说,”周晋留神听着,对我道,“以前是真的什么都不懂。”
第8章
我们聊到夜最深的时候,再过几个小时差不多就到黎明了。
时间太晚,周晋坚持送我回去。
我们步行去酒店。
连绵的细雨现在停下来了,石路沾湿,风偶尔在空旷的街道上飘荡,带着凉意把水汽吹开。
在某一瞬间,让我误以为是春天降临,不禁产生一种斗转星移的错愕感。
他的故事还没讲完——准确地说,才刚刚开了一个头而已。
路上我问他一些无关紧要的问题,却阻止他继续回忆:我有一种强迫症似的完美主义,觉得这段往事只有面对面坐下来、认真交谈时说起才最合适。
周晋问我什么时候上少女峰,和谁结伴,说如果需要的话,可以给我些游玩指南什么的,说完还补充一句,免费的不收钱。
我和他说,我只是被恶劣的天气困在这里而已,对雪山并没什么兴趣——我是个彻彻底底的城市动物。
他了然,并且对我那句自嘲报以善意的笑,说:“我和严郡都特别喜欢阿尔卑斯山脉,本来想推荐你也去看看,可惜了。”
“光喜欢阿尔卑斯?还是只要山脉都喜欢?”我这个问题很强盗逻辑,不过他还是配合地回答道:“光喜欢这里。
还在梅菲斯特的时候,就打算过到这附近定居了。”
我说我其实对他的故事更加感兴趣,他表示理解,邀请我如果愿意的话,留在镇上的日子都可以再到小店里找他,等天气转好,他会把我送出因特拉肯。
“现在恐怕不是等天气转好,而是等你的故事说完我才会走了。”
我开玩笑。
他笑了笑,道:“你自己不觉得无聊就好。”
-无聊当然是不可能无聊的。
那天入睡以后,我还梦见了梅菲斯特——赌城是我去时的景象——当然也梦到了他俩,周晋的面容在梦里很清晰,可惜凭我的想象力,不足以勾勒出严郡的模样,我想他应该会拥有某种介于矜贵和书卷气之间的气度,身量不太纤细,但也不会特别健壮,就是那种……如果穿西装就会非常妥帖而挺拔的形象。
第二天睡到中午才醒来,我从酒店随便叫了点儿午餐,边吃边回想周晋的讲述,以及我自己的梦。
不知道这一趟会不会有幸结识严郡,对此,我心底是有一些盼望和幻想的。
下午再去书店,店里的好生意让我对整个空间都产生一种陌生感。
靠近窗边的座位都坐满了,大部分是游客,用手机透过玻璃窗拍街景,也有一些在拍店内的陈设。
有几桌拿了柜子上的书来翻阅,我看他们走马观花地浏览,不禁感到惋惜:这些其实都是值得拿出好几天独处的时间,仔仔细细看完的书。
周晋站在吧台后面冲咖啡,抬头看见我,就打了个手势示意我稍等。
我索性坐到旁边看他操作,有个客人也点了他的“黑云压城”,我指指放着黑巧克力的杯子,打趣说:“这位有眼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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