严煜拧开锡制的瓶盖,笑道:“这瓶酒,其实便宜得很。新西兰的酒厂。你看这瓶盖,连橡木的都不是,也就撑死了百来块人民币吧。”
“好喝吗?”沈枢抛了一颗坚果入嘴。两人其实在八先生处已经喝过了啤酒,可从书房出来,严煜又提议喝点,他自然不可能拒绝。
“我是蛮喜欢的,”严煜给沈枢倒了一个底,“尝尝。”
沈枢晃了晃杯底,饮下杯中酒。
冷冽的口感,微酸微苦,是长相思。
沈枢回味了一下,“好喝的。”
他从严煜手中接过酒瓶,上面绘有一个抽象的人头。
“Turning Heads?转头牌儿?”
严煜笑了,“它叫 ‘回首’。”
沈枢也笑了,追忆似水年华,回首青春不再,的确应景。
两人却没再多说话。沈枢本来想谢谢严煜的那条微信,给他汇报一下今天和黎城城探讨出来的结果。其实黎城城比他想得开放、平静地多,十分坦然地接受了沈枢的意见,甚至还调侃第一次碰上不要求用钱累特效的原作等等,但他还是没提。
这种二人独处的时刻太安静,也太稀有,任何世俗的、工作上的话题,都只会让这弥散着酒香的暧昧,消失殆尽。
少倾,沈枢提议要不要来点音乐,严煜便打开音响,说,“要不然咱们听点儿欢快的。”
他打开手机蓝牙,点开播放列表。
浑厚的女声破开沉默:“People stay~~ just a little bit longer.”(人们啊,再留会儿,只再留一会儿)
沈枢忍不住乐了,他随着鼓点微微晃着,笑道:“这是你想对我说的话么,严总。还嫌没压榨够啊。”
严煜一口将杯中酒饮下,“是啊。”
是什么,是想让我再留会儿,还是嫌没压榨够?
他不敢等严煜追加一个定义,忙说,“就算嫌没压榨够也不行了,我可是要去成都醉生梦死了,肥肠鱼和冒椒火辣都在等我,说什么也不能再在北京待了。”
“哈哈哈哈,”严煜乐出声来,“北京的伙食真的这么差?”
“也就今天我才吃得好了点儿。”沈枢往后一趟,眼睛盯着天花板,“不过每天的早饭都很棒,真的辛苦你了,这么照顾我。”
严煜也往后一倒,身体间只隔不到半尺,他说,“不辛苦,我很开心。”
“沈枢,我真的很开心。”严煜转头,“能和你再次碰见。”
沈枢心尖一颤,却不敢与严煜对视,伸手推了他一下,“老铁,我也是。”
沈枢是一大早的飞机。早上起来,严煜给沈枢装了一小袋稻香村,就拉着仍然睡眼惺忪的沈大作家上机场了。
十一前两天,机场的路上就有些拥堵。严煜今早没收拾成上班的样子,就穿着居家的套头衫牛仔裤,脸上还有些青胡茬没刮干净。
沈枢一脸困倦,坐在一旁懒懒地玩手机。他和季羽熙约好了后天在成都碰头,他还要先回趟武汉收拾一下东西,把越洋相关的资料放回家。
昨天晚上,他和严煜就着《血色浪漫》,聊到将近1点多。沈枢一直很喜欢都梁这个作家,也很青睐“钟跃民”这个角色。这人一生跌宕起伏,从一代顽主到陕北知青,从侦察部队长官到煎饼果子店老板,又从大公司高管到看守所一霸,再从饭馆老板走上藏羚羊守护之路。钟跃民的人生,是一直在路上的,沈枢也表示,他相当艳羡,这种一直在路上的感觉。
“可能我还是怂的,没有放下一切,去体验生活的勇气,毕竟还是活的太顺遂了。”他双颊微红,笑着说,“写作给我了很多勇气,去突破人生的瓶颈。可我有时候也担忧,难道一辈子就这样了?坐在电脑前码字,虚构出一个又一个世界,然后日出日落,我还是我。”
“那你还想做些什么?”严煜问他。
“我想……”沈枢有些醉了,连笑意都透着些憨,“我想看我笔下的世界成真,然后去里面走走,看看,体验一下,他们的快意恩仇。”
车子离航站楼越来越近,沈枢望向窗外,送别的旅客三三两两,有情侣,有父母与子女,也有朋友和朋友,拍拍肩膀,互相送别。
这种临别的时刻,他其实很想说点什么,也有点破罐子破摔的冲动,但思前想后,沈枢还是决定,先维持目前的和睦,就这样不进不退,赖一阵子再说。
昨天晚上,他们俩心有灵犀,一唱一和;就一本小说,彻夜讨论;听歌、喝酒、吹牛……让他真有种恍然时光回溯的错觉。破开一开始,对自我情感贸然明晰的手足无措,经过昨晚,沈枢觉得,和严煜彼此间的信任感,甚至比偶尔身体的触碰,更让他迷恋。
这种少年时就生根发芽的默契,比荷尔蒙的冲动,更干净,也更珍贵。
同性也好,异性也罢,身体的吸引,可能会长久,也可能很短暂。沈枢单身这么久,早就渐渐将欲望,同等于机械化的发泄,甚至于他,还没写一篇炕戏来得香艳。
他很想坦白自己的心情,却又觉得,哪怕什么都不说,若要能和身旁这人,保持如此的默契和联结,也就令他十分知足了。
友达如此,曾有青春共享,又有未来同行,刻意撩拨,心怀不轨,那才是真的亵渎吧?
沈枢潇洒地把行李一提,低头向窗内的严煜扬眉道:“走了哈,这几天谢谢你!”
严煜侧过身,对上他宛若朝阳的笑容,“一路顺风。”
他目送沈枢的背影渐渐消失在视线里,踩下引擎,离开航站楼。
右手掏出手机,换了一张专辑。
仿佛心情,需要一首歌来注解。
等你爱我,哪怕只有一次也就足够
等你爱我,也许只有一次才能永久——
严煜推开包厢门,被扑鼻的烟雾熏得皱起眉。
他看见裘梓鉴的身影,直步向前,却猛然停住脚步。
迷蒙烟雾中,一张脸,熟悉又陌生。
“诶严煜你可来了,来来来给你介绍一下,这几位都是我当年在Amherst读书时候的铁哥们儿,这位是耿狄,在高盛做事。这位是沈枢,咱的大作家,写小说的!”
万千青春片段,呼啸而来,无数次夜半自饮,无数次梦醒时分,回忆的逆流,终于在此刻转圜。
严煜在烟雾中注视着沈枢,他的双颊略红,双眼却依旧明亮。乍一看,仿若还是当初的模样
可能是我感觉出了错,
或许是我要的太多,
是否每个人都会像我——
落地窗外,高楼鳞次栉比,行人纷纷回巢。
办公室内,严煜攥着手机,凝视那张摆在桌角的老照片。
少年严煜身着明黄色的接力背心,他面色因缺氧涨的通红,手臂举着接力棒朝前够。
不远处站着少年沈枢,他扭过头,手往后伸出,肌肉紧绷,五指微微颤抖。
两双手,将碰未碰,若即若离。
相遇、离别、再相遇,难道彼此,永远只能如这照片一般,但差毫厘,却错失千里。
害怕相见的人已走了
也许从未曾出现过
怎样去接受才是解脱——
水陆街上,豆皮店排起长队,沈枢把手搭在严煜肩膀上,吹了声口哨,笑道:“这可拯救北京人民走出炒肝包子的水深火热中了吧?严总,等出差回去,可不要太想念这里哦。”
他笑得唇红齿白,有点得意有点坏。
放松、肆意、又坦率。
严煜走出队伍,朝右看,让沈枢的手臂自然离开,问:“旁边是糊汤粉?”
不如,一直这样,也不赖。
等你爱我
哪怕只有一次也就足够
等你爱我
也许只有一次才能永久——
家政阿姨把蘑菇、小白菜,千张丝一一码好在吧台上,还是忍不住说,“小严,你炒炒菜没问题,但包包子还是勉强了。还是我来吧。”
“王阿姨,没事。”严煜洗好手,把袖子挽起来,“就麻烦您帮我把面发好,只有这,我心里没底。”
是否爱情都会有折磨
可我不承认这么说
注定等待你我以足够——
提示音响,沈枢的微信。
【我在路上啦】
严煜回了一个“好”字,拿起桌边相框,最后看了一眼。
他抽一张纸巾,将照片表面的浮灰抹去,拉开抽屉,将相框轻轻扣在文件上。
推回抽屉,整整衣领。
办公室内,几盆绿植,几幅家人的照片,便再无私人的痕迹。
所以放心才能更快乐
当你有一天对我说
我一样会在这里等着——
小徐眨眨眼,稍微镇定了些,语速却还是飞快:“柔爷所以你化名回剑履写了《越洋除妖传》是吗?我看书的时候就觉得特别喜欢,现在一想果然文风好像!柔爷你知道吗,我真的特别特别喜欢你写的书,你的情节,你的人物,都是我心中的朱砂痣白月光啊啊啊啊!哦对了对了你知道《抽丝剥茧》正在北京拍戏吗,一会儿你和严总聊完了要不要去探探班?哦对了柔爷你能给我签个名吗,还有咱们能拍张照片吗?我一定一定不外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