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书中自有颜如玉 (麟杙公子)


  “去西城?可以啊。我也挺久没吃了。”严煜点点头,“你的剧本聊得怎么样了?黎城城似乎挺有信心的。”
  “我也很有信心!”沈枢笑道,“我们讨论地差不多了,黎老师今天会给我看他写的,第一个场景的初稿,要是我们俩讨论完决定是这个路子,接下来就可以远程合作,尽快交稿了!”
  “那敢情好。”严煜说,“王国昌老师才给我发了微信,说他找到了几家有意愿的投资商,还在接洽好莱坞那边的特效公司。导演的话,其实有个新人我觉得非常不错,他原来在梦工厂导动画片儿的,我很想把他签到中亿,年底说不定能见见。”
  “年底?”
  “对,平安夜的时候中亿会开圣诞趴,到时候估计《抽丝》也杀青了,说不定会开两个场子,你得来吧?”
  车缓缓驶在马路上,拥挤着向前挪移,严煜单手握着方向盘,目视前方。
  沈枢有点失落,因为这邀约似乎有些漫不经心;他也有些雀跃,因为今年的圣诞节,他可以和严煜一块儿过。
  “当然得来了,”他挤出笑容,“能亲眼看《抽丝》杀青,还能见见导演人选,怎么能不来?”
  到了中亿,他们俩又分道扬镳。沈枢直赴十四楼会议室,黎城城应该已经等着了。
  黎城城看起来一夜没睡似的,眼珠子爆红,手边放着星巴克的大杯咖啡,手腕子微微颤抖。
  简直□□上头了,沈枢默默评价,这编剧可真不是人干的活儿。
  “看看看看,”黎城城把iPad一递,“你小说写了五十多页儿的,我绞尽脑汁,编整出四页儿剧本,肝儿都要爆了。”
  沈枢点点头,担心地问:“黎老师,真的要这么拼吗?那之后咋办啊?”
  黎城城从裤兜里抽出根烟,钓在嘴里,再摸出火,“万事开头难,你要是认可了,咱就能往后写,再来就顺了。就是要定个基调,不然永远整不出来。”
  沈枢对这种敬业的精神还是蛮感动的,接过iPad,看了起来。
  黎城城确实非常有经验,寥寥几笔,场景切换,身负家族密宗的小法师就漂洋过海,来到这所藏匿于太平洋正中的法术学堂。
  他仿佛能看见身披斗笠的少年脚踩竹筏,运用定波术,长风破浪,直抵学府上方的海面,念一句咒,便被气泡包裹,随着深海的旋涡沉入海底。
  深海之下,另一个世界,幕布拉开。脑海里,画面渐渐具象,沈枢仿佛能看见,摄像镜头由远至近,从火红的珊瑚丛中,穿过闪烁银光的鱼群,拉近至深蓝海水中,那个神秘又恢弘的海中学院。
  “等等,”沈枢突然问,“黎老师,书中开头的那个与巴里图的冲突呢?您给删了?”
  “啊,”黎城城挠挠头,“我的想法是,先是大场面,孟小徽抵达学院,然后登记入学,镜头留转,学院内景。然后直接进入入学典礼,观看典礼,然后各个流派斗法,一气呵成。”
  沈枢皱眉,他不太喜欢干涉电影创作的自由,可这个剧本的开头却实在不合他意。
  他的设想里,孟小徽与巴里图的冲突,是一个反应中西法术冲突的眼。在开始的恢弘场面下,这个小小的转圜是让观众一窥越洋世界,东西方法术流派分歧的第一重设计。
  黎城城一直非常专业,提出的改动目前为止,沈枢都接受了。他不知道这个时候作为原著作者,他应不应该把自己的想法说出来。
  黎城城的经验,可能是想用连续的大场面把观众直接带入《越洋》的法术世界;可沈枢的初心,是想让读者先被一个小冲突给勾住,然后再循序渐进地,跟着孟小徽和巴里图的互动,以小见大,窥得《越洋》世界的全貌。
  沈枢不好意思跟黎城城直说,毕竟他这种写法才真是不给中亿省钱呢。更何况是黎城城耗费一个晚上写出来的,人家眼圈儿都是红的,改成这样,也不是不可以……
  这个时候,提示音响。
  沈枢朝黎城城投以歉意一笑,摸起手机。
  是严煜的微信。
  严煜:【如果感觉,写出来的初稿不是很满意,或者不太符合你的想法,尽管提出来。他们加班都有加班费,十一还要发福利,不担心会麻烦。】
  冥冥之中,那个人已经预知他的担忧,并为他做出了,可以随心而为的保证。
  仿佛低沉的声音还在耳畔,京郊的片场里,严煜在他耳边说,“ ‘我带着你,你想问什么就问,想摸什么就摸’。 ”
  似纵容,似宠溺,似拱手奉上全部,也似普通朋友间,礼节性的体贴。
  但心中还是感动。工作当前,沈枢只当这是一道尚方宝剑,背后暧昧意味全然忽略,只是摁掉手机,开始向黎城城坦白,他真正的意见。
  淹着脏污的瓷砖地,渗着亮光的木桌椅。
  操着胡同口音的老北京,铜锅里咕嘟咕嘟地冒热气。
  鲜红的羊肉,裹着雪白的肥油。
  蒜蓉、腐乳、辣油、芝麻酱。
  撩开门口厚厚的皮质帘儿,八先生涮肉坊,永远人满为患。
  沈枢和严煜坐在墙边的小双人桌边,面前摆着肥羊、嫩肉、午餐肉、腰片、豆腐…一人一瓶雪花啤酒,正呼哧哈哧地涮肉。
  在发觉自己心情的这短短二十个小时里,沈枢可谓是经历了过山车一般的心路历程。
  坐在久违的涮肉坊里,那点患得患失的小心情,随着饿意,瞬息荡然无存。
  去他的爱情,只要有肉,他就能继续战斗!
  “严煜,你十一准备怎么过?”
  一盘顶级肥羊下肚,沈枢终于血满,想想似乎再见,只能等到圣诞,又有些心酸。
  严煜正在喝酒,澄黄的酒液灌下,他的喉结一动,道:“应该哪儿也不去,在家里看看书吧。”
  “看书?”沈枢奇了,“你准备看些什么书?放松心情吗?还是工作需要?”
  “这个……算是放松心情吧。”严煜夹起一片腰子,在滚水里涮动。
  “那你准备看什么类型的?”沈枢好奇极了,他不禁想起过去俩人交换阅读的时光,又有些酒憨情热。
  “我也……不太知道。”严煜抬起头,氤氲的热气下,一张脸朦朦胧胧,朝他温柔一笑,“就准备找些好看的书,一个人休息下。”
  “你……”沈枢鼓起勇气,问:“还记得我们当初,交换读书的时候吗?”
  严煜仿佛愣了一下,筷子上夹着的腰片,滑进了滚水里,不见踪影。
  沈枢心里咯噔一下。
  “记得。”严煜的声音好像有些闷,“你那本《血色浪漫》还在我这儿呢。”
  “我的啥?”
  严煜脸色发红,不知是喝酒喝得还是蒸汽蒸得,他笑了笑,“初二暑假,你借给我的那本《血色浪漫》,其实还在我这里。”
  “……”沈枢愣了。他盯着铜锅对面的男人,顿时一股暖流涌入胸膛,酸酸热热。
  “诶,严煜,你暑假准备干些啥?”少年沈枢把书包往书桌上一掼,叉腰道。
  “不干什么吧。”少年严煜还坐着,面前摆着《五三》,“不还要补课吗,我可能看看书吧。”
  “你要看什么书?”少年沈枢来了兴趣,屁股往书桌上一坐,居高临下,看向同桌的男孩。
  “现在……还不知道。可能会去书店转转。”严煜撑着胳膊,歪头看向沈枢。
  少年沈枢快速偏过头,好像耳根有些红了,他拉开书包,扒拉里面的卷子和本子,抽出一本厚厚的、土黄色封面的小说,“要不看看这本?《血色浪漫》。后王朔时代的顽主。没那么跳,我觉得故事更动人些。”
  “行啊,”少年严煜接过书,“我姥姥原来在家里放过这个电视剧,我瞥了两眼。”
  “书比电视剧好看!真的!”少年沈枢笑了,露出一口白牙。
  “原来,你还留着啊。”沈枢觉得他吃饱了,满腔都是要溢出的温柔。
  “搬家一直没扔,后来就不想扔了,一直存着。”严煜低下头,咬一口午餐肉,唇角粘上一点芝麻酱。
  严煜的书房沈枢倒是第一次进,灰蓝色的墙面,配极简主义的黑色家具,雪白的灯罩,窗外是黑漆漆的北京夜色。
  严煜从书柜右上角抽出一本书,封面是土黄色的,边角上有明显岁月的黄斑,书页也有些脆了。
  封面上,红色的四个大字:血色浪漫。
  “我记得,”沈枢接过书,翻开书页,喃喃道:“郑桐在陕北的山崖上,对蒋碧云说,他最喜欢,惠特曼的诗。”
  “ ‘我是肉体的诗人,也是灵魂的诗人’。 ”严煜道。
  “ ‘我占有天堂的愉快,也占有地狱的苦痛’。”沈枢道。
  “ ‘前者,我把它嫁接在自己身上,使它繁殖’。”严煜道。
  “ ‘后者,我把它翻译成一种,新的语言’。”沈枢道。
  二人相视一笑。
  书房的莹莹灯光下,仿佛此间,仍是少年。


第15章 原来(下)
  严煜从酒柜里取出一瓶白葡萄酒,沈枢盘腿坐在客厅的席地软垫上,矮矮的茶几上摆了一桶什锦坚果和一个不锈钢的冰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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