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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不对,死不起 完结+番外 (貳叁)


  骆卿沉默了良久,轻轻“嗯”了声。
  方一哲又叮嘱了一句“别来找我”,就挂了电话。
  从一开始,他就知道是梁拾维找了人来,染了他这恶心磨人的病。他犹豫过,却又想着何必连累骆卿一直得不了安生的日子。
  可是,骆卿既然从没真心待过自己,又怎么会为了自己伤神忧心。方一哲不甘,自己这十多年究竟算是什么?是不是自己死了,骆卿很快就会把自己忘了,若干年后,可能会在某一则娱乐新闻中看到“方一哲”这个名字,他会淡淡地说:“方一哲?听着似乎有些耳熟?”
  方一哲不甘,怎么可以让骆卿这么容易就将自己忘了,哪怕是死,也要在他心上插一根刺。
  他想,这么多年来,骆卿就是绑在自己脚上的石头,一点点把自己带入与氧气隔绝的水中,自己怎么挣脱?不如干脆一同沉入水底!
  方一哲满意地笑了,他好久没觉得这样放松过,他扯了扯衣领,刚多说了话,起了一身汗,腻得心慌,该泡个澡了。
  方一哲在诺大的双人浴缸里放了满满一池子的水。他用手搅着就要满溢出来的浴水,觉得触手温暖。如果整个身子都泡进去,是会很舒服的吧?那满身无休无止的瘙痒是会减轻许多的吧?
  方一哲爬进了浴缸泡着,任由笼头里的水不停地放出来,任由浴缸里的水溢得满地都是。
  泡久了,太热了,出了一头一脸的汗,热气蒸腾着,熏得方一哲呼吸有些滞缓。他咳了几声,大口地喘了阵。热得实在受不了了,他想,把身体里的热气放出来,是不是就会舒服了?
  方一哲拿起放在旁边洗漱架上的刮胡刀片,看着闪着寒光的刀刃,薄薄的一层,泛着没有一点温度的光泽。
  方一哲没有一点犹豫,他伸出满是红斑的手臂,有些已经溃烂,结痂了,只留下深深浅浅的红。他用另一只手摸了摸腕间的皮肤,泡久了,热乎乎的,起着软软的褶皱。
  方一哲用刀片划过手腕,看着嫣红的血喷涌而出,那一刻,他觉得浑身都舒坦了,身子轻飘飘的,心也轻飘飘的,他好像飘到了半空,低头就看到了曾经的自己。
  那时,他那样年轻,又那样天真,对未来有那样多明媚美好的期许,和那个眉眼神色淡淡的男人牵着手走在午夜无人的街头,以为会这样一直走到岁月苍老。
  失去意识的那一刻,方一哲恍惚地想着,自己这一生求的,到底是什么?
  左右不过是一场倾心相遇,安暖相伴的痴心妄想罢了。
  可是,多难。

  ☆、(番外三) 到底意难平(周之易)

  后来,周之易总是会想,什么才是成功?什么才是不让自己留下遗憾?
  周之易从来都知道,自己永远不是人群中最出挑的那个。论样貌,他及不上方一哲;论天赋,他差肖笑很远。
  他有什么?周之易想,他无非就是有着强大的内心。强大到别人怎么羞辱,践踏,都仍能笑脸相迎的内心。
  他知道背后那些人对他的嗤之以鼻,也清楚方一哲鄙薄的嘲讽,可他不在乎,他总是不断说服自己,那是他们羡慕他的一种表达方式。
  是呵,他们都会羡慕他,羡慕他没有任何背景,依然能够资源接到手软,羡慕他年纪轻轻,已经坐拥两座影帝的奖杯。
  每每想到这里,周之易总不免骄矜的笑,可随之而来的,总会是唏嘘的感慨。
  人人都羡慕他,都觉得像他这样子在人世间走一遭,才不枉此生的精彩,才没有遗憾的完满。
  是吗?他是吗?他果真没有遗憾吗?
  周之易心里偷偷地会怀想,这么一路走来,他羡慕方一哲,也羡慕肖笑。即便连他自己都不肯承认,可是,他知道,自己羡慕他们。
  羡慕他们什么呢?样貌?性情?天赋?不是,都不是,羡慕他们的只是一点,他们有人珍而待之。
  是像无价之宝那样的珍视着,而不是虚浮于表面的浓情蜜意,骨子里却垂着涎水的欲望。
  这样的羡慕就像是钻进皮肉里的小虫子,日日夜夜啃噬着他的每一根神经,让他每时每刻都在幻想着,没有了这两个人会是怎样的愉悦。
  终于,这两个人一个一个从眼前消失了,可周之易却发现,自己没有任何的愉悦,心里留下的,只是涩涩的遗憾。
  是的,遗憾,为他们,也在自己。
  可是,也只是遗憾罢了,顶多只是完满的光环上,有了那么一个小小的豁口而已。站在人生巅峰的,终究还是他,是他周之易。
  什么矜持,什么尊严,什么骄傲,什么脸面,还有什么是放不下的,还有什么是拋不开的,这些不名一文的累赘,可都去他妈的吧。
  成功,他周之易只要成功。
  打开珍藏的笔记本,浏览着一页又一页各路资本家的癖好,周之易的手指在这一个一个的名字上划过,最终,择了其中一位的电话打了过去。
  清了清嗓子,调整出最温顺无害的声调,周之易瞟着笔记本,笑着唤出了声:“喂,我呀……”
  有轻微的穿堂风拂过,吹动着笔记本,页面唰唰地向后退,眼风无意间掠过第一页的顶端,那是周之易郑而重之记下的第一个名字:梁拾维。
  周之易的目光不由得有了些许凝滞。
  到底还是不完满的,到底还是会意难平。

  ☆、(番外四) 65万个小时后,我们终究会在一起

  进了鹤园大门,就有管理员和梁拾维打招呼:“梁先生,你今天来得挺早啊。这天像是要下雨,你可留神着些啊,别淋着了。”
  梁拾维对管理员笑笑,又微微点了点头,没有说什么。
  熟稔地拐过三个拐角,又一层一层地拾级向上走去,心里默默数着,……一百二十五,一百二十六,一百二十七,还有五级,就到了。
  跨上最后一级石阶,梁拾维不由得有些轻微的气喘,他在墓碑旁坐下,撑着膝盖休息了会儿。
  片刻之后,梁拾维才回头看了看墓碑上肖笑的照片,他轻声笑骂道:“你还笑,住在这样高的地方,每次都爬得够呛。”
  盯着照片看着,梁拾维伸手轻轻揩了揩,手指在肖笑的眼睛处流连着。半晌,梁拾维拿过放在脚旁的一个保温壶,在碑前的一个空杯子里灌了半杯水,他把杯子朝墓碑移近了些,对肖笑说:“喝吧,今天给你泡了乌龙,你喜欢的。”
  像是看到了肖笑喝得高兴,梁拾维满意地笑了,他又伸手把碑前的一个小匣子擦了擦,打开了匣子,看着里面放着的链子,梁拾维伸手拨了拨坠着的那颗珠子,里面有灰白的一撮细尘在珠子里滚动。
  “昨晚上做梦,竟梦到这条链子被人偷了,你急得直哭,死乞白咧地说我从不曾给过你,说我骗了你。”
  梁拾维说着又笑了:“真是个小孩子脾气,喏,这不好好在这儿吗?苦了我一大早就赶过来瞧。”
  笑着笑着,梁拾维忽然怔怔地,有些失了神,他低低叹了口气:“阿纯,在梦里你把我骂成那样,可是我却好欢喜,我知道都是假的,可还是觉得欢喜,欢喜到醒来时,都不敢睁开眼睛。”
  梁拾维又叹了口气,从兜里抽了烟盒出来,取了支燃了,叼在嘴上,梁拾维眯着眼睛,看着向上升腾弥散的烟雾。
  “阿纯,昨天公司里面试了几个小孩子,挺小的,比你那会儿还小。艺人部的说现在这种养成系的团体流行,咱们公司也得包装一支出来。我看了他们的表演,明明还是那么幼稚的,可非装出性感撩人的姿态,我就说了他们几句。也不晓得是不是说重了,竟把其中一个孩子说哭了,哭得那叫一个可怜劲儿。”
  梁拾维说着,自己也笑了,他撸了撸头皮,接着说:“估计艺人部的看不下去了,就安抚了那小孩儿几句,又劝我说,慢慢□□,来日方长。”
  梁拾维的声音慢慢低了下来,他怔怔地看着前方一座座整齐划一的墓碑,茫然地又重复了一遍:“来日方长……”
  来日方长。
  一开始的时候,总觉得来日方长,什么都有机会。所以肖笑怀疑疏离的时候,所以肖笑说“算了”的时候,所以肖笑被骆卿算计的时候,所以肖笑因沂蒙难堪的时候,梁拾维总是劝慰自己,来日方长。他以为可以有一辈子的时间去等待,去弥补,去偿还,所以他总会告诉自己,再等等,来日方长。
  来日方长,他苦苦按捺,等来的究竟是什么。
  梁拾维怎么可能会忘记,每晚每晚入夜闭上眼睛,脑子里总像上了发条一样,不自主地就浮出那一晚的肖笑。前一刻还在自己眼里低吟浅唱,后一刻却软绵绵地趴伏在地上,除了脸是白的,余下的灿红一片,不知是衣服的红艳,还是鲜血的浓烈。
  他明明是那样怕冷的一个人啊,这一刻贴着冰冷的地面,却连眉也不皱一下了。
  梁拾维是怎么上的楼,事后他全然没了一点印象。记忆的碎片从看到肖笑的那一眼,直接就跳到了公寓卧室的床上。
  卧室连接着露台的门大敞着,猎猎的风一阵阵的灌了进来,床上有一本册子在风的鼓动下,唰唰地自行翻着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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