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反派难为 完结+番外 (烂俗桥段)


  手停。这盏哑声银铃,终于发出一声叮咚脆响,如一把利箭迅疾划破长夜,射向几十步外的萧敛风。他听到瀑布冲落三千尺,猛击壁下万年岩石,飞溅而起的水雾将他包裹,从耳道潜入体内。尚未被淹没的神志提醒他将要晕厥,他抓紧最后一丝意念,重聚鼻息,断开窥听。下一瞬他立即就地盘腿打坐,吐纳调整体内真气。
  兰花银铃,原是这般用途。只一声,足以夺人意志。
  萧敛风恢复过来,抽出六川剑,月光之下锋利的刀刃直泛寒光。正面以剑迎战却不见血,恐怕不行,用九节鞭他却无十成胜算。悬兰问毒、兰花银铃,这个小皇子所修的招数全不为世人所知,况且他轻功绝佳,若是打不过就跑,萧敛风未必追得上。只能暗里接近。
  泽兰可不想夺人意志,他只想夺狗意志。周遭再无虫鸣,泽大魔头缠好银铃,蹂躏了一会儿土狗的脸颊,确保它已睡昏过去,才把喵喵乱叫的小喵抱回来。拨开成堆的小狗崽,把一只猫往狗乳上一拱,“饿坏了吧,快喝,喝饱了我们继续上路。”
  小喵欢快地汲取养分。泽兰双手合十,嘴里振振有词,“冒犯冒犯,你捐一口奶,养活我小孩,大恩大德,无以为报,来世让它给你做牛做马。”
  他在自己的世界里养过猫,也叫小喵。大二回家过年的时候,在高铁站外面捡回来的。老爸起先嫌弃得不行,一天几百次地威胁他把猫扔了,家里只养一个废物。到了清明回家一看,小喵正香喷喷地睡在爸的枕头上。
  他们现在过得好吗?他仰头看满天星斗,自他们走后,他就多了这个爱好。那时的泽兰喜欢睡在阳台上,长腿往铁栏上随便一搭,拿起本厚重的砖头书,看看星星看看字,慢慢地把自己看睡过去。
  来到这个武侠世界,他首先看见的是这片美极的夜空,犹如干净剔透的黑宝石上镶满了大小不一的碎钻,他恍若置身长睡不醒的梦境中心,但令人作呕的血腥味将他拉扯回现实,是从他身上散发出的人血的恶臭,却不是他自己的血,这便更加恐怖。远处人声鼎沸,如潮水一般朝他推进。快逃、快逃。他满心只有这一个念头。
  发生了什么事?我在哪里?我该去哪里?他没有这些疑问。在那与万千星辰相遇的一眼,他已辨识出方向,他要一路奔向西南,他要去万毒谷。泽兰后来回想,这是他与这个世界的创造者的唯一接触。若是要打比方,他像是开启了一个界面没有任何指示的游戏,但他知道该怎么做,因为有人擅自与他进行了思想对接,将任务直接输进他的脑海。
  他要做的很简单:做应做的。
  刚看完这本书不久,剧情他都记得。腰间一盏兰花银铃,公然昭示着他的身份,以及什么是“应做的”。伽泽祈兰闭关五年炼成天下第一毒,于万毒谷成立悬兰关成为关主,势力渗进中原腹部,为非作歹,无恶不作,最后为男主萧敛风一剑穿心。
  “不过是做个反派!”泽兰抱起肚皮饱胀的小喵,管它听不听得明白,他好不容易有个活物可以说说话,“这世界只是本小说,一切都是虚假,做个杀人魔大反派又有何难!对吧!第一大魔兽泽小喵!”
  “喵!”
  萧敛风偏已断了窥听,只知伽泽祈兰喂饱了他的猫,又星夜启程。他一直向东,目的地不是金真,而是中原。是羊入虎口,还是另有奸计。敛风此行并无潜渊渊雁随身,无法第一时间向顾朝宣发书,但他已有谋划,无须他人知道。
  离开西南便是蚕丝之境丝州,州府万锦城。伽泽祈兰当在此落脚,不论他目的为何,此人多活一天便多一分变数,在万锦城,他必死无疑。萧敛风复又敛息,循着伽泽祈兰离开的方向,运气飞奔而上。


第三章
  七月,万锦城。
  泽兰把身上的金饰银饰全卖了个干净,只留一条银兰额饰,倒不是钟意,而是这条骚气无比的花链,乃是伽泽祈兰的标志。摆脱了套满两只前臂哐啷作响的金镯银镯,他走起路来神清气爽,步步带风。
  衣尺绕过,裁一匹绛紫织锦,绣寒兰花叶吐芳,墨色绦带坠一盏精巧雕花银铃。沐浴束发,云纹发簪收不住他的卷翘大波浪,便加束皮制小冠。泽兰展开一扇山水,灼灼星目悠然四盼,流转生辉。这般风姿雅望,俊俏玉面还带异域风色,来去游人不禁多看几眼。一看才发现扇後藏有橘色小猫,似被繁华午市所吓,在小俊郎臂弯内缩成一团。
  丝州多桑树,故而盛产丝绸,自古便是织造重地。北殷朝廷于州府万锦城设立万锦织造总局,臻萃天下绣娘。泽兰选择在此落脚歇息,是因此地美人极多。他五年未踏足人世,拾掇好自己,自是要先吃个饱再看个饱。客栈店主说城东福来酒楼远近驰名,他上次便因忍不住吃多两碟而胃胀,招牌菜是糖醋鱼里脊,外脆里嫩,十里飘香。泽兰乐得一合手掌:“就这间就这间。”
  网红店就是网红店,店铺内外都坐满了人,吓得小喵直往泽兰衣服里钻。他要了二楼临窗雅座,看见人少了许多,小喵才敢从泽兰身上下来。他一路干着偷鸡摸狗的勾当,陪小喵捱到了断奶期,现在可以换胃了,便给它要了一碗小米粥,而后嚼着茶叶看窗下人来人往,静候他的糖醋鱼。
  按照原书剧情,他现在该做好宣传工作,广纳弟子,遍收爪牙,打响名号,成立悬兰关。不过在这一切之前,他有件更紧迫的事——找到悬兰关二关主原珂。
  这个原珂本不叫原珂,而叫王可,是南陈医令王向进的独子。天辰三年北殷伐陈,整座阳京,只有他一人逃了出来,更名改姓隐居于陵州南山。他出生医家,天资聪颖,年纪轻轻就入宫做了太医。国破家亡之后,逃至满布奇花异草的陵州南山,刻苦钻研歧黄之术。数数看,到故事开始时的天辰十三年,十年光景过去,他的医术已臻化境,在设定中乃是天下第一药,能与阎王叫板,将死人从鬼门关中抢回,是泽兰这位天下第一毒的唯一威胁。
  而且在设定中,这个原珂长得雌雄莫辨,美得惊天动地,颜值高到每次出场都得遮上三重厚纱,以免勾了人心。一个男作者把他的二号男反派写成法令难容的大美人,实在居心叵测,可泽兰很受用。原珂是他全书最喜欢的角色,原因简单粗暴,因为他美,因为泽兰是条纯种颜狗。
  原书的伽泽祈兰是在机缘巧合下找到原珂的,彼时他还只是个不为人知的隐世神医。历经几重波折,在正邪阵营中徘徊不定,后来得知萧敛风一直有与伐陈将军列沄来往,毅然决然地投奔悬兰关。解药归附毒药,伽泽祈兰理当无懈可击,然而邪不胜正是横扫全宇宙的真理,反派是无论如何都会被写死的,谁管他武功有多高强。原珂的结局,是喝下了伽泽祈兰的血,皮肉溶解,肌骨全无。
  泽兰挠着小喵的下巴。这只猫可是个意外,不知结局会是如何,但若一直跟着他,恐怕不会有好下场。“待你再长大一些,我就给你找个好奴才。”
  小喵乱叫了几声,泽兰笑问:“怎么?还不满意了?也对,你本是只小野猫,长大了就跑回山林,哪要两足动物照——”
  “快滚!”
  泽兰回身低头,窗下店小二高举扫帚,正将一乞丐赶回街上,“别脏了我家生意!”
  这乞丐蓬头垢面,后背隆肿,泽兰一瞥,不忍再看。刚回头端起茶杯,却忽然想起什么,又往窗下看去。这乞丐还在躲避店小二的挥打,模样十分凄惨。泽兰一翻身坐上窗沿,翘着二郎腿朝楼下喊:“让他上来!”
  近了看,这乞丐皮肤蜡黄,五官像被人拧巴在了一起似的,还是个兔唇,上唇破绽开裂,所幸牙齿倒白净整齐,一对眼睛也算是对人眼。泽兰双手抱臂,盯着他身上破旧的深紫外衣。这是他穿了五年的金服外衫,他绝不会认错,“你这衣服哪来的?”
  这乞丐的声音倒是出乎意料地好听,不沙哑粗糙,反而低沉有磁性,“捡的。”
  也对,还能是哪来的?他不过一个乞丐。泽兰抛给他一锭碎银,“买身新的换了,这是金真的衣服,你一个汉人,别给自己惹事。”
  这身衣服虽然破旧,却是金真皇族御用丝绸所制,绣着伽泽祈兰最爱的兰纹。泽兰一入境就把它换下扔了,没料到会被这个乞丐捡到,还穿在身上。根据剧情,江湖第一门派潜渊可一直在找金真小皇子。他还没找到原珂,兰花银铃都得里三层外三层地包起来,这乞丐这般招摇过市,他在万锦城的消息很快就会流出。
  乞丐接过银子,眉眼闪过一丝诧异。泽兰已侧过身,举起筷子就要饱餐。颀秀白嫩的脖颈,毫无防备地袒露在外。怀中九节素鞭,似在微微发烫,提醒萧敛风这是最佳时机。他正欲抬手,却见泽兰伸脚推来椅子,“唉算了算了,你看得我吃不下饭,反正我也吃不完,你坐下一起吧。”
  萧敛风想,这就很有趣了。
  顾朝宣的描述中,这位金真小皇子歹毒暴虐,嗜杀成性,最大的爱好是杀人,特别是汉人。如今一看,全不是这么回事。他咬着筷子,站起身调换桌上菜肴布置,把本在中间的糖醋鱼拉到他自己的碗前,宣布道:“这鱼是我的,你不准吃,其他随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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