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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人间 (窑子阿姨)


  等等等等,不胜枚举。
  这老婆子还不收人家钱,但是请她看病的人家都会带上点粮食。
  家里有点钱的就去城里打桶好油,再称上几斤徐记的酥饼给送过去,没钱的就蒸上几个玉米馍馍,要么就是菜地里新结的蔬果给送过去。
  她不嫌多不嫌少,全都来者不拒。
  诶,这法子只针对被吓着的孩子,一般受凉了发热之类还得是看大夫。
  不过可别说这是什么歪门邪道,也有人不信,带受了惊的孩子去县城里看医生,打了好几针,挂了好几天的水,吃了好几天的药,什么科学法子都用尽了,那烧就是退不下来。
  迫不得已带给这老婆子看上一看,再用上一两回这土法子,第二天毛病全好,孩子又蹦蹦跳跳跳了!
  这世上怪人怪事就是这样多,人都道宁可信其有不可信其无,真真假假,假假真真,能治好人就是真!
  也多亏这老婆子,站在清水村这小土坡下头,都能瞧见上面的香从里面冒出来,常去拜上一拜,反正图个心安嘛!
  乔万山从前是万万不信这些乱七八糟没有根据的邪路子的,等到自己老娘瘫在床上不能动,还常常一副交代后事的模样跟他讲话的时候,他终于登上这土坡顶,点上三根香插在面前的盆里。
  乔万山这时候责怪起自己来,莫非就是自己平时没来上香,对娘娘不敬,才有这灾祸降到头上来?
  他看着这庙里的男女老少,婚丧嫁娶什么的,有喜有悲,这么多人求,娘娘能看到自己的这份么?
  思及此他又点上了几根香放上去,以表自己的诚心和对从前不敬的忏悔。
  上完香他从这土坡上往下走,坡下有个人正往上来,鼻梁上的两块镜片在太阳底下反出亮眼的光。
  【注1】许清许清:方言,形容水清澈。
  另外土法子治病那段,不全是胡诌,我小时候在农村见过不少,哪怕到现在回想起来还是感觉挺神奇的,没有什么科学依据,但确实那些小灾小病都过去了,现在不晓得还有没有这样的。
  不过大家千万不要当真,生病当然还是得吃药看大夫啦。
  

第三章
  乔万山不明白了。
  他以为读书人是不会迷信这一套的。
  “方先生?”等人走近了,乔万山轻轻叫道。
  今天太阳有点刺眼,方卿仰起头,微微眯着眼,长睫毛跟着一动一动的。
  “乔大哥。”方卿回道。
  本来打了招呼就可以了,乔万山到底没忍住:“方先生也信这个么?”
  他在心底总觉得方卿跟这片土地的人都不一样。
  这些个虚无缥缈的东西,他们这些无知百姓追着赶着就罢了,方先生怎么会跟他们这些凡人一样?
  这人看起来就是无欲无求的,尤其是那副眼镜,金丝边的,架在鼻梁上,衬得人都贵气起来。
  他到现在也没见过有人戴眼镜,老太太的老花镜不算。
  得读多少书才能戴得上这样的眼镜啊。
  乔万山打心眼里觉得眼镜就是文化的象征,这副眼镜和这小土坡上的娘娘庙,真的一点也不般配。
  “哦,这个,”方卿说着举起手里的两袋子东西,“刚才碰上队长,他孙子发热好了,来给婆婆送东西,到跟前了有人来叫他说支书有急事找他,我帮他给送上来。”
  没正面说自己信不信,但乔万山心里一下子就平静下来。
  他觉得自己现在是不得不信这些东西了,但还是有些不服,有个人也不信,他才觉得有些安慰。
  ***
  村里共同劳动后的第一个星期六,学校放假,方卿不用去上课。
  天还没亮他就起了床,生火做饭,吃了点后把剩下的饭热在锅里,等他爹起来后吃,然后拿着本书在门口就着微微亮的晨光看了会书。
  没过一会儿就听见队长的哨声,方卿把书收起来,拿着一把镰刀,集合去了。
  方卿住的稍远,到的时候人都齐了。
  队长是个五十来岁的老头,叫王富贵,也长着一副富贵相,弥勒佛的身形全被他占了去,头顶秃了一大片,远远看过去这人脑袋顶上锃亮,四周一些寥寥无几的毛发还在毅然坚守,说话声音洪亮,听起来中气十足。
  见方卿来了,跟人道:“看小方同志,多积极!有铁饭碗也来挣工分,我看同志们都应该向小方学习!热爱劳动,我们清水村成为优秀村庄就指日可待啦!”
  不知是谁叫道:“给俺发工资俺也抢着劳动!”
  人群中爆发出一阵哄笑声。
  队长又吹了吹哨子才平静下来。
  其实就方卿家原先那点地,地势又不好,种了跟没种一样,没多少收成,教个书一个月领个十块钱,现在赶上人人忙着挣工分的时候,分红时反而还得倒贴钱,他再不来忙活,到过年时人家有鱼有肉年夜饭,他们爷俩可得喝西北风了。
  方卿尴尬地站在一旁,苦又没处说,只好等着派任务。
  乔万山不动声色地往方卿那边挪去,等到分配任务的时候五人一小队,正好他们在一队,同行的还有两个跟乔万山一样高高大大的汉子和一个小哑巴,一行人浩浩荡荡地往地里去。
  这行人里还有几个知青,听说是从上海来的,村里的红砖墙上用深红油漆涂了大字:农村是一个广阔的天地,到那里是大有作为的。
  不少大城市的青年都响应这一号召上山下乡来为社会主义进步做贡献。
  方卿没看出来呆在这片小小四方天地里能有什么作为,但既然是上面说的,那肯定是要记在小本子上的,还得跟学生好好说。
  从上海来的知青说得一口吴侬软语,方卿听不懂,但他们干起活来还挺有干劲的,每天争抢着干活,争做先锋表率,连队长都夸大城市的人就是思想觉悟高。
  太阳升起半边天的时候,方卿就感觉累得不行,但没人停下来,他也不好意思说累。
  从前方卿家里还有地的时候,因为地少,干起活来也不慌不忙的,现在跟着大部队一起,就非常吃力了。
  又挨了一会儿,乔万山过来:“方先生,歇会儿吧!”
  那两个汉子也十分善解人意,让他和小哑巴一块到树荫底下歇着去。
  方卿坐在树荫底下,小哑巴坐在他旁边。
  小哑巴叫徐六,是家里最后一个孩子,父母取名没费多大心,就叫徐六了。
  听说徐六小时候聪明伶俐,嘴也甜,见人就哥啊姐啊叔儿婶儿地叫,十分讨喜,坏就坏在六岁的时候半夜发了高烧没及时治,好了之后就说不出话了,脑袋也烧得不大灵光,痴痴傻傻的。
  徐家孩子多,养起来就顾不到每一个,小哑巴又傻,干不了什么活,常吃不上什么饱饭,都快二十了还长得瘦瘦小小的,跟块排骨似的。
  但长得倒是可爱,圆溜溜的大眼,小嘴巴,笑起来脸侧就凹出两个深深的梨涡来,还有两颗小虎牙,看起来稚气未脱。
  村里人看了都要叹一句可惜,可徐六听不懂,谁跟他说话他就朝人笑,乖乖顺顺的,一副好欺负的模样。
  方卿拿起水壶,想问徐六喝不喝水,一偏头,就见那小哑巴盯着那群知青,眼睛都不眨一下。
  突然,只见他拎起一个水壶就往地里冲。
  原来是知青李书华不小心镰刀划了腿。
  这群年轻人刚来农村没多久,用不惯镰刀,伤着了也是常有的事儿,不过伤的也不重,一会儿血就止住了。
  偏偏徐六在一旁却比谁都急,拿起镰刀给扔得远远的,说什么也不让李书华碰了。
  李书华一要去拿,他就抱着人家的胳膊啪啪啪地掉眼泪。
  有人调侃道:“徐六呀,你这么疼李书华,怕是他将来媳妇都比不上你!”
  又有人接道:“那不如给小李当媳妇吧!这模样,俺看怪般配的!”
  一群人笑得直不起腰。
  徐六听不懂,看人家都笑,也抱着李书华的胳膊吃吃笑着。
  李书华却是有些恼了,胳膊肘一使劲甩得徐六一个踉跄,跌坐在地上呆愣了半天没反应过来。
  还是方卿赶过来,把人给搀回树荫底下了。
  半晌,小哑巴像是想起来什么似的,又往地里跑,捡起刚才掉的水壶往李书华怀里一塞,不等人反应过来又转身跑回来了坐得端端正正,睁着一双大眼往人瞧。
  李书华拿着水壶转头恶狠狠地瞪了他一眼,他跟没看见一样。
  李书华不喜欢这无时不刻黏在自己身上的眼神,太过清澈的一双眼睛,望过去像是能把自己照的一干二净。
  也不知道从什么时候开始这小傻子就老爱跟着自己,怎么也甩不掉。
  旁边一同和他来乡下的秦朗又开始端着一口旁人听不懂的上海话开他玩笑:“诶我说书华,这小子虽然傻,但长得还不错啊,不然你就收了吧!”
  他嫌恶道:“恶不恶心啊你,要收你收去。”
  秦朗笑了笑,没再说什么。
  李书华皱了皱英气的眉,且不说徐六是个男人,关键这又傻又哑的,倒贴过来他李书华还瞧不上。
  太阳逐渐当空,地里人都渐渐往树荫底下躲,脱下两只布鞋垫在屁股底坐着,准备歇歇就回家吃晌午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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