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此看来,评个吉尼斯最惨纪录,莫晓玮不成问题。他絮絮叨叨讲了这些月的艰苦生活,说得嘴都干了,问简铭有没有水喝。简铭道:“我叫你哥出去帮你买了,水杯还有其他生活用品。”莫晓玮难免好奇:“你俩,怎么认识的啊?我哥人还挺无聊的。”
简铭觑他一眼:“哦?他是乐乐的班主任,最近才熟起来的。我还不太了解。”
莫晓玮怕是长期无人倾诉,现在急于宣泄,把他知道的关于大姨家八卦统统抖落了出来:“就这样,我姨夫死了,太不体面了,我大姨疯了,那会儿我还在外地寄宿学校念书,回来的时候,我哥就被我爸塞到小学里教书了。我妈嫌丢人,叫我坚决不要认我大姨家。我也就很多年没有来往了。直到今年年头上吧……”
他见识了表哥家的落魄,还真有点于心不忍,开玩笑说叫表哥去卖淫好了。为了体现自己广阔无敌的人脉,他当场打了贾老板电话,推荐了他那站在一旁傻兮兮的表哥。再留下一张联系人电话和地址的字条,深藏功与名,拂袖飘然去。
莫晓玮还不知他无意间阴差阳错地撮合了一对苦命鸳鸯,正沉浸于自己乐善好施的美德中,不曾想被简铭毫不客气地弹了个脑瓜崩儿。
“哎哟喂!为什么打我!简铭哥!”
简铭沉着脸瞪着他,眼中弥漫着沼泽似的黑雾,语气已带着愠怒:“你叫一个人民教师去卖淫?”
莫晓玮叫屈:“我哥肯定不会去的呀,我就开个玩笑!”
站在门外的林向黎,拎着一袋东西,都不知道该不该走进去。
第三十三章
诉苦是继喝奶后,人类的第二大本能,但它终究屈服于人类的第三大本能,施暴。不过对于受过高等教育的简铭来说,及时收手是他对自己学历最仁慈的尊重,否则他一定把躺在病床上半死不活的莫晓玮揍出九霄云外。
尽管莫晓玮百口狂辩,但仍未能彻底平息简铭那股从心底猛蹿上来的怒火。世间奇人异事千万,耳闻不断,却从来没有今夜听闻的这桩来得荒唐。有哪家的表弟撺掇表哥去卖淫的?还是卖给男人。
莫晓玮眼泪汪汪地摆手:“别拧,别拧了,我胳膊都肿了。呜呜呜,简铭哥,我真就开个玩笑,我哥也是读书人,威武不能屈,贫贱不能移,他肯定懂啊,我自身难保,倒是可怜他想给他找个出路,可惜没路子啊,我爸路子宽,就算我哥没教师证也给弄进小学了,也是够意思了啊。”
印象中,简铭一直是个脾气不错的人,尽管有时看着挺冷淡的,但只要一与他说话,就能发现那些冰渣做的面具不堪一击,底下藏的其实是一颗温柔体贴的心脏。莫晓玮常年在爸妈的棍棒底下存活,少见有人如此无私地善待他,这令他感动不已。岂料今夜,他的好大哥居然为了一个不相干的人,性情大变。
“他……你哥,为什么没考教师证?”简铭坐回床边的凳子,沉着脸问。
莫晓玮抱紧自己的胳膊,悄悄地揉着:“他,好像是没拿到毕业证吧。这么一算,我哥学历还没我高呢。之前他考取Z大,也是风光过的。我妈背地里嫉妒得要命,一提到这件事就拿我来骂,说我不争气……咳,那啥,后来我哥家变成这样,我其实还有点……嗯……”幸灾乐祸,这个词莫晓玮不敢再直率地说出口了,怕再遭暴打。
当年江津镇有几个考上Z大的呀,林向黎也曾是小镇上一时的名人,原本背负无上荣光的头衔,极可能光宗耀祖的人,在三年多后,却成为了小镇茶余饭后的谈资、笑料。一提起镇北公租房弄堂里的林家,手执蒲扇的大爷大妈们就欷歔摇头,说那家当家人不是东西,又说那家女人自作自受,还说那家孩子真真可怜,险些家破人亡……后来,没什么后来了,人们对于悲惨的事物,总是选择忽视,江津镇又有了别的谈资,可怜人的事情没什么可说的,嗨,晦气得很,不谈了。
简铭再次陷入沉默,莫晓玮看他一副阴晴难测的模样,怕怕的,额头上刚缝合的伤口隐隐作痛,他只好转移注意力,没话找话:“那啥,哥,你和那个福满地的少爷怎么样了?”
“嗯?”
“就那个,和你初恋情人长得贼像的那个。”
简铭意味深长地看着他:“你希望我和他有什么发展?”
“当然是稳定的,和谐的,”莫晓玮以为他熄火了,挤眉弄眼道,“长期的性/关系啦。福满地的少爷素质都不错的,你也别想那个伤你最深的初恋啦,花点钱,找个乖巧的替代品不是蛮好的么?”
闻言,简铭倏地站起身来,睥睨他一眼:“你管好自己吧。我去看看你哥,都半个小时了。”
医院有小超市,麻雀虽小五脏俱全,买个东西花不了半个小时,所以简铭怀疑林向黎遇到了什么事。他又想到找莫晓玮讨债的那群人手脚极快,很怕他们迁怒到其亲眷,心跳不由得也提速了。住院大楼冷清得像停尸房,这年头老百姓腰包鼓了,看病喜欢直接去市区,乡镇的小医院配个感冒药还凑合,因此医院生意愈渐寡淡,三人间病房里时常只有一个病人,走几步就能发现一个完全空置的病房,里头黑黢黢的,不免联想到一些不符合唯物论的事物。
莫晓玮的病房在二楼,简铭也懒得坐电梯,想直接从安全出口的楼梯下去,楼梯正对着走廊尽头的卫生间,当他快步走过时,余光瞥见有个人背对着走廊两手支撑在洗手台上,低垂着脑袋,一副很像刚吐过的样子。
医院是个极会发生古怪事情的地方,要是普通人站在那边,简铭怕是也不想多管闲事,但他这么一瞥,就没办法再往楼下走了。他调头朝那人走去,覆满水渍痕迹变得很模糊的镜子里,倒映出了两个身影。简铭站在那人斜后方,既能看见镜子里的他,也能看见镜子里的自己。
身边多了一道气息,是个人就能感受出来,于是那人慢慢地抬起头来,他从镜子里探看,简铭也截取了他的神情。
满脸水迹,额头的刘海并在了鬓角,垂在了眉梢,下巴尖上还在不住地滴水,神情的狼狈和空洞像是两匹野性厮杀的恶狼在搏斗,将他的失魂落魄撕碎成肉沫,丝毫不剩地摊在面上供人嘲笑。
简铭的喉结滚了滚,他想说些什么,因为他看见还有一袋日用品虚弱地躺在洗手台上。
“我是不是,”那人慢慢地转过头来,钝钝地看着简铭,问道,“是不是,很蠢?”
简铭知道他听见了莫晓玮的话,一句过于真切的玩笑话,令他成为了一个前无古人后无来者的天大笑话,天字一号蠢人,傻瓜中的中流砥柱,笨蛋里的佼佼者。
林向黎可能洗了无数把脸,想洗掉一些残酷的经历,在他走投无路的时候,他选择相信他以为有一些血亲关系的人,没想到这一切只不过是他人好玩心过重的戏言,而他却如获至宝,将其当成人生中最后一条生路。
他真的好蠢。
简铭慢慢地靠近他,伸手替他擦去不住滴落的水珠,喉结又是一滚,艰难地发出声音来:“……你不蠢。”
林向黎的眼睛里滑落出一颗液体珠子,他忙背过身去。
最后,莫晓玮在病床上等了又等,他等到快要脱水了,不得已按下呼叫铃。凶巴巴的护士大姐冲了进来:“什么事?”莫晓玮瑟缩一下:“姐姐,麻烦问一下,有看见两个跟我一起来的男人吗?”
“那两个?走了啊,留了一包东西……哦,那包东西是给你的,我都忘了。你给我等等。”护士大姐雷厉风行地出去了。莫晓玮仰天大哭,天要亡我!
此刻已是午夜十二点半,一顿夜宵引发的血案,使得简铭和林向黎二人度过了一个不平之夜。医院在镇南,简铭的车停在镇北,两人只能步行走回去。一路上,谁也没开口。林向黎追着路灯下自己瘦长的影子,回想了这几个月来的日子,他经常提醒自己不要多想,无论曾经多荒唐的开端,他都坚持下来了,既成事实,就莫言后悔。他不是个爱后悔的人,每一个人生转折点,他都不后悔自己的选择。比如他毅然放弃学业,比如他选择执教育人,只要天平的另一端坐着母亲,他都能硬气地说一句:值得!
走到弄堂口时,他停下来,低头说:“就到这里吧,你回去吧,我进去了,晚安。”他刚跨出一步,就被人拉住。
“为什么不看我?”
林向黎一颤,吸了下鼻子,闷声道:“我没脸看。”随即他听见一声重重的叹息声,整个人不设防地被扯进了弄堂的阴影中。高悬的路灯照不进狭窄的弄堂,林向黎被结结实实地压在长满青苔的砖墙上,他只得抬头,却看不清简铭的神情。
“觉得自己卖淫丢人了?”简铭反问他,“早前我看你卖得挺起劲的。”
林向黎张张嘴,似乎想反驳,但忍住了:“不是,不是的。”
“不是什么?”
双方进入了对峙的屏息时刻,僵持半分钟,还是林向黎败下阵来。
“我说了……你别气,好吗?”他打了一剂预防针,等简铭点点头,他才继续说,“这条路是我选的,虽然晓玮是玩笑话,但我确实认真地考虑过。我想挣这笔钱,但我不想丢了原来的饭碗,更不想……丢了我妈的脸。但现在,我和你……我们是老乡,还都有互相认识的人,这个世界太小了,这件事完全违背了我最初的意愿,我不该的,不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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