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话里的拉吉,嗓子还沙哑着。能听见旁边他五岁的女儿和三岁的儿子正咿咿呀呀地吵闹。他老婆大约在烧饭,或者泡茶、洗衣服、晒玉米,K国首都郊外的农村,妇女有干不完的家务活。
林木顿了顿,终于下定了决心:“你现在有事吗?现在能不能来一趟机场?”
一小时后。
林木站在佛塔下抽烟。他甚至不确定那是不是佛塔,只是慢慢数了数,有五层,每层房檐上都挂着曼妙的红色帷幕,风一吹,微微摇动。
五层塔的一角被地震震残了,即使这样,也丝毫不影响它的美丽。
拉吉远远跑来,怀里还抱着一块奶酪。
“林先生!林先生,你没事啊!我和我妻子很担心你……那天之后……断电了,没有手机信号,我们联系不上你。但是我们知道你一定会没事的。”
他把奶酪塞进林木怀里,林木不肯要,他却执意要给。
“我们留着,看见它也难过。你吃了吧,林先生,很好吃的!是去年农夫市场评选的亚军呢!”
林木只好一手接下奶酪。
他想起Jimmy说,三养火鸡面太辣怎么办,就在上面撒一层奶酪。奶酪一融化,浓稠的奶香就把辣味盖住了。他们终究是没一起吃成火鸡面。
他另一手反手在背包里摸索,摸了半天,终于掏了出来。
“林先生!你怎么会有这个?”拉吉吓得后退了好几步,难以置信地望着他。
“这是汽手|枪,不能杀人的,你去打鹿吧,至少还能有吃的。多余的鹿肉就拿去买,现在市场上牛肉羊肉都快没了,鹿肉估计能值不少钱。”
林木交待完,转身要走。现在距飞机预计的起飞时间只有不到一小时了。
“林先生,你不明白……”拉吉摇了摇头,想把枪还给他,又犹犹豫豫,“你拿着也不行,他们会以为你是跟他们一伙的。”
林木莫名:“你说谁?”
“陈氏军火。你的枪……上刻的就是他们的商标。Edison Chan你听说过吧?就是独立日那天死了的军火商——”
林木的心一沉,接着只听见拉吉说:
“他死了之后他儿子继续在南部三国做军火生意。这里有一半的枪都是他们卖的。”拉吉摇摇头,咬牙切齿:“神明会给他们报应的。”
Edison Chan……他的儿子……做军火生意……
林木摇了摇头。
那个养了只羊做宠物,在机场塔台勤勉工作的少年?
Jimmy?
他以为他住在城堡、有“别院”、开塔尔地区唯一一辆奔驰黑盒子是靠拼爹……
原来实在是个天大的误会。
Jimmy,那个口口声声说喜欢他的Jimmy,竟然是南部三国最大的、万人唾弃的军火贩子?
他在机场的工作不过是个掩护,其实背地里还在继续他爸的违法生意,给许许多多普通人的生活带来无法承受的危险因素。
他差点就跟一个军火贩子在一起了。
林木心里戚戚。
早知如此……他宁可不知道。他宁可不知道,而将心里一块早已封存起来的冷清地方,留给少年一角。
可他现在知道少年兜里揣的不是糖果而是核弹,他是枕着刀尖入睡还能嬉皮笑脸的人——他们不是同路人。
原定当日返回的航班又延误到了第二天。
林木在机场的椅子上凑合了一宿,醒来一回,把座位让给了一个僧侣。自己坐在地上,抱膝又眯了一会儿。
九点四十,登机完毕后,他最后一个走上飞机,一上去就傻眼了。十四座的飞机,除了一个活人外,剩下的全是瓷做的偶像。
南部三国的宗教有其独特的历史,发展到现在,虔诚的信徒依然认为神在人间的化身即是这群纯白的偶像。
所以他们在震后的混乱中,倾尽家财,只为将偶像送去安全的地方,而自己宁可继续陷在这里。
林木不肯起飞,原地下了飞机,找到了托运偶像的信徒们。
“我的飞机是坐人的。陶瓷偶像可以申请美援会的吉普车运到塔尔,也不会超过七十二个小时的。”
信徒们穿着当地的麻布衣裳,洗得颜色都褪了色。他们听懂了,只是沉默地摇头。
塔尔给见信负责人打电话,没人接。他又给美援会打电话,也没人接。他把电话摔在桌上。
“偶像不会死。可是你们会死。你们知道吗?”
“我们将与神永生。”
“好。”
林木没再置气,转身走出候机楼,走到直升机边,攀回驾驶座,系上了安全带。
那唯一的一个人类乘客小心翼翼地斜眼瞥他,又不敢看得太仔细,生怕机长临时改变主意,自己就逃不出余震威胁的K国了。
林木摇摇头。
当这些人们在艰辛岁月里向神灵祈求平安的时候,他们不知道,一个伦敦来的年轻男人靠卖枪给他们互相残杀,赚得盆满钵满,活得体面。
林木拉起飞机。
一小时后降落在塔尔,阿吉特让他停了最宽敞的那个机篷。那里二十四小时视频监控,也已经不再漏风。
可是林木不再期待有人在树上摇摇欲坠地喊他的名字了。
塔尔沙漠东南三小时车程的山洞。
“我再警告你最后一次——”
拉希米双手叉腰站在桌前,阴翳地盯着Jimmy。后者挑衅着举起酒杯,一饮而尽,笑得眼睛眯起,像在逛庙会般愉悦。
唯一露出破绽的是他捏住酒杯的手臂肌肉线条绷紧,仿佛随时准备开战。
拉希米的手下对他唯命是从,此时十二个一看就训练有素的年轻男人,每人都虎视眈眈地盯着他。
“是你说我想喝多少喝多少的。你说这是你们塔尔人的待客之道,哈哈。”
“是你说谈生意不能不喝酒的!现在酒喝得就剩三瓶了,铀呢?!”
拉希米痛心疾首地望着山洞里储藏见底的酒窖。又见Jimmy摆弄着桌上的手|枪,一时紧张起来。
他知道手|枪里没有子弹,但他也听说过塔尔城里这唯一一名常驻的华人曾做出许多不管不顾、如蒙神迹的事来,因为对他不能轻易放松警惕。
Jimmy把手|枪一扔,大马金刀地靠在椅背上,双手舒展开来,撑住一左一右的两把椅子。
外人骤一看,会误以为这是他的地盘,而他不过是在自家主场教训小弟。
“生意啊,没谈成咯。因为我朋友丢了点东西,我心情也跟着受了点影响。哎,没准你恰巧捡着了那东西?铀反应触发器,这么大点,”
Jimmy歪头一眨眼,伸手比划了下,“你留着也没用,不如还我。”
“我知道你手里有铀!趁我们现在还愿意出钱,你最好老老实实——”
Jimmy动了动手指,不知从哪儿变出的子弹正正击中角落里最后剩的那三瓶酒。玻璃应声而碎,暗红色缓缓涌出铺满地面。
如果这子弹不是放在掌心而是装在枪膛里的,那么拉希米的脑袋恐怕就已不保了。
他意识到了这点,立刻横眉立目,让手下的人全部拿起步枪把Jimmy结结实实围了一圈。
“你跟踪我们到这里,还想活着出去吗?”
“你要是能杀我,不是早杀了,还等这么久干什么?”Jimmy撒起酒疯,又是转圈又是大笑,“让你们这儿能说话的人出来吧。”
拉希米愣了一下,还想反击:“你别以为你还在那个破机场,不是了!在这里我就是管事的,我给你最后一次机会!”
子弹上膛,Jimmy醉得歪歪扭扭,闭上了眼睛。
“拉希米,拉希米……”他怀念起三年以前,“你刚来的时候,Y国百废待兴,你家穷得连水都卖不起。可我还记得你父亲来机场,给我们每人抱了一只小羊,说你没上过学,好不容易找到这么好的工作,让我们多照顾你。”
Jimmy的眼神突然清亮:“你父亲近来还好吧?”
话音刚落,四下沉寂。
拉希米忿忿地盯着他,却任由拐杖声伴着脚步声越来越近。一个花白头发、细长如干柴的老人从黑暗中现身。
他自己长得就像是一只老山羊,花白的长胡子垂在破麻布衣衫之上,皱纹和伤疤轮流刻在脸上每一处角落,唯有从站姿还能看出依稀一点军人的痕迹。
Jimmy盯着他挂在平民衣衫上的军功章,五点星花。
“大将军?”他疑惑出声。
方才他击碎酒瓶时看见地上有一只胰岛素注射器的针头,便推断这山洞里有老人居住,很可能是拉希米的亲人,让他逃到这里都不肯放弃。
可他没料到拉希米的父亲竟然挂着Y国大将军的肩章——他的线人没打探出这条信息,而据他所知Y国目前在世的大将军也都在首都总军区效命,没理由会出现在塔尔沙漠,更隐居在一处山洞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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