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看你对同同挺好的。”
向俨看了一眼向兴学,从他口袋里掏了掏,剥开一颗糖塞进嘴里,“我不喜欢女人,但我对女人也挺好的。”
“在医院呢,向医生能不能有点正型?”
向俨微微颔首,像是知道错了,“你知道我为什么对她好吗?”
向兴学以为向俨要说什么感人的话,便问:“为什么?”
“因为她长得好看。”
“你他妈……”
近墨者黑是真的,向兴学以前从来不说这种字眼。
第十三章 婚礼
冬窝子门前的雪空了。
向兴学会和波塔一起,把羊群赶到很远很远的地方。
整个博尔塔木卡都在等一场新的雪。
向兴学骑在马背上,随羊群慢慢地走,有时要把离队的绵羊赶回队伍里——他渐渐变得熟练,好像真正地融入了冬日的荒原。
羊群分散开来吃草的时候,向兴学就会很闲,很空虚,在低温的环境里,这种状态会让人失温,向兴学为自己打算得很好,他在白天的时候会把回忆整理一遍,挑一些合适的,在晚上讲给陆旻和黄桃听。
向兴学还在想向俨,想了很多遍,他发现自己的记忆力很好,他能记得很久以前的、很细小的、和向俨一同经历的事。
向兴学发现总是关注网络上的舆论他的日子就很难熬,一分一秒都像一生一世。他索性不再上网。
把注意力放到生活当中之后,他能感知到一点儿向俨情绪的变化。
向俨一直很放松,但最近有些不安。他依然风度翩翩,工作起来不苟言笑,但是向兴学能看出来,向俨心里起了一些波澜。
接向俨下班的时候,向兴学问:“你怎么了?”
“没怎么。”
“感觉你有点儿紧张,有点儿焦虑,一点点。”
快过年了,桐城的冬天也到了最冷的时候。向俨把外套拉链拉得很高,遮住了半张脸。他垂着眼眸摆弄拉链,让向兴学看不出表情。
“实习医生要冲业绩啦!”向医生忽然说。
“你拉倒吧,不愿意说就别说了。”
向俨微微抬了抬头,看向兴学,他的动作让刚刚遮住的鼻子和嘴巴暴露在寒风里。
“我们去买一只狗吧,同同要结婚了,她好像说过婚礼上要有小狗狗。”
“和谁结?你吗?”
向俨叹了口气,“她不要我,要和爸爸结婚。”
向兴学忽然想明白了前因后果——同同要做手术了,所以大家都想满足她的愿望,所以向俨变得不安。
“手术,很难做吗?”
“很难。”
“如果不成功的话,是不是……”向兴学没有把后面的话说出来,他也害怕自己说出不好的事。
“是。”
“那……不做手术呢,缓一缓,等她长大一点儿。”
“她可能,熬不到长大的时候。”
向兴学的心被扎了一下。
同同很漂亮,生病了也很漂亮;她的嘴很甜,叫向兴学叔叔“哥哥”;她很懂礼貌,也很乖,是一个很好的孩子。
“走吧,我们去买小狗狗。”
向俨挑了一只温顺的金毛幼犬,小狗五官还没有长开,但还是很可爱。
“我们叫它什么?”
“向兴学。”
向兴学以为向俨在叫自己,应了一声。
向俨指了指向兴学怀中的狗,“我叫它。”
“没大没小。”
向俨笑了一下,“那换一个。”
“你好好地想。”
“我想好了,叫狗子。”向俨从向兴学怀里把狗抱了起来。
“你能不能认真起个名字?”向兴学有点无奈。
“我挺认真的。是不是,狗子?”
小狗奶声奶气地“汪”了一下,于是向俨握住它的小爪子朝向兴学招了招,“你看它挺高兴的。”
“不是,你以后如果有小孩,男的是不是叫儿子,女的叫女儿?”
“我反正不会有小孩。如果有的话就这么叫吧,男的叫尔梓,出尔反尔的尔,木字旁的梓,女的叫,诶,女这个音还有什么字啊?”
向兴学不理他,把狗抢过来自己抱着。
最终小狗的名字还是“狗子”。
婚礼在医院新铺的草皮上进行,向俨不知道从哪里拿到了红地毯,鲜红的地毯划破碧绿的草皮,颜色鲜艳得不像冬天。
同同穿了一件白色的羽绒服,头上戴白纱,由向俨牵着走过红地毯。
蓝牙音箱里放着婚礼进行曲。
许多医生和护士都在草地上观礼,还有一些病人,坐在轮椅上笑呵呵地看。
同同很高兴,蹦蹦跳跳地走过了红毯。
同同的爸爸是一个个子高高的中年人,他穿了一身西装,微笑着等在红毯尾端。向兴学抱着狗,和爸爸一同等待。
这场婚礼没有司仪,没有戒指,没有长长的婚纱,但有爸爸,有小狗狗,同同满意得不得了。
手术前,同同爸爸和同同说:“宝贝儿,不要害怕,你只当作睡了一觉,向俨哥哥会陪着你,醒来之后你就可以出院了,我们可以去度蜜月,同同不是想吃椰子吗,我们去一个小岛上,那里会有很多很多椰子树,那里也不冷,同同还可以穿裙子……”
说着说着,爸爸声音哽咽了。
同同躺在床上,摸爸爸的手:“爸爸不哭。”
她看向了向俨,问:“哥哥真的会陪着我吗?”
向俨微微笑着点头,“我会陪着你,不过我会穿绿色的衣服,我还要戴帽子和口罩。”向俨从白大褂的口袋里掏出了一次性口罩,戴在脸上,“就像这样,同同能认得我吗?”
“能认得的,哥哥不许偷偷地走掉。”
“哥哥不会走,哥哥一直陪着你,等同同醒过来。”
向兴学悄悄地问向俨:“你可以吗,不会紧张吗?”
“我不是主刀,没事的。”
“手术中”三个字亮起来的时候,同同爸爸泣不成声。
一个中年男人,哭得像孩子一样。
向兴学拍了拍他的背,“会好的,要相信医生。”
爸爸告诉向兴学,同同妈妈在同同生病以后就不要她了,他只有同同了。
向兴学觉得眼酸,一个家庭,本来好好的,孩子生了病,家就散了。
中年人的生活真的很难。
手术做了十几个小时,有医生出来送了好几次病危通知书,爸爸都含着泪签下了。
爸爸哭着,手颤抖着,一次一次地以父亲的身份,签自己的名字。
他看起来很软弱,却比谁都要坚强。
向兴学想,如果同同能挺过来,自己永远被唾骂也行,一生孤单也行,他怎么都行,只要同同能活着撑过手术。
但向兴学又觉得自己的愿望太渺小,向义武病的时候,向兴学就想,他愿意一辈子做第二作者,一辈子不能出人头地,一辈子艰难,只要能换向义武多活几年。
可是向义武还是走了。
向兴学愿意给出的筹码好像不太够,感动不了上天。
他明明是无神论者,无能为力的时候,却希望有神明庇佑。
同同被推了出来,送到加护病房。
向俨说:“赵医生能做的都做了,我不能说手术是成功的,同同还需要观察。”
同同爸爸给向俨跪下了,他声泪俱下,“向医生,谢谢您,谢谢您……”
向俨把男人扶了起来,“我没做什么,你要谢也是谢赵主任。”
向兴学明白男人在谢什么。
向俨所做的,已经超过了医生的作为,他对同同的爱护,就像亲哥哥一样。
第十四章 妈妈
同同刚刚睁眼的时候,和爸爸说:“爸爸,我梦见妈妈了。”
女孩儿的呼吸喷洒在氧气罩上,形成一层朦胧的白雾。
同同爸爸捏着同同的手指头,没有做声。
向兴学站在向俨身边,听到细若游丝的声音,心里又欢喜又难受——同同像一个小战士,一次一次从鬼门关前挺了过来,她打赢了许多场战役,醒来的时候却没有妈妈的夸奖。
“妈妈带我看烟花,好多好多的烟花。妈妈还带我放仙女棒。”
爸爸说:“等同同不生病了,爸爸带你去看烟花好不好,爸爸给你放。”
“哥哥也给你放。”一直沉默的向俨开口了。
同同没有说话。
她学着大人的样子沉默。
“妈妈,妈妈是不是不要同同了?”
向兴学看到同同爸爸强挤出一抹笑,“怎么会,妈妈只是工作忙,妈妈也很想同同,同同想见妈妈吗?”
小女孩儿的眼睛忽然亮了,“想。妈妈会来看我吗?”
爸爸答应她说妈妈会来。
同同的妈妈是一个瘦小的女人,她把头发松松垮垮地挽在脑后,未着粉黛,看着有一点憔悴,却依旧清丽脱俗。
同同的长相集合了爸爸妈妈的优点,小脸盘,小嘴巴,大眼睛。
向兴学想,这么好的一个小孩儿,怎么能忍心抛弃了。
同同的母亲隔着病房的玻璃,只是看了一眼躺在病床上的女儿,就红了眼眶,这让向兴学有些意外。
他正被母子相见的温情场面感动着,却听见向俨凉凉地说:“同同住院那么久,这女人一次都没来看过,现在流眼泪流给谁看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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