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牧野 (点点万)



向兴学太阳穴跳了跳。

向俨的话让向兴学很没面子,但也没什么不对的地方。

向俨又说:“向兴学,你跟我说过你喜欢文学,那个时候你说你想当作家,我不知道你为什么没有当作家反而跑去搞学术,这无所谓,我当你还喜欢文学,现在你喜欢的文学是什么?是论文上写着向兴学的名字,还是被人追着夸向老师,向教授?被人捧成学术泰斗?你知道你要什么吗?”

向兴学在十七八岁的时候对向俨说:“我要当作家。”

他记得他曾经有一个文学梦。

向兴学都快要忘记了,他的梦想有多温柔,多干净,多纯粹。他曾经愿意为了追逐万里外的一抹月光翻山越岭。

向兴学快要忘记了,向俨还记得。

向俨为他开了一扇窗,窗外月色如水。

向兴学又说不出话来了,他眼前这个向俨好像才十岁出头,两眼盛着光,一脸崇拜地听自己说梦想,可是这个向俨又像饱经风霜的长者,毫不留情地给了向兴学当头一棒。

他的向俨,在二十多岁的年纪,活得恣意洒脱,比向兴学还要通透。

向俨像是意识到了自己的情绪有些激动,也意识到向兴学一直没有回答,他轻轻地咳了一声,说:“虽然你搞他可能是看他不爽,但你也是为了整个学术界的未来,他这样的行为就是弄虚作假,有他这样的人在,你们这些年轻的学者就不可能多大的造诣,毕竟都带着情绪在写东西。”

“就算你被辞退了我也会养着你的,你吃得也不多,你要是不愿意被我养着,给我做家政也行。你愿意的话也可以继续做研究,反正图书馆对外开放,在哪做不是做呢。我反正不介意你特别有文化。”

“你想搞他就去搞啊,顾虑那么多干什么。”

向兴学揉着向俨的头把他按倒在沙发上,嘴里说着:“小兔崽子,我还轮不到靠你养。”

“小俨和沈云梦不一样。”

这一夜山谷里没有刮风,天上也没有云。

浩瀚的银河划破长空,璀璨了牧羊人的梦。

外来人在露天的羊圈旁架起火堆,围坐在一块儿,说温柔的故事。

羊儿一群一群地挤在一起,偶尔叫上两声,像是在回应人类口中的绵绵情意。

“能感觉出来,他很潇洒,想做什么就去做了,可能男孩儿都这样……”黄桃抱住腿,将身子团得紧了一些,“您也很勇敢,我觉得俨哥可能只是顺着你的意思在说,他知道你想去做,所以他支持你。他知道你想要什么。”

陆旻点点头,“如果向老师在那个时候没有把赵长云的事情曝光出来,现在南方学术界可能还被他左右着。当年的事闹得挺大的。”

“我好像也看到过新闻……”黄桃突然露出一个老奸巨猾的笑,她问:“虽然说过去式和现在进行时没法比较,但我还是想知道,在爱得最深的时候,您爱谁多一点?”

向兴学不假思索地说:“是小俨。我和沈云梦,我跟她在一起的时候我不怎么成熟,容易冲动,虽然会在感情上扎得很深,但其实也不算刻骨铭心。小俨对我来说……”

向兴学想了一下,眼前是跃动的火苗,他产生了一种幻觉,一种冲动,想走进火焰的中心,想燃烧成一束光,想飞升到银河之中,成为向俨的一颗星。

“他就是我的肋骨。”

是肋骨,所以抽离的时候带着血,和着泪,让向兴学元气大伤。

第十二章 糖

向兴学向S大递了辞呈,同时给桐大投了简历。

S大重人文,桐大长于理工。

S大为南派学界孕育人才,桐大文学院依靠攀附北派学界勉强支撑。

桐大并不是多好的起点,但向兴学需要一座靠山。

向兴学在此生做过的最不仁义的一件事,就是绕过学校,向媒体直接曝光了赵长云的斑斑劣迹。

但他问心无愧。

事件刚开始的时候,S大将向兴学定义成一种“背叛者”,学生自发结成了“守卫S大运动”,他们指责向兴学背信弃义。赵长云也立即反驳说“莫须有”,他还说清者自清。

在一些人的眼里,学校的名声比真相来得重要——这些人大都不是做学术的,他们依仗S大的招牌,想要飞黄腾达。

向兴学觉得很好笑。真相尚不明朗的时候,桐大也不敢冒然支持向兴学,于是舆论几乎成了一边倒的态势,向兴学此生都没有经历过这样的指责和批评,他被骂成了一个畜生。

向兴学没有工作,每天呆在家里观看对自己的谩骂,有时候还会和向俨分享一些精辟的言论。他想,这一次真的是一无所有了,没老婆,没房子,没钱,没工作,名誉也没有了。

“要不,你和我爸说说,他应该认识报社的人。”向俨一边看论坛,一边拧起了眉头。

“不能把你爸也拉下水啊。”

向兴学躺在沙发上,拿报纸盖上脸,闷闷地说。

他心态还算不错,努力保持乐观,但他也不是神仙,看到恶俗的攻击总会难过。

他感觉到向俨走到沙发旁,默不作声地站了一会儿,然后把向兴学搭在额头上的手扣在了沙发扶手上。

向兴学嘴角弯了弯,“劲儿还挺大。”

向兴学猜向俨现在正弯着腰,上身腾空以一种的别扭的姿势扣住了自己的手,想到小孩儿发力也不容易,向兴学就没有挣扎。

向兴学也害怕向俨看到自己的脆弱。

隔着报纸,向俨另一只手的手指顺着向兴学鼻尖的凸起一路滑到眉心,然后整只手覆盖住了向兴学的眼睛,动作轻得很。

“小叔,你哭了吗?”

就像小的时候,向兴学每一次把向俨搞得要哭,向俨都会缩在被子里,背对着向兴学,向兴学会去摸被单,潮的被单意味着小孩儿哭了,如果手上没摸到潮湿感,向兴学会问:“哭了吗?”,不管向俨回不回答,向兴学都会说对不起。

向兴学想,小孩儿小时候天天哭,委屈得跟个小女孩儿似的,怎么长大了,就不一样了。

他用右手把报纸扯了下来,目光与向俨撞到一块儿。

向俨躲了一下,然后又看了回来。

他们之间只有两个拳头的距离,向兴学能看到向俨的睫毛,他的瞳仁。

向俨长得很好,男人也能看出来的好。

向兴学笑了笑,“你们Gay,都这么肉麻的吗?”

向俨直起身子,“我们Gay,都很体贴。

“你没事的话就去我们医院做志愿者吧,天天呆在家里也不是个事。”

向俨是很温柔的,他谈起恋爱来很不走心,对待陌生人尤其轻佻,对家里人脾气也不好,嘴巴毒得要人命,但向俨是很温柔的,向兴学知道他的侄子是个贴心的小宝贝。

“行啊,我去做志愿者,顺便帮你爸爸看着你。”

向俨笑着瞪了向兴学一眼,“你试试。”

向俨工作的时候会戴一副金边眼镜,据他自己说是能看起来成熟一点儿。

金边眼镜很要命,向兴学能听到年轻的护士对这副眼镜赞不绝口,于是向兴学也想去配一副。

志愿者的工作很简单,也很枯燥,向兴学每天只要在医院的工作站帮护士叫叫号,但是向兴学觉得很充实。

他暂时不想去搞学术,也不想看书,有关文学的一切都让他觉得疲惫——而这些恰恰都是向兴学曾经的慰藉。

放空的时候,向兴学会想,不如就这样放弃了吧,他可以去学别的东西,去做别的事——他好像已经一无所有了,他也不在乎会不会多失去一个叫梦想的东西。但他又会觉得对不起向俨,对不起十几岁的向俨,对不起他眼里的崇拜;也对不起二十几岁的向俨,对不起他的支持。

不知道从什么时候开始,向俨成了向兴学唯一坚持的理由。

向兴学想再撑一撑。

他想,也许熬过了这场风波,未来都是坦途。

向俨很忙,向兴学很少能在医院里看见他,这让向兴学有一种错觉——向俨真的成了养家的男人,而自己正在理直气壮地被养着。可他竟然觉得没什么不好。

向俨喜欢在午休的时候去看一个小女孩儿,女孩儿叫同同,得了一种很复杂的病,但还是很乐观。向俨兜里的糖都是为同同准备的。

向兴学对同同也有一种责任感,前段时间他抽烟抽得太狠,一时半会儿戒不了烟瘾,向俨也会给向兴学糖,向兴学嘴里含着糖的时候,向俨会跟童童说:“哥哥今天忘记带糖了。”——这话让向兴学愧疚得很,所以他接过向俨的衣钵,每天给同同带糖。

同同一开始有点害羞,向兴学在场的时候她甚至不敢讲话,向俨说:“这个哥哥是好人。”

向兴学碰了碰向俨的胳膊,“是不是叫叔叔比较好?我跟他爸爸差不多大。”

于是向俨笑眯眯地对同同说:“这个伯伯是好人。”

同同怯生生地看了一眼向兴学,软乎乎地喊:“伯伯好。”

向兴学给同同连着带了三天糖才让小女孩改口喊哥哥。

一声“哥哥”喊得向兴学老泪横流。

“你喜欢小孩子吗?”向兴学问向俨。

“不喜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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