冬天的气温降得很快,一夜寒风,不过两三天时间,穿的衣服都得翻个样。程家烧起了汽炉,李琅玉闷在屋里,程翰良来看过他几次,并让人给他送去暖手暖脚的,衣服和被褥都换了一拨,吃的饭菜也是叫人送上去。李琅玉自个想了几天,针锋相对无用也可笑,倒不如休整好重头再来,两人相处不冷不热,总归让旁人瞧不出端倪。
这日,天气转好,阳光晴美。李琅玉出了房,身体调整得差不多,只是精神气不佳。屋子里暖烘烘的,极易生起人的睡意,他在大厅坐了会儿,无所事事,便练起了字。一求心静,二求心明。
等到中午,程兰和她房里的丫头从外面回来,买了几篮瓜果。她见着李琅玉有了起色,脸上都是喜意,洗了些苹果切成块与他吃。
这本是一番好心,可事情就怪在那碍眼的银镯上。
程兰递给他苹果丁,刚好露出一段白`皙手腕,抛得银光灼灼的镯子顺着手骨滚下来,勾花雕叶盘成圈,精美得刺眼。
李琅玉乍一看,眼皮子猛跳,不是惊,是怒。
那是他傅家的东西,是他母亲沈知兰的随身嫁妆之一。
李琅玉登时抓住程兰手腕,目光又凶又狠,“谁让你戴这个的!”
程兰被他吼声吓了一跳,愣了愣才问道:“这镯子怎么了吗,是阿爸送我的呀。”
不听还好,一听便是怒火攻心。
“你,你们……你凭什么戴它!”他气极,也委屈极,毁人家门,夺人家财,还有什么更无耻的。
打扫卫生的丫头被他突然发怒震得不敢靠近,见程兰手足无措,壮了壮胆子:“姑爷你怎么能欺负小姐!镯子是小姐的,一直都是!”
李琅玉狠狠瞪过去,直接让她闭上嘴。
程兰倒在理智中,遂劝道:“你若不喜欢我戴,那我不戴便是了。”说罢便想将镯子取下来。
可李琅玉却是死命抓着她,紧得发疼,不肯退让一分,桌上那沓宣纸被丢至一旁的湿笔刷浸出个拳头大的墨点,一页行书做付东流,什么心静心明,都他妈的放屁!
他们程家,从上到下,从里到外,没一个好东西!
程兰被他拧得难受,挣脱了几下没成功。“琅玉,你到底怎么了,你放手。”
李琅玉红着眼圈,不知是怒极生哀,还是哀极生怒,他浑身发抖,倔强地伸长脖子,眼珠子恨不得巴在那镯子上,声音几乎是甩出来的,“这东西,你们不配……都不配!”
“她若是不配,那也没人配了。”
程翰良的声音在背后响起。
李琅玉僵硬回头,缓缓松手,还是用那双眼,那双浇了冷雨、燃了热火的眼睛,瞪着走近的男人。
程翰良问他,你做什么,身体刚好就开始吼人吗。
程兰连忙解释,打着圆场,万一事情真闹大了,依程翰良的脾性,吃亏的定是李琅玉。
李琅玉侧过脸,沉默不言,他垂下眼睑,只是盯着桌上那几页越看越糟的练字,扭扭曲曲,全都失了主心骨。
程翰良见状,摆摆手让程兰先回房去,自己有话跟他说。
他把人带到房里,锁上门,伸手解下外出时穿的风衣外套,还未坐下,对方劈头盖脸来了一句:“那是我家东西!”
“我知道。”程翰良轻笑一声,走到李琅玉身边,“还没进门就听到你发脾气,看来是全恢复了。本以为你能把性子收收,伤疤一好就忘了旧痛吗?”他把大衣挂在黄木衣架上,微微侧身,解开衬衫最顶端的扣子。
李琅玉见他如此坦然,更是气愤填膺,称他是丧尽天良的窃贼、厚颜无耻的叛徒。
程翰良不置可否,现在的学生骂起人,都是一坨稀烂的软柿子。还不如狠狠打一顿。
“你一心想要报仇,可所作所为实在荒唐幼稚。”羊入虎口,只凭孤胆,怎么会不失败,幸好是落在他手上,“别说杀我不易,就算成了,那还有冯尚元呢,做贼的可不止我。”
“我自有打算!”
“好,就照你的打算,最终大仇得报,可你爸还顶着汉奸名,你也不在意?”
他当然在意。明明是这群人害了他家,却反过来质问他。
程翰良转身看他,原本好看的眉眼十分不得快地皱缩着,仿佛怎么都捋不平。他伸出手搭在对方头上,嘴上依旧笑着,和颜悦色道:“气出这么多汗,不痛快给谁看?”
李琅玉呼开他的手,厉声道:“费不着你虚情假意,不用你管!”
“不用我管?”他眯起双眼,只一个低头的瞬间,便将李琅玉推搡到床上,压了上去,“可有一件事,我今天必须得管。”
李琅玉被他按住双肩,卡在正中央,动弹不了半分。程翰良靠近他耳畔,热气像嘶嘶的蛇信子舔过耳廓,声音压得极低:“你要复仇,对我做什么打算都行,生死由命成败在天,我这条命是师父救回来的,理该还给你傅家,若是死在你手上也无可厚非。”
“但是,你不许将这份怨恨牵扯到兰兰身上。”
“你是男人,她是女人,除此之外,她名义上是你妻子,情义上是你同门,你跟她置什么气。”
“我留你下来,在外人眼里,你还是我程家女婿,所以你给我好好待她,不准再发生今天这样的事。”
三言两语一席话,李琅玉心有不甘,却也无话可说,只是固执地将头别向一边,装作充耳不闻的样子。程翰良掰过他的脸,半凶半哄道:“听话,小兔崽子!”
他干瞪着眼,往日的一腔奋勇、神气骄傲都没了,全部是委屈和不平。程翰良盯着那张脸,神色微动,僵持了几秒便放开他,来到书桌前掏出一个小盒子,略有迟疑地看了他一眼,说来可笑,他这辈子与虎狼为敌为友,行事直接刚硬,还未有这等少年人的忐忑姿态。
“想一想你今年二十四了,十八岁那年我应该送你点成年礼,可惜没机会,这个,给你。”盒子里是块系绳白玉,正面镶生肖与兰草,背面刻有生辰——“民十二,五月初三”,程翰良将它塞到李琅玉手里,郑重其事,仿佛交付了天上的朗朗明月。
李琅玉瞟了一眼,再看向他,然后冷不丁地,将玉佩扔出了窗外。
“不需要。”他甚是简单地说道。
程翰良怔住了,脸色立马僵了,双目瞪向他,唇线紧闭成刀的刃部。
“好,好。” 他一句一字冷笑着,扔下李琅玉,大步转身摔门而出。
整个房间都在震动。
第29章 百年枯骨恨难消 7
镯子这件事很快掀了过去,李琅玉与程兰见面时,她果然没有再戴,只是两人彼此默契地保持着距离,日子照旧过,一天天都是寡淡的白水,喝掉又倒满,说不出什么滋味。李琅玉几次看她,撞见她枯苗望雨的眼神,明明是想和自己说话,却又遮遮掩掩。他内心也无不挣扎,说到底还是过不去那道坎。
胶着的状态总是不舒服的,后来的一天,李琅玉问她今儿是什么日子,一谈便谈到了年末,再过不久便是元旦,家里也该准备年货了,说起一些点心,便有了话匣子,民以食为天,北平人逢面便问一句“吃了吗”,果然是有缘由的。
程翰良愈发很少在家,不知在忙什么。李琅玉翻开报纸,一半都是报导东北战事,又看到北平要建立东北大学,希望招来流亡学生,而另一方面,国军资金不足,银行纸币加印,全国各地通货膨胀,最后一百法币连半盒火柴都买不了。
他看着一张张黑白照片,奔逃中的人群在镜头前愁云密布、满脸惨淡,还有破败的房屋和学校,顿时心底茫茫。这座生他养他的城市,会不会有一天再次遭到波难?他想到这里,生出无尽可怜与悲悯,为那段回不去的日子,为那无辜的仓惶。
谁不愿岁月静好,谁不愿举世平安?
可美好之事毕竟少有,人生还是有一半浸没在黑暗里。
日子匆匆走着,寒冷的冬夜里,李琅玉被冷意惊醒,他趿着拖鞋走到窗边,拉开墨绿布帘,才发觉下雪了。
北平的第一场雪。
他将窗户打开,呼呼的狂风斩过来,雪屑子飘到他的手中,很快消失不见,仿佛融入了皮肤。庭院的石地板上渐渐转成柳絮白,昏黄的路灯一直照到街的尽头,最后凝聚成一个小小的光点。望故乡,去路遥,他立于大雪纷飞面前,突然想起这句唱词,终于知道为何人人都说《夜奔》难唱,不是不会,是怕唱。
李琅玉旋开`房门,打算找点水喝,还未下楼,便看见程翰良坐在大厅中央,对面坐着位老先生,瘦削的身形裹在黑色长袍里,帽子也不摘下。两人说话声音不高,老先生大概五十多岁。
“中将年轻有为,是个明白人,定局即成,大势在望,为民为理都是你我应该成全的。”说罢,他从怀里掏出一个纸包的物体,程翰良打开一看,不由笑了,道:“你们一向自诩清白廉义,怎么也干起讨好人的事了?”
那是把匕首,护套上爬满黑漆漆的斑斑锈迹,刀刃已经钝地割不开纸,做工实在简陋。
“这么个破铜烂铁,居然被你们翻到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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