程蝶衣把这好笑的事讲给花清远听,自从他们成了角儿后,这事还是第一次发生呢,小的时候倒是常有。
哎,师兄对他是真不癞的,替他挡了多少板子……
“你没跟着劝劝?”花清远把手里剥好的一粒瓜子仁,送到程蝶衣的嘴里。
听着程蝶衣含混地说:“没,我之前也是提醒过他的,他在场上心不在焉,该打。”
嗯,教导程蝶衣学戏的那位关师傅,别的倒是没有教得透彻,欺场这事,教得到是深入这些徒弟们的骨髓,算得严师出高徒了。
“为何好好的戏,唱得走板了呢?”
段小楼不是这种人,在戏台上,他算不得痴,但绝对是敬业的,他把唱戏当饭碗的,若无烦心事,绝不会想着砸自己的饭碗的。
“哎,谁知道呢?我只听小四说,师兄正看门面,菊仙想开个服装店,听说她是学过绣娘这活的,就是裁缝。”
噢,原来是想经营个小买卖,如今这世道,做买卖什么的,不太好做吧。
程蝶衣继续说着:“连着看了好几个,都没有十分中意的,要不就是门脸的租金太贵,不贵的又太偏僻,要不就是地界太乱,不乱的那里又不让行买卖,大体就是这样的。”
见着程蝶衣脸上流露出担心的神色,花清远笑了笑,“做生意就是费这些周折,等一切都顺利了,也就没有什么了,你师兄大男人的,选个店面什么的,还不手到擒来。”
这几年,段小楼也赚了钱,自从娶了菊仙后,手头应该也有些积攒,菊仙是个看门把院的好手,算得老婆里的精英了。
“话是这么说,也张罗有些日子了,”程蝶衣叹了一口气,“哎,别人的日子,咱们也管不了,”他从心里往外不想他师兄做这桩生意的。
他们有看家的本事,只要嗓子不倒,一辈子指着这戏吃饭,都是饿不到的。
别说世道如何的变,戏总是要唱下去的,千百年都过去了,戏不是一样唱吗?也没见断了烟火。
何苦还要去分别的心思,连戏都唱不好了。
他是绝不会做这种事的,他就一心一意的唱戏,等到唱不动的时候,也学师傅教些小的。不枉年少辛苦,学成的这一身本事。
“可不,咱们管好咱们自己就是了,小笙今天没闹吧?”
花清远执起程蝶衣的手,仔细地看着,他只盯着指尖那里,光润如贝壳的指甲修整的很好,在月光里,也有着自己的光芒。
“他要是闹还好了,一声不吭的。”
自打小笙那天叫了他声‘爹’以后,程蝶衣对小笙越发地上心起来,只是这孩子,叫他当起爹来,都没有成就感,什么事都不用他操心,别看人家人小,主意可大了。
“慢慢就好了,你看大白,现在不是也不敢偷嘴了吗?”
花清远说完后,程蝶衣忍不住笑了起来,拍了一巴掌在花清远的大腿上,“谁让你往那鱼干身上撒辣子,大白的舌头好几天都缩不回去。”
——这回倒是再也不敢打他养的那些小金鱼的主意了。
作者有话要说:累惨我了……,我去睡觉了,晚安,亲……
☆、48章
程蝶衣从戏台上下来,卸了妆,旁边侍候着的那班主已经把沏好的酽酽的普洱茶端了过来,亲手泻了一碗,推到程蝶衣的妆镜前面。
“蝶衣,方二爷那里的堂会,你看你是不是再考虑考虑……”
那班主的话还没有说完,程蝶衣已经不耐烦地冲他挥手了,“你别从这念央儿了,我都说不去了,推了就是了。”
花清远特意关照过他的,哪家的堂会都能去,只有这位方府的,特别是这位方二爷的堂会是绝不能去的。
方二爷好男色的恶名,横贯整个北平城,祸害的男戏花旦数不胜数。前一段时间,还弄残了一名刚刚崭露头角的武生。进他的府,不是和自投鬼门关差不离吗?也不知道班主是怎么想的,都告诉他不去了,他还在这里念叨。
眼瞧着程蝶衣就要摔咧子发脾气,那班主闭了嘴,紧皱起眉来。
他也有自己的苦衷,他这个班主不好当。
别说方二爷给的价钱,都够买一座大红门戏院的,只说方二爷那副混世难缠的德性,他这里真是苦不堪言啊。
而且,就他自己想,凭着程蝶衣今时今日的地位,还有花清远不可小瞧的势力,那位方二爷未必敢对程蝶衣做出什么过份的事。
最近,家里的两位角儿,一个一心巴在花六少身上、另一个一心想去当‘裁缝’,虽说这戏是没断了唱,但精气神儿名显不如当年出道那会儿。
但是,剧院有角儿就是有一点好,有戏迷捧着,牌子往外一放,捧场的人大把皆在。场场都是炸窝子的叫好声和掌声,大红门倒是真应了这名,大红起来。
这也就让他生了非份之想,想趁着形势大好,多陪养几位角儿,戏院全面发展,别等以后万一有什么突发情况,青黄不接。
戏院暂时看着,是不愁什么的,只是若从长远的角度打算……
好吧,看着如今这情景还过得去,他还想在天津那儿,开个戏园子,连场地都看好了,那家戏园子的班主经营不下去了,低价出售,这可是个好当口啊。
那班主有自己的小心思,程蝶衣也有他的心思。
自从和花清远在一起后,程蝶衣半分便宜也不想让别人占到,这和他以前的心态绝然不同,那时被谁欺侮了一下,他是认命的,哪个戏子没被轻侮过,只要不是特别过份的,他忍一忍也就过去了。
如今不同,他要忠于花清远的,他的所有都是花清远的,哪怕一分半点儿,也不能被别人占去。
那班主在程蝶衣这里吃了瘪,讪讪退了出去,他倒的茶,程蝶衣自是一口没用。
卸下去脸上的油彩后,程蝶衣的身子软软地靠在了椅背上,这么一偎,不知不觉的竟打了一个盹,等他醒过来时,半个时辰已然过去。
扶着桌面,慢慢站起,看了一眼窗外,天已渐黑,今天晚上还有一场晚戏,他这才没有走的。今儿早起来时,告诉过花清远了,花清远说晚上给他包馄钝做夜宵。
想到晚上那碗热乎乎的馄饨,程蝶衣懒懒的精神一下子振作起来,唇角也扬起了由心里发出的淡笑。
他踱步去了外间,想先活动活动筋骨。
晚上那出戏是他的门面《霸王别姬》,因着白天段小楼要去谈门面,所以这出戏,改在了晚上。
刚掀了门帘出来,就见到了菊仙坐在段小楼的妆桌前,正一手拿着绣针一手拿着绣花绷子,绣着什么,段小楼却是不在的。
这么久过去了,程蝶衣仍是不待见菊仙。尤其是在菊仙撺掇段小楼不务正业,要开什么裁缝铺后,更差了。但奈何他们两个人都是同一个戏班子的,避免不了会在同一场合出现,低头不见抬头见的,即使不说话,也不好势如水火,还有段小楼的面子不是,大致也就到见面时,点个头,这样的情份而已。
以前菊仙也会在戏班子,给段小楼做些缝缝补补的事,连带着戏班子里其他的老少爷们的破衣服烂衫子,她也会帮忙缝上几针,但是,像现在这般,如此正式地绣着什么,却是没有的。
程蝶衣不由得好奇,便走了过去。程蝶衣的脚步很轻,菊仙并没有听到,程蝶衣隔着一步远的距离站到她的身后了,她也没有觉出来,仍是欢快专注地绣着。
程蝶衣走进后,看了清楚,原来是一块鸳鸯戏水的帕子,这是要做什么贴身东西,做绣补装饰用的。
菊仙的手很巧,用针极奇灵活,那一双鸳鸯已有七、八分模样,绣得羽毛灵巧,浮于碧波中央,活灵活现。
程蝶衣看得呆了,他的脑海里浮现出小的时候。
那时,他还真的很小,什么也不懂,只知道他娘若是没有接到活儿,他就可以偎在他娘的怀里昏昏欲睡了。那时,他娘的手里就会掐着个这样的绣活,低低地唉声叹气。他却从来没有看过他娘,在那上面动过一针一线。
他还问过为什么好好的,就不绣了呢?他娘当时没有回答,他直到如今也没有想明白的。大概是想送的人那个人不见了,绣好也没有地方送,还不如就不绣了,免得绣成了添伤心。
“你绣这东西,要做什么呢?”程蝶衣忽然开口,倒把菊仙唬了一跳。
本来也是,这安静无声的屋子,忽然有这么一声,还是在自己的身后,是个人都会惊的。
菊仙停了针,回头看到身后站着的人是程蝶衣,涨起的怒气平缓了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