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霸王别姬同人之幸 (鑫爱诗)


  
  欢喜是不知道,喜欢这个味的虽少,但架不住真有人喜欢,要不花清远怎么可能找上他。他这人不管在哪里,都算是无事不登三宝殿的。
  
  “给爷哼哼两句,”花清远拿起茶碗,扣了两下,闻了闻味道后,又放下了。茶不好,他宁愿喝白水。
  
  “爷喜欢听,那欢喜就唱几句,爷听了不许笑话,”欢喜适时抛来的媚眼,花清远接受无能,假装低头。
  
  欢喜一开嗓,果不其然就是那段最经典的《天仙配》,只是有些词调与花清远原先听过的不同,但花清远不能否认,欢喜唱的很好,人和声,都带着那么一种透着甜味的妖惑,浑身里外透着‘你不上我这辈子你白来人世一场’的劲。
  
  花清远很满意,心里暗暗道,就他了。
  
  休息在家有几日了,程蝶衣都觉得自己犯懒了,明天就是段小楼的婚礼,他想想心就不舒服。
  
  早起到现在,还偎在床上,饭也没吃,只喝了碗去了膻味的羊奶,肚子倒也不饿了。
  
  好吧,还有一个理由也是他不愿意动的原因,——昨晚花清远不在。
  
  被这人搂了几宿,一个人睡在床上就觉得空落落了。昨晚硬是一整晚都恍恍惚惚的,睡不踏实,直到天光大亮。看着是睡了一宿,其实都是迷糊着的,没有睡稳妥。
  
  正这时外面的小厮匆匆的跑了进来,敲过门后,低着头站在屏风外面,他是花清远送过来的,叫萝卜,最是明白自家主子的规矩,——这不该看的绝不能看。
  
  “爷,家里来客了,”萝卜的声调很低,怕猛地大声说话惊到还在床上的程蝶衣,“段老板携夫人过来了,在前面客厅呢。”
  
  听到师兄段小楼来时,程蝶衣猛地从床上坐起,还是有那么点兴奋的。
  
  师兄许久不登他的府上了,平日里在台下说的话还没有在台上唱的戏文多,他觉得他们之间的感情是越来越疏冷,这是他十分不想的。
  
  从小倚靠的人,离他渐行渐远,让他觉得慌张害怕,不过是差那么0.1厘米的距离,怎么就悖道而弛,走上两条完全不同的路了呢。
  要不是有花清远陪着他守着他,他都不知道自己如何是好了。
  
  他正想找个机会与师兄好好说说话,谁知这就来了,只是……携夫人,又叫他不想见了。有那女人在,看着师兄里里外外严严实实,他能说上什么话。
  
  “爷,要不要小的端净面的水进来?”
  
  萝卜是聪明的,他不直接问程蝶衣要不要见段小楼夫妇,他婉转地问了‘洗不洗脸’,其实就是‘见不见’的意思了。
  
  程蝶衣沉默了一会儿,还是点头出声,“嗯,端进来吧。”
  
  人都来了,他怎么能不见,那不是打师兄的脸吗?
  
  程蝶衣倒是不打段小楼的脸,但段小楼显然是往他的心口上戳,看着段小楼和菊仙一起递过来的大红喜贴,他觉得心头一片荒凉,偏偏这时花清远不在,没有人为他圆这个脸面。
  
  他拿着大红喜贴,手指都有些哆嗦了,好久才说:“就……就为送,送这个来吗?”这是要昭告全世界他段小楼明儿结婚,再与他无半点关系了吗?他们的‘夫妻’彻底走到头了吗?
  
  “是啊,师弟,你明儿赶早过去喝喜酒,”段小楼还没开口,菊仙先说了话,“六少爷不在吗?”这话问的有点意思,程蝶衣一下子炸毛了,“他在不在,不关菊仙小姐什么事吧?”
  
  菊仙讪讪地笑着,“自是不关我什么事,”她瞧瞧左右无人,走上前一步,离程蝶衣近了,低声说:“今天早上,我给我的好姐妹送贴子时,刚好看到六少爷的车,停在柳春堂的门后了,师弟,可得好自为之。”
  
  别到手的鸭子就飞了。这话菊仙不好明说,但她确实希望程蝶衣和花清远长长久久下去,这直接关系着她和段小楼那里的长治久安。
  
  程蝶衣的脸色一下子刷白刷白的,好像瞬间被抽干了血液,他第一次从台下看到菊仙磕着瓜子,听段小楼的戏时,也没有现在这般失态难受吧。
  
  段小楼眼看着情势尴尬,连忙拉着菊仙,对程蝶衣说:“师弟明个早点去,那证婚人的活儿我还等着师弟呢,我和你嫂子先去别处了……”
  
  段小楼后面说的是什么,程蝶衣都不清楚了,他的脑子只盘着一句‘六少爷的车,停在柳春堂的门后’,花清远……昨晚没回来,是去‘柳春堂’了?也是嫌弃他了吗?原先说过的那话,竟都不算了吗?
  
  大颗的眼泪一个接着一个的掉下来,氲湿了红贴上好大一片,像谁家月科里小孩儿的尿布子用久了,圈圈皱皱的,洗不出来,该是扔掉的了。
  
  知道花清远昨晚留宿‘柳春堂’的还不只被菊仙传话的程蝶衣,还有一直暗暗派人注视着自家儿子的柳云芳。
  
  不同与程蝶衣的‘肝肠寸断’,柳云芳听到这个消息时,是十分振奋的,她几乎有些坐不住了,以为儿子回心转意了。
  
  直到听被她派去跟踪花清远的小厮打听回来的具体消息后,她看着窗口上摆着的那盘兰花忧郁了很久。
  
  ——“点了一个叫欢喜的男倌,昨晚厮磨了一宿。”
  
  男倌,男倌……,这怎么下趟窑子点的还是个男人呢。这男人可有什么好的,儿子这是入了哪门子的邪!
  
  柳云芳这下可不如何是好了,她也是见过大风大浪的,独对自己儿子的目光总扎在男人身上,而不如怎样处理才妥贴。
  
  这件事,她直到现在和谁也没有说过,大儿子二儿子和她不贴心,一个只顾着升官发财,另一个只顾着发财升官,说了也白说。
  
  至于自己丈夫,——她早些年就当他是个会行走的牌位了。谁会和个牌位商量事。这事说来还得她自己拿主意。
  
  她忧郁了半个晌午,终于想通了一点,这男人喜欢男人,这是病啊,这得治啊。
  
  “春宝,”柳云芳向外间唤了一声,声音落,立时进来一位穿着绿衫的大丫鬟,低眉顺眼地应道:“夫人!”
  
  “去,去回春堂请方大夫来!”治这种顽症还得老祖宗的医术才行,西医那是靠不住的。
  
  当然,柳云芳也不会直接把他儿子喜欢男人这事说给方大夫听,这是家丑,她不会外扬的。她宝贝儿子以后还得说门好亲呢。
  
  柳云芳只拐弯抹角地勾了这个话抹去那个话,等听到方大夫耳朵里就不是那么一回事了。
  
  肾虚不举,这真是不太好处理,男人嘛,那方面不行不快活,那这辈子就完了。好在他行医多年,手头有方子,不怕,药到病除。
  
  方大夫捏着羊尾胡子,盘算用多大剂量时,刚从柳春堂后门出来的花清远莫明打了一个寒颤。
  
  花清远抬头望了望晴天白日里,那一轮暖阳高高悬在那儿,这难道是昨天晚上委屈了一宿冻着了?回去还是喝点姜汤去去寒吧。
  
作者有话要说:嘻嘻,二更




☆、心力憔悴

  等着花清远回到程蝶衣那里时,程蝶衣已经把他半屋的东西都砸个干净了,只怀里抱着那个简陋的风筝,呆呆地坐在地上,丢了魂魄一般。
  
  一地的凌乱,他如破碎的布娃娃被扔在其中,花清远的心瞬间抽紧在了一处。
  
  花清远哪里想到会是这个阵势,他连忙把手里路过‘宝顺斋’买回来的四喜碟盘扔到一旁的桌子上,大步走到程蝶衣的身边。
  
  “这是怎么了,蝶衣,咱家让谁抢了吗?”花清远伸手要去抱程蝶衣,原本一动不动的程蝶衣触了电一般地跳了起来,哭得红肿的一双眼睛瞪着花清远,“滚开,用不着你来管!”不是去找别人了吗?还回来干什么,他不是谁的抹布,说用就用,说扔就扔。
  
  花清远的双臂成半圆型僵在那里,程蝶衣小猫一样的已经窜回床里去了,也不看他,仍是紧紧地抱着那个风筝,几乎要抱凌碎了。
  
  花清远怕那竹蔑子伤到程蝶衣,也不管程蝶衣这气是因何而起,走过去就想从程蝶衣的怀里拿走那个风筝,程蝶衣这只小猫立刻变成了小老虎,嗷的一声,“别碰他,他是我的,他是我的!”
  
  花清远连忙收回手,他不敢再激怒程蝶衣,他直觉得这是有事发生了,他温言安抚道:“我不碰,我不碰,都是你的,连我都你的,你好生安稳下来,我去外间看看……”
  
  花清远立起的眼睛充盈着满满地寒气,他倒要看看,是谁跑他这里来搬弄是非了,若没有人说道,依着程蝶衣那好哄的脾气知足的个性,断不会发生现在这事的。
  
  花清远抬腿就要往外间走,他要去问问,那两个该死的小厮,在他进来的时候就应该主动和他说的,眼见着他看到这样的蝶衣,心疼到无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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