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走错路Ⅱ之蜜月 出版完结+番外 (大刀滟)


  他以为陈裕如又要找他出去喝,看他昨日那副失意模样,可见生活不顺遂,乔可南没细问,更不想问,他八卦归八卦,可对陈裕如的老婆……绝对是能闪多远是多远。
  毕竟那是令他们疏远的罪魁祸首,乔可南很难对她有好观感。
  并不是因为陈裕如喜欢她,而是……女人的直觉或许真的很强,陈裕如跟谁关系都好,到处打成一片,时常和朋友聚会闹到三更半夜,她从无意见,唯独对乔可南,她特别反感。
  有回甚至当着他面讲:「你们太亲密了吧?好像Gay,很恶心耶!」
  陈裕如迟钝,不以为意,笑笑揽住乔可南肩膀,故意嚷嚷:「对,我们是Gay,你是幌子,哈!」说罢还在乔可南脸上响亮亲了一下。
  乔可南背脊瞬间爬满冷汗,尤其女方投来眼神……教他胆寒。
  久而久之,为不令好友两面难为,乔可南也尽力不叨扰──尽管这对当时的他来讲,很痛苦。
  喜欢一个人,却不得不远离,到最后毕业当兵,他脚底干脆抹了层厚油,一溜就溜很远。
  回想起来,阴霾依仍,陈裕如无感,照旧哈哈:「怕了?是不是被太座念啦!」
  乔可南内心哼哼,谁念谁还不知道呢!
  「不过,我是真有要事跟你说。」陈裕如搓搓手,样子尴尬。「我能不能下班后去你事务所?」
  乔可南直觉不妙,果不其然,下一秒便听他说:「我想,和我老婆离婚。」
  乔可南:「……」
  在他执业生涯里面,听最多的绝对是「我想和我妻子/老婆/丈夫/老公离婚」,就像家常问候,时时出现耳边,早听到麻木。
  可从陈裕如口中听见,他内心多少感慨了一番。
  毕竟当年,陈裕如多喜欢她、多爱她,乔可南是全看在眼底的。
  那时候,BBS格外盛行,大家都有个板,用来写日记或有的没的。陈裕如时不时抒发上一段:「无法想像失去你的人生」、「我的未来只有一个方向……就是你。」诸如此类,恶心到教人头皮发麻的告白台词。
  他苦追成功,成就一段佳话,他告白的湖边现在更成学弟妹谈情说爱场所,不料物是人非……童话里的王子与公主,到了现实,并未从此幸福快乐。
  陈裕如是书记官,加班是常态,乔可南等到晚上八点,才见人讪讪走进事务所。
  乔可南请他进会议室,倒了杯咖啡给他,陈裕如喝了口,紧绷的眉宇略松,「你还记得我喝咖啡的口味啊?」
  乔可南笑,「三颗糖,两球奶,跟孩子似的,像你这样喝的太少了,想忘都难。」
  陈裕如搁下杯子,吐息:「有人却永远记不住……果然兄弟才是一辈子的。」
  乔可南骤然想起一碗面的故事。
  大意是小女孩与母亲发生龃龉,离家出走到一间面店,饥肠辘辘,店主见她可怜,便端了一碗请她吃,小女孩涕泪交纵,百般感激,店主却道:「你为一碗面感激我,却不感激每天做饭给你的母亲?」
  不过陈裕如的详细情况他不知,无法片面判断。
  他拿出记事本,问:「为什么想离婚?」
  陈裕如:「不合适了呗!」
  这说法乔可南亦听过七千八百万次……徐佳莹那首怎唱的?「不合双脚的鞋子,穿久了会痛的」,不过鞋子也是自己挑的,选时爱不释手,更穿了这么多年,哪会一夕之间说不合穿就不合穿?
  到头来就跟真鞋一样,腻了、不想穿了,仅此而已。
  乔可南:「说实话,离婚其实没必要找律师,除非你妻子不愿意……她不愿意,其中一定有理由,你有没跟她好好谈过?」
  陈裕如:「谈了,她要求我净身出户……旁的我随她,可房子是我爸妈给我的,她没出过半毛钱,凭什么归她?」
  乔可南:「这就得提到你们在婚姻中的付出比例了……她现在在做什么?」
  「在补习班教书。」
  「平时家事怎分配?」
  「我先前在高雄,她在台北,基本分居……」
  乔可南停下。「你知道吧,分居逾三年可诉请离婚。」
  陈裕如苦笑,「我当然知道,可若法官斟酌认为婚姻必须维持,就不会判离……我有孩子,她不想我们离婚。」
  「孩子几岁?」
  「七岁。三年前跟我下去高雄住,她妈妈偶尔会下来找她……但大部分时间,都是我跟我父母在带她。」
  扯到孩子,确实有点儿棘手。「你妻子要争抚养权吗?」
  「要。」陈裕如搓搓手──这是他在难以启齿时的习惯反应。
  从前乔可南看他不停搓手,还会不耐烦催促:「搓搓搓,搓什么,要生火喔?有什么屁快放,趁我还愿意闻的时候!」
  可现在他们早就丧失那一份亲密,乔可南选择不发一语,等陈裕如自己开口。
  「是这样……」他深呼吸,总算下定决心。「我在高雄认识了一个女法官……」
  话到这儿,乔可南听懂了,他瞠目:「你外遇?!」
  「不!我们只是朋友!」陈裕如辩解,「我是法律人,哪能不懂?要有外遇事实,等于通奸了。」
  「……但你精神上外遇了。」乔可南不留情指出。
  「是啊。」陈裕如没否认,叹气道:「当年我被派下高雄,她不肯跟我去,说那边环境怎样怎样不好……你晓得我是高雄人吧?那可是我土生土长的地方!她只去晃过两次,就这么说,我很不高兴,也不想劝她跟我去了……」
  婚姻是爱情的坟墓,远距离则是爱情的杀手,如今这情况也算两者俱全,有命才怪了。
  乔可南:「情理法上,你都不具优势,这样的情况基本没有律师会接。」因为注定打不赢,民法离婚相关条例上,没有一条是让外遇者提出离婚并成立的,即便没有证据证明陈裕如外遇,可若没有完善理由,只能私下协商再协商。
  亦有特殊情况会令律师点头:佣金很高、外遇者一心离婚不求他物,但眼下情况看起来不是这样。
  陈裕如:「我晓得,可我就想好聚好散……房子勉强可以分她一部分,但妞妞不行,她是我爸妈的宝。」
  历经多年家事法「陶冶」,乔可南对外遇不是完全不可理解,无非是遇见更喜欢的人了,或者……纯粹痒了,总归感情事如人饮水,除非两手都要抓,才为人不齿。
  何况谁人生没一点破事?乔可南不会站在道德制高点上多苛责,管好自己,已足够费心。
  问题这案子太难办了,方式不是没有,可太违背他底线。
  乔可南:「我……」
  话没讲完,陈裕如截断,倾心祈求:「拜托你了,这事……实在不能够传出去,我明白于法不合,也不想打官司,只希望和解,我真的……再忍受不了她了。」

[第二章]

  乔可南约是在和苏沛分手不久后,才辗转听闻陈裕如结婚的消息。
  那时他正和陆洐之牵扯不清,压根儿没力搭理往事,何况新娘还是他此生少数不合,甚至到了厌憎的人,于是听过就罢,没搁心里。
  以前整理屋子,苏沛曾说:「你这个人啊,看起来好像很重感情,可一旦不要了,说扔就扔,一点儿不留余地。」大抵因为如此,分手的时候,苏沛一句辩解或挽留都没讲──他明白无用。
  也只有不知悉他性情的陆洐之,误打误撞,又缠又黏,硬是把他拗上手。
  某方面来讲,也反应了一句话:人生不试试,怎知道?
  对于陈裕如这桩案子,乔可南是很踌躇的,他相信对方也是走投无路、几经碰壁,才会找上他。
  到走前,陈裕如紧紧握住他的手。「不管怎样,我真的很开心还能再遇到你。」
  手心温度久久不散,许多往事浮现,纷沓而来。曾有一次,乔可南重病,陈裕如拖着他看了医生,硬把他拉到下铺,握他的手,说:「放心,有兄弟照顾你。」那当下,乔可南觉得死而无憾。
  之后远离对方,怕自己失控是一部分,另一部分是他不愿有人硬生揭开他隐瞒的事实……他无法承受陈裕如厌弃目光,更怕连朋友都没得做;而这「有人」,自然是对方妻子,陈裕如现今恨不能离婚的对象。
  乔可南叫自己理性看待此事,在记事本写下:外遇。
  可是人的感情会变化,当初爱的,或许就是后来厌的,世上没有任何东西能保永恒……除了钻石。
  乔可南在外遇二字后打了个问号,阖上簿本。
  他心有疑虑,想找人商量,这事他不想问陆洐之,女人……不,那家伙脑回路太纠结,怕他又钻进自己的小世界里,思来忖去,只能找菊花告解。
  Skype上,乔可南依旧发挥他很烂的叙述功力:「总之我大学室友A这样那样那样这样以后遇到一个女法官,A想离婚,可老婆不愿意……倘若我接下案子,帮他们协商,就得瞒着他老婆A劈腿的事,若不根本谈不成。」
  做律师这么多年,有时为了诉讼有利,难免得避重就轻,或干脆绝口不提一些事,但这样完整的欺瞒……多少还是令他心里噎噎的,颇难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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