他很快恢复本性,我没想到的是,他开口跟我说的第一句话竟是谢谢。以及抱歉。态度郑重且认真。
我意会过是为了昨天打架的事。这样的高镇东让我感到惊奇且陌生,好像长大了────不,也不一定就是长大,只是以前的我不曾有机会接触过这一面的他。
我的确不是很了解他。
天亮以后,我才发现凌晨被自己踢倒的是一罐可乐,还是一罐开过没喝完的可乐。可能也就剩下最后一两口,结果全洒在地上,我想顺手去擦,被高镇东阻止。
「我踢得。」我说。
高镇东嗤了声,看我的眼神变得有些奇怪,他说有拖把,接着人就去厨房拿了一只拖把过来,自己把那地上那滩可乐给擦掉。
我半躺在床上抽烟,隔着烟雾看高镇东拖地,隔了一夜小腿的瘀血已经变紫,不去刻意压它,其实是不痛。从小到大我对对付淤青的办法就是不去管它,反正总有一天会自动消失。
后来高镇东走到我面前,指着我的脚划了一下,问:「你没事吧?」
我摇头:「没事。」
他的眼神在我身上来回扫了一圈,我身上只穿着条内裤,别说,这种眼光很容易让人产生误会。但我知道他只是在看我身上还有没有其他伤口。
那台黑色音响依然是静止的。没有音乐的缓和有点奇怪,太安静,既无事可做,也无话可说,归根究底,大約是高镇东忽然变得『客气』了,而我们又『不够』熟。
气氛有些凝结,时隔太久,或许高镇东已经忘了以前那段肉体关系时的自然感觉,卻又找不到借口让我先离开,我猜他是不好意思......经过凌晨的事,有什么变得不再跟几年前一样。
我说不好,但在他身上看到了一点不自在。
...难得也有对别人幸灾乐祸的时候,只是我没表现出来。昨夜一连串失控的行径,随着白日的到来急流勇退,那些爆发出来的心情并没有完全死去,不过是再度龟缩回湿泥里。且不说高镇东的尴尬,其实连我自己也同样无言以对。
抽完烟后,我干脆站起来穿衣服,一句话也不想多说,摆在以前差不多就是我该走了的意思。一是我没想为难他;二是我有预感,我们不会就此结束。
一路走到门口,我始终没出声也没回头,我知道高镇东一直跟在我身后。
转开门把,我说:「走了。」
一脚踏出门外,才听到高镇东开口。
「昨天你为什么来?」他问。
「因为还记得你住在哪,」对着那张始终令自己着迷的脸,我顿了一下,决定实话实说:「没忘。」
他走过来撑住即将密合的大门,他定眼看着我,目光深沉,似试图要在我的脸挖掘出什么东西,几秒钟过去,他忽然笑出声,莫名其妙地问我:「以前打过架啊?」
「读书的时候,谁没打过。」我说。
「看起来不像......你话很少,我以为你不是那种爱惹事的人。」他笑。
我想了下,自己也不太确定:「人会变吧。」
他点头,附和我,「也对。」
话锋一转,他又问:「下礼拜有空吗?」
「有。」我答得很痛快。......
那天并不是什么特别的日子,也没有发生什么特别的大事,可我却从此记住了这一天。
────九九四年十二月二十九号。
算是我跟高镇东第一次『复合』的日子。
第10章 九
与陈仪伶再次联络上,正好是情人节。
去年十二月底我再度与高镇东恢复『关系』,退伍前是怎么样的,现在大概还是怎么样,但总架不住人会变,相处上到底有了一点不同。
不知不觉间,我跟高镇东变得越来越『熟』。
那晚陪烂醉的高镇东在林森北路打得那场架,彷佛为我们之间打开了一扇新大门。高镇东说,总觉得又重新认识了我一次,其实我又何尝不是。
十四号那日,我跟高镇东跑去吃麻辣火锅(并不是特意要约在那一天,正好排休而已),那是新店出名的那间十五年老店,生意极好,我们排了三十几分钟,点了几大盘麻辣鸭血,正吃得面红耳赤时,陈仪伶的电话便来了,看到那排号码,我还了愣一下。
说起来,陈仪伶跟高镇东一样,都在我入伍之后便齐齐消失了,但我也不至于就此忘记这个女人。
锅里的红白汤咕噜咕噜滚着,热气直冒,香气四溢,电话里,陈仪伶的声音听起来有些失真,大约是因为餐厅太吵。
两年多不见,她劈头第一句话就是:「退伍啦?想不想我呀?」
语气娇滴滴的,给别人听见,估计要以为我跟她有什关系。
......陈仪伶向来勇于对男人开玩笑。早年我已习惯于她这种奔放大胆的作派,亦随她去了,任她再怎么语不惊人死不休,也只当没听见,那时陈仪伶说我太无趣,我也是笑笑过去。
我一边举着电话,一边捞着锅底的油条,说:「这两年还好吗?」
那头笑吟吟地,也不尴尬,说:「就那样吧,没什么变化呀。」
我预感她还有话,就没出声。高镇东看了我一眼,将网子里软烂糊成一团的油条放到我的碗里,我用手指着指桌上那盘有空了的鸭血,眼神示意他再点一盘。
「我…...」电话里她说:「又分手了。」
我没说话,等接着她说。
她问我最近有没有空,能不能出来聊聊,我没怎么考虑就答应了她,又闲扯了几句,挂电话前,陈仪伶忽然问我是不是在外面吃饭,我说是;她笑问是不是交女朋友了?我不禁朝高镇东看了一眼,不知什么心态,淡淡地对电话拿头说:「嗯。」
那边沉默了几秒,才说:「那不打扰你了。礼拜二见,我请客。」
电话挂上,就看见汗流浃背的高镇东一张脸笑得别具深意,他说:「女人啊?」
我夹了一筷子牛肉,嗯了声。
「朋友。」我又补了一句。
高镇东嗤笑一声,眼神不屑。
「知道男人要跟女人做朋友有多难吗?」他说。
我反问:「难吗?」
记得我曾跟他说过,我对女人难有感觉,但高镇东好像一直不太相信,只觉得那是我太固执,生活太狭窄,我不会去反驳────归根究柢,高镇东不算同性恋,和他争这个并没什么意思。
高镇东剥着虾壳,扔了一只给我:「难。」
我不以为意,就没接话,这时老板又送来两盘鸭血,桌上一角堆着全是我跟高镇东擤过鼻涕的纸混沌,老板赤着手,相当干脆一把抓起丢到空盘子里收走。
高镇东忽然皱眉,问我:「你说那老板会不会洗手?」
我想了想,中肯地摇头。
高镇东笑骂了声靠。
后来我忍不住问了他一个问题。
「你第一次是几岁?」
「十六────十七吧。」他想了会儿。
「女的?」
「废话,」他瞪了我一眼,这时候的我们倒真像一对认识多年的好哥们,他碰了碰我的杯子,说:「跟我的初恋。」
……是了。高镇东跟我不同。他跟男人可以,跟女人也行,且他的生心理都能够享受。
我灌了口金黄色的啤酒,冰凉苦辣的滋味从舌尖冲过喉咙,使嘴里的麻意更刺、更难受。
我语带讽刺:「初恋?你还纯情过啊?」
高镇东哈哈大笑:「不知道有多纯!我第一次看见的时候就很喜欢她,她很正点────我对她,算一见钟情吧。」
「她是校花,我追她追得很辛苦,那时候年轻啊,我真以为自己喜欢她喜欢的不得了,所以非要跟她在一起不可,但在一起后又发现,我应该是喜欢跟她上床多过喜欢跟她谈恋爱。」高镇东伸手指右肩埋在衣料底下的纹身,他微瞇起眼,静默半饷,看不出是不是对过往仍有怀恋,又说:「这是那时候纹的,就因为她说过一句话:『有纹身的男人都很酷。』…...」
────高镇东的右肩到上臂有一片刺青。
就跟那些形象里左青龙右白虎的黑社会恶煞差不多,高镇东刺得是条龙,倒是没弄得五颜六色,只是通体青黑的线条。样子挺俗,却不难看。
跟他的日子一久,我发现,他很少会把它那片刺青露出来,反倒是像刻意遮掩似的,除非是洗澡或者上床时那种不得不裸体的时刻,否则他几乎不曾。即便是大热天,通常男人穿个吊嘎上街也没什么奇怪,可高镇东的衣橱里却连一条背心都没有,因为他从不穿无袖出门,在家也不穿,他的短袖衣物,袖子的长度也都能刚刚好遮住那条龙……
到那次吃火锅我才知道,原来他身上那条龙是这样的由来。我问他,会后悔刺这个东西吗?
他非常坦荡地承认:「以前干得傻事数不清,就这一件事让我最后悔。我问过人能不能把它洗掉,可是代价有点高,干脆让它跟我一辈子。」
我干掉剩下的半杯啤酒,咽得有些艰难:「也不是很难看。」
高镇东摊在椅背上,摇头叹气:「不是好看难看的问题。就是,觉得没必要,我以前就尽干这种没必要的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