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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可说 (事后疯烟)


  这是我和他第一次通话,只说了几句话就紧张得我手心冒汗。他说今天正好休息,问我是否有空,我一时激动就忘记装模作样,连忙说:“有空,你尽管来吧,我家地址是……”
  其实我当时正忙着,一接到电话就停了手里的事情,开着车就往回赶,就怕不能在他之前赶到家。庆幸的是时间还有多余,我将家里收拾了一下,把一些不该让他看到的东西都藏了起来,尽量能在他面前展示最好的一面。等我将家里收拾得差不多了,门铃正好响了。


第4章 第四章
  看他满头大汗的,我便问:“你不会是跑着过来的吧。”
  “没有,我骑自行车来的,今天外面太阳大。”
  我招呼他进了屋,并问他想喝什么,他说随便,于是我就给他倒了杯凉茶。这凉茶是我老妈前几天来家里看我时煮的,不仅解渴而且还有消暑的作用,在深圳这个四季里有三季都是夏天的城市,煮个凉茶其实就像烧开水一样普遍。
  看来他也是渴到了,一口就将杯里的凉茶喝去大半,他眨了眨眼:“真好喝。”
  我笑了笑:“好喝就多喝点,冰箱里多得是,管够。”
  我住的房子是个两居室,大房间是我的卧室,小房间则早被我当电影房来使用。我在里面安置了一张小榻榻米,有时候看电影看得发困,就直接倒上面睡了。里面还放了一个书架,陈列了我这些年来收集到了所有碟片和书籍。蝶片投影机是悬挂式的,正对着墙壁上的投影幕布,窗帘也是专门选了遮光性好的,一拉上,半点光线都透不进来。
  程远一进到房间,就被书架吸引住了,嘴里念念有词,无一不在赞叹我的丰功伟绩。我揉了揉他的头发,问:“决定好等会看哪个没?”
  “这个……”他将手里的碟片举到我面前,满脸期待,我定睛一看——春光乍泄。
  忍不住嘴角抽搐了一下,这片子我前两天前又看过一回,也不知道待会儿看能不能忍住不打瞌睡,我点点头:“行,就看这个。”
  将碟片放进投影仪,等到幕布上有了光线后我才将窗帘拉好。程远背靠着榻榻米坐在地上,双腿并在胸前,幕布上的光线打在他身上,照亮了他满脸的认真与期待。
  影片最开始播放的是黎耀辉与何宝荣缠绵的场景,我和程远并坐在铺着地毯的榻榻米前,观察他看到这一幕时的神情,想来是他还没看过这么劲爆的画面,表情有些不自在,眼神也有些闪躲。我伸出手来将他的视线挡住,半是戏谑的说:“少儿不宜。”
  程远将我的手推开,转过头来:“我已经十八了。”
  “十八又怎么样,还是个小孩儿。”
  “我不是小孩儿。”
  “在我眼里,你就是个小孩儿。”
  就这几句话的功夫,整部影片最激情四射的部分已经放完。在当时,我还是很佩服自己的,在这样的氛围里,还和喜欢的人独自,我竟然能忍住什么都不对他做,脑海里偶尔闪现出不由自己控制的画面,却被一抹强烈的罪恶感给生生的压了下去。
  我们相安无事的看完了这部电影,拿过来的零食还原封不动的放在一旁,程远看得很投入,我却无心再欣赏这部已经看过许多遍的电影,而是在同自己的欲念拼杀。
  放到片尾曲的部份,程远还坐在那里一动不动,我问他:“看完了,有没有什么感触?”
  他长吁一口气,将搁在胸前的腿伸直开来,十指交叉搭在脑后:“何宝荣是傻瓜,黎耀辉也是傻瓜。”
  我接过他的话:“谁说不是呢,何宝荣他自己过得放浪形骸,却还要过问黎耀辉的贞操。电影里用不坏的往往是狗血的误会,你不说他不问,多巴胺便顽固的一直停留在体内,本来两年就消失的东西硬是因为误会而变成了永远。”
  “多巴胺是什么?”程远问我。
  我想了想:“这个啊,要用专业术语解释起来会比较麻烦,其实就是人在看到自己喜欢的人和事时大脑所分泌出的某种物质,这种物质能使人产生幸福感,而这种幸福感便是促成爱情的前提条件。据研究表明,多巴胺最多能在在体内维持两年,也就是相爱的两个人之间的热恋期,等到多巴胺一消失热情便也没了,自然而然的也就分手了。”
  “所以,爱情的期限也只有两年?”
  “这只是科学解释,其实都是因人而异的,你若是想知道这是真是假,便只能亲身去实践了,我也回答不了你。”
  接着我们又聊了很久,都是关于这部电影的。程远说了整部电影最触动他的地方,一是黎耀辉将买来的烟摆满整个房间,还有就是何宝荣独自在他们曾一起住过的出租屋里抱着被子痛哭那一段。
  我说最触动我的是黎耀辉拿着小张给他的录音机只留下几声哭泣的那里,千言万语都不及一个男人的眼泪来得真切,都说男儿有泪不轻弹,其实只是大多数时间里未到伤心处罢了。
  从房间里出来,已经快中午了,我问他:“饿了没,要不要出去吃点东西。”
  他点点头:“好。”
  我带他去了一家我经常去的小店,里面的煲仔饭一直都是我的最爱,去的路上我一直对他说这家的煲仔饭有多么好吃,他半信半疑:“真的假的?”
  我要了一份小排的,程远则点了份腊肠的,并且还嘱咐要多放辣椒。砂锅刚端上来,程远的眼睛都亮了,就像他听见我说有四五十部同志电影时一样。砂锅还呲啦的冒着热气,他便迫不及待的舀了一勺放嘴里,被烫得哇哇直叫却还不忘说:“好好吃……”
  “来,喝口可乐先。”我拉开拉环,将可乐递到他面前。
  “谢谢。”
  “话说这吃煲仔饭就一定得配上可乐,并且一定要是冰的听装可乐,我从小就爱这么吃,这么些年来也一直没变过。”
  他点了点头,学着百事可乐广告里的人一样重哈了口气,这才说:“嗯,果然不错。”
  可惜我吃不了辣,不然便也能体会一下这里面的滋味。
  程远吃东西的时候表情要比平时生动得多,被辣椒辣得不停撅着嘴吸气,整张脸都是红的。怕被热气糊掉眼镜,吃饭的时候便又将眼镜摘了下来,跟我说话时总要眯起眼睛,细长的睫毛上下摆动着,看得我心头又是一阵小鹿乱撞。
  吃过饭,我俩走在回去的路上,他突然冒出来这么一句:“以后你还是别来我们店里吃东西了。”
  我一愣:“为什么。”
  程远挠了挠后脑勺,有些不好意思的说:“每次你点的东西都只吃一点,太浪费了,你明明都不喜欢吃……”
  “那你倒是说说看这是为什么。”既然都被你看出来了,我也就没必要再端,看你怎么说。
  “我不知道。”
  我盯住他的脸,嘴角扬起一抹笑:“小孩儿,你是真不知道还是假不知道。”
  “我……”支支吾吾了一会儿,脸竟然又给憋红了。
  “好了好了,不难为你了,咱们先回去,这还有一下午的时间呢,你要没什么事儿咱下午接着看。”
  “好。”
  这凡事都讲究个循序渐进水道渠成,他不想知道我也不强迫他必须知道,往后的日子还长得很,我还就不信几十部电影看下来他能对我半点不动心。
  程远说他刚看完春光乍泄整个人还没从里出来,想看些轻松点儿的。我告诉他同性电影的剧情多数都是沉重而压抑的,要是想看轻松点儿的就只能看其它的,我向他推荐了几部古装欧美战争片,在我一一为他讲解过剧情后,他选择了《特洛伊》和《斯巴达三百勇士》。所以这一整天下来,我都在陪他重看以前看过N遍的电影,这一切的一切都提醒着我与他的年龄差。不想还好,一想罪恶感又冒了出来。
  这一天当中,程远有十个小时都在我家度过,近距离接触后,我发现他其实并非如我相像中那般腼腆,说话不再结巴,同我相处时也变得自然许多。可能当你喜欢上一个时就是这样,不论他是哪种模样又是怎样的一种性格,你都会欣然接受并觉得那都是优点。第一感觉固然重要,但能将这份喜欢长久维持下去的东西必定从一开始就存在,可能只是一个眼神或者一个表情,也可能仅仅是种感觉,那种来自人类本能里对未来有所预知的感觉。
  我虽不知道未来是什么模样,但每次见到他就总会产生有一种很强烈的预感,预感着我与他必定会发生什么。好的坏的其实都不重要,必竟人类始终不可能强大到能够触及未来。所以我应该做的便是珍惜现在,因为只有眼前的一切才可以牢牢握在手中。


第5章 第五章
  程远说他半个月才休息一天,偶尔店里缺人还要加班,这就意味着每隔半个月他能来我家一次。其实我想对他说不如换份工作,深圳这个地方不乏工作时间少薪水又高的工作,比如夜总会酒吧之类的,可后来一想,外一他跟万海涛一样去夜场上班,耳濡目染的早晚得学坏,那到时候该发愁的人不还是我。
  所以说,做人要有长远的打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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