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章 第二章
那天我在店里招待了几个朋友,因为许久没见,一开心就都喝多了些。要是换在平常,喝多了自然也就回家了,可这天正好轮到我看店,将醉得不成形的几个朋友安顿好住处后,我又回了店里。
我拎了瓶上好的酒走进了程远所在的包厢,还特意拿了两个杯子,程远一见我进来立马按停了正在唱的歌,我拍了拍沙发,说让他陪我喝两杯。
他坐了过来,离我有一段距离,将酒倒上后我神态自若的往他那边挪了挪,刚靠近他我的心脏就猛烈的跳动起来。可能我最大的优点就是喜怒哀乐不行于色,肚里再翻腾再澎湃脸上依旧能摆出一副淡然的神情。我举起杯子示意要与之碰杯,他木讷的举起手将杯子凑了过来,两只杯子碰撞发出清脆的响声,我一仰脖子,酒全进了肚里。
程远只喝了一小口,便呛得眼泪都出来了,见他咳得不停,我给他拍背顺气,顺完了手还没舍得收回来,换成了温柔的轻抚。
“一股肥皂泡的味儿。”程远说。
我被他这句评价给逗笑了,觉得这小孩儿未免太坦白勇敢了些,竟说出了我内心深处最真实的想法,其实一直以来,我也不喜欢喝这类的酒,无非都是照着客人喜好来的。每个人都喜欢崇尚一些与众不同的东西,瓶子上全是洋文的酒自然要觉得高档一些,像我们从小就接触的二锅头,着实是上不得台面。在我看来,不管好喝不好喝,其作用都是用来产生酒精反应的,自然喝什么都是一样。不过话又说回来,人都要随大流走,在什么位置做什么档次的事儿,说白了,就是跟风。
接着我又同他聊了几句,说如果每个人都像他这样来店里只唱歌不喝酒,我的这店怕也是要开不下去了。他听我说完,表情变得有些不对,似乎是误会了我的意思。因为这一句无心的玩笑话,气氛一下就变得尴尬起来。为了挽回一时的失言,我说了一段既感叹社会现状又颇具有文艺范儿的话:“在深圳这个地方待久了,再纯粹的人都势必要沾染上一些不好的东西,这是个纸醉金迷的不夜城,有人在这里沉沦,也有人在这里被欲望迷失了双眼,可是你,却像是百毒不侵,我很好奇这是为什么。”
他没有半点犹豫的回答道:“我来这儿,不是为了这些。”
“哦……那你是为了什么?”
“我也不知道。”
话说到这里,气氛又变得沉默起来。这晚我喝了不少的酒,后劲到这儿也差不多全上来了,脑子里突突的像是有只野兔在蹦跶,也不知道是心脏跳动的声音还是血液快速流动的声音,总之这声音搅得我有些发愣,有些话来不及过滤便说了出来:“自从认识你以来,我便想证实一件事……”有些事也来不及过滤便做了出来。
我第一次和男人接吻,是在十九岁的时候。初吻自然是给了初恋,并且是他主动的,不过当时我没有回绝,反倒是很享受他的掠夺。这要说起当时的感受,那就如同在沙漠里走了好几天,等到差不多要渴死的时候有人递给你一碗水,你自然是能喝多少喝多少,哪还顾不得这水有毒还是没毒。
说得夸张点,我几乎是忘情的在吻着程远,使我没想到的是他竟然也回应了我,生涩的动作中带着些许试探。经验丰富的我立马就察觉到了这可能是程远的初吻,心里忍不住一阵窃喜,像是捡到一个天大的便宜。
我笑着说:“看来我没猜错,咱们果然是同类。”
若不是万海涛的突然出现,此情此景,加上那仅存不多的理智,我估计自己接下来会说些比较合时宜的话,比如表白之类的。
万海涛在我们分开之后推开门来,带着些许的惊讶说道:“呀!硕哥你在呐。”接着又转过头去对程远说:“我下班了,咱回家吧。”
抬手看了看表,发现已经快凌晨三点了,我问万海涛:“要不要我送你们回去,都这个点儿了。”
“还是别了,我看你今天也喝了不少,我们住得近走几步就到了,倒是你,要不要找人送你回去?”
“我没事儿,等会儿让阿齐来接我就行了,你们先走吧,就别管我了。”我说。
“那好,我们就先走了。”
“嗯。”
程远起身看了我一眼,没说什么就跟着万海涛走了。包厢门一关上,我便整个人瘫在了沙发上,抚了抚自己的嘴唇,忍不住回味了刚才的那个吻。都已经二十五岁了,索个吻却还像个毛头小子一样,兴奋得心脏都要跳出来。梁硕啊梁硕,你真是越活越回去了。
第二天我便将这事儿告诉了阿齐,当然这不是在炫耀,只是想让他给我出出主意,也好将我脑子里不明所以的东西给捋一捋。他有些鄙视的看着说:“这还用我来教你?喜欢就上前啊,又不是十七八岁,真不知道你别扭个什么劲儿。”
“可程远还是个未成年,这么做不太好吧!”
“这亲都亲了,现在说这个会不会有些晚了,未成年又怎么了,你去GAY吧看看,十五六的小孩儿一捞一大把。就程远那模样儿的,走哪儿都得让人惦记着,你要不担心被人抢了先,就继续在这儿瞎琢磨吧。”
阿齐这番话可谓是一针见血,这世上最不缺的就是像我这样眼神好的GAY,我问他:“那你给我出出主意,我该怎么做。”
他扔过来一个白眼:“拿出你那一套罗曼蒂克,别跟以前一样,活活一只发情的公鸡。”
“你奶奶的说谁是公鸡呐?”
不然怎么都说人都需要知己呢,阿齐这人既是我的益友又是我的良师,一番说教犹如醍醐灌顶,瞬间将我心里的郁结给解开了。打定主意后,接下来的事情就好办了,旁敲侧击的从万海涛那儿打听到了程远工作的地方,第二天我便拉着阿齐去了,算是制造一次偶遇。
阿齐念叨了我一路,说我这方法太老套,照这么进行指不定要到猴年马月才能将人搞到手。一听到这个“搞”字,我心里的火蹭的就冒起来了:“老子这次是认真的。”
“好好好,你认真你认真。”
还没进到店里,我便看见了正在吧台忙碌的程远,他同店里另外两人一样都穿着黄白条纹的衬衫,打着黑色的蝴蝶状领结,可能真应了情人眼里出西施这句老话,明明都是一样的衣服,可程远就是穿得要比他们好看。阿齐在后面推了我一把,问我打算在门口站多久,接着他就推门进去了。
看到我之后,程远愣了有几秒,他问:“梁硕,你怎么来了。”
没等我回答,阿齐就先开口了:“你这问这不是废话嘛,来这儿当然是吃东西了,不然还专程来看你的啊。”
我吃惊的看了他一眼,他怎么敢这么对程远,这要是在私底下,估计自己当时就要动手了。
程远的小脸蹭一下就红了,他有些手足无措的问我们要吃什么,说起话来也是结结巴巴的。在他看不到的地方我狠狠的踹了阿齐一脚,算是给他报了仇。来之前说好是我请客,阿齐虽说对这些垃圾食品不感兴趣,但还是点了一大堆,像是为了泄我刚踢他一脚的愤。
“点这么多,你……你们吃得完吗?”程远看着满满两餐盘东西向我问道。
本打算去找位置的阿齐扭过头来:“吃不完我们不会打包吗,你瞎操什么心。”
我几乎是有些咬牙切齿了,我怀疑他陪我到这儿就是来找茬的。
等找到位置坐下后,我立马就拉下脸来:“怎么回事儿啊你,要不会说人话就闭嘴,跟这儿发什么疯呢。”
他冷哼了一声,不紧不紧道:“老子要不做恶人,哪能显得出你好的一面?这眼里有小情人了,连好赖都分不清。”
“你意思是……”
“黑白脸知道不?我看你这么些年都白混了。伟大莎士比亚说得一点没错,爱情就是种疯病,我看你也是病得不轻。”说完他便止不住的摇起头来,显得我多无药可救似的。
店里的东西不怎么好吃,阿齐吃过几口就不再碰它们,还用嫌恶的口气评价这一堆他眼中的垃圾食品,我随他说,就是不接话。
我无时无刻都在观察着吧台那边的动向,程远一个人在里面忙,收钱配餐都他一个人干,另外两个店员一个负责送外卖一个负责收拾台面,在店里收拾台面的是个小姑娘,得空了就跑去吧台同程远聊天,两个人是有说有笑。越看我心里越堵得慌,因为程远从来没在我面前这么笑过。
“这小孩儿笑起来的时候还真挺好看的,诶诶梁硕,你觉得呢”
“好看有个屁用,又不是对我笑。”我觉得阿齐是故意的,看他那一脸得逞的表情就知道。
在店里坐了有半个小时,这半个小时里面,程远的眼神一直没有朝向过这边。我觉得很郁闷,同时也很不解,还以为自那天过后我和他的关系可以算得上是不一般了,可现在看来,似乎是我想多了,人家最多也就把我当成一普通认识的人对待吧。
像是看出了我的心思,阿齐在旁边安慰道:“别灰心,我估摸着是这小孩也就是不好意思,他越是不往这儿看越是说明他心里有鬼,照我看,他对你还是有那么点儿意思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