楼上一盏灯都没有开,林知鹊站在黑漆漆的阳台上,正在醒酒。
她听见她来了。
杜思人走过去,从背后拥抱她。
她抬起一只手,抚摸思人的脸。
“腿不好,还老上下折腾什么?我一会儿就下去了。”
杜思人说:“没办法。无聊的热恋期就是这样子的。”
“开心吗?今天晚上。”
“嗯。”杜思人将下巴搁在林知鹊的肩窝,点了点头。
“那以后一直过这样的日子呢?”
她听出林知鹊在试探些什么。
“……哪样的日子?每天都这样与你一起,吹吹风聊聊天,然后一点一点变老的日子吗?”
林知鹊在她的怀中转过身来,在月色之中望着她的眼睛。
她从未觉得她凶,但今夜她的眼神格外温柔。
林知鹊说:“我是说,退出娱乐圈,然后,过像这样的,普通人的日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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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有话要说:
大家周末好!
书写这一章的我,就像秋风本人。“路过此地都要满身鸡皮疙瘩地绕行而去”。
正好最近几天,广东降温,有了些秋意,此刻正值黄昏,我房间窗外的山与树都沐浴在金灿灿的光里。
写上一章的时候,我仔细思考了些其他的方案,比如说两个人见面,要怎样相对无言,怎样因为信息差而虐恋情深,比如她以为她们有血缘关系,她又以为她再也不能跳舞,然后两个人各说各话,遮遮掩掩,她不肯告诉她未来的死讯,又非要逼她做出改变,纠结过来,纠结过去。
思考完,我得出结论:拉倒吧,不可能。
这太不飞鸟,也太不太阳了。
我其实一直不觉得飞鸟是个口是心非的人,尽管她直到回到2019才第一次亲口说出爱太阳。
但她也没说过不爱。没说过不喜欢。只是说:不想。
她的不想就是真的不想。
因为对她来说,爱情就是尔尔的东西,错过了一次,伤心一次,也没关系。反之,既决定要爱,那前路在哪,下场如何,她也都不怕。
上一章的作话,我说之所以选831作为太阳的生日,是因为她是我心目中“盛夏最后一天、年少最后一刻,怀揣前往未来的勇气、紧紧捧在心中的青春最后的美梦”。
而选213做飞鸟的生日,因为213是永远捉摸不透的风象水瓶,飞鸟在我心目中,是不回头的决心、不后悔的信念,怀揣无法被磨灭的孤勇,成人世界中,永恒坚守的自我。
我真是一个热衷于给角色设计星座和生日的俗人啊!
第95章 21-3
林知鹊当然知道,杜思人已经不是2005年的杜思人了。
没有谁能够一成不变。
有些变化是很表象的。比如某一天,杜思人撒娇说要她帮忙挑去医院复诊穿的衣服。她拉开衣橱,发现里面几乎是清一色的大牌。杜思人的书桌上扔着一块名表,价格大概抵她两个月的薪资——就那么随意地放在旧笔记本上。
她们重逢后不过几天,李淼淼就安排了杜思人的生活助理从北京过来出差,助理下榻在梅溪南路附近某家快捷酒店,是个行事很麻利的女孩,尽职尽责地每天打电话来,问候杜思人的腿伤、问需不需要买东西、需不需要来取衣服去送干洗、需不需要安排车子出门。新的备选剧本明明已经发到杜思人的邮箱,她还是打印成册,特意送上门来,上门时,大袋小袋,带了各种果切、补品,甚至还有一锅现炖的鸡汤、一台游戏机和一大摞影碟供杜思人解闷,全是李淼淼打电话来嘱咐的。
可想而知,杜思人在北京,过的也是这样的,有人无微不至照料一切的生活。
而变化总是由表及里,自生活方式的转变,慢慢地向灵魂表层渗透。
有一次,林知鹊听见杜思人在客厅接受一个电话专访,面带微笑,言谈温和有礼,但当电话那头的记者提出一个她不想回答的问题时,她毫不犹豫且没有半分余地地拒绝了对方。
林知鹊陆陆续续地看了很多杜思人的相关视频,综艺节目、采访、演唱会、节日晚会、颁奖典礼、电影电视剧,看着她活在聚光灯之下,鲜活、夺目、一呼百应。她的大小事都有人报道,与谁共进晚餐、胖了一点瘦了一点、发布了一篇新博客,宛如她是什么世界中心一样。
不难想象,这三年以来,作为当红艺人,杜思人在任何一个工作场合,都是“世界的中心”,所有人围着她转,为她妆造、为她制定流程、迁就她的时间安排、在片场等她调整情绪与状态,镜头对准她、光打在她的身上,数以万计的观众在台下为她欢呼、在大小荧幕前等着看她。而这三年来,除了睡眠,杜思人有百分之九十的时间都处在工作场合中。
她游历于名利场,获得馈赠,也被烙下无法抹去的印章。
尽管她仍像三年前一样,说要与她每天聊着天吹着风一起变老,但林知鹊清楚,她在心中画下的未来蓝图,一定与三年前的不一样了。
林知鹊并不反感这种细微的转变,成熟揉进了天真,棱角被打磨成盾,再多一点脾气也好,欲望与野心也好,这一切在她看来是很迷人的东西。
但她并不会告诉她,她觉得24岁的她很迷人。
她只是吻她一下,在月色中打趣一样问她:“干嘛?舍不得退出?”
杜思人很诚实地答:“是的。”刚刚有一瞬间,她的脸色有一丝为难。
“那你的小命怎么办?小命难保。”
杜思人垂下头,把额头抵在她的肩上,“我的小命就交到你手里了,你务必要帮我保住。”
“我是谁啊?”
“你是我的女朋友。”
“嗯,女朋友只负责跟你谈恋爱,不负责当你的保镖。”
“那好。”她挨得更紧些拥抱她。
她们无所畏惧,即便命运会化作一把悬在头顶的刀。
*
有时候,命运也会像一颗暗雷,或是一张悄无声息的网,等着自头顶落下,将某些人困在一起。
十六岁的林知鹊在历史课上打瞌睡时,仍浑然不觉头顶的这张网。
历史老师拖沓的声音自音质粗砺的扩音设备中传出来,漂浮在她瞌睡的上空,变成一行又一行苦口婆心的乌鸦,不断盘旋着:“同学们呢,不要因为选了理科,就看不上历史课了,明年的会考还要考的……”
乌鸦越飞越近,越飞越近……
好脾气的历史老师拿着讲义走过她身边,终于忍不住推了她一把。
她惊得立刻坐起身来,用力揉揉惺忪的眼睛。
窗外楼下的操场上传来一声遥远的短哨。
她扭头望去,看见许希男在塑胶跑道上起跑,一秒,又一声压得很轻的长哨。
在十月秋风中穿着短袖短裤的少女刚跑出几步便减速,停下来,回过头。一旁的体育老师似乎在责骂她的起跑。
市田径队的招新选拔又一次临近,近来,每天下午的最末一节课,许希男都会准时出现在操场的跑道上。
之所以说“又一次”,是因为这已经是许希男第三次参加选拔了。如果这次落选,那就是第三次落选。
短哨与长哨来回交替,许希男就这样来来回回不停起跑。一直到隔壁班老师推开窗户大喊:“喂!楼下的高老师呀!你们这样子我们要不要上课啦?还有隔壁2班,级长都说不要用扩音器了,行行好呀!”
体育老师连连对着楼上打手势哈腰表示抱歉,然后一甩手,训了许希男几句,气冲冲转身走了。
教室的窗户敞着半边,忽然吹进来一阵好凉的风,林知鹊听见后侧传来嘘声,扭过头去,是坐在那边的女同学示意她帮忙把窗户关上。
她便起身去拉窗,又看了一眼还在跑道上独自练习的许希男,这么远望去细细一长条,露着胳膊腿。
下课铃一响,林知鹊便扯上书包,全班第一个离开了教室。隔壁班的男班长见她走过窗边,急忙起身来叫她:“欸,知鹊,你今天那么早?我们今天也一起走吧?”他身后满教室的同学都开始起哄。她头也不回:“今天有事,你自己走吧!”
她飞快下楼,还顺便绕道,在学校食堂的小卖部买了两听冰可乐。
许希男见她来,咧嘴傻笑。然后,两个人一起坐在跑道边的阶梯席上,边喝可乐,边看晚霞。
“国庆七天都干嘛了?”
许希男晃晃脏兮兮的跑步鞋,“没干嘛,练习啊。练不好。”她望着天,忽然叹了口气。
“放假还练?”
“当然要练啊。都高二了。要是不当运动员,就得收心考大学了。”
操场上开始有男同学来打篮球,在她们面前装模作样地耍帅,结果连着几次投篮都只砸中篮板,嘘声一片。
许希男望向楼上,“你们班今天放学这么早。”她又逐个看看那帮打篮球的男生,“这帮人都是哪个班的?3班……还有7班?”
学生们陆续自教学楼里鱼贯而出。
“别看了。文科班天天都拖堂。反正早晚会下来的。”
许希男不好意思地扭过脸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