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花近江国 第一部完结+番外 (孔恰)

【 】
《花近江国》作者:孔恰[完整版]

文案

《我的一个朋友》中苏方宜的正传。

一个南方的、恋爱的故事。Happy ending。这一次绝不骗人!

内容标签: 怅然若失

搜索关键字:主角:御剑天荒,屈方宁 ┃ 配角:小亭郁,贺真,沈姿完



花近江国第一部

序章、卷宗


(永宁四年腊月廿四)
问:王犯,最近睡得可好?
答:还好。
问:又是一年除夕,掐指算来,尊夫人与令媛的忌日又近了。
答:有劳挂怀。
问:距你手刃妻儿之日已逾两年,你还是不肯吐露原由?
答:……
问:也罢,我也就是例行一问。左右无事,王大人,同老夫拉拉家常吧。
答:顾大人说笑了。
问:永乐八年七月初四,王大人可还记得这日子么?
答:记不得了。
问:哦?
答:牢饭吃久了,脑子不太好。
问:唉,老夫却是想忘也忘不了。那是小犬蒙今上错爱、钦赐探花那一年的百花宴上。
答:……
问:我这不争气的儿子从小争强好胜,这一次却输得十分服气。因为那年的二甲考生,也着实大有来头。此人不过十六岁年纪,可是往宴前这么笑吟吟地一站,百官自宰相之下,都要向他叩头行礼。本朝自开国以来,进士举人以千万计,从未有过这般奇观。
答:……
问:这位风光无限的少年郎,姓沈,名姿完,字连璧,世居长安,十四岁袭世爵,敕封逍遥侯。其人姿容绰约,任情率意,名冠京华,人称沈七公子。自小有殊才,择为太子伴读。入宫三日,太子叹服,将其馀伴读驱逐殆尽,太傅亦言道:“未见佳儿如沈卿者。”旁人梦寐以求的天子门生,他可是全不在意。酒宴一开,他那尊贵的同窗眉花眼笑,四处劝酒,比他不知高兴了多少。小犬有老夫薄面撑着,好歹还得了几句招呼。只可怜那位新科状元郎,以弱冠之龄一举夺魁,竟然门面冷清,金榜题名的风头,被抢得干干净净……
答:……
问:谁曾料到,这位史上最倒霉的状元,竟然艳福不浅。次年正月,便娶了京中第一美人、沈家第四位掌上明珠——宣小姐。虽说小姑娘养在深闺,难见芳容,不过有沈姿完这般的哥哥,妹妹的姿容也可想见一二。一时新郎官声名大噪,京中纨绔子弟无有不嫉恨的。说实话,这个儿媳老夫相中许久了,一心要给犬子拿下这门亲事。中途给人插上这么一脚,心中极不痛快。想这小子无权无势,门第寒微,如何短短数月,便令沈家青眼相加,以爱女下嫁?老夫百思不得其解,某日趁酒问起,沈七笑言:“我亦心仪久。非王门之福,是阿宣之幸。”不知他得知心爱的妹子横尸在地,凶手却是他首肯的妹夫时,可曾懊悔过?
答:有眼无珠,那也怪不得。
问:好个有眼无珠!王大人全无半点郎舅之情。我来问你,百花宴上,可是你同沈七初遇?
答:是。
问:你二人素无往来,政务不通,相交不过一瞬而已。你如何便令他一见心折?
答:没甚么。我同他说了个天下最可笑的笑话。
问:哦?
答:这笑话只有八个字——“武平祸难,文焕经纶。”
问:……不想王卿如此伟志,失敬失敬。据老夫所知,沈姿完师从道学大家周弘甫,讲究的是逍遥无事之业,与你这番道义,可谓相谬万里。
答:甚么伟志,一时魔怔罢了。
问:不必妄自菲薄。王大人文韬武略,老夫虽常在大理寺内,也略有耳闻。本朝最推崇你的,应属前兵部员外韩嗣宗。这老头子夸你有上马谈兵、下马降礼之才,一心要推举你做步军总督,折子不批便破口大骂,三番五次去礼部踢门要人。永宁二年七月,韩嗣宗出使北方大族千叶,执意带了你去。谁料你一回国,便将妻子女儿一起杀了……此二事之间,可有关联?
答:……
问:王大人,说句私心里的话,北方六族势大,本朝无力平定,——“周室飘摇于乱世”,那也是没有法子的事。何况近年多订盟约,战火渐熄,每年只索些丝帛钱币罢了。即便蛮子真有南下的野心,咱们这么多人,连淮河也可堵了,难道便怕了他不成?
答:这几句话,有一个人也说过。
问:是谁?
答:我四岁的女儿。
问:……
答:顾大人,你不必问了。我犯的案子,既不关沈姿完,也不关韩嗣宗。这几年来,人人当我是个冷血的疯子,我也只把自己当疯子。哈哈,如能真心疯了,倒是再不好过,省得受这清清楚楚的煎熬。我的妻子女儿,是我在世上最珍惜之人。我杀她们,不是因为恨,实在是因为……爱到了骨子上。


(口述者前礼部主簿王章)
那天天还没亮,我在借住的船上被人提起,胡乱套了几件衣衫,便给人一路催着,急匆匆地赶到了禁宫门前。我是个出身寒微的士子,从没进过宫,甚么礼节也不懂,但却一点儿也不怕。因为那份会试第一的卷子,我早就烂熟于胸。无论主考官从何处问起,都能对答如流。
殿试开始了。我在众人最前面,天下最尊贵的那个人,距我不过二十尺。我大气也不敢喘,只敢双手执礼,盼他开口向我提问。
今上平易近人,先说了些温勉之语,又问了些年岁民生,最后才问到正题。他向孔胜钦、马元晖问了些《大学》、《春秋》,向沈姿完问的是“万物其治一”,问得最多的却是顾庭玉的“仁义惠爱,法如朝露”。
直到我听见监官念:
“着今科状元王章——谢恩——”
我仿佛从一场昏沉沉的梦中醒来。我竟然是状元。整堂殿试,一句话也没有说过的状元!
我简直要放声大笑,嗓子却酸涩得发不出声音。离开大殿,我一步也走不动,如虚脱了一般。百花宴摆出来,我只管挑最烈的酒往嘴里灌。旁人向我议论纷纷,说甚么逍遥侯、顾庭玉都是不世之才,只因朝中有个避嫌的意思,才白白让我捡了个便宜状元。我背对众人,自斟自饮,巴不得立刻醉死在这宴席上,也胜过遭受这般嘲弄。
却有人伸了一只墨绿色的荷叶茶盏来,同我杯沿一碰,拉长声音道:“与尔同消万古愁——”
我定睛一看,却是那位逍遥天地间的沈公子,不禁失笑。纵使天下人个个愁白了头,怕也轮不到他!他饶有兴致地看着我,我不敢失礼,正色躬身把酒喝了。他又问我些《集吾策》里的句子,我只随口敷衍了几句。他慢慢地啜了口茶,忽然道:“长晖兄,你的志向是甚么?”
这句话他问得很认真,我竟也着魔般吐出了那八个字。他听了,凝视我许久,放下茶盏,低声却坚定无比地说:“我愿助长晖兄一臂之力。”
那之后的事,便如发梦一般。我娶了京中首屈一指的名媛小姐沈姿宣,她带来的嫁妆摆满了整条街。朝中百官的拜帖雪片般飞来,旁人看我的眼神也渐渐有了讨好的意味。但这一切都比不上沈家小姐本身——她是天下最美、最聪慧的女子,是会走路的月光。我和她无话不谈,情深爱笃,结下生生世世之愿。次年诞下爱女,面目极似妻子,我喜欢得不知怎么才好。女儿满月时,我广宴宾客,逍遥侯也差人送了礼来,乃是一马、一狐裘。贺仪上写着:“谨祝以五花马、千金裘各一,幸致勿忘。”
我一笑提笔回道:
“心永志之。”
其时我已与韩嗣宗相识,一见如故,引为知交。我们彻夜论兵,想到北方虎狼盘踞、军队积弱无力,皆忧心忡忡、夜不能寐。两个土生土长的南人,一场真刀实枪的仗也未见过,也不知从何而来的热烈情怀,说来真十分好笑!那是永乐十年初冬,一名逃难的巫师求见老韩。他神神秘秘地说:“两位大人可知千叶鬼军么?”
我们不禁骇然失笑。千叶是北国最强一族,是草原上最勇悍、最残暴的头狼。而那鬼军,又是千叶最阴森、最嗜血的一支骑兵。自首领御剑天荒之下,人人以青铜面具覆脸,神出鬼没,杀人如麻。一场城战下来,往往“头颅累累”、“身披血甲”。每一场边疆的战火,每一份城下之盟,都有他们恶鬼般的身影!朝廷畏惧他们,连名字也不敢提起。巫师看穿了我们的心思,上前低声道:“我有一人,能助大人坐拥百万雄兵!”
巫师向我们述说了鬼军选拔的法子:盛夏七月,以战俘、奴隶、贫穷牧民数千,饿狼百条,并投入深坑六十日,能活到最后之人,便可为鬼军。因坑底情状极其惨烈,存活者往往面目残缺,奇形诡状。鬼军脸戴面具,也大多为此。那年十月,他在离水边救了一名少年。那少年告诉巫师,他是从深坑中出来的。巫师起初不信,但那少年着实有些古怪。他指甲极长,动作快如鬼魅,无论多厚的肉块,都能轻易撕开。一天早上,巫师掀开帐门一看,只觉眼前一黑:那少年怀中抱着一头巨狼,正呼呼大睡。
他吓得不曾死去,转身要逃,却哪里动弹得了?幸得那少年醒来,连打手势,叫他不要害怕。原来那少年一出生就被父母抛弃,是一头失子的母狼将他叼回狼窝养大。他从小与其他狼崽一同捕食嬉戏,丝毫不觉得自己有甚么不同。十多岁时,族人捉到了他,教他说话、洗澡、吃熟肉,如此五六年。一天夜里,群狼忽至,围营长嗥,火光、弓弩皆不惧,竟是要带他回去。他感激群狼之情,却不能再四肢走路、吞吃生肉,无奈离开族群,与狼四处漂泊。后为千叶所掳,投入深坑。狼闻到他身上气息,不但不吃他,还将咬死的人献来。别人向他动手,狼群便一齐攻击。到最后,深坑中只有他一个人活了下来。坑上的梯子一放,便与狼一同逃走了。这少年走路奔跑,动作都极怪异,却是敏捷无匹。巫师偷偷学他的模样,竟也变得耳聪目明,身子轻健。他惊喜之余,突然想到:这少年如投入军中、令人参照他多加演练,岂非比鬼军更可怕十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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